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餐饮范文
制度可以规范人的行为,避免不公平的决策和不公正的待遇,维护公平和正义。如何撰写优秀的规章制度餐饮范文?这里分享一些规章制度餐饮范文写作案例,供大家参考。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1
为了培养员工的良好素质,规范员工的行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良性发展,特制定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一切条文,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员工;除部分条文外,也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临时工。
1.建立并维护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
2.使每位员工对公司的政策、服务和发展感到自豪。
3.尊重每位员工,维护其尊严,注重其发展。
4.选择优秀员工担任各级管理职务。
5.为每位员工安排完善的培训,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确保公司员工在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7.给予每位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奖励。
8.为员工服务、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1.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2.衣柜钥匙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统一由人事部安排并照价赔偿。
3.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4.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5.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6.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7.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1.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
2.非工作需要不得乘坐客用电梯。
3.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随意来往。
4.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休息和睡觉。
1.公司实行定额工作餐制度,人事部每月制作与发放员工餐券。
2.工作餐用餐时间为30分钟,所有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文明用餐。
3.员工用餐时间严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带入或带出公司。
1.头发:不染夸张颜色,梳洗整齐。男性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过耳;女性长发要盘好,统一用发网固定,不得戴太夸张的发饰。
2.脸部:
清爽干净。男性不得蓄须,女性不得戴耳饰;女性上岗时需化淡妆,不得戴夸张饰物,不可戴多余手饰。
3.手部:
不得留长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无色。
4.脚部:
男性穿黑袜,每天换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规定的袜色,不挂丝,不破损。
5.气味:要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气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异味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不得用强烈香料(香水)。
6.制服:上班时必须穿规定的工作服,洗烫整洁、纽扣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裤脚均不得卷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时间内穿。员工名牌:佩牌上岗,上岗前仔细检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确适当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洁,无破损。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2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餐厅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美观、优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在公司餐厅就餐的全体员工与餐厅工作人员。
三、餐厅经营:
餐厅为无利润经营,公司为餐厅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保证。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4.1.综管部为餐厅的管理部门,
4.1.1负责餐厅的日常管理,保证餐厅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4.1.2.负责对厨师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饭菜质量、餐厅安全与卫生、成本控制等进行考核,。
4.1.3负责餐厅接待(招待)管理。
4.1.4.负责对餐厅的费用结算管理。
4.1.5.负责餐厅物品采买
4.1.6.员工饭卡充值及其它涉及餐厅内部有关事项
4.2.计划财务部为餐厅的财务管理部门
4.2.1.负责对餐厅日常开销进行统计,结算,负责员工就餐卡余额统计,结算等涉及餐厅财务有关事项;
五、餐厅管理
5.1员工餐厅实行公司与员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综合管理部代表公司,负责餐厅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广大员工有权对就餐厅的运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5.2综合管理部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食堂应努力增加和调整饭菜口味及品种,严格核算成本,文明服务;
5.3设立意见薄和公告栏,张贴每周菜谱。收集员工有关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4做好安全工作。使用厨具和工具要充分掌握各类厨具的正确使用说明,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事故;严禁随便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储藏室;
5.5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且定期对餐厅及厨房放置的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且做好检查记录。餐厅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六、厨师上岗要求与工作要求
6.1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热情主动,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
6.2做好厨师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6.3厨师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6.4荤、素、生食品要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生熟盛器、抹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6.5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腐败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6.6负责工具、机械、厨具整理及清洁,保持厨房及用具的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
七、餐厅物品管理
7.1餐厅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厨师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更不得擅自向外出借、出售餐厅物品。
7.2对过失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
八、食物的采购与管理
8.1公司餐厅所需食物,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供货商进行采购,并保留收银小票以备查验。,
8.2必须根据每日员工就餐数量,进行有计划的采购,防止浪费;
8.3严禁采购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8.4食物应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8.5不得将已购进餐厅的食品,向外出售或私自带走,一经发现按内盗论处。
九、就餐人员管理
9.1公司餐厅仅在工作日内提供中餐,(晚餐仅提供集控中心员工)。
9.2就餐时间:午餐:12:00-13:00;晚餐:18:30-19:30;
9.3公司员工就餐实行预约制,由餐厅管理人员统计当天用餐人数。
9.4餐厅开业后,将具备简单内部接待功能,各单位可根据需求提前一天填写《内部餐厅接待告知单》,提交至餐厅管理员处,餐厅管理员负责根据需求采买准备,并告知厨师准备。接待完成后,由餐厅管理员出具《内部餐厅接待结算单》,经申请接待部门领导及总经理部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餐厅会计此费用将计入申请单位招待费用。总部、兄弟单位及风电场来呼办事人员就餐,由接待单位或办事人员在《办事人员就餐登记表》中填写相应信息,本人或接待人员签字确认后,费用将从相应单位接待费中扣减。
9.5员工就餐实行自助餐制,不得无故浪费。
9.6员工进入餐厅必须携带就餐磁卡,按序排队,实行先刷卡后就餐。
9.7员工就餐不准离开餐厅,在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放置在指定位置。
9.8员工就餐时须保持安静,做到文明用餐,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就餐。
9.9员工的磁卡一旦刷出,则视为就餐处理。
十、伙食费的核算与管理
10.1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就餐磁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如遇丢失等情况,请及时联系餐厅管理人员,并进行注销和补卡。
10.2目前,职工餐厅暂只具备提供员工午餐服务,并针对集控中心员工提供晚餐服务。由于目前餐厅尚未开业,午餐暂定15元/人次(提供四菜一汤及水果),晚餐暂定10元/人次(提供简易晚餐及水果),以上价格将根据餐厅经营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10.3餐厅成立后,所有享受分公司机关在职员工及检修在机关办公人员将由补助报销模式改为补助充值模式,即所有涉及人员补助将按每月满勤金额充入卡内,用于餐厅
内消费使用。每季度末,餐厅将统一提供市场流通食品批发价格(含税),员工可根据需求使用卡内余额在餐厅内购买所需食品。
10.4餐厅房租、劳务人员工资、餐具及配套设施等费用,均由分公司行政费用支持,所涉及费用暂只涉及食品费用,由餐厅管理员根据日常消费实报实销即可。
十一、餐厅营业时间
每天上午9点半前由餐厅管理员统计各部门中午吃饭人员数量,报厨师准备适量饭菜。集控中心晚餐事宜由当值人员直接与厨师协商联系即可。
工作日:午餐:12:00-13:00;
晚餐:18:30-19:30;(只提供集控中心员工)
节假日只提供集控中心当值人员午、晚餐。其它如有临时接待工作,提前与餐厅管理员联系。
十二、本制度由综管部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3
1、文明就餐,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排队购饭,不得拥挤、起哄。
2、售饭人员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
3、就餐人员要尊重师傅,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发现售饭菜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不得无理取闹,恶语伤人。
4、凭卡(票)购饭菜,禁止现金交易。
5、未到规定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提前就餐。
6、餐厅内禁止追赶、打闹、嬉戏、高声喧哗。
7、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扔饭菜,剩余饭菜、洗碗水倒入指定地方,不得四处随意泼洒。
8、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搬挪、拆卸、破坏公用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9、本管理制度由指挥部监督执行。对损害企业形象、破坏公共道德、违反指挥部纪律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一节员工聘用及入职
一、员工招聘及用工合同
1、部门负责人每月汇总各部门人员配备的基本情况,做出人事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招聘计划,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开展招聘工作。
2、招聘原则:招聘按岗位要求采取公开招聘、实施择优录取的原则。
3、招聘程序:应聘者经由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的初试、复试、体检等程序,审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4、经试用及考核合格的员工,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用工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2)第一次劳动用工合同期限为一年;第二次劳动用工合同期限由双方共同约定。
(3)公司员工需仔细阅读劳动用工合同条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二、员工聘用的基本条件
1、员工聘用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
2、应聘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聘用员工均须签定工作承诺书,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三、员工招聘基本要求
1、应聘人必须确保提供资料信息真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2、填写工作履历,并进行自我评估。
3、具有胜任所应聘工作岗位的能力。
4、必须具备基本的服务礼仪、礼貌知识,并接受公司的培训。
5、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从事餐饮事业的兴趣,及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意愿。
四、试工、试用
(一)试工。员工通过面试以后需要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试工。
1、部门负责人为新来员工填写《员工入职表》。
2、试工期为3天,试工被录用者试工期有薪,未被录用者试工期无薪。
3、试工人员在工作场所需穿着统一的员工服,试工者均须佩戴“实习生”工牌。
4、试工考核
(1)试工结束的当天,部门负责人必须给出评价并签字确认是否合格录用。
(2)若试工不合格,不被录用,在结束试工当天即时撤离试工岗位。
(3)经试工合格者,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员工入职表》办理录用入职手续。为新员工办理录入考勤指纹、领取工号牌、《员工手册》,并由部门负责人介绍《员工手册》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办齐入职手续。
(4)员工随身行李自备。
(二)试用。员工通过试工期以后需要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试用。
1、员工自入店工作之日(含试岗7天)起进入试用期,除管理工种外,员工入职试用期均为1—3个月。
2、员工在试用期需要接受最基本的技能培训,直接上级需指定专人对其进行培训指导使其尽快达到岗位要求。
3、所有员工须办齐入职手续,办理有二证(身份证、健康证)方可上岗(入职后15天内须办理)。
4、在试用期间,公司与受雇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5、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人介绍《员工手册》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试工手续。
第二节员工离职
一、员工辞职
1、员工正常辞职,须按正常程序审批。辞职者须向部门负责人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填写后交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上报,部门负责人需在一个月内补充人员。
2、员工辞职未获批准的,由部门负责人在一个月内给予说明。
3、员工辞职获批准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薪资结算,
二、员工自动离职
1、未经任何批准,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含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工资。
2、对于自动离职人员,各店不得重新聘用其工作。
三、员工劝退
1、员工能力因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经批准可解除聘用关系。
2、劝退员工须由部门负责人向员工说明原因,发放《离职通知单》。
3、员工劝退经批准后,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结算薪资。薪资结算时间为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7天内。
4、对于因重大责任事故或事件被辞退的员工,公司保留追加经济处罚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开除
1、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或事件,经部门负责人上报批准后被开除的员工,公司保留追加经济处罚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开除员工不计发工资。
五、离职程序
1、离职人员须退还领用工作物品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后2天内须搬离宿舍。
六、岗位调整和晋升
1、员工可以通过对自身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客观评估,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岗位调动。
2、公司通过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员工的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因人而用”,对员工进行岗位晋升或岗位调整。
3、公司应不定期组织竞聘活动,从现有的员工中选拔和培养优秀的管理人员,优先考虑能力和业绩优异的人员。
4、凡获得晋升或调职员工,在新岗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三节员工考勤及休假
一、考勤规定
1、公司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任何迟到、早退、旷工及擅离职守均属于违纪行为。
2、员工上下班要进行指纹考勤,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考勤记录由部门负责人按考勤记录签字确认。
3、员工外出办公事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打考勤的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属于正常出勤不算迟到和早退。
二、迟到、早退
1、凡迟到、早退5分钟(含5分钟)内,且超过两次的,每超过1次扣款2元。
2、凡迟到、早退5——10分钟(含10分钟),每次扣款5元。
3、凡迟到、早退10——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款10元。
4、凡迟到、早退30——60分钟,按缺勤半天处理。
5、凡迟到、早退超过一个小时的,按照旷工1天处理。
三、旷工
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者。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到岗者。
(3)假期已满不按时归岗者。
2、凡旷工半天以上,均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理。
3、凡旷工1天以上,扣三天工资。
4、连续旷工3天(含3天),按照无薪处理,给予开除。
四、员工请假
(一)病假
1、员工在岗因病离店,须部门负责人确认。
2、请病假一天以上须持医院开据的诊断书(急诊在病好后上班时补交诊断书)。
3、病假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4、一些小病不用医院治疗的,可填写病假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只限三天之内。
(二)事假
1、员工因事休假,须提前1天做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办手续),不得电话请假。
2、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安排具体情况,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员工请事假。
五、休假制度
(一)工作休假
1、新员工入职,当月工作满10天可享带薪休息一天。
2、在职员工,当月满7天休息1天。如休息超过以上规定的,按照无薪休假处理。
3、当月休息不能累积到次月,否则次月自动清零,因公司工作需要原因当月不能安排到的除外。
4、所有员工不得提前休假。
(二)婚假
1、员工结婚,可以申请婚假。
2、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安排的具体情况,决定批准员工婚假期限。
3、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有带薪婚假五天,二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七天,三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十天,超假或不满一年者经部门负责人、执行总经理签字同意,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三)法定假期
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如下带薪假期:
1、元旦节:1天
2、春节:3天
3、清明节:1天
4、端午节:1天
5、劳动节:1天
6、中秋节:1天
7、国庆节:3天
第四节员工制服制度
一、制服管理
1、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统一的制服,并保持制服的清洁与平整。
2、公司制服按照2套/人的标准配发。
3、每天员工上班前需换好制服。
4、员工制服需妥善保管、爱护,任何个人原因造成的制服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在此情况下需再交纳赔偿款后,方可予以补发制服。
第五节相关证件与费用
一、证件管理
1、身份证:员工需要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没办理身份证的,在补办身份证期间可提供本人户口证件,但户口证件要有本人身份证号码方为有效。
2、健康证:《健康证》是国家卫生部门规定持有的证件。对于拒绝办理或经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录用。员工入职前须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公司可以组织安排员工办理上述证件。
3、培训合格证:《培训合格证》是国家卫生部门规定餐饮从业人员须持有的证件。员工上岗前须办理《培训合格证》,对于拒绝办理或者参加培训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录用。
二、证件费用
1、健康体检或者培训不合格者,办理《健康证》以及《培训合格证》费用自理。
2、员工办理《健康证》,如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该费用由公司报销。按照工作时间进行相应折算,工作未满三个月,该费用公司不报销。
第六节员工申诉
1、员工对上级领导指派的任务如有异议,遵照先服从、后申诉的原则。
2、员工若对处分有不满意或有疑问,应向其部门负责人提出。若对部门负责人的答复或决定感到不满,可向上一级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若以书面形式,须注明员工姓名及所属部门,否则不予处理。申诉员工要求保密者,公司有责任予以保密处理,调查人在进行调查后给予书面答复,若对部门负责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的裁决为最后裁决。
第七节薪金及福利待遇
一、薪金制度原则
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职位级别、工作表现、行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员工的工资收入标准。
二、薪金发放
1、员工薪金于每月10-15日发放,以转存到银行卡或现金方式支付。员工需自行查明其所收数目是否无误,如发现错误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以便有关部门审核查询。
2、正常离职员工薪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下月10——15日发放。
3、新入职员工工作日未满一个月(离职或劝退情况除外),按实际工作日计发薪金。
4、劝退员工薪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后7天内发放。
三、工作餐
凡本公司员工,均可享受免费工作餐。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六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四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中小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上述支出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三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四条结转和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五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过基金规模。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八条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九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其他中小学校,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奖助学基金,即接受社会捐赠和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四十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四十五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教育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中小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五十条在建工程应当进行单独核算,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
第五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中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五十二条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中小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小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第五十三条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四条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是指中小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十五条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第九章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五十八条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或者长期借款。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中小学校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
应缴款项包括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代管款项管理,分项核算,按时结清。
第五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六十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第十章财务清算
第六十一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六十二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三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分立的中小学校,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中小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四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五条中小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六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财务分析指标、绩效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七条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状况、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以及资产负债率等。
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可以根据学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八条中小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
(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十九条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七十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七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中小学校,以及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七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第七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促进公司餐饮制作规范化管理,保障公司职工饮食卫生安全和饮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餐饮日常工作、食品卫生安全、餐具洗消、食品原材料和厨房机械设备等管理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餐饮管理。
第二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第一节从业职工的资质要求
第四条从业职工必须到市疾病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从业职工需经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理论、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培训。
从业职工需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取得当年健康证后方可继续从事餐饮工作。
第五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者,应暂停餐饮工作或调离餐饮工作岗位。
从业职工发现自己染病须及时报告,暂停工作。
第二节从业职工个人卫生管理
第六条从业职工必须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洗工作服,不得戴歪帽、斜穿衣或不扣钮扣。
第七条制作食品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用手直接拿放熟食;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手套。
第八条不得在厨房、餐厅、工作间等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严禁在洗碗(菜)池内洗涤衣物鞋袜及其它物品。
第三节食品采购索证管理
第九条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认真检查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
第十条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严防采购腐烂、变质、掺杂、掺假的伪劣食品,不得采购“三无”食品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第十一条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第四节食材管理
第十二条食品原材料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后勤应不定期抽查食材验收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见附件《食材出入库管理流程图》
第十三条仓库必须保持通风、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材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0mm以上,贴有原料采购时间、保质期等内容标签,并定期检查,领用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按程序作报废处理。
第十四条食材必须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十五条仓库建立出入库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必须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第十六条鼓励职工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所售食品的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后勤保障中心反映。
第十七条必须做到不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售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第五节食品加工管理
第十八条食堂刀、砧板、锅、铲、盆、桶等厨具在使用前后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消毒处理;刀、砧板要生熟分开,熟食刀要天天用沸水消毒5-10分钟,砧板每周必须用沸水消毒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九条蔬菜一般应当天购进当天食用,不得放臵两天以上,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初加工要去掉老、黄叶;大米要多次淘洗直至白净,无砂粒才能进蒸柜;瓜果要去皮、洗净。
第二十条食品原料严格实行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品与杂物分开。食品与药物分开。
第二十一条食堂工作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加工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经常保持生产环境整洁,工作前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废弃物、泔水应有密闭容品存放,当天清理完毕。
第六节食品品尝留样
第二十三条食堂每餐销售的主副食品必须留样,留样工作由轮值厨师和食堂主管具体负责。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情况时,可及时提供样品。
第二十四条食品留样必须臵入独立干燥密闭的容器,注明日期和加工人员姓名与菜名,放入干净的保鲜柜或冷冻柜,并与其它物品分隔开。
第二十五条食品留样时间为24小时,24小时后由食堂主管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任何人私自更换或处理样品。
第二十六条食品出售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质量检查和品尝,并签字确认,严禁问题食品售出。
第七节餐具管理
第二十七条餐饮具必须严格实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做到清洗、冲刷、消毒、保洁四过关。
第二十八条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九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餐具等必须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第三十条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第八节冰箱冰柜管理
第三十一条冰柜、冰箱确定专人管理,定期清洗冰箱雪柜,每周两次对冰箱雪柜大清洁,天天两次小清理,并做好记录,保证清洁卫生。
第三十二条食材贮存要做到生熟食品、半成品分层分开存放、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并设熟食专用冰箱。所有冰柜、冰箱必须贴有标签,标明储藏食品名称。
第三十三条每天检查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先进先出,保证新鲜,无变味变质。
第九节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有计划地消灭苍蝇、蟑螂,要有消杀记录。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十五条食堂剩饭菜和垃圾要及时清运。
第三十六条食堂隔油池垃圾要联系有资质的专业餐厨垃圾回收清运公司或专人定期回收,要签订协议,注明回收用途,有必要可跟踪查明其用途。
处理隔油池垃圾时要做好记录,注明处理时间,数量、去向、及参加人员等。
第三十七条发现有把隔油池垃圾作为他用或二次回收使用等违法行为,立即汇报或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第三章工作餐管理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职工工作餐由所在部门申报,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由后勤保障中心按月核发放工作餐票,职工凭票领取工作餐。
第三十九条各车间职工工作餐周一至周五由车间综合员负责按本车间当天实际上班人数订餐。周六、周日工作餐由各车间当班班长(或指定负责人)按本班组当天实际上班人数如实电话订餐。
第四十条食堂按各车间上报订餐数送餐,各车间须指定负责人领餐签字确认,汇总后须各车间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生产运行部审核签字。
第四十一条后勤保障中心须关注订餐数量变化,发现变化过大要及时与生产运行部核实。综合管理部随机抽查各车间订餐数量与当班职工是否一致,并列入考核。
第四十二条各车间应积极配合食堂做好餐盒回收工作,需指定负责人在食堂工作餐盒回收记录统计表上确认签字。餐盒确认丢失或损毁,车间负责追偿,赔偿标准以餐盒采购价为准。
第四章公务接待
第四十三条公司级公务接待用餐由综合管理部前台秘书确认,综合管理部领导核准后向后勤保障中心下达《公务接待餐审批单》。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车间级的公务接待,需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领导核准,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向后勤保障中心下达《公务接待餐审批单》。
第四十五条为确保公务接待餐质量,综合管理部前台秘书应与后勤保障中心沟通,5人以下应在开餐一小时前下达《公务接待餐审批单》,5人以上应提前一天下达《公务接待餐审批单》。
第五章应急与信息报送
第四十六条发现饮食事故或食物中毒反应等情况时,立即逐级汇报,必要时可越级请示。视情况轻重缓急,启动。
第四十七条对可疑食品控制处理。封存可疑食品,保护现场。追回已售出可疑食品。
第四十八条消毒接触不良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设备和场地,加工人员也需消毒。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后勤保障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6
一、人事政策
1.建立并维护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
2.使每位员工对公司的政策、服务和发展感到自豪。
3.尊重每位员工,维护其尊严,注重其发展。
4.选择优秀员工担任各级管理职务。
5.为每位员工安排完善的培训,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确保公司员工在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7.给予每位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奖励。
8.为员工服务、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二、工作规则
1.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公司总经理的下,实行统一管理,各分店领班级以上的干部负责任制。
2.建立一个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组织,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适当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员工激励机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则。
一)、更衣柜制度:
1.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2.衣柜钥匙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统一由人事部安排并照价赔偿。
3.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4.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5.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6.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7.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二)、出入通道制度:
1.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
2.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随意来往。
3.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休息和睡觉。
三、用餐制度:
1.工作餐用餐时间为30分钟,所有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文明用餐。
2.员工用餐时间严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带入或带出公司。
四、个人仪容规范:
1.头发:
不染颜色,梳洗整齐。男性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过耳;女性长发要盘好,统一用发网固定,不得戴太夸张的发饰。
2.脸部:
清爽干净。男性不得蓄须,女性不得戴耳饰;女性上岗时需化淡妆,不得戴夸张饰物,不可戴多余手饰。
3.手部:
不得留长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无色。
4.脚部:
男性穿黑袜,每天换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规定的袜色,不挂丝,不破损。
5.气味:
要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气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异味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不得用强烈香料(香水)。
6.制服:
上班时必须穿规定的工作服,洗烫整洁、纽扣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裤脚均不得卷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时间内穿。员工名牌:佩牌上岗,上岗前仔细检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确适当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洁,无破损。
五、基本服务礼仪
1.在营业场所内见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动、热情地问好。
2.始终面带微笑,始终保持正确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规范的行礼方式。
3.以正确的方式与客人说话,听客人说话。
4.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手势轻。
5.走路靠右,不在客人面前横穿,不超越客人。
6.不串岗,不在工作场所扎堆聊天。
7.接打电话使用统一应答语。
8.使宾客感到亲切和温暖,是一种普通、基本、常见的礼貌礼仪。
六、基本待客用语
1.寒喧:欢迎光临、您好、您早、晚安、再见、请多关照、真是个好天气、请走好、告辞了、辛苦了、请进、谢谢、不客气、请再次光临。
2.承答:是、知道了。
3.谢绝:十分抱歉,实在对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扰了。
4.询问:对不起,请问。
5.请求:给您添麻烦了。
6.道歉:照顾不周,实在抱歉,让您久等了,打扰了,给您添麻烦了,今后一定注意,请稍等一下。
7.中途退席:失礼了。
8.确认姓名:对不起,请问是哪一位?
9.接话:是、好的。
七、餐厅服务员管理制度
1.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订情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
3.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
5.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餐厅就餐。
8.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
9.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本酒店其他餐厅就餐。
八、服务员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九、传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了解结帐方式,妥善保管好订单,以便复核。
5.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6.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程度等。
7.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7
一、人事制度
1、新员工入职试用期为三天,试用期间无工资,无休息,正式入职时第一天起薪。每月15号为发薪日,结上月1—30号工资。
2、正式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6个月一签。不满6个月不准提离职。合同到期可续签。每三个月涨工资100元,1年涨工资400元(工龄工资)。满6个月后提离职需提前1个月交离职申请‘
3、服务员薪资:底薪+提成+工龄工资+满勤
传菜员薪资:底薪+奖金+工龄工资+满勤
收银员薪资:底薪+奖金+工龄工资+满勤
二、考勤制度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与打卡考勤相结合,月底有部门主管将考勤交到人事部,财务部。
2、迟到:凡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次扣5元,超过30分钟扣半天工资,每月迟到累计3次改为每次扣10元,超过30分钟扣一天工资。
3、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岗位者视为早退,并被扣罚5-30元(根据情况定)
4、病假:请病假需区级医院的病假证明或药店开具的售药票据方可,批假后扣除当日工资,病假可抵公休。
5、事假:请事假需提前一周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才可休假(突发事件除外)请事假一天扣两天工资,不可抵公休。最长不可超过三天。
6、矿工:
①迟到一小时按旷工处理。
②未经批准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一天扣两天)。
③轮班,调班,值班不服从安排者,强行自由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④旷工累计3天,视为自动离职,不予发放工资。
7、不得用于机或他人代替请假,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性扣除(半天—三天工资)员工如有事不能按时上班或未请假(突发事件)需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同意补请假手续(不能越级)否则按旷工处理。
8、打卡签到,员工到店先打卡,每月每次漏打卡一次罚款5元,每月漏打卡签到不得超过3次,第四次起扣罚20元/次。如有外勤等原因不能准时打卡,可按照签卡处理,不计算在漏打卡签到范围内。员工不得代人打卡,如有发现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三、离职工资
1、所有离职员工工资于下月15号到店领取。
2、未经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工资不予发放。
3、新近员工未满6个月者自动离职不予发放工资。
4、离职员工的薪资构成:当月出勤天数+提成。无工龄工资。
5、离职员工未交工装工牌者不予发放工资,工牌丢失扣除工本费10元,工装未洗上交者扣水洗费20元,工装丢失,损坏(正常磨损除外)扣除工装费150元,未干满三个月离职者扣除行李费100元。
6、被公司解聘的员工工资正常发放,含提成不含奖金。
7、针对个别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没有工资(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窃取他人财物,顾客财物或遗留财物据为己有,严重损害店内,顾客利益的)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8
餐饮的管理制度是一个餐厅的生命,当今社会是知识经济时代,管理越来越为企业所重视。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餐厅的经营效益。故“管理出效益”是硬道理,在制订日常的管理制度时应着重考虑以下三个方面事宜。
1.人力资源方面:包括:用工制度、薪金制度、激励制度等;
2.经营销售方面:包括销售对象、促销方式、菜品特色、服务特色,创新要求;
3.财务成本方面:包括采购制度、成本控制方法、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以上三点真正做到“人人有岗位,办事有依据,行动有目标,工作有效益”。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9
一、管理组织
组长:
成员:
二、卫生制度
(一)食品采购、保管卫生责任制。
1、采购肉类、酒类、饮料、粮油等,向供方索取发票及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
2、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假掺杂的食品不采购。
3、做好食品数量,进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
4、食品存放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大于15cm。
5、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6、做好防鼠、虫、蝇及防蟑螂工作。
(二)餐具洗涤消毒制度
1、当餐收回餐具、当餐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2、清洗消毒餐具按一刮二洗三消四冲的顺序操作。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4、洗消餐具后将洗碗消毒池等冲洗干净。
(三)粗加工卫生责任制
1、食品先检查卫生质量,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4、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
5、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四)烧煮烹调卫生责任制
1、检查食品卫生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2、隔顿、隔夜熟食回蒸后供应。
3、抹布生熟分开,不宜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
4、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台上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五)冷菜卫生责任制
1、冷菜现用现配,制作至顾客食用不超过2小时。
2、操作前先将刀、刀板、台面进行消毒。
3、冷盘装盘后不交叉重叠存放。
4、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带入操作间。
(六)工作人员卫生责任制
1、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卫生管理部门的各项条例。
2、上班时间禁止在饭店吸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员工工作服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厨房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戴戒指。
4、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走路轻、操作轻,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端庄稳重。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10
1.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3.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等活动。
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
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
8.供顾客用的小菜、调味品在备餐间上碟后应存放在柜内,不能露空存放。
9.客用餐巾必须洁净,消毒后供顾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时收发。无条件消毒餐巾的企业可使用一次性纸巾。
10.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粪坑或便曹可自动冲洗,有流动水的洗手设备,间内外不得有异味。
12.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11
规范学校食堂小吃店改造及建设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小吃店的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1、《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2、《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3、《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1、南昌市学校食堂小吃店建设应在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
2、本规范适用于南昌市学校食堂小吃店的建设和管理;
3、学校食堂开办小吃项目,必须向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从事小吃店经营;
4、食堂小吃店是指食堂内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店铺;
5、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严禁学校食堂小吃店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自制饮料、不得制售冷荤凉菜、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一)选址要求
小吃店应选择在食堂餐厅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
1、应合理设置食堂小吃店数量,严禁未经许可,随意增加或擅自设置食堂小吃店。
2、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间、切配烹饪间、售卖间等场所。
3、应设立餐用具清洗消毒间或场所,对食堂内各小吃店使用的餐用具进行统一集中消毒。
4、应设立统一集中的从业人员更衣场所。
5、应设置食品仓库,宜采取独立或集中设置,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随意堆放食品原料。
6、流程布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和成品供应的三进式顺序予以布局(具体见附件1),加工区域与切配烹饪区域应分开设置,由非清洁区过渡到清洁区,避免造成生熟交叉污染。
7、食堂各小吃店总面积(实际使用面积)≥24㎡,其中粗加工间≥8㎡,切配烹饪间≥12㎡,售卖间≥4㎡。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排水要求
1、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2、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3、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用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4、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5、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学校食堂小吃店全部以食堂为单位,实行餐饮具统一消毒。各食堂应设立与清洗消毒保洁餐饮具数量相适应的专用餐饮具消毒保洁间,实施统一消毒,专人管理。
1、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食堂小吃店需要。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2个以上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五)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
1、食堂内各小吃店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等。
2、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
(六)通风排烟设施要求
1、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2、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七)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
1、各小吃店应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2、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
(八)学校食堂小吃店各功能间相关要求
1、粗加工间:①应根据需要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水池大小为60㎝__40㎝__20㎝)、植物性食品(蔬菜浸泡池水池大小为60㎝__40㎝__40㎝、蔬菜清洗池水池大小为60㎝__40㎝__20㎝)、水产品(水池大小为60㎝__40㎝__20㎝)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有需解冻食品的还需增添解冻池(水池大小为60㎝__40㎝__40㎝);②上下水通畅,水池台面与地面高度80㎝,并有明显的功能标识;③配备足够数量的不锈钢菜架;④设专用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2、加工切配烹饪间:①食堂小吃店烹饪切配场所应在同一功能间;②烹饪台应使用易于清洁,卫生的炉灶;③配备与加工相适应的多功能不锈钢操作台、冷藏设施、不锈钢货架等;④烹饪处墙壁应采用到顶的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平滑的浅色材料构筑。
3、售卖间:①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和防滑的材料铺设(宽度不小于80㎝);②应有充足的照明,足够数量的餐具保洁柜,并有明显标识。
4、洗消间:①5个以内食堂小吃店洗消间面积≥12㎡,每增加1个小吃店应增加1㎡面积,以此类推;②清洗、消毒与保洁应有相应区域,并有明显标识;③配备能正常运转、数量充足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④应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可设置2个以上专用水池(水池大小≥80㎝__40㎝__40㎝),各类水池应明确标明其用途。热力蒸汽消毒的还须设置机械排风设施。
5、仓库:①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货架(柜)、储缸(桶),做到食物与非食物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并加盖存放;②防蝇、防鼠等四防设施完善,有机械通风设施。
6、更衣室:①应设置洗手池,上下水通畅,并有洗手消毒液,用于从业人员洗手、消毒;②配备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如衣柜、挂衣钩、镜子等。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12
一、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窜岗、脱岗。个人日用品、书报杂志不得带入岗位。
二、上班时衣帽必须干净整洁,不准留长胡须,不准戴戒指、耳环,不准穿短裤、拖鞋上岗、不准穿工作服出入餐厅。
三、在工作时间不准打闹、会客,更不允许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包括明档、冷荤间、加工间、热菜间和面案区),不准在工作期间偷吃、偷拿、擅离职守。不准损坏酒店的各种财物。
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尽心尽责,不断增加菜肴的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
五、厨房、冷荤间或其他操作间,做到闲人免进,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若有现场调研、例行检查等公务活动应持要害检查证或本单位批准证明,登记后,由本单位人员陪同方可进入,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严把饭菜质量关,在加工菜肴的过程中不准偷工减料,每位厨师要对每道菜品质量监管和负责,做到层层把关、人人负责。
七、操作专用机械设备,如压面机、和面机、压河捞机、绞肉机、烤箱、蒸箱等,必须按其操作规程或说明书执行。
八、各个档口每日要检查一次冰柜、冰箱,对冰柜、冰箱中的原材料要做到心中有数,严把货源的`质量关,对过期变质或质量不合格的原料要立即退掉或更换。
九、厨房的所有容器用具要做到物见本色,不准有油污,所有用具摆放整齐,用毕物归原位。
十、对购入的货源验收后要妥善保管,做到生熟分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十一、下班前要对各个卫生区域进行检查,看卫生是否达标,厨房所有的设备用具是否归位,检查煤气、水、电、柴油阀门是否关闭,所有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防止漏气、漏电、跑水、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十二、厨房要按规定每天用紫外线灯杀菌消毒或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清新。
适用范围凡在任职满30天以上者,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以下制度。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额外奖惩金+全勤奖+工龄工资+餐损
a、基本工资:
根据个人能力及对酒店贡献大小分别而定,岗位不同工资不同。
b、绩效工资:
当月该楼层超标营业额中的纯利润的40%由楼层员工(包括厨房)平均分配。
c、加班工资:
员工有效完成十小时的工作时间(不含吃饭、培训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按每小时1.5元算加班工资。
备注:
1、上班时间按季节变化而定
冬季一楼上午9:30——14:30下午16:30——21:30
三楼上午10:00——14:30下午16:30——22:00
夏季一楼上午9:00——14:30下午17:00——21:30
三楼上午9:30——14:30下午17:00——22:00
2、早餐:厨房开饭时间为8:30,餐厅开饭时间为9:00,9:30早餐结束。
3、半小时以内不计加班或补钟。
4、可按生意状况给员工补钟。
5、员工不得拒绝加班。
6、包房加班按1桌/1小时2桌/1.5小时计算。
d、额外奖惩金
1、奖金:员工在当月工作表现中可起到积极带头作用(典型事例)酒店给予员工的鼓励现金奖叫奖金。
2、罚款:员工在当月工作表现中,工作态度恶劣,破坏环境设施或集体形象,酒店给予员工的罚款。(罚款视事情轻重而定)。
3、全勤奖:凡员工按每月例休两天外出勤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记录者,酒店给予10元全勤鼓励奖。
4、工龄工资:凡满半年的员工,酒店为其设定30元工龄工资,依次类推。
5、餐损:各部门餐具无原因消失、破损,酒店采取公共赔偿叫当月餐损。包括所有管理人员。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13
一、食品卫生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鲜或已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吃任何腐烂变质的食品。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弄脏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随开随关,防止热气侵入。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洁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能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保持洁净。
11、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二、餐具卫生
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干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经常用洗洁精洗涤干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周围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前应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接触食品。
五、饮食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用腐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成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用餐具实行“四过关”
1、洗、2、刷、3、冲、4、消毒(蒸汽或开水)
(四)环境卫生采用“四定”办法
1、定人、2、定物、3、定时间、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14
一、总则
1、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更有效的为企业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岗位及职责、会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办法。
3、本制度暂适用分公司。
二、岗位、职责、分工
(一)分公司财务组织设以岗位:1、总出纳;2、收银;3、库管;4、财产库管;5、财务负责人;6、会计核算组。
(二)会计核算组分为:1、采购应付账款组;2、收入、应收账款组;3、固定资产核算组;4、成本核算组;5、工资核算组;6、材料核算;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组。
(三)分公司视具体情况可录用1人1岗,1岗多人,1人多岗制进行岗位分配。
(四)职责
1、财务负责人
(1)领导分公司财务工作,参与分公司经营决策;
(2)组织人员制定分公司财务制度和参与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建设;
(3)监督财务制度执行;
(4)执行财务稽核、综合分析职责;
(5)审核对外报表并签字;
(6)组织会计培训、会计考核;
(7)组织实施财务公关计划(银行、税务等);
(8)对处理财会不当造成的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视具体情况负相应责任;
(9)对基地、门店成本、费用管理措施监督执行不严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0)对不及时清理现金、存款、往来账款等账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1)对各种会计资料管理不善,出现损坏、遗失负责;
(12)对未做好财务分析工作负责;
(13)财务负责人应参与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
(14)财务负责人应参与投资项目的核算与控制;
(15)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有检查权、监督权;
(16)对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收、支,有权制止并呈报总裁;
(17)对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有建议义务,可提出修改意见,如分公司财务与集团财务意见不一致,应先执行集团财务制度并上呈总裁意见书;
(18)对基地、门店、分公司各环节的节约和浪费情况有权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19)对各部不合理现象在征得总裁意见后可分开临时财务会;
(20)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有关标准、定额、管理措施等资料;
(21)组织制定各项费用定额、计划成本、计划毛利率,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必要资料;
(22)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现金、财、物进行临时抽检和盘点;
(23)负责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方案;
(24)负责拟定会计岗位职责,对会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2、会计职责
(1)采购、应付账款核算;
①审查采购调查报告;②审查申购计划;③审查采购入库单、申购单是否一致;④审查入库单各项是否准确无误;⑤审查采购结算凭证(发票入库单、送货单等),防止错付、漏付、重付;⑥采购成本差异核算;⑦登记应付账款账,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⑧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
(2)销售、应收组;
①审查营业日报各项目;②审核收银记录本;③审核折免单据;④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⑤正确计算销售成本;⑥登记收入,应收相关成本明细账。
(3)固定资产核算
①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核算;②折旧核算;③清理核算;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折旧单据;⑤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⑥固定资产清理整顿。
(4)成本核算(使用不当,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处理)
①审核各项费用单据;②会同各部门制定费用标准及管理办法;③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④登记有关明细账。
(5)工资核算
①制定工资表;②分配计算;③审核发放。
(6)材料核算
①审核材料收发凭证;②核算材料领用存;③登记有关明细账;④各项低耗品的购进、领用、摊销核算;⑤各项低耗品及材料的报废核算。
(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
①审核记账凭证;②汇总记账凭证;③登记总分类账;④月终财务分析;⑤填制各类报表。
3、出纳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参见《集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限额由总裁制定,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3)不得私自支出现金,均以总裁签字为依据支出现金;
(4)认真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做到月清旬结;
(5)认真审核各种报销凭证,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办理支付手续;
(6)各种支票严加管理,建立领用消号制度,任何支票的使用都须总裁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7)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9)现金收支应立即加盖印记并登记;
(10)配合会计做好现金盘点工作。
4、收银职责参见《收银制度》
5、库管职责参见《库房管理制度》
(五)会计分工
1、出纳暂由集团公司出纳担任;
2、库管分为原材料库管和财产库管;
3、会计核算组由两名会计共同承担。
三、会计核算办法
(一)分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单独计算各部盈亏制度。
(二)资产管理
1、外购资产(固、低)以实际支付价款加上合理费用(运输、税费等)为计账金额。
2、内部调拨:(1)有账面价的按原账面价;(2)无价的以估计价加上修理费、运费等合理费用为计账金额。
3、在建工程(装修等)以扣除可移动月财产(固、低)价值入账,可移动财产单独计价管理。
4、原材料购进通过“物资采购”核算入库,领用采用计划价格(原材料的管理参见《存货管理》)其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核算”。
5、成品菜的入库、发出均采用“计划成本”计价,其差异通过“责任成本差异”科目或直接转入“本年利润”。
6、内部交易采用“计划成本”制,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核算。
7、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税法规定执行(绩效考核照三年计算)。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四、会计处理程序
(一)原始凭证审核
1、收款凭证
(1)收据:经出纳、交款人签字;
(2)缴款单:出纳、缴款人签字,其附件有营业日报、折免记录、特殊现金支付,营业日报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折免记录须折免负责人签字,短、长款记录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特殊现金支付(有总裁口头指令)须补办领款手续;
(3)银行进账单;
(1)、(2)、(3)于实际收款时加盖“收记章”
2、付款凭证
(1)项目(合同)支付款项以项目验收报告或货物验收单为其发票或收据的合法附件;
(2)采购项目支付申购单、入库单、领料单为其发票或收据合法附件;
(3)费用报销单以实际发生取得合法凭证为附件;
(4)其他费用发票(水、电、邮电等)只须签字完整即可;
(5)所有付款凭证付款前须经会计审核方可付款;
(6)付款凭证审批程序见《费、领申》制度;
(7)付款完毕后应在发票收据上加盖“付记章”附件加盖“附件章”。
3、内部结算单据:所有内部结算单据经合法的审批程序后会计可直接记账。
4、收款、付款原始凭证每旬由出纳报账,经会计审核传递总裁,总裁复核后传递会计处。
(二)记账凭证处理
1、所有原始凭证均应填制记账凭证。
2、不合会计规定的原始凭证不得填制凭证(经重新审批后方可)。
3、应具备原始凭证,但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由经办人填写“无单据证明”,经会计签字做为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处理错误时,应立即更正,交签章证明或重新编制记账凭证。
5、任何记账凭证均应以真实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6、下列凭证为不合法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不合格;(2)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3)记账内容与原始凭证内容不符;(4)原始凭证签字不全的;(5)收付凭证未盖出纳印签的;(6)填制人员未盖章的;(7)修改处未盖章的;(8)科目运用错误的。
7、填制记账凭证时,原始凭证的复核:
(1)检查:收、付凭证出纳是否盖章,各项付款凭证总裁是否签字;
(2)付款凭证的附件是否完备,手续是否合法,如有问题即应查明,由经办人补齐;
(3)对外付款凭证如有代领人应查明是否有委托书等或是否经过对方同意;
(4)对外付款凭证是否盖有对方单位财务章(公司章)或领款人是否签字;
(5)各项对外支付凭证是否有应扣金额或事项,如有金额是否扣除,并已填写实付金额;
(6)内部结算单据签字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
(三)账薄处理
1、记账凭证复核并汇总。
2、根据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登记总账、分类账、明细账。
3、账薄规定
(1)现金、存款采用订本或账薄,使用前完整编号;
(2)其他各类账薄均应顺序编号,分类账应先按科目的账页顺序编号,年终时编列账册总号;
(3)各册账薄前一页应有科目名称、起止页数。
4、账薄更正,过账错误、结余错误应立即更正并签章。
5、结账
(1)日记账应每日结一次;
(2)分类账、总账每月结一次;
(3)成本费用收支账,应有月计、季度合数、本年累计数;
(4)结转时应清理的事项:
①预收、预付账产;②应收应付账产;③待摊费用;④预损费用;⑤折旧账产;⑥账实、账证不相符的调整事项;⑦各项损益类账产清理。
6、现金、存款各类三级账年度结账时可不启用新账薄,其余分类账总须启用新账薄。
(四)报表
1、根据各类帐薄据实编制各式报表。
2、内部交易科目应于合并后填写,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3、结账后报表前不得记账及过账(电脑),以免账表不符。
4、报表根据要求和时限呈送。
5、报表均应由负责人留底备查。
6、报表不得随意抄写、考核,非指定人需求人不得借阅或抄写备份。
(五)其他
1、任何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均应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记录应有以下事项:
(1)账册数及名称;(2)各科目余额;
3、移交过程应有监交人,交接三方均应签字,记录一式三份,交班人一份、财务负责人一份、财务留档一份。
4、各项会计资料: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薄、报表、交接记录均应按各自要求装订和保管,保管期限不低于5年。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15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16
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朴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并配有盖子,垃圾及时处理,搞好防蝇、防尘、防鼠“三防”工作。
二、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鼓励建立电子台账。
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9、采购乳品及含乳食品的,应当建立单的乳品及含乳食品进货台账。
10、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1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台账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质同库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架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6.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要有标识),食品添加剂的领取、使用情况要有记录。
六、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1.设立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洗刷、消毒、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1)物理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2)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mg/L(又称250ppm)以上,餐饮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化学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3.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4.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5.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采购洗涤剂、消毒剂时要索取批准文件、许可证件、合格检验报告等。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对象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朴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餐饮服务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3.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凡餐饮服务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九、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39;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乞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含有天然有毒物质,必须煮熟煮透方能食用。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烧熟煮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加强餐饮服务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食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十一、食浦加工及切配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间或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蚀、不易发霉、符合卫生标准、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用后消毒。
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5.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7.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易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使用或冷藏。
8.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
9.加工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
10.加工后的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拣去烂的、不能吃的)、二洗、三浸(必须浸泡半小时)、四切(按需要切型状)。
十二、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三、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每餐(或每次)配餐前必须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以上,并对操作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紫外线消毒30分钟。
6.配餐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朴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十四、凉菜间卫生制度
1.凉菜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必须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以上,并对操作台进行消毒。
2.操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凉菜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
4.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7.在型聚餐、会餐时,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制度(留样量为
每样100克,放入冷藏冰箱保存48小时)。
十五、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以及不符合其他食品安全要求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十六、裱花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进入裱花间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2.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
3.要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清洁状态。
4.专用裱花工具要定时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5.加工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定时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不允许戴手饰及染指甲等。
6.防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要齐备。
7.要定时整理室内卫生。
十七、烧烤制作安全管理制度
1.场所必须按宰杀→粗加工→腌制→烧烤卤肉间→晾凉分设场所(间)。
2.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3.所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4.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5.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6.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7.放蝇、防尘、防鼠、防卫生设施要完备。
8.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十八、食品留样制度
1.重要接待活动、学校食堂、配送的集体用餐等供应的食品成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个食品成品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按品种分别盛放在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
3.每次留样必须作好留样记录,详细记录留样时间、餐次、食汽称、留样数量、留样人等;
4.取样工作完成后,应将留样食品及时存放在专用的、具有冷藏功能的留样冰箱(柜)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5.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十九、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食痞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痞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9、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10、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二十、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2、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朴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3、餐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a)一级检查由班组织实施:
⑴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⑵每个员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⑶每个员工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⑷每个员工接班时提前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由接班领班负责处理,较的问题以书面报告本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⑸保安员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小时一次,餐饮场所营业结束时餐饮场所员工还应对营业现场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b)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⑴部门领导每周组织主管和领班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⑵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⑶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⑷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书面报告保安部、总经办。
c)三级检查由火锅店领导实施:
⑴每月及节假日来临前由火锅店领导托保安部主持对火锅店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并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⑵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d)检查的基本内容:
⑴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⑵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⑶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⑷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情况;
⑸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⑺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⑻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⑼厨房、灶间烟道清洗情况;
⑽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
4、餐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17
为切实提高贵司职工食堂的饮食服务质量,保障为贵司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餐饮服务,食堂职工除必须遵守贵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按照《食堂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在高度重视饮食卫生的同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一)、服务质量管理
1、要按时定期接待进餐者、听取意见并进行记录。
2、食堂窗口要有服务公约、投诉电话、菜牌品名、菜价。
3、售价窗口要及时更改菜牌。
4、开饭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5、开餐时服务员不得闲谈。
6、开餐时不得擅自离岗。
7、开餐时不能有意用不文明语言戏弄女职工或女进餐者。
8、力争做到没有进餐者的批评信件或口头反映。
9、开饭高峰时,职工基本伙食必须保证有免费汤水供应。
10、服务员上岗时要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工作服上不能有污点,要佩戴口罩、手袜。不得佩戴手饰、穿拖鞋、不准留长指甲。
11、服务员不能在工作时间内溜岗、离岗、串岗。
(二)、个人卫生管理
1、在备餐间,厨房、点心制作等场合不能使用牙签。
2、上班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挂工号牌。
3、指甲不能过长,不能带戒指或涂指甲油。
4、不能在备餐间、洗切间、厨房部抽烟、吃东西。
5、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不能用手接触,要用售货工具。
6、工作服、围裙要勤洗勤换。
7、患痢疾、肠炎等传染病要及时汇报、隔离。
8、不能在食堂内吐痰。
9、不能在菜盆、饭桶内洗衣或清洗个人物品。
10、开餐前或便后一定要冼手。
(三)、环境卫生管理
1、一个月集中统一搞食堂内外卫生不少于四次。
2、餐厅、操作间、备餐间、洗碗间、值班室、办公室、厕所室外包干区等地方要每日清扫,保持干净。
3、锅台及周围、洗菜池、面案板、砧板和菜台用后要清洗;售饭窗口、门窗玻璃不能有灰尘;四周墙壁、天花板不能有蜘蛛网。
4、仓库不能乱堆放;食品缸、干货缸、咸菜缸要加盖以及标识清楚。
5、沟渠内不能有积水或堆积物;洗碗槽不能有油污、饭渣;地面不能有垃圾。
6、备餐间和加工间等不能有苍蝇。
7、仓库不能有老鼠。
8、点心间、备餐间纱窗要关闭,紫外线消毒灯按要求定时消毒、灭蝇灯要点亮。
(四)、食品卫生管理
1、摘菜要解捆;菜要先摘后切;四季豆和豆角要去筋;土豆要去芽和虫眼;需要去皮的菜要去皮。
2、蛋液中不能有杂物;菜中不能有杂草;洗后的萝卜、藕、蔬菜中不能有泥沙、虫卵;猪肉上不能有毛,鱼腹中不能有肠肚或鳃;跌落地面的面点等主食不能再出售。
3、荤食或蔬菜一定要清洗才可烹调。
4、生、熟食品一定要分开存放。
5、待售的饭、饺子、面点出售前一定要加盖。
(五)、餐具卫生管理
1、生、熟菜盘、托要分开存放,要标明生、熟盘。
2、食具、餐具必须先消毒后使用。
3、盆、盘、桶、筐、盒、锅、铲、勺、夹、碗、盖子、砧板、菜刀、量具等用后要清洗、消毒。
4、盆、盘、桶、装洗过菜的筐不能直接落地,要放在不锈钢架上。
5、勺、夹、量具等开餐用具要放入符合卫生标准的柜内。
(六)、食品机械设备卫生管理
1、饭车、蒸柜、切肉机、和面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要及时刮机并清洗干净。
2、冰箱内不能有异味,存放的物品不能相互压放,要定期清洗,最好每周一次。
(七)、安全管理
1、下班后门、窗、水、电、煤气等要关好。
2、煤气瓶不能倒置;烧开油锅后人不能离位。
3、食品、药品、毒品要按要求分开存放。
4、要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各种机械电气设备。
5、要及时正确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6、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
7、不能偷盗、窝赃、分赃、销赃和知情不报。
8、不能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秩序。
9、不能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
(八)、伙食质量管理
1、不得销售过硬或夹生米饭。
2、不得出售有异味或有杂物的米饭。
3、不得出售发黄、有异味、和变质不能食用的面点。
4、早餐供应的粥类不能过稀或过稠,过咸或出现明显的水、渣分离。
5、青菜叶不能夹有黄叶、泥沙、虫子头发等。
6、菜不能炒糊或有异味,不能过淡、过咸。
7、反季节青菜、四季豆一定要飞水后炒。
8、不得出售腐烂、霉变、质变的菜。
9、菜里面不能有异物。
10、荤、素菜搭配要合理。
11、烧鸡、烧鸭等不能夹有屁股。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18
一、在我校从事饮食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县级防疫部门当年发的身体健康证,否则不予录用。
二、食堂管理人员对大米、面粉、油料、肉类及蔬菜等购买要严格把关,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具体做到:
1、大米、面粉要新鲜、干净,严禁霉烂、变质、生虫和含有杂质的大米、面粉进入食堂,且一次进货量要适中,根据季节不同要妥善保管。
2、食用油一般使用菜籽油,鲜猪油和精炼油等其它可食用油,严禁使用棕油、棉油及工业用油脂(如桶装工业用猪油)。
3、鱼、肉要新鲜,无异味,只允许进购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并合格的鲜猪肉,严禁以任何方式、任何渠道进购不合格猪肉。
4、进购的蔬菜必须新鲜,无药物及化学污染,严禁购买已发芽及未成熟的土豆、开花的老白菜及积压时间长、发黄、有异味和开始腐烂变质的各种蔬菜。蔬菜必须洗干净,食用叶类蔬菜必须用水浸泡适量时间,防止农药中毒。
5、食用盐及其它各种调味料的购买,都必须严格把关,坚决防止错购工业用盐,以亚硝酸钠充作食盐及购买不合格产品的事件发生。
三、饮用水一定要用自来水或地下水,特殊情况如需用井水必须请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各种食品都必须煮熟,严禁出售生食或夹生食品。
五、剩饭剩菜及过夜食品要妥善处理,严禁出售酸败变质的食品。
六、搞好食堂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对各种炊、餐具用品,包括菜台、案板等都要及时清洗、消毒,地面、水沟也要及时冲洗,并要做好防蝇灭鼠工作,坚决杜绝传染病流行事件发生。
七、饮食服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参加学校开办的学习班,必须搞好个人卫生,要坚持穿戴工作服,戴口罩,勤洗头、洗手和勤剪指甲,要定期参加身体检查,严禁用手抓食品销售。
八、搞好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养成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准饮用生水及不合格的饮料,教育学生不要贪吃零食,不吃变质及不合格食品,原则上,学生不准在外面餐饮,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19
本饭店不仅是工作的地方,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也是一个大家庭.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必去服从本店规章制度的安排,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自己本职工作.为了更有效的工作特做了此项规定,即本店的员工守则:
1.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10:00-11:00)
2.工作要服从上级安排,认真工作,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申请,方可请假.
4.如要离职,应该提前一个月向老板说明.
5.不准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工作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以免打扰到在坐的客人.
7.要爱护本店财物,
8.员工之间要团结互助,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工作.
9.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本店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店里遭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如果员工个人的工作出现的差异过大危及本店利益都,扣除当日工作以及全年奖金.
员工不按时出勤按以下规定办理:
迟到15分钟后,记迟到一次,扣五元,累计三次部除一日工资;迟到一小时,扣半日工资
早退:如无客观原因,必须完成当日安排的工作,如未完成,按早退处理,扣除半日工资
第二条:员工请假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都可以请病假,休假期间无薪水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以向上级请事假,休假期间无薪水,休假期限以到如还未到店里报道者影响到店里工作,按旷工处理.
3.员工如果离职,提前一个月向上级申请离职.予以批准方可离职.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都,压金不给
第三条:员工对客人的服务要求
1.主动、热情、礼貌、耐心、细致、周到的为宾客服务,不做有损本店利益和声誉的事。
2.熟知饭店和本部门的主要服务项目,能随机应答客人的有关问题。
3.爱护饭店的一切工作用具,定期保养,不得损坏公物;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各类材料、用剂,降低费用,延长设备寿命。
4.各级管理人员须做到尽心尽职,现场督导,严于律己,做员工表率,不得以权谋私,以情违章。
5.严格按照各部位班次表上班、休假,提前到岗上班,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更换制服,准时签到。
6.不能无故旷工,因有事不能前来工作(或在岗因事不能继续工作),应事先请假,如果迟到要先说明理由方能上岗;调班必须经过同意。
7.如有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婚姻状况、婴儿出生、学历等私人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汇报。
8.凡是个人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首先向领班报告,假若不能解决,再由老板出面解决。
9.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工作区域与其他服务员一起工作或交谈(遇有特急任务得到上级的委派除外)。
10.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店外和饭店其他区域逗留和休息,影响他人工作。
11.服务员不得携带包裹进入工作区域,客人遗留物品一律上交部门。
12.工作中注意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13.谈吐得体、态度温和,不得高声喧哗或扎堆聊天,不得与宾客争辩,宾客有无礼言行时,应克制忍让,报告上级妥善处理。
14.对部门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应通过正当渠道向上反映,不乱做评论,不得造谣中伤其他员工。
15.根据时间有礼貌地向宾客打招呼,尽可能称呼客人姓氏和职称。
规章制度餐饮范文篇20
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质期不少于二年。
4、进货时查验包括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5、食品进入店面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在进货时查验供货单位的资质情况,查看供货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查看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报告是否齐全。
6检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参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命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7、检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表明食品主要成份和含量,是否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8、检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9、向批发商索取的各类证件,包括“一单通”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10、进货时,对检验不合格和无合格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不得销毁相关证据。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后果的扩散。
2、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本着“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首先向消费者承担责任,赔偿损失,挽回影响,再按照规定的程序追究内部的责任。
3、及时以书面行式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如实上报。
4、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材料,并予以召回、停止销售。
5、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并进行清洗和消毒。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