文明餐桌活动方案
以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酒店、餐馆等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机关食堂为重点,以餐饮单位和群众为主要参与者,广泛宣传“文明餐桌行动”,大力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在全镇倡导节俭用餐,反对铺张浪费;提倡文明用餐,反对陋习消费;提倡健康用餐,反对暴饮暴食的消费理念,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活动主题
食为天,礼为先。
三、活动重点
以提升城镇文明程度为目标,以餐馆、茶馆等餐饮单位为重点,积极宣传餐桌文明知识,倡导餐桌文明行为,大力倡导“合理点餐,文明就餐,不剩饭不剩菜”的良好风气,培育健康文明的餐桌文化,净化社会文化文明环境。
四、活动内容
(一)公开承诺,展示形象。在餐饮门店、学校(机关)
食堂入口摆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在餐厅内悬挂或在餐桌上摆放体现“食为天,礼为先”主题的宣传标识(附后)。公示四项承诺:不误导顾客超量点餐,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供免费打包餐盒(袋),主动提醒顾客不要酒后驾车。
(二)合理点餐,文明用餐。点餐时服务员应向顾客明示菜品分量,建议顾客合理搭配菜品,引导消费者“合理饮食,文明用餐,剩余打包,避免浪费”,做到“不剩菜,不剩饭”。餐饮单位在提供文明就餐环境的同时,普及餐桌礼仪,如倡导用餐时不抽烟,用餐时不大声喧哗等,提倡“民以食为天,用餐礼为先”的文明餐桌礼仪,营造“微笑服务、尊重有礼”的文明礼仪氛围。
(三)倡导节约,绿色消费。顾客用完餐后,服务员应向顾客建议将未用完的餐点打包,并免费提供环保打包餐盒(袋)。同时,参与的餐饮单位还可举行“打包有礼”活动,对顾客餐饮打包的行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形式由参与企业结合实际确定。坚持采购、使用合格的餐具、食用油和其它原辅材料,不用一次性餐具,提高原材料使用率,减少餐余垃圾的产生。餐厨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统一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收运、处置,避免二次污染,自觉抵制将餐厨垃圾私自出售或交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回收。
(四)示范带动,提升品位。通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确定一批活动开展良好,活动效应显著的餐饮(食堂)作为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全镇“文明餐桌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xx年7月20日前,由党政办、卫生院、工商所、酉溪中学、酉溪小学、郭家小学联合召开动员会议,召集镇内餐饮单位及学校(单位)食堂负责人参会,对“文明餐桌行动”发出倡议,明确具体工作要求,部署文明餐桌行动工作。
(二)营造氛围。20xx年7月下旬至12月,利用街头宣传栏等对文明餐桌行动进行宣传,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职工会议等形式对文明餐桌行动进行宣传发动,在餐饮门店、学校(机关)食堂落实悬挂或摆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或宣传标语,在全镇形成文明就餐的良好氛围。餐饮单位和学校(机关)食堂对员工进行文明餐桌理念宣传和礼仪培训,要求员工树立服务意识,做好顾客文明消费的引导和服务工作。
(三)典型示范。以小园饭庄、香鸭居、2家单位食堂为首批试点单位,以农耕文化街为试点示范街,开展“文明餐桌示范街”、“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提升餐饮单位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通过总结试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机关食堂的经验,文明餐桌行动在全镇宾馆饭店、餐饮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普遍推广,并在街道、社区开展“家庭绿色餐饮行动”,使餐桌文明在全镇全面普及推广。
(四)评比表彰。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创建“文明餐桌”的办法,并从201x 年起,每年底由党政办、安办、工商所、卫生院等部门对全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餐饮单位、学校(单位)食堂进行实地检查,评比表彰2个“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5名“文明餐桌服务之星”。
六、责任分工和要求
(一)党政办 负责协调组织文明餐桌行动,组织宣传引导开展群众性活动;协调大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宣传,引导全镇干部群众和餐饮单位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参与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
(二)安办 负责牵头组织、指导、督促餐饮单位、
学校食堂、机关食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牵头组织好试点示范;牵头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负责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安全用餐;组织餐饮单位和学校、单位食堂参与活动。
(三)工商所 协助安办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核查企业营业执照情况;负责收集消费者对参与活动的反馈意见。
(四)卫生院 参与组织“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
和“文明餐桌服务之星”评比表彰。
(五)镇属各部门 要组织开展文明用餐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节俭用餐,反对铺张浪费;提倡文明用餐,反对陋习消费;提倡健康用餐,反对暴饮暴食的消费理念,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良好社会风气。
文明餐桌活动方案2
为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倡导节俭用餐、文明用餐,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引导科学消费,提高我区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我区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广大市民文明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文明用餐、节俭惜福”为主题,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文化,把精神文明融入市民的日常生活,落实到对餐饮节俭安全和卫生健康的追求上,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二、行动目标
以酒店、餐饮、食堂为重点,文明餐桌行动示范店、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等创建活动,发动广大餐饮企业、市民积极参与,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节俭用餐——不剩菜不剩饭,吃多少点多少;安全用餐——不用地沟油,不用变质食品;卫生用餐——使用公筷、公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倡导阶段
6月中旬召开由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文明餐桌行动”启动仪式,在大会上宣布文明餐桌行动方案,由唐山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唐山市烹饪协会联合发出“文明用餐、节俭惜福”倡议。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文明用餐、节俭惜福》、《文明餐桌大家谈》等专栏,宣传用餐文明,特约知名专家撰写文章,解析餐桌上的爱面子、讲排场、比阔气等问题,使餐桌主宾双方都放下“面子”,达成节俭惜福共识;开辟《文明餐桌你我行》等栏目,分别以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等为主题,进行专家访谈,讲清“剩菜是地沟油主要来源”,节俭饮食不仅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减少了浪费,而且有利于身体健康,以各种案例说明卫生用餐、安全用餐的好处。在试点餐饮企业和公共食堂的明堂悬挂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标语,餐厅内摆挂“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惜衣有衣,惜食有食”、“不剩菜、不剩饭”等内容的提示,餐桌上摆放“健康饮食”等宣传资料,提醒消费者注意节俭,讲究卫生。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宣传和倡导,树立新的饮食观念,由“爱面子”向“重实情”转变,由“讲排场”向“求健康”转变,由“畸形消费”向“绿色饮食”转变,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节俭风尚。
(二)试点示范阶段
以中心城区中型以上餐饮企业为首批试点单位,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示范店”创建活动,提升餐饮企业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
1、指导餐饮企业落实:一是公开承诺,温馨提示。在每张餐桌摆设“不剩菜、不剩饭”提示,公示三项承诺: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醒顾客使用公筷、公勺;主动提醒顾客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二是合理点菜,讲究营养。酒店、餐饮企业主动提供营养菜单,明示菜品分量,合理搭配菜品,引导消费者“吃多少点多少,宁愿不够再加,尽量避免浪费”。三是提供公勺或公筷,不用一次性筷子。四是规范管理,带头示范。酒店、餐饮企业主动培训点菜员和服务员,配置消毒柜,建立采购食品、油品等原材料的专用台账,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安全等级,向消费者免费赠送“健康饮食”等宣传资料。
2、引导消费者做到:吃多少点多少,不剩菜、不剩饭。主动使用公筷公勺,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注意形象,文明用餐。
3、协调相关部门施行:分期分批集中培训点菜员,强化节俭意识,注意温馨引导,提高文明素养。
(三)经验推广阶段
通过总结试点餐饮企业、学校食堂、机关食堂的经验,文明餐桌行动将适时在全市宾馆酒店、餐饮企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普遍推广,使餐桌文明在市区全面普及推广。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由区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区文明办与区有关部门组成“高新区文明餐桌行动指导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文明餐桌行动,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二)劝导监督。自律、劝导和监督三管齐下,切实落实文明餐桌行动。6月份开始,在餐饮企业和公共食堂开展志愿行动、执法部门监督行动、行业协会自律行动;开展文明餐桌志愿服务行动,以该企业餐饮从业人员和招募的志愿者为主体,组织文明餐桌志愿者发放宣传资料,劝导消费者文明节俭用餐“不剩菜、不剩饭”;组织食品监督、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文明餐桌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市餐饮店、餐厅、食堂进行检查,对不积极配合的餐饮企业,相关执法部门将进行重点监管,媒体跟踪报道,对不文明的餐桌行为及时曝光批评,并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档案体系。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的作用,把文明餐桌行动与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挂钩,并纳入钻级餐饮企业评比内容。
(三)正面激励。根据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创建“文明餐桌”的办法,逐步形成行业协会自律、群众自觉参与、政府激励引导相结合的推进机制。对于行动积极、效果明显,示范作用突出的给予经济奖励,媒体重点宣传推介。同时在全市评选一批文明餐桌行动示范店、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并挂牌管理。通过逐步完善相应的激励和监督办法,确保文明餐桌行动不流于形式,使节俭用餐、文明用餐习惯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
文明餐桌活动方案3
为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陕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市创文办、市文明办、市食药局决定开展榆林市“文明餐桌行动”。
一、活动主题
节约粮食,文明消费。
二、行动目标
小餐桌,大文明。饮食文化和用餐文明传承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文化和尊重劳动、节约粮食、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以餐馆和机关、学校食堂为重点,开展文明餐桌示范街、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食堂等创建活动。发动广大餐饮业和市民积极参与,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三位一体”即:勤俭节约用餐——吃多少点多少、不剩菜不剩饭;文明礼貌用餐——做文明人、讲文明话,不强行劝餐、不强行劝酒;安全卫生用餐——不用地沟油、不用变质食品,推广使用公筷和公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和试点阶段(6日15日—7月31日)
1、宣传动员。由市文明办牵头,各职能单位参与,组织召开由市区餐馆和机关、学校食堂负责人参加的“文明餐桌行动”动员会,宣布行动实施方案。以节俭粮食、保护环境、减少浪费,有利于身心健康;以全国每年浪费和倒掉2.6亿人的粮食,“虽然钱是你的,但粮食是地球的,是全人类的”;以“勤以持家、俭以养德”、“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以您浪费的粮食可能会是“地沟油”的主要来源等案例强调节约粮食、文明用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改变陈旧陋习,提倡科学饮食,由“爱面子”向“重情义”转变,由“讲排场”向“求健康”转变,由“比阔气”向“重品行”转变,由“暴富心态”向“勤俭节约”转变,由“奢侈消费”向“绿色饮食”转变。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是最好的“面子”,要持之以恒的宣传倡导,广泛动员,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高度的责任意识、浓厚的节俭风尚。
2、试点阶段。以市区各餐馆和机关、学校食堂为首批试点单位,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厅”创建活动,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
(1)公开承诺。在餐饮门店及食堂入口摆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在店堂内张贴宣传海报。公示四项承诺:不误导顾客超量点餐;主动提醒顾客吃多少点多少;主动提醒剩菜可以免费打包;主动提醒顾客不要酒后驾车。
(2)倡导合理消费。在每张餐桌摆设“文明餐桌行动”提示牌。引导消费者“吃多少点多少、不剩菜不剩饭”,“节约粮食、文明消费”,“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的榆林人”。要注重对服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培训和就餐人员文明礼仪的引导,提高文明餐桌服务意识和水平,努力营造“文明榆林·文明餐桌在行动”的消费氛围。
(二)全面推广阶段(8月1日—9月30日)
通过总结试点餐馆和机关、学校食堂的经验,“文明餐桌行动”将适时在全市各餐馆、机关、学校食堂和快餐店、饮品店、小吃店进行普及和推广,使文明餐桌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的亮点和品牌。
四、任务分工
(一)市创文办、市文明办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宣传工作;
(二)市食药局负责市区各餐馆和机关、学校食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三)市区各机关单位协助组织开展本单位文明餐桌行动;
(四)各县区要围绕本县区的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确保本项工作全面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文明餐桌行动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有力抓手,是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我市“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的榆林人”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挥餐饮企业开展志愿服务、执法部门监督、餐饮行业协会自律的作用;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消息、通讯、言论、跟踪、专题报道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及时反映“文明餐桌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映活动成果,为此项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广大市民的支持率、认可度和参与积极性。
(三)按时总结,逐步完善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在文明餐桌行动开展中要以让群众参与在其中,获益在其中,满意在其中为宗旨;要使文明用餐的习惯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要随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精心扶持培养,形成典型示范,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确保此项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