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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

时间: 新华 规章制度

(二)严查无证人员、外来人员入馆。

(三)馆内任何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私接电线或使用违规电器设备。严禁将个人贵重物品放在馆内,更不允许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馆内,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四)定期对全馆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报告并通知电力科维修,防止因漏电、短路、超负荷或其他电器故障引起火灾。

(五)全馆灭火器材设备必须严格管理,分布各处的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器材,如有过期失效的.要及时通知保卫处。

(六)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各部门实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汇报,请有关人员处理,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值宿。

(七)下班前各部、各岗位要关闭电源、关灯、关好门窗、闭紧水龙头。

(八)保安、值班人员要准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得漏岗,不得私自找人替岗,值班期间要加强巡视,严格执行刷卡入馆制度。管理好报警系统,遇到突发状况亲临现场查看,及时处理与上报。

(九)馆内每位工作人员都要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馆内读者逃生的能力,一旦发现火情、盗情、水情等情况,都应立即向馆长和保卫处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十)存放贵重仪器设备的房间应有防盗措施,管理人员须定期巡查。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2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3

入馆须知

一、学院实行校园卡一卡通,校园卡即为借书证,入馆时凭本人校园卡在门禁处刷卡。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本院读者陪同他人入馆时,被陪同人员须向门卫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二、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讲究文明礼貌,着装整齐,行为举止端庄,禁止有过分亲密举动。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在阅览区内接打电话。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禁止在馆内吃零食、喝饮料。

三、图书馆禁止占座行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清理阅览桌面。图书馆对读者遗留在馆内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四、图书馆为重点防火、防潮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对于在馆内吸烟的学生,将依据学院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院教职工在馆内吸烟的,将上报学院人事部门,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禁止在潮湿阴雨天气及空调开启时开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入馆。

五、图书馆内禁止使用台灯等自带照明设备,禁止为电动车电池、电热宝、手机充电宝等各类充电设备充电。

六、读者不得进入空调房、配电间、网络间、天台等非开放区域,不得私自碰触照明灯、应急灯、空调的墙壁开关及其它用电设备设施。

七、爱护图书资料和馆内家具设备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在阅览桌椅及书刊上刻画或书写,禁止随意搬动家具,使用公共检索系统时禁止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

八、离开图书馆时如所携带物品导致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门卫和值班人员检查。

违反上述规定者,需写出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借阅资格1-3个月或暂停入馆资格3-6个月等处理,或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以辅助教学和科研为目的,面向本校师生提供电子资源文献检索和上网服务,仅对校内读者开放。

二、上机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三、本室上机实行实名制,读者须出示本人校园卡刷卡后方可上机和下机。使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双方1-3个月的上机资格。盗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大学期间上机资格。

四、一人一机位,不允许多人共用一机。机位仅限本人使用,上机中途离开者不得将机位转借他人。

五、刷卡后请务必在十分钟内登录账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使用背包、书本等物品占位。

六、因本室机位有限,读者不得长时间空占机器,离开二十分钟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机位再次分配。

七、读者须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机位不够时请自觉排队等候。上机满3小时后,如遇他人排队,请自觉下机,下机满1小时后方可再次上机。

八、请爱护室内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插拔、搬动、拆装;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处以1-2倍罚款;故意损坏或有盗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请勿删改计算机内安装的软件和计费系统。

十、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或故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十一、周一至周五期间禁止玩游戏,违纪者取消1-3个月的上机资格。

十二、为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上机期间请保持桌面和室内清洁。

十三、上机期间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在室内接听电话或进行语音聊天,保管好随身物品。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4

1、图书馆是学校书籍、报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并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2、图书馆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划》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4、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设著者目录,书名目录。

5、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6、新书到馆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并及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快书刊资料的流通。

7、加强图书资料的交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借出逾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并鼓励学生借阅。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和开展读书活动。积极搞好班组图书馆、图书窗(箱)活动。

9、认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等项统计工作。

五、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六、加强图书馆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图书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5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6

1、图书馆、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馆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馆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馆、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7

一、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

另外,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五下午15:30~17:30,星期六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学生凭借书证到阅览室可以看书、借书、还书。

星期三、星期四下午15:30~17:30,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图书馆开放时间,学生凭借书证到阅览室可以看书、还书但不能借书。

二、看书程序及要求:

(1)进入阅览室向老师问好:“老师,您好!”,出示借书证并登记书位卡、姓名和班级。

(2)领取书位卡,并牢牢记住卡上的号码。

(3)从图书柜上轻轻抽取、挑选一本书籍,同时将书位卡插入书籍放置的缝隙。

(4)找到座位安静、认真地看书。

(5)换书时准确找到书位卡的位置并确认标记卡上的号码,抽回书位卡,将书放回原处。

(6)借阅下一本书同(2)(3)(4)(5)步,一个小时内借阅不超过4本书,不得频繁换阅,胡乱、随意翻看。

(8)离开图书馆时,将书位卡交给老师,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三、借书、还书程序和要求

1.借书程序:

(1)进入阅览室向老师问好:“老师,您好!”,出示借书证并登记书位卡。

(2)领取书位卡,并牢牢记住卡上的号码。

(3)选好一本书,从图书柜上轻轻抽取。

(4)将选好的书、借书证和书位卡交给老师进行电脑资料存储,同时说:“老师,您好,我要借书。”

(5)拿回书、借书证离开并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2.还书程序:

(1)将要还的书交给老师进行电脑资料登记,同时说:“老师,您好,我要还书”。

(2)离开时向老师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四、爱惜、保管好借阅的书籍,遗失或人为造成书籍严重破损,新书要补买,旧书按原价赔偿。

每人每周只能借书、还书一次,每次只能借一本书。借阅时间为两个星期,不能按时还书的需要到老师处办理续借。没按时办理续借的同学,交纳1.00∕天的租金。

五、除阅读课外,其他时间必须凭借书证进入阅览室。书包不能带进阅览室;星期一~星期五家长不得进入阅览室。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8

一、图书馆对书刊资料登记,分类编目。要注意分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保持著录、编目的准确一致。按要求统一要求,逐步实现分类,编目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图书馆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借阅制度,实行定期对外开放。

三、图书馆要保证图书刊物的良性流通,图书一般不外借,如外借图书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图书外借不得超过一星期。经常进行催借还书,对借书过期不还者,执行停借,续借措施。

四、图书馆要严格执行赔偿制度,严禁读者涂写和污损书刊,若有上述行为要预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赔偿,赔偿后原书刊一概还退还给本人。赔偿应以1至5倍为原则,读者遗失图书赔偿方法同上。

五、图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图书馆的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耐心细致地做图书借阅工作。

六、图书馆内要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为借阅书刊制造良好的环境。

七、要加强图书馆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9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规定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图书室藏书各种书目,积极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供有益场所。

七、认真做好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10

一、所有拿出图书室的图书,都属外借,外借的图书,务必办理借书登记;还书时需办理还书登记,检查所还图书与所借书目是否相符,书本是否损坏,进行核销,必要时注明图书损坏遗失的`大致情况及原因。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图书室阅读,教师填好图书室使用登记。

三、幼儿进入图书室活动,要保持环境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四、幼儿不得将图书带出活动室。

五、活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打扫整理关闭门窗。

六、教育幼儿书架上随意取书。

七、教师要加强图书的管理,教育幼儿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看完图书放回原处,严禁在图书上乱涂、乱剪、乱折、乱撕、乱扔,对损坏的图书及时修理,对丢失和破损的图书查明原因,根据情况注销或赔偿。

八、资料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及时做好借还记录,定期整理检查。

九、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登记、入册、编目、上架、借阅、未登记的新书绝不外借,及时向老师宣传介绍新书,加快图书流通,提高图书利用率。

十、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图书室无灰尘、卫生整洁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11

一、借书必须凭借书证,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代借,不得无证借书。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将其借书证收回。

三、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登记注销;登记时如发现图书已被借出或其他情况,均由领证人负责。

四、工具书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使用后应立即归还。

五、对已破损的图书,不予借出,经修补后方可出借。

六、本馆图书只限本校师生借阅,特殊情况应由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七、阅览室只供本校师生使用,非本校师生,未经许可谢绝入室。

八、阅览室报刊资料仅供在室阅读,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室外,若需拿出室外复印,须经阅览室管理员批准。

九、每人每次限借阅报纸或期刊一册,阅后放回原处可更换另一册。

十、不允许占位,离开座位须将私人物品带走,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十一、注意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乱丢纸屑果皮等。

十二、爱护室内物品,不准在报刊桌凳上乱写乱画,更不准有撕页、写画、污损、剪裁等行为。

十三、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喧哗、闲聊、吃东西、吸烟、躺卧、打手机等。

十四、丢失或损坏报刊的,需拿同名同期同版本的报刊来赔偿,否则将按此报刊的全年价予以赔款。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12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五、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六、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八、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13

一、读者借阅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二、学生借阅期限为两个月,教职工借阅期限为一学期,属教学用书到期如不能归还,可携带原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某些复本较少,流通量较大的书籍,要适当缩短限期,个别图书必要时可通知读者提前归还。

三、凡是公开发行的书籍,原则上都可供师生借阅。下列图书应该进行分别处理:

1、精美图册、复本较少的工具书、仅有一册的单本书等只限在馆内阅览,不得借出馆外。

2、内部发行的图书资料,根据上级通知规定,在一定范围内控制借阅。

3、馆藏图书一律不得外借。

四、借书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应先由本人在借书处挂失,由管理人员查证确无他人用该借书证时,可以申请补发。补发借书证后,申请人对挂失前原发借书证出现的借阅情况仍须负责。

五、图书是学校的财产,读者要自觉爱护。不得在图书内批注、圈点、勾划,更不得撕剪有关文章、资料、图片等。如有损坏,按我馆《图书、报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14

为充分利用图书馆藏书资源为教育工作服务,加强对图书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的采购。

采购图书要遵循政治思想性原则,目的、计划性原则,勤俭科学性原则。既要依靠群众进行图书选择,又要发挥图书馆管理人员的特殊作用和责任,从众多的出版物中选择政治思想性强,符合本馆的类型、任务、读者对象的需要的图书。

二、藏书的登记与清点。

一切进入图书馆或从图书馆中剔除的`出版物,都要进行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1、图书馆藏书情况要有完备、准确的登记。

2、每一册出版物入馆和剔除都有文字根据。

3、出版物入馆和剔除的登记要及时、高校。

4、同一类型出版物登记的格式应当划一。

5、登记材料应当与藏书情况相一致。

二、藏书的布局与排架

1、藏书的布局:将藏书分成图书、期刊、资料三部分,然后又按内容的学科属性进行分类,正确区分图书。

2、藏书的排架:依出版物内容的学科性质,按分类束书号对图书进行排架。

三、藏书的保护

图书馆藏书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受到来自社会和自然两方面的威胁,所以采取下述一些措施:

1、加强对图书馆藏书保护工作的宣传。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定期的、经常性的宣传,使一切与图书馆有关的人员,特别是读者,对此加深了解。

2、订立必要的有关葳书保护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书库管理制度,读者损毁图书的赔偿制度,书刊装订修复制度,出借书刊催还制度等。

3、改善藏书保管条件,防火,防盗,防光,防虫。管理好电器设备,馆内禁止吸烟,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报警系统,灭火设备及供水管道;避免藏书受太阳光的直射,窗户上安装好窗帘,控制荧光灯的数量,珍贵图书用封闭式书架;库房防止昆虫进来,书籍入库前要作消毒处理,库房作定期消毒处理等。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15

一、图书馆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二、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馆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馆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16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馆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馆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馆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17

了满足广大读者的学习需要,最大限度提高自习室桌椅的利用率,让每位读者享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特制定如下规定:

1、禁止用书籍和其他个人物品占座。因事短时间(限2小时内)离开座位,请在桌上留便条说明具体离座起止时间。不留便条或超过便条声明时间的座位将被视为空座,其他同学可将其物品移开并使用。

2、爱护公共财物,正确使用座椅,禁止乱写乱画。严禁将椅子移出自习室外,一经发现,按照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取消读者资格。

3、保持室内安静,禁止通话、聊天、喧哗,举止文明。

4、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5、自习室关闭时禁止将书籍和其他个人物品留在自习室内。图书馆将对自习室不定期清理,由此导致的个人物品遗失由读者自己负责。

6、自习室设立“文明阅读监督岗”,由图书馆委托青年志愿者对自习室进行管理,请全体读者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18

1、学生管理员到岗后,图书馆将根据岗位不同,分别进行岗位职责培训。学生管理员应尽快熟悉本岗工作,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宗旨,为此,要求每个学生管理员对待读者要说话和气,耐心讲解,不能与读者争吵,树立图书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3、学生管理员应该按时上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岗时间为12:50—13:20。

4、如遇到课程临时调整或临时性的学生活动与工作时间相冲突,可以找本班或本年级的学生管理员替班。如无法自行调整的,必须向所在图书馆的老师请假,由老师安排其他学生管理员上岗。

5、学生管理员上岗前应把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杜绝手机发出声音。

6、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自己所在图书室岗位职责,重点做好借阅学生借阅过程的监督和提醒。工作中要团结协作,配合老师认真搞好图书借阅、书架整理、环境卫生等工作。

7、学生管理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他人私自带入工作区域内。

8、学生管理员应维持好书库、阅览室的秩序,对大声喧哗者可劝其离馆,情况严重者应报告图书馆老师。

9、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电,学生管理员下班后应整理好书库、阅览室,注意及时关灯、关窗,阅览室的期刊一律不准私自带出室外。

10、对工作态度不严谨、散漫、没有组织性纪律性的学生管理员,图书馆老师有权进行批评教育。

11、在阅览室工作的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刊登好各自的值班管理记录,不能虚登、代登、涂改,学生管理员的考勤由所在图书室老师执行,严禁私自更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每月底图书馆老师根据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12、学生管理员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违反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否则,图书馆将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报德育处给予相应处分。

13、受聘学生管理员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岗,需要提前两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由班主任老师与图书馆老师联系,商议解决办法。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19

一、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利用图书馆藏书为读者服务,为教学服务。

二、要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为读者和教学购进所需的图书,做好购进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

三、加强图书管理,所有图书要进行分类、编目、目录组织、管理与排架。

四、所有藏书要进行财产登记,做好图书的统计与清点工作。

五、加强对图书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图书的借阅工作。同时要提出图书的注册剔旧书目,列出名细,报校长审核。

六、科学组织和精心保管图书,做好图书馆的清洁卫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负赔偿责任。

七、图书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教书育人服务。

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篇20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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