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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 欣敏 规章制度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要求。

四、食堂员工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提供给幼儿的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七、幼儿园应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坐下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

八、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

九、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用三个专用池。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2

1、幼儿园领导要十分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园长总管,副园长主管,兼职管理人员分管,每学期要定期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和督促。

2、 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堂的餐具和食品作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检查食堂有关证照是否齐全,工作是否持证上岗,若有无证上岗者,立即劝退。

4、 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各级各类关于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幼儿园饮食卫生制度,若有违者必须立即查处。

5、 检查食堂有否出售腐烂变质的有害食品。如发现有腐烂变质食品,必须立即销毁。

6、 检查食堂的卫生环境是否整洁。

7、 检查食堂的餐具是否做到一清、二涮、三冲、四消毒,有无保洁设施。

8、 检查食堂的食品是否做到生熟分开。

9、 检查食堂是否有留取当天各种菜样各200克,并冷藏保存48小时。若没有按规定要求做,必须立即整改。

10、 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杨芳(园长)为第一责任人。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3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幼儿园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幼儿园园长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园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设立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幼儿园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园长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责任:

1.使用、加工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八条责任及处分

(一)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幼儿园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他处分。

(二)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幼儿园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后中心校、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4

因为幼儿的身体抵抗免疫力不高,所以幼儿园食堂制度要更加详细清楚地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条件。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碱、小苏打、明矾、去污粉、清洁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四、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为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特订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机关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文件精神,组织员工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备齐各功能用房,配全相关设施,并将设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其作用。

(三)食堂工作人员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上岗,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链,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四)各卫生区域、各库房、各加工操作间、各硬件设施等的卫生责任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打扫、擦抹,及时清理杂物等。

(五)严把采购、储存食品卫生关。杜绝采购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绝用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规范采买肉品渠道,查验肉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同时做好必要记载,做到货证相符。

(六)用专用水池洗刷餐具;用专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用专用保洁柜存放餐具。

(七)规范备餐间设施,充分发挥备餐间功能。库房、设施、环境卫生区域的打扫、检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及时打扫,不留污物、灰尘。

(八)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场所进行;荤、素食物清洗分池进行;生、熟食物分开存放;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冷藏柜的霜不得超过5毫米。确保库房加工间通风、无鼠蝇、无灰尘。

(九)供应的熟食特别是荤菜须充分加热。

(十)食堂伙管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个人卫生不良不能上岗。

六、幼儿园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配餐员在分配饭菜时,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

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加盖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5摄氏度左右。

(二)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三)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四)食堂厨师必须负责对留样食品的检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等的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员要认真按照学习,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二)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三)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六)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七)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八、库房管理制度

(一)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五)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结霜不得超过5毫米。

(七)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装。

(八)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须加盖。不得混放。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5

一、幼儿园建立由园领导、后勤组长为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点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做到安全卫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净,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纱布盖好,并放在规定的位置。

(9)食堂应有食堂工作人员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煤气要每天小查检查,每周大检查,用后及时拧紧开关。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提供给幼儿的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2)由总务处负责,保健室监督,定期请专业人员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员每天对幼儿的保暖桶和水杯进行消毒,严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壶要上锁。

七、保健老师每天应认真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有腹泻、皮肤发炎出脓等不适合工作的症状应让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疗。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将厨房的门锁好,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厨房,保证厨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进入作案。

九、厨房仓库、储藏柜要及时上锁,由专人保管钥匙。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6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结合本园实际,特订立本制度。

1、幼儿园食堂必需建立领导或老师轮番陪伴幼儿就餐制度。

2、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需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从业人员以外的领导或老师进行陪餐,确保当餐所供应的每一种饭菜都有领导或老师陪餐,并能听取确定比例就餐幼儿的看法,陪餐登记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人员应依照布置,伴同幼儿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看法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刻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适时整改矫正:

①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衣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②其他应当适时整改矫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刻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适时实行相应措施:

①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②豆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

③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④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出自身身体原因的,应立刻向园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幼儿进行跟踪察看。

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适时指出整改问题的,予以批判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适时发觉或不适时制止、显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适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予以行政处分。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适时向园长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看法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适时整改落实。

10、幼儿园园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7

为保障幼儿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加强监督管理,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集中用餐是指幼儿园通过食堂供餐或者外购食品(包括从供餐单位订餐)等形式,集中向幼儿和教职工提供食品的行为。幼儿园集中用餐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一、本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将食品安全作为我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责任。

四、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五、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幼儿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幼儿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成立家长委员会。

六、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七、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八、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幼儿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九、加强食品加工和外购食品全过程管控,保障食品安全。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疑似事故)时,幼儿园应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停止供餐,组织救治,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并做好家长沟通引导工作。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8

1、幼儿园领导要特别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园长总管,副园长主管,兼职管理人员分管,每学期要定期讨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和督促。

2、积极搭配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堂的餐具和食品作全面检查,发觉问题,适时整改。

3、检查食堂有关证照是否齐全,工作是否持证上岗,若有无证上岗者,立刻劝退。

4、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各级各类关于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幼儿园饮食卫生制度,若有违者必需立刻查处。

5、检查食堂有否出售腐烂变质的`有害食品。如发觉有腐烂变质食品,必需立刻销毁。

6、检查食堂的卫生环境是否乾净。

7、检查食堂的餐具是否做到一清、二涮、三冲、四消毒,有无保洁设施。

8、检查食堂的食品是否做到生熟分开。

9、检查食堂是否有留取当天各种菜样各200克,并冷藏保管48小时。若没有按规定要求做,必需立刻整改。

10、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杨芳(园长)为第一责任人。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9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保护幼儿身体健康及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九女集镇中心幼儿园。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责任,是指公务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在执行食品安全公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需被追究的责任。

第四条 食品安全责任的追究形式分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纪律处分。

第五条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准确地认定过错事实,恰当地追究责任。

(二)从严治政、有错必纠原则。坚持有错必纠、有错必究,不姑息迁就任何过错责任人。

(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 各班级和各办公室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受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拒绝、阻碍、干涉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在行政许可、认证、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甚至失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五)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失职行为。

第八条 对责任人需被追究的责任,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或处分。

(一)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小的,或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责令责任人书面检讨,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三)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四)故意违法执法、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的,除情节恶劣、损害和影响极其重大已构成犯罪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对责任人按情节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九条 对重大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需追究责任的,应从重处理。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含,下同)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10人以上的;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国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二)较大事故是指食物中毒患者超过30人或1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餐饮场所和地区性或全省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第十条 任何个人均有权据实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当地有关部门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或举报的有关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查处,或对不履行、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0

一、幼儿园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应有正式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食品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和奖惩等方面获得充分授权。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化过程管理。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

(四)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五)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养护管理;

(六)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七)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八)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

(九)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

(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四、开展定期自查。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订实施有关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做好单位资质证件、人员管理信息、管理记录、监管信息等资料的整理归档。

七、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1

一、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二、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三、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用餐场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五、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六、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九、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2

一、幼儿园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监测与管理,积极争取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

二、管理人员要组织全体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度。要把幼儿园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管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食堂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幼儿进行防病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发动幼儿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四、食堂的饮食卫生必须达到《食品卫生法》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列要求。特别要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分开要有明显标记;对存放直接入口的食物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五、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一)有毒、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无食品卫生检查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和肉、食、水产品、调料等副食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六、发现幼儿因食品卫生患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防疫站,立即采取措施。对患病幼儿要及时护理、诊治、防止并发症。对食堂的食品和餐具要认真取样化验,找出发病原因。

七、幼儿园每学期要对食堂内所有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在每学期开学前组织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食品加工人员必须在取得卫生健康许可证并经过食品卫生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加工规程和卫生要求,工作中要衣帽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八、要认真做好加工及存放食品的检查。蔬菜要与肉类、水产品分池清洗干净;用于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用具、容器及其他工具必须有明显标志,并做到分开使用、存放,保持清洁。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凡是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在低温、安全卫生的条件下存放,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再次食用。餐具必须按要求洗净、浸泡、消毒后再使用,并有专人负责并对消毒情况进行记录。幼儿食堂不准制作和出售凉菜。

九、加强食品加工场所的安全。要加强对食品加工场所的管理,严禁非食堂人员入内,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煤气灶、罐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食品加工场所要按有关规定配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十、要加强对幼儿饮用水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纯净水要定期按时将水样送有关部门检查,确保饮水安全和卫生,要对饮水设备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消毒。

十一、加强对幼儿食堂的管理,根据季节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注意营养配餐,使幼儿吃到价廉物美、营养卫生的饭菜。

十二、幼儿园定期检查食堂各种设备的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要想办法改进或更换。对疏于管理,造成幼儿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3

1、非厨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堂。

2、食堂要安装纱门、纱窗,做到防蝇、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沟要安装防鼠网。泔水桶、垃圾桶要加盖,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3、食堂内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配比使用。

4、采购有包装食品,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保质日期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5、食品应分类保管存放,应在安全期内使用。

6、幼儿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须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以上,每个食物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7、冰箱有专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8、食堂远离小朋友活动区,严防幼儿进入。蒸饭箱不能放在食堂外,电热开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内。以免影响保教人员打开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的发生。

10、食堂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范,确保安全使用。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4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5

为切实抓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幼儿园饮食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二、食品生产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从作业人员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定期体检,上班着工作服帽,有良好卫生习惯。

三、服从幼儿园统一管理,严守经营,不得超范围,文明服务,保障供给。

四、建立健全定点采购、索证制度,强化食品及原材料验收、贮存、出入库、生产加工、试尝、留样、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规范、科学管理,坚决禁止使用霉变、不洁、"三无"及有毒有害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加强卫生防疫,切实做好消、杀、灭及保洁等工作,食堂要有完好的防蝇、尘、虫、鼠等卫生设施,有与生产经营状况相适应的.消毒设施。及时清扫,随时保证食店堂内外地沟畅通,环境清洁。

六、禁止闲杂人员出入后厨。

七、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仪器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时对食品进行质量、卫生安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整治。加强对从业人员、师生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培训。

八、按要求建好相关软件资料。

九、处理办法:

1.不遵守作息时间;

2.使用生、冷、酸等变质、变味食品,伪劣、"三无"等食品及其他违禁物品;

3.卫生和安全存在隐患,相关部门检查指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整致到位;

4.从业人员无证或有传染病,仍在岗或有不良卫生习惯;

5.未信守合同等;

一经发现有上述等情形之一,进行批评教育,加以制止,限期整改。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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