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员职责范围
审计员职责范围
在部长领导下,按照国家审计法规、公司财会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拟订公司具体审计实施细则,在上级批准后范文组织执行。
·监督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各项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
·控制、考核、纠正下属单位偏离公司整体财务目标计划的行为。
·负责或会同其他部门查处公司内滥用职权、有章不循、违反财务制度、贪污挪用财物、泄密、贿赂等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情况。
·协助政府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独立审计活动。
·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必要的专项审计、专案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
·负责或参与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重大项目、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活动。
·负责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做好有关审计资料的原始调查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按规定保守秘密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完成总经理和财务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审计员工作职责
审计员在监察审计室主任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审计法规及学院相关财会审计制度开展以下工作:
一、参与拟定审计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
二、对学院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各项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进行监督和评价。
三、依法进行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基建、修善工程及物资采购的审计,并撰写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书。
四、协助上级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学院进行的独立审计活动。
五、负责有关审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六、审计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完成学院领导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1、负责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协助政府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独立审计活动;
3、负责做好有关审计资料的原始调查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按规定保守秘密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制定及执行公司总体税收筹划方案,监督方案执行及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5、针对公司具备的各类税收优惠条件以及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税务筹划方案;
6、制定公司税务管理相关制度及监督执行;
7、建立与税务部门的良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