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节约用水
1、增强师生安全用电的意识,全体教职公共管,消除隐患,合理用水、用电,把消耗降到最低水平。
2、电工要经常检查供电线路和公共用电设施,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校内电的正常供应。
3、各班级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班教室电灯、电风扇的使用和管理。若发现不合理用电(如:教室中无人而不关灯、不关电风扇;室内光线充足时不关灯;教室中人数少而灯使用多等),视情节轻重,每次赔偿5-3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应赔偿维修工料费外,还处予5-30元罚金。
4、各部门、班级或个人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共场所及设备时,要注意安全用电、用水。使用结束时,要随手关电、关水。若失职造成事故或损失,有关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5、各处室、各年段室、各实验室、各部门要注意电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室中无人时应关灯。下课、下班时要关灯,防止发生事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若管理不当造成事故或损失,有关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2
1.负责本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协同政策法规处拟定本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节约用水、水文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2.组织指导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指导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核算工作。
3.组织编制本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年度取水总量控制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
4.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水资源调度方案,组织审定区域性水资源调度方案。
5.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节约用水规划、计划;组织指导全市节约用水宣传和统计工作。
6.指导本市各行业水平衡测试工作,组织拟定本市各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管理。审定中心城区用户的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
7.组织并监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8.组织拟定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监督实施水资源费和超计划加价水费的征收和使用。
9.协同综合规划处编制并监督实施水资源保护总体规划及与其相关的专业规划,组织水
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指导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组织审定江河湖库纳污能力;组织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管理和污水纳管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监督实施。
10.指导全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组织水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资源的再生利用。
11.组织指导全市水文工作,负责全市水文行业的管理。
12.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水量、水质、水压),组织定期发表本市城市自来水水质公报。
13.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组织编制全市水环境状况通报。负责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3
节约用水是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生活用水的一项重要工作。水资源的保护利用是我国的一个重要国策。为提高我院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管理水平,创建节水型单位,特制订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1、全院节约用水工作应主动接受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业务领导和技术指导。认真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依法用水、依法管水。
2、根据上级要求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
3、节水器具应优先选取用国家推荐定点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卫生洁具和确实浪费水的器具。
4、经常性地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节约用水意识,努力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5、管水员每周至少巡回检查一次,发现供水器具损坏,应及时组织人员修理。
6、管水员、公寓服务员要经常深入教学区、生活区检查,发现无人使用水龙头开着应及时关上,并教育学生随时关水,教育不改者,提交学生工作处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7、采取措施,节约用水。男、女浴室、洗碗池改换脚踏水开关,厕所间改换红外线或延时节水阀,做到人走水停。
8、落实专人开关水泵和水阀。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4
为了促使公司员工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进一步规范用电、用水行为,尽可能节约能源、减少支出,特通知如下。
一、管理职责
1、各营运部营业厅、所辖水房、卫生间所有用电、用水设备均由该部门指定人负责管理,总责任人为楼层经理。
2、楼层、科室办公室内所有用电、用水设备由各办公室指定人负责管理,办公室责任人为该部门主管。
3、院内、锅炉房、宿舍以及其他公共场的所有用电、用水设备由综合部指定人负责管理,责任人为综合部主管。
4、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用电、用水管理,有效保证节电节水措施的实施。
二、用电管理
1、养成爱护用电设施,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发现用电故障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安防部。
2、营业厅开门前开启一半照明灯,闭店后要做到人走断电。
3、科室办公场所白天光线正常的情况下不开启照明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避免长时间待机,下班时要关闭饮水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并尽量做到关机后关掉插座总电源。
4、合理使用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5℃、冬季空调温度设定不得高于14℃,提倡下班前15分钟关闭空调,严禁室内无人时开空调。
三、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如果发现水龙头、卫生间阀门、开水器等用水设施损坏现象,要立即报告安防部。
2、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尽量将水龙头开小,冲洗期间不得离开现场,用水完毕后随时关闭水笼头,严禁滴漏,杜绝“长流水”。
四、检查考核
商场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对在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规用电、用水者给予罚款处理。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5
一、为加强节水管理工作,全面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意见和措施;
2.对上一季度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的项目追查原因,跟踪落实;对重大节水问题找出原因及时解决;组织落实合理化建议,同时布置下一季的节水目标任务;
3.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4.布置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四、会议记录与督办督查工作
1.会议由节水办公室负责签到和记录工作;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在一定范围贯彻执行的,由节水办公室拟定会议纪要或文件由组长签发;
3.会议决定的事项,责任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节水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6
学院(校)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节约用水是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生活用水的一项重要工作。水资源的保护利用是我国的一个重要国策。为提高我院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管理水平,创建节水型单位,特制订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1、全院节约用水工作应主动接受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业务领导和技术指导。认真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依法用水、依法管水。
2、根据上级要求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
3、节水器具应优先选取用国家推荐定点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卫生洁具和确实浪费水的器具。
4、经常性地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节约用水意识,努力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5、管水员每周至少巡回检查一次,发现供水器具损坏,应及时组织人员修理。
6、管水员、公寓服务员要经常深入教学区、生活区检查,发现无人使用水龙头开着应及时关上,并教育学生随时关水,教育不改者,提交学生工作处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7、采取措施,节约用水。男、女浴室、洗碗池改换脚踏水开关,厕所间改换红外线或延时节水阀,做到人走水停。
8、落实专人开关水泵和水阀。
开水时间:早上6:00
晚上22:00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7
一、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经常进行节约用水的教育,增强节约用水意识,节约每一滴水,树立勤俭节约的美德。
二、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用水后要及时关好阀门,杜绝跑冒滴灌,使用自来水龙头应轻开轻关,以免损坏。
三、禁上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车辆。
四、注重绿化用水节约。单位内部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使用自来水浇灌。
五、加强单位食堂用水管理,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控制阀门、水龙头的出水量。
六、注重洗手间用水节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
七、加强供水管线的巡查,发现有管道泄露的情况及时处理,防止水资源的无谓浪费。
八、爱护给水和排水设备,不得随意拆卸设备部件,杜绝人为故意损坏。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8
1、商城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由经营管理公司管理;
2、各商铺均设独立的水表,物业管理部人员定期抄表;
3、商户要按时交纳水费,拖欠水费者将按供水公司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4、商户不得对设计安装的给排水管道随意改动。
5、严格禁止对商铺内污水道、雨水管等倒剩余饭菜及其它杂物。如已造成堵塞,经营管理公司可派人疏通维修,商户商铺内部维修费用由商家全部承担,公共管道部分的维修费用由使用本管道的所有商户共同分担;
6、给排水系统要防止跑、冒、滴、漏,若有发现应及时报修,以免为各商户带来麻烦及损失。要节约用水,严禁浪费;
7、私接私用公水及消防用水将按规定严格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害由其自负;
8、商户不得有意破坏水表等公共设施(包括公共管道、消防管道),如蓄意破坏水表或不通过水表用水,按偷水处理;
9、公共给排水若出现故障,要通知经营管理公司去维修,不得擅自维修。否则,对由此造成公共设备、设施的损坏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10、商户如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自身及他人损失,须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9
1、增强师生安全用电的意识,全体教职公共管,消除隐患,合理用水、用电,把消耗降到最低水平。
2、电工要经常检查供电线路和公共用电设施,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校内电的正常供应。
3、各班级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班教室电灯、电风扇的使用和管理。若发现不合理用电(如:教室中无人而不关灯、不关电风扇;室内光线充足时不关灯;教室中人数少而灯使用多等),视情节轻重,每次赔偿5到3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应赔偿维修工料费外,还处予5到30元罚金。
4、各部门、班级或个人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共场所及设备时,要注意安全用电、用水。使用结束时,要随手关电、关水。若失职造成事故或损失,有关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5、各处室、各年段室、各实验室、各部门要注意电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室中无人时应关灯。下课、下班时要关灯,防止发生事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若管理不当造成事故或损失,有关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10
1、全体师生应树立节约用水的意识,人人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2、全体师生应爱护用水器具,禁止野蛮使用损坏器具。
3、用水时尽量开小用水水量,缩短用水时间,杜绝“水长流和水白流”的严重浪费现象。
4、人人应养成随手关闭水龙头的好习惯,特别是打开水龙头无水时,更应随手关闭,切勿只开不关。
5、卫生间用水在保持冲洗干净的前提下,合理调节冲洗水量;
6、学校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和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出现漏水现象及时到总务处报修。
7、学校经常开展节约用水宣传与教育工作,利用会议、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
8、值班人员要做好巡查工作,节假日离校前做好彻底检查工作,确保用水设施正常,不用的水闸及时关闭。
9、总务处对各用水部门主要耗水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渗漏点并修理。发现人为因素导致水资源浪费时,应及时进行制止。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11
第一条用水计划:
每年年初,东李庄村理事会制定年度村民生活用水及农业灌溉用水计划,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协会审批后,后桃洼村按用水计划执行。
第二条价格机制:
农户用水量按照会员大会议定的水价收取水费,村民用水按每方1元征收。
第三条节水宣传:每年举办节水宣传4次,开展节水经验交流会2次,大力推广节水龙头等节水器具。
第四条鼓励村民使用雨洪水、再生水,一水多用。
第五条应强化节约用水意识,做到“节约用水,从我做起”。
第六条在水房、卫生间等公共用水场所设置节约用水标志,提醒节约用水。新购置的用水器材应使用节水型器具,根据需要同时设计节水设施。
第七条水电管理人员应加强用水管理,坚持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漏等浪费现象。
第八条应加强对供用水设施的监测,管理和维护降低管网漏损率,推广农艺及管理节水措施。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12
为规范公司用水管理,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确保用水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供水管理制度
1.本制度使用空调水、生活水、消防水系统。
2.未经批准人员不得操作相关设备及调整数据。
3.当日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对生活水系统出现的故障,必须要报告主管经理。
5.对其它空调水、消防水、必须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检修、实验工作。
6.随时保持蓄水装置,水泵等设备的清洁、有效。
二、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2.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饮水安全。
3.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晰。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即使清楚污垢,保证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4.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5.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是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6.慢开慢关水龙头,以免造成水龙头损坏,如发现漏水或损坏及时通报后勤处维修班进行修理。
7.责任人经常检查上水和下水有无漏水现象,发现损坏,及时通报后勤处进行维修。
8.避免水龙头长流水现象,责任人下班后要检查水龙头情况,值班人员每天检查上下水情况,一经发现有长流水情况,通报批评。
9.要养成节约用水习惯,各部门领导要经常向员工宣传。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13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黑龙江省灌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水资源法律、法规,结合农场灌溉用水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属国家所有。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二、按照农场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生产经营部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四、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各单位必须在灌溉前三天向农场生产经营部提交实际用水面积数和用水量申请,实行合同供水。
五、农场生产经营部下设配水管理站,负责干渠用水调配、分水闸、渠道的看护管理工作。
六、支渠以下的用水调配由各用水单位负责,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本辖区的灌溉配水和排灌工程的管护工作,成立管水小组,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供水、排水情况。
七、灌溉站管理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在渴水期间严禁大溉大排,要经常查看末端排水渠道是否有跑水现象,如有跑水有权闭闸或停泵,并及时向用水单位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用水。
八、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调水配水组织。公司成立水田用水调配组织机构,水利设施维护和管理,明确责任。提水泵站,抽水井维护和管理,用水排水渠系的维护和管理。此制度应充分细化,提高可操作性,主要是做到在用水管理上有据可依。
九、根据《黑龙江省灌区管理试行办法》第17条,第19条规定:“渴水期实行轮灌。轮灌一般原则是先下游后上游,先老水田后新水田,先成片地后零星地。各用水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单位的轮灌计划,违者管理单位有权停止供水。”
十、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农户利用好头茬水,早整地、早泡田,缓解春季用水紧张的矛盾。
十一、为保证灌溉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依法保护各用水户的利益,对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未经批准许可擅自取水、挖堤偷水、在干线架泵抽水、破坏用水干线抢水等违法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给予1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十三、未经农场审批,新发展的水田或不适宜发展的水田,不予供水。如强行偷水,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四、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农场将给予奖励。
十五、本制度解释权归__农场。自20__年4月1日起执行。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县机关大院的节水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水资源消耗,发挥物业部门对用水设备的管理、维护、服务上的优势。现结合实际,洞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特制定《洞头县机关大院节水管理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对洞头县机关大院(以下简称大院)节约用水管理、用水计量、水资源消费统计及分析、用水设施设备定期维护等作了明确规定,以杜绝水资源浪费现象。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对象包括物业公司及其全体员工。
第四条机关干部职工应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水意识,自觉维护节约用水制度,切实保证将水消耗量控制到最低。
第五条机关大院各单位应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全面负责本部门或本楼层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本着结合实际、科学管理、明确统一、便于操作的原则,做好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第二章节约用水管理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制定中心年度用水计划、内部节水指标,并定期检查,确保目标落实。
第七条加强食堂用水管理。蓄水池应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减少浪费。
第八条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广泛开展再生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工作。
第九条加强节水宣传。大院各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在用水区域要设置节约用水标识,培养节水习惯,对保洁员工进行节约用水指导,提高员工用水意识,做到公共区域自来水龙头及时关闭。推广使用感应式水龙头、调小水龙头水压等措施减少一次性出水量,提高对水资源节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水节约责任心。
第十条张贴节水标识,公布维修电话。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志,设置温馨提示,并公布维修电话。发现跑、冒、漏或其他浪费情况及时向维修部门报修,报修时要说明准确地点。对报修情况维修部门要及时解决。
第三章用水计量
第十一条管理局会同物业公司应设节约用水统计员,负责水资源消耗的计量、统计、核实、分析及上报等工作。
第十二条计量器具的采购、配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计量器具的选型,应当根据用途、流体特性、仪表性能、安装要求等确定。计量器具的&39;计量性能应当符合现场使用环境状况条件,满足温度、温度变化率、湿度、振动、噪声、电磁干扰、腐蚀、粉尘、结垢等要求。
第十三条计量器具的安装应当符合安装计量器具的技术规范。新安装且难以拆卸的计量器具,应当提供满足检定或者校准的条件。
第十四条大院用水实行分户计量,提高二级表计量率。对中心内各幢大楼安装分户水表,有条件的单位应实行一户一表。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做好各区域月、年用水统计报表。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抄表做到数据精确,严禁估算,对用水量及时分析,发现情况异常,立即上报,并进行管网检查以消除问题。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应设专人负责水计量器具的管理,负责水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计量表计的维护和数字核准工作。发现计量不准或表数字模糊不清,要及时维修、更换;每月对计量表进行一次核正,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用水计量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移动、拆卸计量器具;
(二)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三)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四)弄虚作假,伪造计量数据;
(五)改变计量器具的结构和性能;
(六)破坏计量检定铅(签)封;
(七)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
(八)擅自启用依法封存的计量器具。
第四章用水统计
第十八条加强用水消耗统计工作,建立统一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
第十九条根据用水统计结果,定期开展水资源消耗情况分析,落实人员负责水消耗季度及年度统计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第二十条定期将大院总用水量、人均水耗和同比变化等用水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做好与自来水公司、节水办的业务联系,缴纳水费,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工作,在未办妥以前,原任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正常进行。
第五章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第二十三条积极选购采用节能型用水设备、器具,确保使用器具是国家推广使用的节水器具,严禁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用水器具以及不合格产品。
第二十四条对用水量较大的设备建立用水设备台帐。
第二十五条根据用水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并列入设备维修保养计划体系。
第二十六条用水设备的检修保养分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小修、大修四种,检修费用列入年度用款计划。
第二十七条做好水泵等供水主要器具的例行检查工作。了解其工作状态:1、压力表读数是否正常;2、轴承温度是否正常;3、电机接线盒有无发热现象;4、水泵机组有无振动及异常响声;5、联轴节填料松紧情况,排除不正常的漏水现象。定期开展水泵电机轴承加油、轴套加油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做好水泵的主要供水设备的年度保养工作:
(1)检查密封环磨损情况,测量记录运动间隙,必要时更换或修理;
(2)更换密封填料;
(3)检查所有轴承的腐蚀情况,更换轴承油;
(4)校对曲线,做好记录;
(5)检查联轴节铰与轴的磨损情况;
(6)检查泵叶泵壳的腐蚀情况,泵壳及机座除锈油漆;
(7)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8)对电机做年度检修保养;
(9)检查泵的工作性能。
第二十九条对老式淘汰水泵要及时更新,调换性能好的节能型产品。
第三十条对工作要求高的水泵必须进行效率流量测定。
第三十一条做好大院内用水设施、设备的安装、改造、巡视检查,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修和巡查,重点检查管网和预埋管道,并及时填写巡视检查表。
第三十二条对新增用水管道、设备的安装必须向县管理局联系批准后方能施工,对用水设备和计量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防止水资源流失,确保用水安全。
第六章给排水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大院内给排水的管理、操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对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每日巡查,防止水系统“漏、跑”等现象。
第三十四条给排水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中心内的给排水系统,如:水管、水池、水箱、水泵、开关、阀门以及分阀门位置,系统情况等。
第三十五条热水采用定点定时供应。
第三十六条定期检测水质,每三个月清洗水箱、水池一次,以保持清洁,检修口应盖紧并上锁。
第三十七条定期检查消防水系统,保持系统压力正常,水泵(联动)正常。
第三十八条严禁私自使用消防水系统。
第三十九条定期检查污水泵系统,经常检查清理雨水井、污水井和管路,确保畅通、干净。
第四十条给排水系统的调整、改造须经县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处审批。
第四十一条每日检查直饮水系统,加强维护,保持水质符合要求。每日抄录各个系统的用水量,并进行消耗比较分析。
第四十二条遇自来水公司停水时,采取措施保证食堂用水,并及时发出停水通知,使各单位做好准备。
第四十三条应强化给排水系统的备品备件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对突发事件有备无患。
第七章值班巡检制度
第四十四条水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
第四十五条保证值班室经常有人,电话、手机畅通。
第四十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接受分解任务、巡检设备、事故处理、打扫卫生等;对用水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设施的巡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第四十七条巡检时间为每天上午上班时间开始至1小时,下午下班时间前1小时至下班,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时进行,但不可少缺;
第四十八条巡检范围包括各水泵房设施、各级计量水表及之间的供水管道及附属元件、水箱(池)、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电器和自控设备等。
第四十九条巡检人员巡检时工作要认真细致,不得马虎、遗漏,尤其是重点部位。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字体要工整、清楚。
第五十条按要求按时做好倒闸操作。
第五十一条做好交接班情况说明和工作衔接。
第五十二条巡检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并确保公共设施不受破坏。
第五十三条巡检人员在巡检时间内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岗位。
第五十四条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记录在案,不能马上解决的应立即上报工程部主管及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五十五条用水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如出现重大事故,属于巡检不到位造成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六条在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中,凡节约用水成绩显著的物业工作人员,县管理局将给与表彰或奖励。
第五十七条凡在大院节约用水方面提出创新提案,并被中心采纳或工作成绩突出的物业工作人员将被评为服务之星先进个人。
第五十八条损坏节水设施,或违章用水,违反操作规程,擅离工作岗位或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导致水源资源浪费的;对明知漏水、故意隐瞒者,或不及时修复的,县管理局将对物业公司扣除相应考核分值,并责令及时修复。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县管理局将对大院节约用水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统计,作为对物业公司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
第六十条县管理局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随时进行调整和修订的权利,凡与本办法相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8月11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县管理局。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15
为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依照《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注重洗手间用水节约。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避免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在显著位置设置节水提示标志,公布维修电话;大力推广感应式节水水龙头。在办公楼适当区域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洁用水。
(二)注重绿化节约用水。
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涌灌。
(三)加强设施维修改造。
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认真进行管网检查,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杜绝跑滴漏现象。
(四)定期观测定量分析。
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即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采取有效措施。
(五)建立统一台账,加强用水消耗统计工作。
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
(六)实行定额管理。
按照单位性质、业务量和各年度能耗状况,科学确定本单位年度水耗总量、人均水耗、单位建筑面积水耗定额。各公共机构要在能耗定额内使用能源,超过水消耗定额的公共机构要向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年要结合节能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对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节水目标完成。
(七)张贴节水标识,公布维修电话。
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志,设置温馨提示,并公布维修电话。发现跑、冒、漏或其他浪费情况及时向维修部门报修,报修时要说明准确地点。对报修情况维修部门要及时解决。
(八)实行分户计量。
办公区与经营区、住宅区、出租区等非办公区要分装水表;办公区内不同用水单位一户一表。
(九)加强节水宣传。
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对水资源节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能责任心。加强用水管理,利用每年6月份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和“世界无水日”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教育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学用水、自觉节水,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十)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
广泛开展再生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工作。定期开展节水评比活动。对在节水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用水定额严重超支的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
(十一)加强用水统计分析。
指定专人负责水消耗季度和年度统计汇总和分析报告工作,每季度和年度水消耗情况统计汇总及分析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篇16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职工的节约用水意识,建立健全以创新节水机制为核心、提高用水效率、保障用水安全、促进我局节水型单位建设,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订如下节约用水节奖超罚制度:
一、节约用水奖励制度:
(一)对在节约用水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如推广节约用水先进技术、研究发明节水型用水设备的个人及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根据节水量的10%提取节约用水奖金。
(二)对每季度、每年节水排名均在全局优秀档次中的科室和个人,直接与年底评优争先挂钩,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三)对在节水宣传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科室,如劝阻、制止了较大损失量的用水情况,并有记录的,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对在监督、维护用水设备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科室,如及时发现、上报或维护了损坏的用水管道和设备,防止了重大浪费水资源情况的发生,给予适当奖金奖励。
二、节约用水超罚制度:
(一)严禁职工在任何地方、以任何理由故意浪费水资源,一经发现,在扣罚100元的同时,年底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发现两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二)看到浪费水资源现象没有及时劝阻及制止的职工,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20元。发现给水管网,用水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而使用部门长期不管、不报的,或存在人为、恶劣的损坏设施及浪费水源的&39;行为的部门,在给予经济处罚200元的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对无故缺席节水宣传培训的个人,发现一次处以口头警告,再犯者扣罚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