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规章制度
制度作为社会、政治和经济机制的基础,对于解决复杂的现代社会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想知道如何写出优秀的学校考勤规章制度吗?这里为大家分享学校考勤规章制度,快来学习吧!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1
一、病假
⒈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医疗单位病假证明。
⒉到医院看病要事先请假。
⒊病假期间除住院治疗外,不发工资。
二、事假
⒈请事假必须事前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离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须于上班前用电话或委托别人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补办手续。
⒉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三、旷工
⒈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作为旷工论处。
⒉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退职处理。
⒊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四、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
按国务院及上级规定执行。婚假、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凡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2
一、病假
⒈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医疗单位病假证明。
⒉到医院看病要事先请假。
⒊病假期间除住院治疗外,不发工资。
二、事假
⒈请事假必须事前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离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须于上班前用电话或委托别人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补办手续。
⒉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三、旷工
⒈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作为旷工论处。
⒉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退职处理。
⒊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四、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
按国务院及上级规定执行。婚假、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凡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3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教师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及其处理
㈠、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符合____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骨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术的给假两周。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给假一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㈡、批假权限
1、两天以上(包括两天)请假由校长批准。连续请两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长批准。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长批准。
3、临时假由教导主任批准。
4、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㈢、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托亲属代为履行请假手续(电话,过后补办手续)。
3、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己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事假必须提前一天请假。
5、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教导处,请假期间内工作任务或内容安排告知相关领导。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临时假销假不及时按告知销假的时间为准。
6、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份,误工时间按旷职处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
3、产假、婚假、丧假,不扣款。
4、迟到、早退一次(以签到、会议点名为准),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签到者;每次双方各扣0.5分。
5、会议、活动请假一次,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计请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学校发放考核资金,当年职称考评不能评为优或良,不能评为先进。
6、学期设全勤奖100元,临时假不超8次(每次临时不超1小时,超1小时按2个临时小假,超了3小时,按半天)。
二、旷职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职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旷职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职工旷会一次,科任老师无故旷课一节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后勤、教辅人员工作具有阶段性,平时请假按正常对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上班的教职工实行坐班制,不得随意离岗。
2、全体上班教职工须按时签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职人员,按请假和旷职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4、考勤结果实行月汇总制,由教务主任汇总,每月公布一次。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4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纪律,规范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坐班考勤的基本要求
(一)以“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为原则。全体教职工必须坚持白天坐班办公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二)办公时间不得长时间谈天说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进行娱乐活动,不得用电脑玩游戏、看电视电影、炒股、聊天或做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能带小孩到办公室长时间逗留。
(三)坐班考勤分考勤机考勤和值班行政领导随机抽查复核两种形式。一周一小计,一月一汇总。工作日内,全体教职工务必按要求在指定的考勤机上考勤。具体以学校作息时间表规定的坐班时间为准。
二、考勤奖的设置办法。
考勤奖即“月绩效奖”,分考勤补贴及全勤奖两部分,总额每人每月360元,一月满勤以22天(大月23天)计。具体分解为考勤补贴200元(上、下半月各100元)、全勤奖100元(上、下半月各50元)、集会补贴60元(含升旗每人每次15元)。
三、请假手续与批假权限
(一)教职工因公、因病、因事确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办公室对其请假事由进行初审,符合请假条件则发放请假单,进入请假审批程序。
(二)请假一天以内,由备考组长、年级主任签字批准,并到校办备案;1-3天,由本人申请,备课组长、年级主任签字,并报相应处室主任签字同意交校办备案;4-7天须经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到校办备案;超过7天但不到三个月,须由校长签字同意;超过三个月须报教育局批准。
(三)请假者办完相关手续后,须将请假单交校办保存。假期完毕,需到校办和相应处室履行销假手续。
(四)教学人员因公外出,须凭有关单位文件、通知报备课组、年级组,到教导处请假,报校办备案,超过3天仍须根据请假权限报批。
(五)凡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须由请假者本人、年级组、教导处三方协调,并由教导处安排好请假者的课程。因病、因事请假者,误课后,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
四、请假及请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一)病假及病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患病,需要休病假,应有市级或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学校校办备案。
病假期间工资、津贴待遇。(非连续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1、病假满3天,每天扣补贴10元;
2、病假3—5天,每天扣考勤补贴10元,无半月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75%;6—10天,无半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50%,;11—15天,无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当月岗位津贴计发25%;超过16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考勤补贴及全勤奖。
3、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者,第三个月起,另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不含工资中的津补贴部分,下同)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
4、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5、教职工在病假期间除按上述规定计发工资外,可继续享受有关生活福利待遇。
6、教职工在休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应停止享受病假期间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7、教职工未经批准而自行休病假的,以旷工论处。
8、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龄计算仍严格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及事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之外,确因特殊情况需占用本人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请假期间周六、周日除开不计)
事假期间的有关待遇:
1、教职工每月可请四次每次不超过二个小时的临时假,由备课组长或相关处室负责人批准并作好记载。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请假,则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向相关领导请假。
2、事假3天以内,每天扣考勤补贴15元。3—5天,每天扣考勤补贴15元,无半月考勤补贴当月岗位津贴计发75%;事假6—10天,无半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岗位津贴计发50%;事假11—15天,当月无考勤补贴及全勤奖,岗位津贴计发25%;事假16—22天,扣除全月岗位津贴、当月考勤补贴及全勤奖。
3、工作年限满1—5年的,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7天;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超过规定假期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超过天数扣除每人每天的日工资。
4、教职工的事假由学校校办进行登记,年终进行公布。教职工未经准假而不到学校上班的,以旷工论处。
五、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一)按上级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不以假计视同上班。婚假3天;产假128天,配偶15天护理假;直系亲属去世,丧假3天。
(二)例会、教研会、质量分析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阅览报刊杂志、批改作业,不得将小孩带入会场,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不到者除无会议补助外,另所在半月无全勤奖;周一升旗时,按时到位,保持安静和队伍整齐,仪表端庄,脱帽肃立,神情专注,行注目礼,不走动,不带书本等与升旗无关的物品,未参加者无集会补助。
(三)每半月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作旷工半天处理,凡不经请假,无故旷工者,旷工每半天扣30元,旷工1天扣60元;旷工2天及2天以上扣90元/天;旷工3天以上者,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学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市教育局处理。
(四)一年内,教职工病假满一月,事假累计满15天,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旷工一周及以上者,除不得评先表模外,取消年度职称评定资格。
(五)病、事假超出两个月及以上者,不发放30%奖励绩效工资。
六、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今后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其解释权由学校授权给校长办公室。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5
一、病假
1、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医疗单位病假证明。
2、到医院看病要事先请假。
3、病假期间除住院治疗外,不发工资。
二、事假
1、请事假必须事前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能离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请假,须于上班前用电话或委托别人请假,事后说明原因,补办手续。
2、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三、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作为旷工论处。
2、旷工三日以上,按自动退职处理。
3、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四、产假、哺乳假、婚假、丧假
按国务院及上级规定执行。婚假、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凡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6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8.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0.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1.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3.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7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8
教学人员与教辅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各有特点,考勤要求各不相同,但都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上下班,履行岗位责任制,接受学校考勤。
1.出勤要求
(1)各处室、部门员工实行坐班制时间为上午7:45-12:05,下午14:30-17:30;教学人员坐班制时间为上午9:00--12:05,下午14:30--17:30,并按学校作息时间表和周程表安排,参加各种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校医室、生活部等岗位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规定。
(2)教师要严格按课程表上下课及下班辅导、开展课外活动,不迟到,不拖堂;按周程表依时参加业务学习,参加教研活动以及学校、处室、年级组、科组会议;
(3)级组长、班主任按职责要求检查学生出勤两操和其他情况,以及负责周日晚修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校,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4)教师及教辅助人员都要依时参加值周工作(进行早读、午休、晚上巡校等)和假日值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外,一律参加周一(早7:30)的周会(升旗仪式);教学和管理人员按规定依时参加晚自修值班和双休日留校生管理工作;
(5)鉴于学校有寒暑假,教职员工的探亲和结婚应尽量结合寒暑假妥善安排,因特殊原因必须在工作期间结婚的,原则上只准假三天;产假期满的女教职员工应按时回校上班;
(6)无特殊原因,不得利用学期内的工作时间赴外地旅游探亲;
(7)学期末由学校安排提前考试的科目,考试后该科教师按坐班要求回校上班,具体工作由科组长事先提出计划,作好安排。
2.考勤管理
(1)全体教职员工上下班,一律按规定进行考勤,每月底各处室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将教职工考勤表报办公室;
(2)教师上下课、下班辅导、级组会议、业务学习等由级组长考勤;
(3)教师的集体备课、教研活动、课外活动辅导、科组会议、升旗仪式由科组长协助年级长考勤;
(4)值周值日、假期值班及双休日留校生管理工作分别由总值和学生处、办公室考勤;
(5)教辅人员分别由办公室及处室的主管考勤;
(6)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秉公办理,如不负责任者给予批评,因考勤不严出现责任事故,对当事人和考勤人各罚款50-200元;
(7)造成责任事故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500元,不计发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当事人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考勤及奖惩
(1)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31日;
(2)凡值日缺勤一次(早岗、午休、晚修),不参加升旗、各项学习等(按考勤管理要求),每项缺勤一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罚款25元;
(3)凡一学期病假累计30天,事假累计15天,不计发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迟到、早退累计5次者,不计发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4)节日慰问金及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①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节日慰问金的标准和发放日期。
②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按自然年度计发
发放的范围为上年底在册并转正人员
发放标准:本人标准工资/12个月__实际工作月数
受到违纪处理的人员不计发
试用期人员不计发
休假人员按规定处理
中途离职者不计发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9
组织纪律是自由民主的基础和保障,为了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务实地开展,实现既定办学目标,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
2、职工实行坐班制。如临时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须向校办口头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将扣除本月一定金额的工资。
3、实行书面请假制度。首先到办公室领取请假条(一式两份)并填写;请假一天以内,由小学部或中学部批准,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批准后,请假条交办公室和教务处各一份以便考勤记录及功课调整。
4、严格会议考勤。参加会议者须按时到会,无故迟到者扣10元钱,无故缺席者扣20元钱。因故不能到会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获得批准。
5、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业务学习等参照第4条。
6、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考勤工作,考勤记录将作为学年考核参考并与奖金直接挂钩,体现奖惩。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10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时上下班。
二、加强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办公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同意;因私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者,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选派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考勤情况应每月按规定上报。
3、教职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员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对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从严执教。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旷工处理;对其在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按教务处有关条例执行。对造成教学事故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处、党政办、工会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将对违纪人员及该部门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门遵照执行。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11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8.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0.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1.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3.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12
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学质量,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特拟此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有事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学校领导公正合理地执行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归纳为按课时量计算考勤。
1、学校值周行政实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师日平均课时计算考勤(包括所任课时)。
2、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党、政、工、队、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等,每次按2课时计入考勤。
四、假的类别
1、事假:有特殊事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值周、值日教师登记,调整安排好工作后离校者作事假处理。
2、病假:有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
3、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准丧假一周,由学校安排课时;一周以上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4、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公假:因公出差计公假。公假以日计考勤。
6、迟到:上课铃响后进教室的.为迟到。5分钟后作缺旷一节处理。
7、早退:下课铃响前下课的计早退一次,计缺旷一节。
8、缺旷:无故不上课者,先离岗后补手续者,请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旷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40元。
2、事假3天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30元;超过一周的超过部分按缺旷计算。
3、病假3天以内,每节扣活津贴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一周以上每节扣活津贴30元;如需住院治疗按有关规定执行。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13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切实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制定学校员工考勤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打卡考勤。即上班前和下班后打卡,严格遵循打卡时间在岗。
第三条不得擅离职守,如离开本办公室必须告之办公室负责人,确需离岗的应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告之办公室负责人、未请假离岗的视为擅自离岗。
第四条一天以内(不含一天)请假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使用学校统一的《学校员工请假申请单》,经校长签字批准后,将请假单交予考勤管理员存档后方可离岗。
第五条一天以上(含一天)请假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使用中心统一的《员工请假申请单》,请假单一式两份,经校长和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一份交予学校考勤管理员、一份交予办公室存档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休假须提前履行休假手续,使用中心统一的《员工休假申请单》,经校长和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交予办公室存档并告之学校考勤管理员方可休假。
第七条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应电话请假,并在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不得短信请假或他人代请。
第八条因病、因事请假的,根据请假时间,一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由校长和分管主任批准。
第九条请假人员返回中心后,应立即向考勤管理员办理销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同意擅自外出按旷工规定处理。
第十条每月初,考勤管理员根据中心办公室的打卡记录和出勤情况与上月的请假单进行核对,擅自外出的不予以补请假单。
第十一条学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或先进工作者。
1、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十天;
2、擅自离岗三次以上;
3、累计旷工三天以上;
对违反上述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不予定为称职等次。
第十二条本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学校员工年度考核。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14
1、考勤由政务处检查,每周全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出勤情况填入学生档案。
2、凡迟到、早退或旷课三节以上者,不能参与期末各种评优。
3、考勤纳入班级量化管理,迟到或早退每人次扣2分,旷课一次扣3分,请假每天扣0.2分(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一周以上长假扣分减半,不销假每人次扣1分。
4、学生因病因事需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报学校批准,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5、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旷课三节以上者,三天之内由学生本人将书面认识交家长及班主任签字后交政务处备案。凡迟到、早退五次以上或旷课五节以上(含五节),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对学生共同进行教育,制定切实的改进措施,学校对其点名批评。经常迟到,屡教不改,学生一学期迟到、早退超过七次或旷课七节以上,学校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直至留校察看或开除。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15
教学人员与教辅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各有特点,考勤要求各不相同,但都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上下班,履行岗位责任制,接受学校考勤。
1.出勤要求
(1)各处室、部门员工实行坐班制时间为上午7:45-12:05,下午14:30-17:30;教学人员坐班制时间为上午9:00--12:05,下午14:30--17:30,并按学校作息时间表和周程表安排,参加各种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校医室、生活部等岗位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规定。
(2)教师要严格按课程表上下课及下班辅导、开展课外活动,不迟到,不拖堂;按周程表依时参加业务学习,参加教研活动以及学校、处室、年级组、科组会议;
(3)级组长、班主任按职责要求检查学生出勤两操和其他情况,以及负责周日晚修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校,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4)教师及教辅助人员都要依时参加值周工作(进行早读、午休、晚上巡校等)和假日值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外,一律参加周一(早7:30)的周会(升旗仪式);教学和管理人员按规定依时参加晚自修值班和双休日留校生管理工作;
(5)鉴于学校有寒暑假,教职员工的探亲和结婚应尽量结合寒暑假妥善安排,因特殊原因必须在工作期间结婚的,原则上只准假三天;产假期满的女教职员工应按时回校上班;
(6)无特殊原因,不得利用学期内的工作时间赴外地旅游探亲;
(7)学期末由学校安排提前考试的科目,考试后该科教师按坐班要求回校上班,具体工作由科组长事先提出计划,作好安排。
2.考勤管理
(1)全体教职员工上下班,一律按规定进行考勤,每月底各处室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将教职工考勤表报办公室;
(2)教师上下课、下班辅导、级组会议、业务学习等由级组长考勤;
(3)教师的集体备课、教研活动、课外活动辅导、科组会议、升旗仪式由科组长协助年级长考勤;
(4)值周值日、假期值班及双休日留校生管理工作分别由总值和学生处、办公室考勤;
(5)教辅人员分别由办公室及处室的主管考勤;
(6)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秉公办理,如不负责任者给予批评,因考勤不严出现责任事故,对当事人和考勤人各罚款50-200元;
(7)造成责任事故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500元,不计发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当事人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考勤及奖惩
(1)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至31日;
(2)凡值日缺勤一次(早岗、午休、晚修),不参加升旗、各项学习等(按考勤管理要求),每项缺勤一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罚款25元;
(3)凡一学期病假累计30天,事假累计15天,不计发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迟到、早退累计5次者,不计发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4)节日慰问金及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①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节日慰问金的标准和发放日期。
②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按自然年度计发
发放的范围为上年底在册并转正人员
发放标准:本人标准工资/12个月__实际工作月数
受到违纪处理的人员不计发
试用期人员不计发
休假人员按规定处理
中途离职者不计发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16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各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考勤的内容包括对教职工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教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2、中心校的考勤由各部主任负责实施,各村小的考勤由校长负责实施。坚持工作人员签到和分管领导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
二、请假
1、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二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业务校长审批。事假一天收30元。
2、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县级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相同。病假一天原则收10元,50岁以上教师病假免收,对因病假给工作造成的`损失能在短时间内个人努力弥补的免收。
3、婚假10(包括星期天),产假为半年。
4、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天假期处理丧事。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三、旷工及其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
1.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
2.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
3.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4.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
5.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
1.旷工一次罚100元,每学期旷工累计一周者,取消评先晋级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四、奖励
考勤收款用于奖励出满勤教职工。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17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18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员工管理,规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学校全体行政人员
三、内容: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打卡管理
(1)学校行政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4、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请假,经校领导批准。
(3)紧急事故,经事后核实者。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四、请假手续:
1、各种请假应书面形式提前1天办理(突发事故或急病应电话或口头通知,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假期届满未及时销假、续假视为旷工)
2、请假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考勤奖惩:
1、全月出满勤,发给全勤奖150元。
2、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分钟扣款1元。
3、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旷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为止。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19
各处、系、部门: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时上下班。
二、加强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遵守办公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同意;因私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者,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选派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考勤情况应每月按规定上报。
3、教职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员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对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从严执教。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旷工处理;对其在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按教务处有关条例执行。对造成教学事故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处、党政办、工会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将对违纪人员及该部门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门遵照执行。
__学院
学校考勤规章制度篇20
桃花店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2、每天实行上、下午点名制,当预备铃声结束时开始点名,所有教师必须到办公室集体点名,不按时到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0?5分。
3、上班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借公办私,若有急待解决的事务,可与值班领导班子口头请假,但时间不得超过一节课。违者视为早退,一次扣0?5分。
4、上班期间,不准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私事,违者一次扣0?5分。
5、学校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要有),待学校审批后方可离校,否则视为旷课。若旷课半天扣1分,有课者每节另扣2分。
6、不经教导处批准而私自调课,双方都以旷课论处,发现一例各扣1分。
7、教师因事请假规定:
(1)事情确需本人具办,可为事假,否则视为旷课。
(2)半天由教导主任批准;
(3)一至两天的由校长批准;
(4)一周以内必须请示中心学校批准;
(5)超过一周的由县教育局批准。
无课事假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有课者必须自行安排好课程,课程不扣分,否则每节课另扣2分。
8、因病短期治疗视为事假,因确实连续住院治疗两天以上者经核实视为特殊病假,不扣分,但需持医院证明。
9、校领导因公办事、开会,课程由教导处安排,每节课给代课教师人民币3元。
10、特殊病假照顾
(1)教职工子女结婚,照顾四天假。
(2)教师双方父母病故给予四天假,其他直系亲属伤喜事给予两天假。
(3)女性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照顾产假一学期(出示准生证)。
(4)参加自学函授考试,根据考试所需的时间予以批假,不予扣分。
(5)面授者,本人所授课程由教导处统一安排,不扣分,但授课者每节课所补助的课时津贴由参学者自负。
11、全学期出满勤者,在教师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另加2分,并做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优先条件之一。
此制度从本学期点名之日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