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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大全

时间: 丽菲 工作方案

202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大全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档林火灾,保护生态档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档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档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档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档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档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档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档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档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档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档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档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档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档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档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档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档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档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档林防火教育,档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档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档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档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档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档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档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档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档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档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档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档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档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档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档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档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档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档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档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档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档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档林引起火灾,对档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档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档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档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档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档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档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档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档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档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__年4月1日起施行。

202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大全篇2

为切实做好我项目部防火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势头,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 发展观,全面贯彻省、市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三、主要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全项目20__年11月至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月。

(2)充分利用旗、县防火办发放的防火宣传图册进入各村、集市、学校反复播放。

(3)施工现场设臵防火标牌、及标语,及时提醒施工人员。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1在11月上旬全项目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施工班组为单位,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1)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按照区域布局,全项目防火办将抽调力量,固定人员、不间断地进行施工现场巡查,所有巡查事先不打招呼,巡查结果直接反馈全项目防火办和指挥部领导;

(2)实行防火工作捆绑考核制,即施工班长与队成员防火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施工班组都要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种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防扑火能力建设

(1)防火期内,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到严阵以待,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各施工班组班长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

击,科学扑救。明火扑灭后,做好清理火场的工作,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2)进一步推动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确保信息畅通。全项目防火办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班组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现场或电话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依据;

(3)全项目防火办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施工班组要按要求配齐扑火工具。

4、森林、草原草原火灾的扑救

(1)各施工班组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按本级《预案》在第一时间实施扑救,同时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电话0475-52120__)。对于动用本级预案不能扑灭的火灾,要立即向旗、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全项目扑火队要立即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进行,严禁在扑救中出现责任性人身伤亡事故;

(3)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或防火办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有权调动或调用有关单位的扑火队及扑火工具、车辆及其他扑火物资;

(4)加强信息反馈。在扑救期间,要明确专人每15分钟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扑救情况;

(5)明火扑灭后必须按要求清理火边,看守火场,起火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与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签订《火场看守责任书》,将看守火场责任落实到人;

(6)全项目林业站和林业中队负责火场的调查和对肇事者的处理。

(三)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工作

1、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项目防火办、林业中队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巡查密度,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____、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村,从速从快,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全项目

防火办在督促各村落实防火责任的同时,重点是检查和管好村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做到每天见一面一嘱咐,不论是旗、旗、县全项目的巡检,还是村组护林员管护,必须要有记录和检查签字,护林员外出必须向全项目防火办主管人员请假,并有人替岗,凡发现护林员一次不在岗的,扣发工资50元,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管护区内火情别人发现报告的或隐瞒不报发生火灾的,都要区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

(1)严格实行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项目、村、学校、企业都要层层签订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状,明确任务,分清责任,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包片责任制。全项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片、护林员包林区,责任人包人头、地块、坟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3)按照全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考核“下降一个档次”。

(4)在每个防火重点时期,全项目防火办要深入村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防火值班不到位、包保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隐患不排查而发生火警火灾的村,进

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督导检查结果列入村年终防火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3、强化监督监管职能

在进入防火期后,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防火办和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做到防火期不结束,检查工作不停止。通过联查、互查、对查等方式查隐患、堵漏洞,确保不留死角,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4、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传递畅通。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值班情况的调整检查,防止空岗、脱岗。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__)。全项目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火情及时果断处臵。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 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一次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三次以上森林、草原火警的,或出现瞒报、漏报、迟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事故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大全篇3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__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__镇森林防火预案应急预案》的规定,围绕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扑火指挥、扑救战术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通过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全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建设,促进森林防火工作上一个台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务持续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__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__担任,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X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任主任,__任副主任。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成员由镇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负责人组成。

(二)建立和规范森林防火责任

1、建立健全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责任制。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第10条、第16条第3款、第22条的规定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制定镇政府与各村(社区)委会森林防火责任状。

2、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三包”责任制。制定镇党政领导、联点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有工作责任心的老党员老同志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制。

3、建立林地经营联合体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组织林地经营联合体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责任制、责任区、责任人以及加强设施、设备建设的要求,全面签订责任状。

4、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森林防火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内容、方法、程序、评定及惩罚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野外火源管护机制

1、建立森林防火宣传机制。重点从宣传教育的时机、内容、形式、手段、组织方式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林区道路、易燃性高的地点、重点坟场、景点、寺庙等地设立宣传警示牌及固定标语。

2、全面推行“四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1)护林员100﹪在岗在位巡山护林,高火险时段,巡山管护100﹪覆盖林地;(2)林区农事和林事生产性用火要100﹪执行用火许可证制度;(3)林区的聋、哑、痴、呆、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4)对偏僻地方的山中墓主、山边田主、进山业主、寺庙“蔡公”实行100﹪实名登记。

3、建立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按照《__省森林火险预警警报响应主要工作内容及一般程序》的要求,对镇、村(社区)两级的工作内容和程序进行细化分解。

4、组织开展计划烧除工作。重点是计划烧除区域、责任单位、用火审批程序、用火规程、烧除组织实施以及经费保障等环节进行研究,形成工作机制。

5、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机制。重点对野外火源检查进行分类梳理,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督查、重要部位严查的组织实施和处罚切入,形成规范工作机制。重点是建立督查和奖罚机制。

(四)推进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

1、制定镇扑火队伍建设管理。明确镇、村扑火队伍人员数量、装备标准,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镇政府扑火队人数x人,配备头盔、手电筒、迷彩服、高帮胶布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各村级扑火队伍人数为x人。

2、组建镇村(社区)两级扑火队伍。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完成镇扑火队伍和村扑火队伍的组建。

3、组织队伍进行演练。组织镇扑火队进行演练、点演。

(五)强化扑火指挥体系建设。

1、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建设方面入手。

2、落实指挥场所建设。按照规定完成指挥场所(值班室)建设,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3、明确指挥程序。组织制定指挥程序、指挥职责,并认真落实。

(六)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制定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和规范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明确物资品种、数量、要求和日常管理制度。

三、工作方法

(一)防火工作方案按照分级组织,上下联动的原则实施。具体工作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林业局具体指导,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员指导,形成以下为主、上下联动机制。

(二)防火工作应采取“三先三后”方法开展。即先梳理(问题)后研究、先研究后开展、先总结后推广。

(三)防火工作应全面而有重点。做到急需先干,逐步完善,各村(社区)对防火工作内容可分项实施,成熟一项,实行一项,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不仅是一项社会工作,也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工作;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时刻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森林防火是乡镇考核一票否决的硬指标。切实履行职责,杜绝森林火患是建设__“璀璨明珠”的具体要求,更是打造__生态文明的现实需要。提高对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镇政府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各村(社区)指导检查防火工作的开展,帮助基层协调解决防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村(社区)按照防火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指导监督。镇政府要采取领导包村和加强督查的方式,落实防火各项责任。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制定防火工作检查指导方案,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如期完成防火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包村包点,谁负责”的原则,镇联点干部及所在村的村支书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及各村分管领导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直接责任人,护林员、守点员守卡员为具体责任人;细化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内容落实到实处。同时,将防火工作列入各村(社区)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对防火工作开展好的,镇政府将给予通报表扬。凡对试点工作马虎应付,未如期达到防火工作目标,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

(四)落实经费保障。镇村两级在森林防火工作上,做到要人有人,要钱有钱,人有专责,集中精力落实工作。

202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大全篇4

1、总则

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预防预警机制

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防御指引: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2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大全篇5

各村委会: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农民生产、清明祭祖等各种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严俊。为切实做好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火灾发生,现结合我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由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领导和挂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小组长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做到人人有责任,共同将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

二、强化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我乡无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采取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学生巡呼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护林员利用喊话器或铜锣进村入户宣传,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各村必须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和“五类”人员监管责任书,并及时将责任书回执交林业站存档检查。

(四)是各中小学校要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提高学生预防森林防火的意识。

三、狠抓落实,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村要及时落实村干部包组、小组长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各村必须指定专人在林区入口处值班,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督促护林员要每天坚持上山巡逻,及时掌握本村森林防火情况。

(四)驻村干部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召开村、组会议,督促所在村及时书写宣传标语,深入林区巡逻等工作。

同时还要抓住三个重点:

①、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管督查工作,村干部要分工督促“五类”人员的家属加强日常监管。

②、加强对违法野外用火屡教不改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本质上改变这类人员的顽固思想和饶幸心理。

③、加大对林区住户的野外用火监管力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一)严厉打击烧田堪、烧火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个人罚款200-3000元、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二)对所有森林火灾除进行罚款外,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提高违法成本;

(三)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一律移交森林公安进行处罚,给予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五、工作措施

(一)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单次森林火灾造成成灾面积600亩以上或者在重点防火期发生三次森林火灾的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森林防火重点期间,各村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确保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

(三)发现火情应立即向乡党委政府或林业工作站报告,不得瞒报或迟报.同时应立即组织村级半专业扑火队员及本村村民上山扑救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如外出应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它人员值班。

202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大全篇6

各学区管委会,直管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__年冬季全市教育系统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把森林防火和冬季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重中之重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积极动员,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有效防止森林火灾。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校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进班级”、“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做到“四个一”:

(一)上好一堂森林防火。各校要根据各地实际,采取集中统一、分年级、分班级等多种授方式上好防火。授内容重点为森林火灾的危害、森林火灾的种类、森林防火期的制定、森林火灾的扑救、发生火灾时的自救、火灾肇事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二)办好一期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媒介,发挥班级干部、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力量,摘选森林防火方面重点内容,办好一期专题宣传栏,进一步增强师生的防火意识和火患意识。

(三)写好一篇森林防火作。防火学习结束后,各学校应及时组织学生撰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方面的作,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在我心中”征评选活动,并适时组织开展一次优秀征汇报演讲活动。

(四)发放一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近期,各校要就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给每个学生发放一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学生带动家庭,通过家庭带动社会,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由学生、家长签收回执,学校留存备查。

三、加强用火管理。各校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以火管控为重点,严禁师生员工野外用火,严禁学生野炊活动,严禁学生带火机、火柴、火炉等火进入校园。学校在组织学生户外活动时,要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同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内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师生员工的用电用火安全教育,对学生宿舍、各种功能室、仓库、校内输电线路、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和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科学应对火情。当师生发现森林火灾时,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等抢险救灾工作,严防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__市教育局

20__年11月22日

202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大全篇7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从指导思想上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凉山州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守住不能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的底线,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林区村寨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州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订、印发本预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县(市)人民政府制定、修订本辖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二)坚持科学处置、安全第一的原则。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原则,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三)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时效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应急民兵等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等为补充力量。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牧区职工、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二)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四)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五)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加强舆情监管和引导。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六、组织指挥体系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乡镇(街道)依据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州内跨县(市)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相应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行政区内的指挥工作。跨州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由其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主要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现场组织灭火,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指统一指挥。前指应划定火场警戒区,划入警戒区的火场及周边行政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指同意不得前往火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就近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需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时,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办理。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跨县级行政区域调动增援力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由拟调出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县(市)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

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县(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指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过程中,均应制定应急避险预案,明确进场路线、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一旦遭遇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避险预案,迅速、高效、安全实施紧急避险和营救行动。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前指和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三)专家组。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第二章预警监测

一、预警分级

凉山州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预警制作和信息发布

(一)预警制定职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牵头,会同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制作。每年防火期间,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召集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会商,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作预警信息。

(二)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和预计持续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以及事态发展、工作措施及公众响应建议和咨询电话等内容。

(三)预警发布流程。预警信息制作完毕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依程序进行发布。

重点时期、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凡是在高火险期内遇有极端天气情况时,经口头报请领导同意,可先下达预警信息发布指令,事后履行补签程序。

三、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接收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启动响应措施。

(一)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常态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加强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工作。

(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领导带班、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加大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频次。

(三)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单位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森林草原火情动态;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隐患问题登记在册,限时整改到位销号,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增派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严管死守,加强用火审批管理。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准备工作。

(四)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属地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至少有1人在家值班,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属地。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定期调度了解相关成员单位值守情况,部门主要领导也要随时掌握各种突发情况;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执行靠前驻防。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组建暗访组开展常态化暗访;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所有巡山护林护草员全部投入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同志带头巡山,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临时增派力量,严管死守。

4.执行最严的火源管理措施,外来车辆或人员需要进入或通过重要林区牧区的,县(市)交通部门依据实际确定放行时间进行集中放行。本地村民进山入林入草的必须向所在村组干部进行报备,未按规定报备进山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停止各级防火区内除丧葬用火外的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审批,需要进行丧葬用火的,由属地乡(镇)调度有关扑火力量到场监管、确保安全。

6.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7.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西昌站、西昌青山机场、盐源航空护林直升机场适时开展防火航空巡护工作。

8.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蓝色预警后,重点林区管理人员根据林区实际情况通知区域内高压输变电线路单位执行紧急断电,大风预警解除后恢复供电。

四、预警落实报告

(一)期中报告。红色预警期间,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每3个工作日1次,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二)完整报告。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在预警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五、预警调整和解除

因气象等条件出现变化,州气象局需要调整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等级建议的,经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的报批及发布程序。

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到期自动解除。

第三章火灾信息报告

一、报告原则

必须坚持接警必报、主动了解、多方沟通的原则;必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原则;必须坚持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为报告主要负责单位,报告内容准确详实的原则。

二、报告程序

遵循首报、续报和总报三个程序,主动、及时、准确报告情况。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应作为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火情报告执行机构,做好各方面情况沟通及其火情信息报告工作。

(一)县(市)报告要求。

进入防火期,各县(市)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要各自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信息工作,确保归口一致、口径统一、准确详实。前指成立后,由指挥长确定4名联络员具体分工,其中2名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2名作为前指的信息员参与前指会议、撰写火情报告。

首报:接到辖区各渠道报告或报警后,应当立即核实大概的起火位置、可能影响的范围等基本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30分钟内将所了解的情况以电话形式及时报告州级对口部门,通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续报:应将了解到的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情态势、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首报后120分钟内完成第一次续报。续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随时报告。

总报:火灾扑灭后,在24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告。对于比较复杂的火灾现场情况,可形成简单书面材料进行初报,详细调查后总报。

(二)州级有关部门接报要求。

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接到火情报警应迅速核实,按规定向有关领导报告;接到领导指示后,应迅速予以传达;根据预案规定和领导要求调集增援扑火力量;通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发生以下森林草原火灾的,要立即向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一是红色预警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二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进场后,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三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四是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五是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森林草原火灾。

(三)向省级部门的报告要求。

一是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卫星热点监测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反馈核查信息,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二是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三是对火灾扑救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国家、省委省政府领导有明确指示、批示的,上级派出工作组现场指挥等),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立即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三、报告内容

(一)起火地点:地名、经纬度、林地权属、地类属性。

(二)起火时间:火灾发生时间、发现时间或接到火情报告的时间。

(三)起火原因:何种用火引起,肇事者情况。

(四)当地天气:风力、风向、气温、湿度、有无降水等;

(五)火势情况:火场燃烧情况、发展蔓延趋势(按照火场周边描述,火区内或附近有居民点和重要设施要特别说明)。

(六)扑救情况:出动扑火人员、车辆、通信、扑火机具数量,到达火场人员和指挥员姓名、职务。

(七)损失情况:火场面积(林地面积)、受害森林面积、主要树种、林龄、火灾种类、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情况。

(八)发生在边界的火情,要说明距边界的距离,发展趋势,有无烧入烧出危险或烧入烧出时间、地点、经过和损失情况。

(九)地方各级指挥部采取的扑救措施和扑救方案。

(十)扑救过程中的困难,以及需要上级支援和帮助解决的问题。

(十一)火案调查处置情况。

四、报告格式

(一)标题:要求醒目、简洁,要涵盖主要内容,如有必要可加副标题。

(二)文件日期、报告时间:要写明具体日期和使用24小时制。

(三)文件编号: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文件序号,编号要有连续性,如有缺失应说明。

(四)报告正文:如有多起火灾或多个火场,应先综述再分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火场最新动态(扑救进展、有无明火、火线长度、火势强弱、控制程度、扑救方法等)、扑火人员数量(总数及其中专业扑火队、驻军、武警、森林消防等人数)、火场气象、火场指挥等情况。相关计量单位统一使用法定表述。

(五)火情报告编发人员:包括编辑、签批人员姓名。

五、发布信息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新闻报道工作,统一由州县宣传部门负责按照新闻发布相关规定,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信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灾情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第四章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早期处置。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请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二、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一)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地就近组织和协调调动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航空灭火飞机、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断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信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二)转移安置人员。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当居民点、农牧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方,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三)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四)保护重要目标。

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物或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当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按照预案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五)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六)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草原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由火灾发生地组织足够的专业扑火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七)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八)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三、州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州级层面应对工作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县(市)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一)IV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5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1500公顷的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与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共同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IV级响应。

1.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连线调度火情信息,通知县(市)妥善做好受火灾影响群众的疏散安置等工作。

2.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视情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预告相邻县(市)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增援准备。

4.根据需要,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6.视情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

7.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二)Ⅲ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共同组织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Ⅲ级响应。

1.在州委、州政府领导和指挥下,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指挥长或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立即带领工作组赶赴火场成立州级火场前指,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具体组成及任务分工按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协调扑火力量、物资及装备等参加火灾扑救。

3.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指导做好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三)Ⅱ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协调调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4.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视情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州外扑火力量主动增援的,统一接受州前指相关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所有外来扑火力量发布火场有关新闻信息需经州前指批准。

7.未经过州前指调度或对接的增援队伍,一律拒绝其进入火场。

(四)Ⅰ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0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影响,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报州委、州政府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后,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县(市)党委和政府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跨区域增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扑火力量、装备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县(市)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抓紧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四、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五、应急结束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县(市)。

六、综合保障

(一)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协调直升机实施空运。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输送由州人民政府安排州交通运输局落实运输车辆。

(二)物资保障。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州、县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

(三)资金保障。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州、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第五章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二、火因火案查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县(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四、工作总结

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牺牲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

第六章附则

一、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三、预案演练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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