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计划方案
2、各帮教小组要在安置乡帮教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一帮一、二帮一、三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3、各村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各村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谈话教育,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各安置帮教管理机构在接到名单后,应当逐一核实登记,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并完善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措施,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理监控。做到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对重点人员不能脱管失控,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五、加强与派出所信息通报。及时将在教人员名单、核查通知书、释解通知书及办理报到登记、“三无”、“三假”、重点帮教管理、外地流入我乡、人户分离等人员基本信息主动通报派出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列管。
六、指导各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支持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落实帮教安置工作职责。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计划方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_,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按照省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现就推进我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要以_为指导,采取县司法局协调、村(居)和法律服务机构双向选择的方式,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建立和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员会、社区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推进法治肃州建设。
二、主要目标
1.全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20_年9月底,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法律服务在村(社区)全覆盖,村(居)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快捷,群众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法律服务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培养和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自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村(社区)自治管理法治化水平明显增强,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居)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村(居)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4.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基层群众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成效更加明显。每年每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至少担任3个村(居)的法律顾问,每个村(居)建立一个“法律顾问佑万家”微信群,能够根据职责和村(居)群众的需求为基层群众提供基本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顾问落实方式
(一)村(社区)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自主双向选择。各司法所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职责,协调辖区村(居)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主动与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联系,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
(二)基层司法所推荐。对村(居)没有自主选择落实村(居)法律顾问的,由基层司法所推荐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三)县司法局调配。按照年人均至少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数,所辖乡镇没有基层法律服务所或所辖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不足的,由基层司法所申请,县司法局按照属地优先、就近服务的原则,调配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基层司法所配置推荐到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四、村(居)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1.为村(居)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帮助起草、审核、修订村(居)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居)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引导村(居)依法管理。协助村(居)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协助村(居)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村(居)“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指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区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指派,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等方式普及涉及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法治习惯。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可以作为兼职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调处征地拆迁、家庭纠纷、劳务赔偿、土地承包、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居)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五、开展法律服务的方式
(一)组建微信群服务。按照市局关于建立法律顾问佑万家微信群的通知精神,由各司法所指导村(居)建立法律顾问佑万家微信群,吸收村(居)委员会成员、调委会成员及广大群众加入,村(居)法律顾问利用“法律顾问佑万家微信群”为群众及时依法有效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
(二)深入村(居)一线开展服务。根据村(居)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深入一线或驻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法律服务。每季到村(居)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8个小时(1天),具体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由法律顾问与村(居)协商。应村(居)要求,针对不同对象和人员,每半年举办1次法治讲座。对村(居)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居)、群众重大利益的问题,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出法律意见,并向县司法局通报情况。
(三)其他方式。采取在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公布法律顾问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向村(居)群众发放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等形式,方便村(居)和基层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要及时接听村(居)群众法律服务咨询电话,及时解答法律咨询,每月至少与村(居)进行1 次电话联系,每年至少下乡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次,并充分了解法律服务需求,根据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20_年5月上旬)。
组织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司法部、司法厅、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方案,完成动员安排部署工作。
(二)全面推进和调配人员阶段(20_年5月中旬—9月)。按照调整后的一村(居)法律顾问安排,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于20_年6月15日之前,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与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合同签约时限为两年,即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三份,村组、法律顾问和县局公律股各执一份。
(三)全面推进和总结推广阶段(20_年10月)。通过“法律服务佑万家”微信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站(室)等阵地,对全县村(居)法律顾问情况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完善,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七、组织领导及村(居)法律顾问
为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法律服务在村(居)全覆盖,根据我局实际,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村(居)法律顾问进行如下调整:
(一)领导小组调整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
(二)村(居)法律顾问调整安排
1.渊泉镇(5个社区):邮电巷社区、县府街社区、福利巷社区、瓜州巷社区、北大桥社区
村(居)法律顾问:
2.柳园镇(2个社区):团结巷社区、公园路社区
村(居)法律顾问:
3.西湖镇(7个村):中沟村、北沟村、城北村、四工村、向阳村、安康村、西湖村
村(居)法律顾问:
4.瓜州镇(5个村):南苑村、三工村、瓜州村、头工村
村(居)法律顾问:
5.南岔镇(8个村):八工村、七工村、南岔村、十工村、九北村、九南村、开工村、六工村
村(居)法律顾问:
6.广至乡(6个村):卓尼村、临潭村、卓园村、洮砚村、新堡村、岷县村
村(居)法律顾问:
7.锁阳城镇(8个村):堡子村、南坝村、东巴兔村、农丰村、常乐村、新沟村、中渠村、北桥子村
村(居)法律顾问:
8.梁湖乡(8个村):雁湖村、小宛村、青山村、双州村、金梧村、陈家庄村、银河村、岷州村
村(居)法律顾问:
9.双塔镇(5个村):古城村、金河村、新华村、福泉村、月牙墩村
村(居)法律顾问:
10.河东镇(4个村):五道沟村、六道沟村、七道沟村、双泉村
村(居)法律顾问:
11.布隆吉乡(5个村):布隆吉村、九上村、九下村、潘家庄村、双塔村
村(居)法律顾问:
12.沙河乡(5个村):沙河村、河州村、临河村、民和村、常顺村
村(居)法律顾问:
13.三道沟镇(6个村1个社区):东湖村、三道沟村、四道沟村、山水梁村、五四村、北滩村、三道沟社区
村(居)法律顾问:
14.腰站子乡(6个村):腰站子村、草湖沟村、辉铜村、扎花营村、唐墩村、马家泉村
村(居)法律顾问:
15.七墩乡(3个村):锦华村、三墩村、汇源村
村(居)法律顾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贯彻落实_,充分认识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将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全年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也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靠实责任,抓紧抓好。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主动加强与村(居)的联系沟通,确保工作落实。对法律需求比较多、群体性敏感案件易发多发的村(居),要优先推荐大局意识较强、法律业务素质较高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加强对一村(居)一法律顺问工作动态和信息的收集总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扩大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为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计划方案【篇3】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职能作用,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队伍面向农村开展法律帮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全县“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服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为指导,深入实施_,认真贯彻落实_,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大局,积极构建以法律服务队伍为实施主体、覆盖城乡的社会法治化建设工作新体系,推进城乡基本法律服务一体化,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乡村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顾问单位和顾问期限
乡村法律顾问的顾问单位是:全县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乡村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是:全县21个乡镇(街道)、254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覆盖率达到100%。
乡村法律顾问的期限是:三年,自20__年1月起至20__年12月止。
三、主要任务
(一)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为构建和谐农村服务;
(三)为“民主法治村”建设服务;
(四)为维护困难村民合法权益服务。
四、服务形式
(一)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
(四)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五)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意识。各法律顾问要树立服务大局、奉献社会的责任意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果。
2、定期联系。法律顾问要加强与顾问单位的联系沟通,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到基层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村务法律体检,形成书面体检意见,为乡镇政府及村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完善法律顾问示范点。要继续推进红星街道红星社区、鹤溪街道三枝树村、大际乡潘宅村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工作机制,以示范带全局,全面提升我县乡村法律顾问工作水平。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计划方案【篇4】
在区司法局和良渚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民提供服务,实现依法治村,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将20__年度本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义务,积极参加村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尽心尽责地为本村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贡献了一份重要力量。
二、在本村内建立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意识。针对村民的实际法律需求,普及宣传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免费为本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含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等),对村民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村民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20__年本村共举办法制讲座(2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起),代书各类法律文书(5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也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将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中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村新农村法律顾问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工作内容:
参与村委民主法冶建设工作会议,讨论如何实施普法宣传。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一、要加强村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可集中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也可以以会代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要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对农村干部的学法培训状况进行考试考核,把学法成绩作为基层农村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二、要将限度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当前面向农民普法的突破口。使农民懂得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权利受到侵害后,救济的办法和保障在哪里?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结合农村普遍存在的一些与村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劳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进行讲座,提供咨询服务,把民事纠纷往依法解决的轨道上引导,使广大群众懂得如何依法维权。
三、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律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
工作内容:参与村委民主法冶建设工作会议,认为基层民主法制宣传要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具体提出法制宣传的几点建议和方式:
一是充分利用村级党员活动中心这块阵地,对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先专项培训,再村级干部带领下面的组员进行培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村民法制学校,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进农家。要编印法制宣传资料,向农民免费赠送;创新法制宣传橱窗,结合本村实际,设立法制宣传园地,使广大村民抬头见法,随时学法。
三是开展法制文艺进农家。把抽象的法律法规编演为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节目;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进农家。通过法律咨询和调解,解决农村日常生活中的涉法纠纷,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计划方案【篇5】
20__年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龙池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利用5.19助残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播放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集中整合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支援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可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四、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卷尽早止整理归档。
五、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做好援助案件代理,真正做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按照区局统一的要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半年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统计报表、工作简报和信息。案件的受理依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四统一”的原则。同时加大走访、电话回访力度,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集中讨论研究,切实保障办案质量。
七、在农忙、春节等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组织各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八、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九、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计划方案【篇6】
为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服务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所有社区(村)设置法律顾问,推行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以建设法治岳麓、平安岳麓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构建覆盖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惠及全区城乡居民,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律顾问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源头防范和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使村(居)民群众享受最直接的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律素质,建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和运用法律解决纷争的水平,同时不断提升基层组织民主自治、依法治理的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针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也可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有效解答群众法律难题和困惑。
(二)开展法制宣传。通过举办讲座、制作宣传板报以及印发资料等方式,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系统性地宣传基本法律知识,有针对性地宣传本辖区内群众生产生活中必需的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失业失地人员、特殊人群等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其提高学法积极性,增强守法意识,培养用法习惯。
(三)化解矛盾纠纷。协助参与各街道(镇)、社区(村)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用法律手段和法律途径处理问题和维护权益,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涉法事务。协助社区(村)依法制定民主自治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为社区(村)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提出法律建议;为社区(村)的公益或者公共事务提供法律支持,对其重大项目的谈判、签约等活动提供法律帮助;协助社区(村)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五)协力法律援助。协助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库,代为申请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六)助推依法治理。协助街道(镇)、社区(村)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访问题处理等工作,积极参与社区(村)治安防范和管理,参与平安创建和法治建设。应邀列席或出席居民代表大会和其他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并提供法律服务。
四、人员选配
(一)社区(村)法律顾问条件
1.持有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或长沙市司法局颁发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执业三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所属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在长沙市内,所属法律服务所住所地在岳麓区,便于参加社区(村)法律服务工作事务;
3.近三年内无投诉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协会的行业处分;
4.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精通法律、恪守诚信,且有一定的基层组织和居民群众非诉讼事务的处理能力;
(二)法律顾问备案
街道(镇)或者街道(镇)组织社区(村)与法律顾问所属执业机构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将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证、执业证复印件和法律顾问合同一份交区司法局备案。续签合同或者更换法律顾问的也需向司法局办理备案手续。
五、工作方式
(一)挂牌服务。各社区(村)设立法律顾问制度室(台),制作工作牌,标注顾问姓名、照片、执业机构名称、联系电话等。同时,各社区(村)开辟专门的法律服务宣传栏,将法律顾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为方便群众,必要时在各小区楼栋、小组进行公示和宣传。
(二)上门服务。法律顾问每月到社区(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4小时,每月28日为固定上门服务时间,其他时间可与社区(村)商定,原则上相对固定,以方便居民群众。
(三)预约服务。在法律顾问上门定期服务的基础上,社区(村)可以预约法律顾问到社区(村)开展专题法律服务活动,如举办法治讲座、法律沙龙、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或重大事件的处置、参加重要会议或其他重要活动等,法律顾问应积极配合并参与。
(四)便捷服务。法律顾问应保持通信畅通,确保村(居)民方便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每个社区(村)需建立一个以上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方便、快捷地解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六、工作机制
(一)规范机制。各社区(村)和法律顾问要认真商议并制定年度服务方案,做好各项法律服务的工作台账和记录,所举办的法律讲座要将讲义提纲纳入台账保存,所提供的法律咨询要将接受的提问和答复的主要内容进行记录,并及时报送法律顾问服务信息、数据、案例等。
(二)联动机制。社区(村)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要与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接融合,特别是遇到重特大纠纷或事件时,要及时、主动向街道(镇)综治办、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报告,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三)保障机制。每个社区(村)必须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为保障法律顾问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各街道(镇)应结合自身情况保障一定顾问服务经费,并将法律顾问经费纳入单位年初预算,确保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到位,参考标准为5000元/年/社区(村)。
(四)评查机制。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全年的综治考核,街道(镇)要于每年底对法律顾问制度情况进行评价,区司法局对该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推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民生立区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重要抓手。20_年10月底前,全区社区(村)要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该项工作各街镇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各街道(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方协同配合,确保全区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有效实施,突出实效。要建立健全以需求为导向,以资源评选、项目评定、质量评价、绩效评估等为内容的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动态管理体系。要强力推进制度落实,强化工作组织保障,通过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创新方法举措、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督查考核,使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广泛宣传。要注重总结扩大全区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探索和研究提升增强制度实效的途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的公众知晓率、社会公信度和广泛影响力。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计划方案【篇7】
20__年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书在茌平县司法局的领导及统一安排部署下,在茌平县律师协会的指导下,我积极践行茌平县委实施法律服务“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程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积极落实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和实质。在本年度我结合农村法律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对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做如下阐述: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意见。如提供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争议、交通事故、土地纠纷等方面的处理意见;
2、应村集体要求参与重__律活动,拟定谈判方案、为制定对策提供法律意见;
3、协助村集体设计、制定、健全各项制度、村规民约的运作程序;
4、应村集体委托协助清理债权债务及参与和村集体有关的所有诉讼业务;
5、接受村集体授权委托,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公众传播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
6、应村集体委托,并经律师专业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外发出《律师函》,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
7、不定期向村集体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关规避风险的法律建议或相应的对策。
二、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根据村集体的具体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工作方式:
每季度安排一定时间联系村集体,处理村集体重要事务。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通过电话进行口头的解答及处理;
3.遇到紧急情况时,村集体可以随时联系,亲自到村集体或其以它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4.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村集体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它场所代理企业处理相关事务。
5、顾问期间,村集体可以指派专人联络。
三、工作程序
应当首先解决既往遗留的法律事务,处理当前紧急的法律事务问题,参与目前将要或已发生的诉讼活动,随后转入以减少或预防纠纷发生为目的的法律事务。本律师将严格履行执业律师应尽的职责、操守,尽心尽力办理村集体所委托的法律事务,限度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并保守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