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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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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可以是法律、政策、法规、惯例、程序、准则、标准等,不同类型的制度在各个领域都有不同的形式和应用。好的《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是怎样的?这里给大家提供《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

1、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积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并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领导下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生率。

3、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4、定期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做到合理使用抗感染药。

5、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6、认真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隔离制度。

7、医务人员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8、做好卫生员、陪人、探视者、配膳员的卫生管理。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2

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带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洗衣房消毒隔离制度

1、洗涤区、压熨、折叠区、清洁衣物存放区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物流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得逆流。

2、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病房清点,专车、专线运输。运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

3、认真执行衣物清洗的规章制度,分类清洗。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衣物应单独消毒、清洗。消毒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一般物品有效氯含量≥500mg/L,消毒污染物品有效氯含量≥500mg/L,煮沸消毒为20—30分钟。洗涤剂的洗涤时间为1小时。传染病污染的衣物,封闭运输,先消毒后清洗。

4、清洁被服专区存放。

5、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每周大扫除。

6、工作人员作好个人防护,每日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洗手。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3

1、目的

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提高本公司的信誉。

2、依据

本制度依据《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和本公司有关制度制订。

3、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各部门。

4、内容

4.1应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商品,认真检查“证,照”的合法性、有效性,防止假冒,并妥善保存盖有供货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件复印件。

4.2在购进医疗器械时要选择合法的供货单位,并收集供货单位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4.3购进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的产品,收集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关的产品标准的质量合格证明。

4.4购进首营商品,需经质量部门审核合格后,经经理签字方可进货。

4.5不得购进未注册的医疗器械,不得购进无法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4.6购进医疗器械应向供应厂商索取合法的票据,购进管理要有完整的购进档案,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记录购进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及经办人、质量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购进记录应真实、完整。做到票据、账卡、货物相符,记录按规定妥善保存。

4.7效期商品进货,严格按照“勤进快销,供需平稳,经营有序”的原则,防止库存积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8每年对购进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4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宁波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努力学习、宣传医保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每天做到登录市医保管理中心QQ群,及时准确掌握医保信息,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对医保月终结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7、每日一次进入《宁波医保中心——内网首页》、《慈溪市医疗申报审核登陆界面》掌握医保新政策、本院医保管理信誉、医保定额结算、医保结算剔除通知等,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作社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六条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6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产房非限制区、半限制区、限制区划分明确,标志明显。

2、所有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及换鞋。

3、一般产妇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保护产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4、对感染症产妇或疑似感染症的产妇,应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污物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5、产房所用物品,应按规定定期消毒,每月做细菌监测,保留监测结果。

ICU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ICU应换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

2、病人的安置应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诊疗活动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控制交叉感染。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日用消毒液拖地两次,对室内空气应定期进行消毒监测。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手消毒,必要时带手套。

5、注意病人各种留置管路的观察,局部护理与消毒,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6、加强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防止病人发生菌群失调,加强细菌耐药性的监测。

7、加强对各种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及病人用物的消毒与管理。

8、严格探视制度,限制探视人数;探视者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与病人接触前要洗手。

9、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的病人,严格消毒隔离措施。

新生儿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更衣。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病的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室内保持安静、整洁,工作人员做到四轻,病室应定期通风、换气、消毒,湿式擦拭物体表面及地面,洁具专用,每月做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监测并记录结果。

3、各种医疗用具用后必须消毒,新生儿用具每日消毒,每月食具细菌监测一次。

4、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5、新生儿出院后,其床单元、保温箱等,应彻底清洁、消毒。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7

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试行办法》、《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一、就医管理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39;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对新入院的医保病人,应通知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由医保办保管。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科室主管医师先填写转院申请表,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医保办审核盖章,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

9、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0、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11、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30%以内。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二、医保用药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xuesheng/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保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30%,统筹付70%。

三、费用结算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1、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8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意识和工作水平,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规范报告,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四)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和加强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为医务人员提供合适、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工作效果。

(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必要时按照要求进行空气消毒。

(六)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避免过度劳累,并及时对其健康情况进行监测,注意监测医务人员的体温和呼吸系统的症状。

(七)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发热门(急)诊。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等措施。在接触所有患者时应当戴外科口罩,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4.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发热门(急)诊时,要按照有关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二)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病例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或者血清学确诊的同类患者可以置于多人房间。

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与接触隔离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2)原则上患者的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3)用于疑似患者的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实行专人专用。非专人专用的医疗器具在用于其他患者前,应当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4)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若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三)医务人员的防护。

1.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和接触隔离。

2.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

4.一次性的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或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5.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适宜。

(1)标准预防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

(2)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当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

(5)结束工作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疑似和确诊患者留观室、隔离病区(房)的医务人员;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以及患者使用过的物品等的医务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进入留观室和隔离病区(房)的医务人员必须戴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防护。

(4)三级防护医务人员为确诊患者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操作时,应当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加戴防护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四)加强对患者的管理。

1.应当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路线由医务人员指导和引导进入病区。

2.患者进入病区(房)前应当更换衣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安全的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保管。

3.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戴口罩;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然后将卫生纸丢入医疗废物容器;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4.患者出院、转院时必须进行沐浴或适宜的消毒处置,更换干净的衣服后方可离开病房;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

5.如患者死亡后,应当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浓度为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死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9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各医院要常年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有专人、专室、专设备等,达到“七专”要求,医生24小时值班。

2、科室设臵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4、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5、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6、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每日按要求上报区疾控部门。

7、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8、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综合医院要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2、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

4、由检验科指派专人每日分两次将检测结果分送开具化验单的医生,或者由检验科指定专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5、对传染病检测阳性结果要用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

6、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卡片填好后报送预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

7、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化验单的医生和预防保健科。

8、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9、检查发现迟报、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

1、住院部要建立死亡病例登记薄。

2、住院部死亡病例登记薄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基本内容。

3、住院部要有指定人员负责死亡病例的登记保管和管理。

4、负责死亡病例登记的人员要认真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无缺项。

5、死亡病例要及时上报医院网络直报责任科室进行网络直报,七天内网络直报区疾控部门。

6、登记报告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报告中出现迟、误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0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3、认真履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及各项配套管理规定。

4、主动向院长反馈医保运行情况,积极协调处理临床、门诊、药剂、财务、计算机等相关部门有关医保事宜。

5、及时组织医保相关人员学习医保工作的要求、程序和制度,使其能够熟练的进行工作。

6、定期检查各科室执行医保政策和药品使用情况,定期检查财务部门费用结算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月终考核,确保医保工作落实到位。

7、积极组织医保相关科室按时完成市保管理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1

1、凡是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帐、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了解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仪器设备(包括说明书)必须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配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不得任意丢弃。

4、凡属临床科室的仪器,科室间需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所属科室科主任批准。

5、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

6、各种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设备科建立档案,并负责保管。各科室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有关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维护需经常使用的,可以复印副本。

7、仪器设备属于公用资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垄断使用。对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当,仪器设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设备科有权报告院长收回。

8、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检查、关机。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和设备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中的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医疗设备科组织使用者和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责任事故分析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2

一、从业人员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至少有1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配戴统一格式的胸卡。(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二、业务用房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三、基本设备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1张、诊断桌椅1套、资料柜1个、候诊椅2张、听诊器1付、血压计1台、身高体重计1个、出诊箱1个、有盖污物桶1个、紫外线消毒灯1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1台、注射台1张、注射凳1条、敷料碗2只、敷料槽1个、敷料镊2把、止血钳1把、手术剪1把、有盖方盘2只、有盖污物桶1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1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1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1个、紫外线消毒灯1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1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四、药品管理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五、门面装饰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六、规章制度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汇编》后,统一下发各诊所。各诊所同时应配有统一格式的处方、门诊日志等医疗及药品管理文书资料。

(一)基本制度

1、个体诊所任务

2、个体诊所医德规范

3、个体诊所医疗管理制度

4、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5、个体诊所消防安全制度

(二)卫生防疫专项制度及表、簿、卡

1、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程图。

2、表、簿、卡: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簿、疫情报告单;健康教育处方、健康宣传栏本底资料。

(三)医疗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门诊登记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消毒工作制度。

2、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操作规程、清创缝合操作规程、无菌操作规程、常用试敏药物操作规程表、急诊抢救示意图。

3、相关资料:门诊日志、出诊登记本、门诊病历、处方、紫外线消毒登记本。

(四)药品(药械)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重大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药品采购员责任、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相关资料:药品购进质量验收登记本、临近有效期药品验收情况登记本、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验收记录本、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医疗废物消毒记录、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

七、卫生环境

环境美化,地面平整无垃圾杂物,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无蛛网浮尘,诊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所内有卫生间。

八、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不少于5万元。

诊所规章制度

各类诊所必须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应方便工作人员查阅。以下制度和岗位职责范本仅供参考。

一、工作制度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药品和精神方面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药品和第一类精神方面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4.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6.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四)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五)医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掌握各种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特殊描记技术,定期校正仪器,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3

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

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情况说明书应主要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资产变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及相关报表、绩效考评情况及相关报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报告。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会计档案管理等相关会计基础工作,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九、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____________年7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4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二十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5

甲方(养老机构)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性别: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监护人

(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姓名: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丙方

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

□付款义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联系人□代理人□其他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6

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1、服务理念: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患者的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用亲情服务,用爱心施术。

2、仪表、仪容:美观、整洁、大方、得体。

3、服务语言:

(1)称谓:按职业、职位、统称。

(2)要尊重患者和患者家属;吐字准确(讲普通话);要有情感性,快慢适中;要有保护性(注意患者的隐私、缺点)。

(3)常用的谦语。

(4)禁忌的语言:推理性的语言,顶撞性语言,伤害性语言。

4、行为规范: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严于职守,认真工作。

(3)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4)打电话时,要时间适宜,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语言简练。

5、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工作时不准干私活,不能串岗、换岗、离岗、聊天。

6、职业纪律:医务人员书写要符合要求,不能乱开证明文件,不能开展特殊医疗服务,不能随便评价他人的医疗技术,不能私收财物,不能推荐成药、生活用品、保健品、办公用品等。

7、安全守则:严格遵守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师岗位责任制度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历等,并对病人作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真写门诊病历,作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药品理作用、用量、用法、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所,作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工作宣传。

7、

8、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公司和有关门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有关新知识、新业力,提高专为技术水平。

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1、人员聘用:

(1)、公司所聘用的医师应当符合《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公司内诊所可作为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但每个诊所至少有1名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地点。

(2)、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诊所服务工作,爱岗敬业,服务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医疗技能,胜任诊所服务工作职责。

2、培训

(1)、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服务工作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短期培训、进修等学习,定期进行检查。

(3)、有计划的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医疗等业务培训。

(4)、执行卫生局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

(5)、每周组织一次的业务学习。

(6)、每季度对医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

(7)、每年度末,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3、考核与奖惩

⑴、考核目的

为提升诊所管理水平,建立严谨、规范、公平、公正的人才发展与竞争机制,促进诊所人事管理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⑵、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诊所员工。

⑶、考核原则

a、考核工作是以人为本,确保诊所人才培养、管理与使用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考核具体规定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定期化。

b、考核要素主要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组织观念、劳动纪律。

c、员工的上岗、任职及岗薪调整等均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⑷、考核工作操作流程:

a、员工根据《员工考核自我评述表》首先进行自我评价。

b、诊所负责人按照《员工考核表》、《业务主管考核表》及《员工考核评定标准参照表》的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

c、考核结果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存档。

⑸、考核组织与实施

考核工作由门店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⑹、考核时间安排:

每年度考核二次,时间安排在6月和12月下旬。

四、技术规范与工作制度

1、技术规范

⑴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疗服务。

⑵疑难病症的转诊。

⑶危急重症的识别,现场紧急救护和及时转诊。

⑷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2、工作制度

⑴应准时开诊,医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诊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

⑵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热情耐心,有礼貌,关心体贴患者,耐心地解答问题。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

⑶医师对工作应严谨,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认真填写门诊记录,按时统计上报。

⑷坚持查对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⑸积极开展慢病管理,按规定建立慢病档案,并规范化管理。

⑹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精神与经济负担。

五、医疗事故防范与报告制度

为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保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诊所对全体员工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等部委制定的相关配套文件为行为准则,严格依法行医。以法行医、以德行医作为每位员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2、医务人员严格执行诊疗常规,门店负责人经常深入检查工作,及时纠正问题。对容易发生医疗纠纷和安全问题的科室进行重点管理。

3、医务人员应充分理解和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及同意权;医师在实施检查治疗方案前,将诊疗计划如实告诉患者,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认可与配合。

4、办公室对医疗质量实行定期监控,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分析原因,寻找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如确系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过失,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隐患酿成大错。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医院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小组汇报。

5、医院对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定期组织考核,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六、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诊所的各项工作中。

2、公司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诊所、职能部门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3、开展全公司性质教育。

4、各科要定期组织学习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对质量观念弱者要进行强化教育。

七、药品销售及调配处方管理制度

1、在醒目位置悬挂企业的合法证照及公布监督电话。

2、诊所应宽敞、明亮、整洁、用具齐全、完好、卫生;陈列药品的货架、货柜整齐,宣传广告符合要求。

3、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并挂牌明示:药师不在岗,不可销售处方药。

4、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在岗执业药师或药师要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和咨询。

5、营业员应遵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销售处方药品时,处方应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使用,对有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后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8、发货时应根据取药凭证核对顾客姓名和药剂贴数,有特殊要求的应向顾客说明。

9、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售,及时填写“药品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组予以处理。

10、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方式。

11、注意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的情况,应及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八、就诊患者登记制度

1、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诊所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治愈率、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等。

4、公司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门店负责人要督促医师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核后,存档。

九、财务、收费管理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单位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设备、药品、器械等资产进行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9、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在社区支持部主任领导下,负责全中心的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信息资料、统计等管理工作。

十、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1、计算机是中心现代科学管理的重要工具,各种统计数据是中心现代科学管理的重要信息,信息资料统计室是中心医疗、财务等数据信息是中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进行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

3、编报上级规定的各种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或篡改。

4、分析各种统计指标,定期给中心领导和有关科室提供医疗、教学、科研、社区卫生服务及经济管理工作所需各种统计数据。

5、监督各种医疗登记、医疗质量统计等信息资料填写完整、准确,原始记录和字迹清楚,妥善保管并逐步实行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计算机化、规范化。

6、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7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药品和精神方面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药品和第一类精神方面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4、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6、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8

1、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

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2、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理

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3、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

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4、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4.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4.2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和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

应;

4.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4.4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19

预算管理要真正落实并发挥效益,必须将其落实至制度与规则,使其有章可循。医院除了要遵循国家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中相关规定,还需要在国家制度的基础上,从医院实际出发,制定适合医院自身特点的更为具体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医院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应该包含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的质量要求(总体要求、原则、范围和内容、组织机构及职责)、全面预算管理具体程序、作业流程图及相关的记录表单等内容。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的严肃性,能够具体指导医院预算管理活动,成为规范医院日常管理的准绳,对预算执行部门产生约束力,达到防止预算管理松散、预算管理环节流于形式等现象的目的。

2健全医院财务制度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组织高效、权责明确等原则,一般应包括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办公室和责任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一般由院领导、财务负责人、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中心负责人共同组成,是医院内部预算最终决策部门。预算管理办公室是处理全面预算管理日常运行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预算责任单位主要包括各职能部门、各临床、医技、医辅责任中心,是预算管理的执行层。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是预算管理权威性的必要保障。

3落实医院财务制度管理内容与责任分解

全面预算是判断医院资源是否有效分配和运用的重要形式。根据医院的一般运营特点,可采用“三级预算管理”体系,即按照“预算归口管理、三级目标统一”的原则,由一级总预算、二级归口职能部门预算和三级责任中心预算组成,实行以财务预算为主线,将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的全面预算。一级总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主要包括经营预算、资本性预算的汇总、以及财务预算的编制,二级部门预算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主要负责归口支出预算及资本性支出预算,三级责任中心预算由各临床、医技、医辅责任中心负责,主要负责经营预算,如门诊人次、住院人次等业务量预算。全面预算管理涉及到医院运营的方方面面,各单元的责任分解与明确是落实预算全院、全员性的重要表现,也是保证全面预算执行与控制效果的前提条件。

4完善全面预算管控程序

4.1全面预算的编制

预算的编制流程可遵循“三下二上”的流程,主要包括:下达医院总体预算参考性目标、上报责任单元依据各自的分工研究制定的二级部门预算、下达审议后的二级部门预算草案、上报责任单元三级责任中心预算初稿、下达审议后的三级责任中心预算,并予执行。

4.2全面预算的审批

医院预算编制完成后,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要求上报主管部门。主办部门经过认真审核后进行综合平衡,并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最终的审核批复。

4.3全面预算的执行与分析

医院必须要严格执行经过审批的预算。预算管理办公室需要将预算逐级分解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并予以定期公告。管理人员还需按月度或季度编制预算执行报告,以便及时掌握和发现预算执行情况的异动,并对日常关注重点进行分析,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为医院领导层的决策提供依据。

4.4全面预算的调整

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一旦一般不予调整。只有在发生对医院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并且影响至预算难以实现的情况下,才允许对预算进行相应地调整。预算的调整需严格按原预算编报审批程序办理。

4.5全面预算的监督与考核

医院应建立严格的预算控制体系,实施有效的过程控制。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是预算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预算的执行结果最终反映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预算考核可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需强调动态性,重在检查、监督预算是否正常执行,主要指公示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便于各部门进行规划调整;年终考核则重在“奖先进、惩落后”,主要指依据各项经营指标进行打分考核。全面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与分析、调整、监督与考核都必须经过严格的管控程序,只有坚持预算的过程化管理,才能真正将预算落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篇20

清洁范围以及注意事项:

1.目的:保持整个医院清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辅助控制病源传播速度工作,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

2.各清洁组负责医院环境的清洁工作,每个医院员工有义务保持环境的清洁。医院职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2.1清除肉眼可见的积灰、斑点、污垢、油渍、垃圾等,用消毒剂对部分所清洁的物品进行消毒。

2.2在清洁工作的同时,发现室内建筑、设施有所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2.3根据不同要求,处理生活垃圾、污染垃圾及其它垃圾。

3.清洁组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3.1各清洁组负责清洁属于自己的卫生区域。

3.2医疗仪器由使用人员及专属科室人员负责清洁保养。

3.3消防器材由经过消防培训的人员负责检查、清洁。

3.4运送病人的工具(含救护车)由司机负责清洗。

3.5各医疗科室的专业用具由供应室负责清洗消毒。

4.清洁工作注意事项:

4.1各卫生区的地面清洁。

4.2清洁员在工作时不要将工具任意堆放,以至影响其他人员工作或引起道路堵塞。

4.3清洁员在工作中不得任意拨去任何医疗器械或办公室的电源插头。

4.4清洁办公室、会议室及病房时,应先敲门明确是否有人,尽量在不使用的情况下清扫;如有人正在使用,应先征得同意后再行清扫。

4.5更换窗帘、沙发套时,尽量注意不要将灰尘扬起;

4.6清洁员工作时,不要动用桌上的文件及医疗用品。

4.7各种清洁剂、消毒剂必须妥善保管。

4.8清洁工作完毕,应及时锁门。

4.9清洁工具须保持干净,每天清洗。医疗用房使用的工具须每天消毒。

5.各部门负责人需和清洁组共同承担起监督本部门环境卫生的责任,包括:

5.1将观察到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反馈给清洁人员。

5.2进一步检查清洁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改善或纠正。

各清洁组岗位职责

一.门诊清洁人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专人负责门诊、辅助科室的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就诊,检查环境。工作职责:

1.负责各科室地面清洁情况。

2.做好桌椅、电脑及其他电器、仪器的表面清洁工作。

3.打扫门诊楼梯、走廊、扶手及门窗、墙面的卫生。

4.及时消除病人的呕吐物、分泌物等。

5.及时清理各诊室的污物、垃圾。

二.小手术室清洁人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及时全面地做好小手术室区域的清洁卫生,为急诊医疗提供一个整洁的环境。工作职责:

1.每日定时打扫小手术室地面卫生。

2.用消毒水及时清洁急诊区域的地面、墙面的血迹和呕吐液等。

3.保持医疗辅助仪器的外表清洁。

4.加强对急诊医疗器械的重点消毒。

5.及时更换小手术室的垃圾袋及一次性床单。

6.完成临时指派和各项任务。

三.病区保洁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专门负责病区及医护人员的办公室,为病房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的环境。

工作职责:

1.清洁病房内床、桌、椅、柜、灯、设备带及门、窗、墙、地。

2.做好“二盆”(洗脸盆、坐便盆)的清洁卫生。

3.保持病区走廊、门、窗、墙面、地面、扶拦及楼梯和示意牌等洁净。

4.保持护士站的桌、椅、水池及周边环境的整洁。

5.负责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和治疗室的门窗、桌椅和墙面、地面和卫生间的清洁。

6.对垃圾桶里的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及销毁。

四.手术室保洁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专门负责手术区域的清洁卫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手术环境。

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手术科室规定操作,上班前必须更换手术室工作衣、裤、帽、口罩和手套。

2.认真做好手术台、桌椅、墙面、地面和器械柜外等清洁消毒工作。

3.充分做好术前准备室和术后复苏室的床、桌、椅、柜和玻璃门窗的清洁消毒工作。

4.保持手术室、更衣室等处的清洁卫生。

5.及时处理手术室的垃圾,并按规定装入相应颜色的垃圾袋。

6.统一堆放穿过的手术衣、裤,并集中装入指定布袋内。

7.保持走廊地面、墙面、门窗等处的清洁。

8.严禁带戒指、手表等装饰品操作,以防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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