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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务规章制度

时间: 新华 规章制度

工作服务规章制度篇1

1、修改完善相关培训管理制度

修订和完善本企业管理培训的实施办法,明确公司、部门、个人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使教育培训真正成为各单位和各类人员必须完成的硬指标和任务,确保各级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实施,落到实处。

2、继续创建学习型组织,建立职工终身学习机制

企业要持续不断地创建学习型组织,打造学习型团队,树立学习型先进者,推广创建工作的典型单位和典型经验。逐步建立员工职业发展体系和终身学习机制,促进员工培训由“要我培训”向“我要培训”转变,实现员工职业发展与促使企业发展的双赢。

3、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基础性建设

一是着力研究建立各级各类干部素质的标准体系。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要求具体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研究和配套确立科学的培训工作标准。三是做好干部培训需求的调查工作,针对不同需求,制订长期、中期、短期的教育培训目标。

4、进一步创新培训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制度。按照不同职级干部应具备的知识水准,强制性要求干部在任期内必须达标,后备干部不获得任职资格不得提拔使用。二是使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选任、监督与综合管理等工作衔结互动。做到学用结合,择优而用。对通过公开选拔等方式产生的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岗位知识培训,让其早日适应岗位要求。三是把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选拔任用、职称评定中,形成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5、建立完善职工的学时考核制度

部门和分支机构领导人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合120学时),5年脱产培训时间累计应达到3个月以上。其他管理人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天(合36学时)。管理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岗位知识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

工作服务规章制度篇2

一、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三、权责划分

3.1培训部门权责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10.研拟其他人才开发方案。

3.2各部门权责

1.呈报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四、培训管理

4.1总论

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2.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3.全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全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a)常规类科目: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及其他。

b)专业技术类科目:

技术线、市场线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适合公司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项目管理流程与强化训练及其他。

4.2.2实习生导师制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导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技术类、市场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培训计划的拟订

4.3.1结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部门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公司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审核。

4.3.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应给人事部门统筹规划。

4.3.3人事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

4.4培训实施

4.4.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员工一般在入职第一周集中培训,以后可分散性培训,每次2-4课时,对一些特殊岗位,可根据需要将培训时间延长。

2.应届毕业生的新员工培训在上岗前进行,课程则较为全面和深入,培训时间安排在工作日内,一般为一周左右。

3.每一位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前或上岗后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之内,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接受新员工培训。

4.各培训科目由相应部门的内部讲师资格人或负责人担纲主讲,根据需要还应负责考察试卷的编写和审阅。

5.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并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见附录二的附表1),客观公正的考评授课情况及讲师。

6.如有必要,可以笔试的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方可顺利上岗;不合格者依具体情况进行补修或重试(一般应用于对应届毕业生的培训)。

工作服务规章制度篇3

1、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卫生帽,保持好自己的个人卫生并持健康证上岗。

2、食堂工作人员要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天天清洗经常消毒,所用工具要干净整洁,做好防蚊、蝇、螳螂等工作,确保工作环境良好,让职工吃得放心、可口、安全的饭菜。

3、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饭菜的成本合算,争取做到饭菜价格合理、质量优等做到让职工满意,往来账目手续完备清楚,以备领导查验。

4、对待全体职工要一视同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任何人不给特权,吃饭花钱,人人平等,饭菜要多样化,让职工有选择的余地,要确保饭菜的安全卫生,杜绝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5、全体职工要配合食堂的工作,买饭时主动排队,不许大声喧哗,保持好食堂的环境卫生、维护好食堂秩序。

工作服务规章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

员工食堂是制作、加工员工餐饮的场所,为创造一个整洁、干净、安全、高效的操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概要

本制度规定了食堂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等内容。

第三条管理职责

1.行政部经理负责监督食堂的日常工作。

2.行政部后勤主管负责食堂的日常运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行政部经理

1.负责食堂日常管理的监督及每月收支的审核。

第五条后勤主管

1.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

2.负责对每日菜品质量的跟踪;

3.负责制作、售卖食堂饭票、向员工发放餐卡;

4.负责组织食堂每月的盘点;

5.负责对各类物资费用的财务核算,加强费用的控制及节省。

第六条厨师

1.负责制定所需菜品计划(每三天为一个周期);

2.负责验收采购人员所采购的物品;

3.负责每日对饭菜的具体操作;

4.负责每周配合后勤主管提出各类副食购置计划;

5.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第七条帮厨

1.负责菜品的切洗;

2.负责厨房的卫生打扫和清洁;

3.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4.协助厨师作好食堂供餐工作。

第八条清洁员

1.负责餐厅卫生打扫与清洁工作;

第九条食堂采购

1.负责对食堂物资的采购。

第三章细则

第十条食堂供餐标准

中餐:元晚餐:元

其中午餐由个人刷卡就餐(元/份),晚餐由公司免费提供。

第十一条食堂供餐时间:

1.中餐:12:00—12:30(其中办公楼管理部门12:15就餐)

2.晚餐:17:30——19:00

第十二条食堂人员工作要求:

1.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须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及防滑平底鞋。

2.食堂工作人员须保持头发干净整齐,不得留长指甲,不得吸烟,不得与人闲谈。

3.食堂工作人员对待员工应笑脸相迎,彬彬有礼,一视同仁,严禁与员工争吵,虚心听取员工意见。

4.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使用规定。

5.下班前要锁好柜子,关闭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闭煤气、电源。

6.食堂员工应每年检查一次身体健康状况,确保餐饮的卫生。

第十三条食堂卫生环境要求:

1.食堂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严禁随地乱摆放东西,保证通道畅通。

2.食堂内的食品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摆放,购买的蔬菜要分拈腐叶并清洗两遍后才能加工,气温超过22℃未经冷柜保管的熟食隔夜后,不得食用。

3.食堂内必须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蚊蝇、无烟尘,工作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

4.食堂内部地面、工作台面每天清洗三次以上。

5.食堂外部环境每天清扫四次,员工餐厅(含二楼及楼梯)要随时保洁。

6.定期组织灭蚊、灭鼠消杀活动,消杀前餐具、食品要隔离保管,消杀后要及时清理窗台及墙壁等死角,打扫卫生,清洗工作台面、地面。

7.泔水桶每天打扫一次,清洗干净,杜绝蚊蝇滋生。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

1.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分开放置。

3.厨房设置灭火器。

4.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5.使用炊事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6.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7.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十五条食堂用餐规定

1.各部门按月报餐,若需加班必须在提前4小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以便做好供应工作。

2.食堂一律不收取现金,临时用餐到行政部交款买票,食堂凭票(卡)打饭。

3.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就餐,禁止提前就餐。

4.员工应文明就餐,按顺序排队,维持良好的就餐秩序。

5.员工就餐应注意餐厅清洁,爱护餐厅环境,禁止随地乱扔乱倒。

第十六条食堂采购、领用和报销:

1.行政部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蔬菜类可至批发市场购买。

2.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3.采购的菜品必须由后勤管理员、厨师、保管员共同进行验收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采购员将采购的物品登记在采购收支表上,并做出统计。

5.每天下午食堂上报第二天上午菜谱及当天中午用餐情况,保管员根据厨师要求,现场核对,食堂管理员根据财务部规定每周领取食堂备用金,并及时与财务部结算。

工作服务规章制度篇5

总则:为维护公司正常的食堂秩序,加强公司食堂的管理,使公司食堂为职工提供优质、卫生的工作餐,给全体员工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食堂工作及就餐的人员均需遵守本制度。

一、餐厅管理制度

1、餐厅员工守则

1.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工作时穿工作服,讲究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男士不留长发、女士应束发、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1.2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1.4整个烹食过程必须用洗手液清洗双手,对食品原料认真清洗,保证干净卫生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1.6不得以任何理由导致在就餐时间内无饭菜。

1.5考核标准:以上未按要求执行罚款50元/项。

2、管理制度

2.1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人事行政部门协同财务部每月2次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新鲜程度、保质期、重量、价格。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2.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的一切物品。

2.3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2.4餐具必须每月30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2.5食堂每月1日公布当月菜谱,并经常对菜品口味进行调换,避免菜品重复率过高。

3、餐具卫生

3.1餐具及杯子放置于餐具消毒柜中,不能直接放在台面,餐具未经消毒不得循环使用。

3.2用过的餐具要经过初洗、清洁剂清洗、清水漂洗、消毒四道工序处理,餐具做到必须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内外要干净干燥,无油污、无清洁剂泡沫、无污渍残留、无食品残渣。

3.3考核标准: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罚款50元/次,

4、厨房卫生

4.1刀、砧板、锅、铲、盆、桶等厨具在使用前后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消毒处理。

4.2切完菜及时清理垃圾,集中处置,并清洗工作台面、地面。

4.3货架、油烟罩、蒸柜、炉灶、洗菜池、洗碗池每天要保证清洗干净。

4.4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苍蝇、蟑螂等污染食物。

4.5定期清洗冰箱雪柜,每周1次对冰霜雪柜大清洁。

4.6考核标准:以上情况人事组确认事实后罚款100元/次,若情节严重,根据总经理例会讨论的处罚办法执行。

5、餐厅卫生

5.1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干净清爽。

5.2桌面台凳就餐后及时清洁,干净无尘。

5.3专人负责回收餐具,不得乱扔乱放,剩饭剩菜要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

6、食品卫生

6.1蔬菜、肉食、鱼类等要保持鲜活,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

6.2菜要炒熟煮透,油炸食品不能炸糊。

6.3熟食必须使用专一熟食工具,不得用手拿放,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6.4包装食品必须标准清楚,符合检验合格规定标准。

6.5食物清洗要彻底,不得出现钢丝、头发、菜虫等物;

6.6考核标准:未达到前三项要求,罚款100元/次,未达到

4、5项之要求,罚款500-1000元。

二、用餐管理

1、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8:00—8:50中餐:11:50—13:20晚餐18:00—19:00

2、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如因值岗原因需要外带将名单报到人事行政部复核。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3、在食堂就餐人员要做到文明就餐,自觉排队打饭菜,不准帮忙代打、拥挤、插队,如发现有违者给予处罚50元/次。

4、饭堂就餐不准随地吐痰,违者罚款50元/次。

5、餐厅内禁止吸烟、饮酒,违反罚款100元。

6、力行俭省节约,勤拿少取,杜绝剩菜剩饭,剩菜超过200克罚款50元。

7、用餐后要清理桌面上的饭菜,剩余食物残渣不得随意倒在桌上、地上,必须倒入指定地点,分类放入餐具回收处,纸巾投入垃圾桶,不得与餐余一起倒入餐余桶,违者罚款50元/次。

8、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人事行政组投诉,由人事行政组协调解决,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在食堂引起纠纷,争吵,打架等扰乱就餐秩序的,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三、食堂监督管理:

1、公司全体员工不得提前就餐,违反者罚款50元。

2、用餐应在三十分钟内完成,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食堂工作人员打扫卫生。

3、爱护餐厅财产,如因个人原因损坏应归人赔偿,如蓄意破坏者连带行政处罚。

4、所有就餐员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后厨,违反者罚款20元。

5、食堂监管人员每周对餐厅卫生、厨房用具、菜品卫生、餐具清洁情况进行抽检,并做好相应记录表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6、每个季度做一次餐厅满意度调研,低于综合满意度60%对食堂合作供方根据不满意项发出整改函,如在第二季度调研中不能提升满意度,将对食堂供方罚款2000元/次。

7、人事行政部专人对食堂负责监管,财务部负有协助管理责任,若未按期进行抽查,形成检查记录,对监管责任人罚款50元/次

8、抽检过程中发现未按标准执行的,罚款50元/项。

工作服务规章制度篇6

1.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资源绩效,公司组织员工参加提高业务技能水平、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等的各种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增强员工的质量安全责任感、企业团队精神,维护公司的诚信环境,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公司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及方式

2.1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和教育的控制管理。

2.2员工培训和教育遵循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多种培训教育方式相结合,短期、业余、自学、集中培训等相结合的原则。

2.3培训教育工作坚持“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各个岗位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3.职责

3.1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公司各部门培训教育的管理工作。

3.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4.培训教育内容和形式

4.1培训内容

培训的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4.1.1入厂教育:新员工进入公司必须接受入厂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简介、生产工艺、人事政策、薪酬福利、奖惩规定、企业文化、劳动时间、体检、休假、相应的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执行力、合理化建议、安全、质量、诚信等内容。

4.1.2岗前教育:作业员工上岗(换岗)前必须接受岗前教育,由培训老师采取“一对一”的教育方式,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生产操作规程/流程、设备操作规程、紧急预案处理、卫生规范要求、工作疑难指导等内容。

4.1.3安全教育:员工在岗工作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基础知识、安全规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消防知识、事故处理预案等内容。

4.1.3.1安全教育分为公司、部门、岗位三级。

4.1.3.2公司级安全教育侧重培训安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劳动纪律等。

4.1.3.3部门级安全教育侧重安全事故处理预案、部门规章制度。

4.1.3.4岗位级安全教育侧重点在岗位安全培训、设备安全操作培训。

4.1.4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

4.1.4.1最高领导层、干部(包括后备干部)的培训:角色转变、职业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养、执行力建设等培训。

4.1.4.2工程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培训、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等。

4.1.4.3客户服务培训:优质客户服务、礼仪知识培训等。

4.1.4.4其他行政部门:职业精神与职业素质培训等。

4.1.5诚信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诚信教育,诚信教育主要包括诚信管理体系标准;与诚信有关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诚信文化建设;失信预防及应急措施;相关技能;法律、质量、安全、环保等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

4.1.6体系(iso、haccp等)的培训:体系内审员培训、体系标准宣贯、关键控制点(ccp)操作培训等。

4.2培训形式

4.2.1讲座:公司定期、不定期邀请公司内外培训讲师就生产、设备、经营、管理举办培训、教育讲座,丰富员工知识。

4.2.2委外培训(学习考察):组织员工外出学习考察拓宽视野,学习先进技术或管理经验。

4.2.3轮岗培训:是将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员工调动工作岗位,使其能够熟悉并适应不同岗位的工作,达到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的目的。

4.2.4技能培训:根据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以熟练实际操作、提高技能为目的的培训。

4.2.5业余自学

4.2.5.1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己学习,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4.2.5.2员工如因参加学习、考试影响工作,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凭相关证明,不扣发工资和奖金。

4.2.5.3员工自己参加的社会学历教育(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凡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公司对员工取得的学历证书予以承认。

3.2.5.4员工外部培训取得的资格证书的管理执行《证照证件管理制度》。

5.培训组织

5.4.1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负责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年度培训教育计划,见【年度培训计划表】。

5.4.2每次培训前,培训主管部门要提前编制培训的工作程序,安排好场地、时间、设备、培训资料等相关资源。

5.4.3每次培训时,培训主管部门要组织参训人员签到,填写【培训签到表】,做好【培训记录】,收集培训效果评价意见和建议。

5.4.4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进行的临时培训,应提前一周与培训主管部门(外培)沟通,协商确定相关培训资源(时间、场地、讲师、内容、考核等)。

5.4.5培训后,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培训有效性进行评价,可以通过理论考试、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效果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年终,由质量技术部技术中心进行全年培训总结,总体评价培训计划实施的有效性。

5.5培训档案

5.5.1公司保存培训记录,建立【员工委外教育培训档案】,并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5.5.2培训记录主要记录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反映公司培训工作完成情况。

5.5.3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目的或主题、培训签到表、培训过程记录、培训考核表。

5.5.4员工培训档案主要记录员工个人参加的培训教育活动。

5.5.4培训档案管理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工作服务规章制度篇7

1、厨师长:负责编写每周菜单、伙食的搭配安排、验收管理食材的质量与数量、监督厨师和厨工的日常工作并负责每天领导全体员工按标准做好各区域的清洁工作。

2、食堂厨师:主要负责配菜、炒菜、盛菜以及食品摆放等工作。同时负责每天新鲜食材的接收、贮存及保鲜。

3、食堂厨工:负责餐具、用具的清洗与消毒、协助厨师洗菜、切菜、端菜、分菜、蒸饭、清理剩菜等工作,同时负责每天搞好食堂的清洁工作,确保用餐环境的健康、卫生与整洁。

4、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堂承包最主要的关键人员,主要负责全面协调食堂的管理及各项工作;细心观察并发现厨师、厨工等相关员工工作中所存在的不足并及时纠正;掌握好每餐的开餐时间,保证不误餐;负责制定各员工的工作职责,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估;根据其工作情况进行奖惩意见;决定各岗位人员的安排和调动;每隔一段时间负责与企业管理者沟通,收集企业员工对于食堂的意见和建议等。

工作服务规章制度篇8

不同的企业在员工培训这一块培训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对其不同的性质企业员工所规范条例也不同,下面是企业管理网准备的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__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__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羽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于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人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1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灯留夯.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末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1、1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加%。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拾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羽

第五十七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羽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1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屑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工作服务规章制度篇9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划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二条教育实施的宗旨与目的如下。

(1)加强人事管理,重视教育训练和提高员工的素质,施予适合的教育训练,使员工掌握更丰富的相关知识与技术,同时养成高尚的品德,处理业务能达成科学化,成为自强不息的企业优秀人才。

(2)使员工深切体会和认识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欲,使其能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努力,奠定公司良好的人才基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教育训练分为(不定期训练)与(定期训练)两种。

第四条本公司所属员工必须接受本办法所定的制度。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由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各单位主管应拟定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各单位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得指定其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

第八条各单位主管应经常利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教育。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教育训练每年分为两次,上半期(三月、四月)及下半期(十一月、十二月)定期举行,其内容视实际事务分别确定。

第十条各部由主管拟定教育培训计划,会同总务科安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协助讲习,以期达成预期效果。

第十一条本定期教育训练依其性质、内容分为初级班(普通员工)及高级班(主管以上干部),但视其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高管人员培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长视必要时随时设训,其教育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普通事务班的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以及新员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普通技术班的教育内容除包括一般实务外,要重视技术管理培训。

第十五条高级事务班的教育内容为业务企划、企业经营管理等有关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使受训者增强领导力。

第十六条高级技术班教育内容为如何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并视实际需要制订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各级教育训练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各单位主管实施教育训练的成果列入平时考绩记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呈请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凡受训人员接获调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直属主管出具证明申请免予受训外,应即时于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二十条除另有规定外,教育训练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培训期间,除为受训人员提供饮食补贴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核准后实施。

工作服务规章制度篇10

__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____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__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__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__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__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__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工作服务规章制度篇11

员工培训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的培训可以极大的激发员工工作潜能;有效的培训是提高员工队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有效的培训是公司对员工成长负责的行为;有效的培训是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目的

旨在加强员工培训活动的有效控制,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从而使员工增强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技能、素质,提高其工作能力,改善其工作绩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员工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及其他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

2、负责根据分公司培训需求及公司整体培训需求,制订公司全年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各部门、分公司的培训工作提供指导并进行监督考核。

四、培训计划与实施

1、每年12月,各部门根据项目经营管理需要提出培训需求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汇集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于年初下达。

3、因工作需要而临时追加的培训,由各部门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4、公司总部举办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应部门协调实施,并负责整理和保存培训记录。

5、各部门举办的培训,由部门组织实施并建立培训记录,并将培训记录存档保留。

6、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发生变化或计划未能实施的,需有文字说明附于培训计划之后。

五、员工培训管理

1、公司倡导员工树立终身教育观念,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根据企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业务知识、工作技巧、技能等多方面的培训,旨在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2、员工在职培训应坚持以自学和业余学习为主,辅以短期培训、函授、专题讲座等其他形式。

3、培训应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密切结合公司实际及员工的岗位需要;同时也要注重对公司业务相关领域内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

4、公司将对每次培训进行效果评估,以期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内容包括: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进行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等。

5、由公司选派人员参加的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自取证起3年内员工辞职,按不满年限每年扣除总费用的30%。

6、员工个人自行参加的各类培训及学历教育,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六、培训方式

鉴于各岗位所需掌握知识、技能的不同,培训工作须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按照岗位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总体目标的要求,使各岗位员工的培训课程、教材、提纲、考核标准统一。

(一)岗前培训:培训对象为新入职员工。

1、了解公司基本概况、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要求、企业文化。

2、资料: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组织架构。

(二)在职培训

1、讲座:由公司内部员工或外部聘请专家主讲,内容含概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中海文化、职业道德、公司方针目标、岗位专业知识、工程、消防、服务意识、综合管理知识等。

2、案例分析: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案例征文,将实际工作中积累的经验、问题编制案例,进行讨论学习。

3、自学: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员工自学公司编印的内部培训教材如:员工手册、各岗位职责、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保安、保洁培训教材、绿化培训教材等。

4、参观考察:组织优秀员工有目的、有任务的到同行业公司中参观学习。

(三)内部短期培训:公司内部组织的短期培训。

(四)外部脱产培训:选送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员工参加外部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七、培训资料及证书管理

1、应保存的培训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培训签到表、员工培训申请表、员工培训登记卡、学历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证书原件。

2、人力资源部建立并保存公司正式员工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3、培训资料的保存周期一般为三年,需长期保存的应予以注明。

八、常用培b训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文件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小区达标基本要求》、《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员工手册》,《公司一体化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各单位工作手册等。

九、培训考核

1、参加分公司业务培训。

2、组织专业培训后的业务考试。

3、组织物业管理知识的理论考试。

4、培训考试成绩纳入公司员工半年、年终考核结果中为员工提职、提薪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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