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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制度创新

时间: 新华 规章制度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图书馆业务工作规章制度20__-05-1418:43#2楼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2

了满足广大读者的学习需要,最大限度提高自习室桌椅的利用率,让每位读者享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特制定如下规定:

1、禁止用书籍和其他个人物品占座。因事短时间(限2小时内)离开座位,请在桌上留便条说明具体离座起止时间。不留便条或超过便条声明时间的座位将被视为空座,其他同学可将其物品移开并使用。

2、爱护公共财物,正确使用座椅,禁止乱写乱画。严禁将椅子移出自习室外,一经发现,按照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取消读者资格。

3、保持室内安静,禁止通话、聊天、喧哗,举止文明。

4、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5、自习室关闭时禁止将书籍和其他个人物品留在自习室内。图书馆将对自习室不定期清理,由此导致的个人物品遗失由读者自己负责。

6、自习室设立“文明阅读监督岗”,由图书馆委托青年志愿者对自习室进行管理,请全体读者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3

一、为加强我校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图书室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图书室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

三、图书室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并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室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四、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五、图书购进必须严格的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购进。

六、购进的图书,首先是盖学校图书室公章,接着进行财产帐登记,然后根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登记,进入书。

七、图书馆每年要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旧的图书进行处理,同时要购置一定数量的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4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老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账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每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10、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5

一、本校图书、期刊只供本校教师及职工借阅,借阅完后,必须按时归还。

二、借阅书刊要办理借阅手续。文艺类书籍一次限借2本,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次限借10本。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一般情况下可办理续借。

三、图书室采取开架借阅办法,借阅者不得把书包、提袋及其它东西带入图书室。

四、从书架上取下图书不拟借阅时,应放回原处,不要乱插乱放。

五、工具书一律不准借出室外(指辞源、辞海、辞典、年鉴、百科全书、线装本等)。当年的期刊杂志未装订成册(半年)时。一律不外借。

六、所借书刊,须倍加爱护,不得撕毁、遗失或涂记画号,否则按本制度第9条处理。

七、借阅者退休或者调出本校时,必须归还所借的全部书刊,方能办理离开手续。

八、学生阅览后,组织者要填写阅览登记,督促学生将书放回原处,并配合管理员认真进行清点,发现遗失或损坏,及时查明情况,找出责任人予以赔偿。

九、赔偿办法:损失一般书刊,借书人按书价赔偿。损坏和遗失成套书刊的其中一册,原则上应赔偿整套。损坏遗失珍贵书刊,按原价的2~5倍赔偿。

十、保持图书、阅览室内肃静,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6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老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账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每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10、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7

图书馆收藏的文献资料均属易燃物品,图书馆属重点消防单位。为保证图书馆的安全,确保国家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图书馆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严禁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状态,置于醒目方便处,做到及时取得来,用得上。

二、严禁随意拉联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学校电工经常检查电线、电路的情况,以防漏电造成火灾。

三、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四、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进行认真核对与检查,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本校教工和学生办妥借阅手续后,方能带出书刊资料,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书库。

六、图书馆工作人员要记住火警、盗警的电话号码,以便及时报警。

七、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各自书库、阅览室、工作室的门锁钥匙,若不慎丢失,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物品失窃。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8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9

为了搞好图书馆的安全防范工作,特指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馆主管领导应经常对本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馆人员的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本馆各书库、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使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方法,掌握本馆电源的&39;控制方法。

2、各书库、阅览室管理员是其管理库、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图书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理库、室的钥匙,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3、馆舍门、窗、电由各库、室管理员负责开启和关闭,库、室无人时,必须关闭好门、窗和电源。

4、本馆各种设备,由使用人保管,维护并负责其安全,使用人应按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品进馆。

6、严禁在书库、阅览室及库房内吸烟或用火。

7、图书馆外借开放期间,学生必须安全有序的进出,不得拥挤。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员必须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疏散。

8、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非本馆人员须在本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库房。

9、寒暑假或节假日闭馆期间,应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0、全馆人员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本馆安全的倾向和行为。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0

入馆须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阅览;未带证件者,谢绝入内。

二、期刊、报纸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读者手头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报纸,不许多占;阅后按架上所标名称复位,不可乱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齐。

四、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五、爱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私自将刊物带出馆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喧哗,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七、妥善保管借书证,若遗失,读者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

八、学生每次可借图书1册,15天还回或续借,教职工6册,30天还回或续借,除文学类图书外,各类图书在没有人预约的前提下可续借一次。

九、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要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缺条码或其它损坏等,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一经发现,由借阅者负责。

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周五8:00————17:00

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凡借阅我馆书刊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原则上必须赔偿同版新书刊,确实无法购得同版书刊,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1)损坏书、刊,(如批点、涂改和污损等)视情节轻重按书刊价格的10-20或原价赔偿;

(2)遗失书刊赔偿。由于书价逐年上涨,遗失书刊罚款比例不能一成不变。

根据历年涨浮比例,特作如下规定:

1.一般图书:1985年以前出版图书;10-20倍.1985年至1990年出版图书:5-10倍;199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3-5倍;每册图书另加收0.5元加工费。

2.贵重图书,工具书,库存孤本书视情节轻重,参照以上年代加重比例罚款来乃至报告学校处分。

3.成套图书的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遗失多卷的全部或部分按全套价5-10倍赔偿。

4.中外文杂志散本一本,报纸一份分别按全年,全月价格赔偿;期刊,报纸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加3倍以上另加装订费赔偿。

5.凡借出书刊,未经本馆同意,不得私自拆散,违者按损坏规则赔偿。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1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管理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企业管理、职场、成长、成功励志、经济营销、生活情感、期刊及其他类别书籍。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本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四、借阅规定

(一)借书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日常工作时间。

(二)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为10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按0。5元/天计算,在工资中扣除(最高不超过书的原价)。

(三)借书时,请填写《借阅单》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四)借书人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借阅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一)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指定购买计划、整理、盘点,并由采购部配合,负责图书的购买等;

(二)每周五进行盘点;

(三)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系统中的《图书室登记总簿》。

六、保护书籍

(一)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二)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七、图书交流及捐赠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2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3

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借阅时间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三、借阅方式、册数和期限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四、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双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德育处,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五、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4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五、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六、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八、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5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6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7

1、图书馆主管领导应经常对本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馆人员的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本馆各书库、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使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方法,掌握本馆电源的&39;控制方法。

2、各书库、阅览室管理员是其管理库、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图书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理库、室的钥匙,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3、馆舍门、窗、电由各库、室管理员负责开启和关闭,库、室无人时,必须关闭好门、窗和电源。

4、本馆各种设备,由使用人保管,维护并负责其安全,使用人应按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品进馆。

6、严禁在书库、阅览室及库房内吸烟或用火。

7、图书馆外借开放期间,学生必须安全有序的进出,不得拥挤。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员必须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疏散。

8、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非本馆人员须在本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库房。

9、寒暑假或节假日闭馆期间,应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0、全馆人员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本馆安全的倾向和行为。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8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19

图书馆是学校的图书资料重地和文献信息中心,同时也是人员高度集中的场所,属于学校防火防水防盗重点部位。

一、图书馆馆长是图书馆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监督图书馆的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图书馆安全,全馆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防火防水防盗,人人有责”和“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消除隐患,提高防患意识。责任事故,谁监管,谁承担。

二、图书馆内严禁动用明火。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要经馆领导和保卫处批准,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有专人负责,确保防火安全。严禁任何人在书库、阅览室、计算机房内吸烟。

三、工作人员必须在每天闭馆前,对书库、资料室、阅览室、各业务工作室等处进行认真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水源,防止因电源没有切断造成火灾,没有关闭门窗造成书刊被盗。

四、本馆人员因私自使用电炉、电器、乱拉电线、用火不当、乱扔烟头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发生火灾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并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

五、图书馆内严禁存放一切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

六、建立健全防火防水防盗安全网络,层层落实防火防水防盗安全责任制,逐级负责,责任到人。定期对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图书馆制度创新篇20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图书馆业务工作规章制度20__-05-1418:432楼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39;,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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