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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

时间: 新华 规章制度

制度的存在使得工作流程更加清晰、岗位职责明确、管理方法更加高效,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如何撰写优秀的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这里分享一些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写作案例,供大家参考。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组兼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条、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成立应急救援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应急情况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各分区的管理人员对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

第六条、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明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应和工作人员签订或劳务合同,依法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第八条、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第九条、及时向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报告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每个作业人员的义务;作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得报复。

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准看报,不准睡觉、干私活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带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电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电器维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掌握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修技术。

第十二条、变压器、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接受供电部门校验、检修,变压器发生故障,应申请供电部门停电检修,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配电柜严禁超负荷运行;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第十三条、进行电器安装和检修时,至少应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并停电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禁止带电作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经举报,消除和预防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矿山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在自己分工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放任下属或违章指挥,致使分管工作内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组织抢救不力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甚至逃匿的,报公司给予降级、撤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与国家相关法律不一致的,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2

一、安全教育制度

1.1安全教育目的

安全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识和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1.2培训主体

安全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对职工及其公司中层、基层干部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

1.3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1.3.1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各生产、运营部门领导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基本技术知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1.3.2本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对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1.4员工的安全教育

1.4.1公司组织的“三级教育”

1.4.2本公司由安全管理部牵头,各部门负责组织新进职工、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即对新入职的员工、来公司参加实习培训人员、新调入的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1)公司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2)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险区域分布情况;

3)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4)公司制订的安全禁令及安全规章制度等;

5)公司安全生产史,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故案例;

6)燃气安全知识;

7)安全卫生技术基本常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预防方法。

1.4.3教育的重点是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的特点、安全运营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知识及急救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等。教育时间每人不少于8学时。受教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由经营管理部分配到各部门。

1.4.4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织的部门教育

1)了解本部门概况,职能范围、业务流程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管理作用;

2)涉及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的部门,应组织学习与之相关的安全要求与操作规程;

3)学习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

4)教育重点是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等)、预防事故的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部门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教育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16学时,经考试合格后部门方能任用。不及格者应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部门有权退回经营管理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5)如未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安排上岗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安全宣传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包括宣传资料、用户咨询、标语、电影、幻灯片、报告、讲座、黑板报、简报、展览、参观、现场会等;

二、安全检查制度

2.1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目的

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清除生产运营中存在的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2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

查安全思想认识、查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施工现场及燃气设备运行状况、查安全运行设施、查员工安全保护意识、查各种事故隐患、查劳动安全作业环境、查事故处理情况。

2.3安全检查形式2.3.1全面安全大检查

2.3.1.1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由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生产、技术的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公司检查小组;

2.3.1.2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节假日、气候变化、季节等特点每年组织进行12次以上(一般每个月组织一次);

2.3.1.3检查重点内容为场站、特种车辆、输配系统(燃气设施)和重要燃气用户(商业用户和工业用户),检查基础档案台帐和事故隐患;

2.3.1.4检查组发现隐患,应及时对此隐患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2.3.2月度安全例行检查

2.3.2.1由安全部、办公室、工程部、运营部等部门联合组成安全例行检查组,对重点要害部位、燃气设施及场站进行检查;

2.3.2.2每月组织一次,可与全面安全大检查并检;

2.3.2.3检查重点是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度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及燃气设备运行状况、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员工安全保护意识、各种事故隐患、劳动安全作业环境,以现场查看为主,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班组、站点限期整改。2.3.3周安全检查

2.3.3.1由工程现场管理员、运营班组长、场站站长(班组长)及专兼职安全管理员等组成,各自对责任区进行周安全检查;

2.3.3.2每周组织一次,可与月度安全例行检查并检;

2.3.3.3检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

2.3.4安全突击检查

2.3.4.1技术质量安全部按照公司布置或自行组织进行专项抽查;

2.3.4.2时间不定,可与月、周安全检查并检;

2.3.4.3抽查重点是查制度执行情况、查施工现场及燃气设备运行状况及现场查看、查阅基础资料和台帐、了解公司布置任务完成的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2.3.5日常安全检查

2.3.5.1技术质量安全部对公司所有燃气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转、竣工验收、保养检修、大修及停产、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护;

2.3.5.2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部门实际,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要建立自查制度,对LNG储罐、LNG钢瓶、锅炉、压力容器、运输车辆等燃气设备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专业检查;

2.3.5.3各级员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应经常进行岗位安全检查,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各级领导对上报的隐患必须认真予以处理。2.3.6入户安全检查

2.3.6.1公司组织技术、运营和客服人员,对各类燃气用户进行入户检查;

2.3.6.2每年组织对用户进行1-2次的入户检查,可与平时入户检修(必须履行检修手续)并检;

2.3.6.3重点是对燃气用户表具、灶具、热水器、采暖炉及立管、胶管等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统计和处理占压、封堵、偷气等违章用气行为,发放正确使用燃气的宣传资料。

三、安全交底制度

3.1布管安全:

3.1.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身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

3.1.2起重机械在起重期间,非施工人员严禁靠近。

3.1.3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距离施工场地25米外,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3.1.4施工人员在挂钩时,必须佩戴手套,严禁把手放在挂钩处,避免造成划伤、夹手事故的发生。

3.1.5布管车在运输过程中,除司机外,其他施工人员严禁乘坐布管车辆。

3.1.6在布管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将管材捆扎牢固,避免滚管,滑管事故发生。

3.1.7起重机械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上车操作。

3.1.8起重机械在操作期间,必须由专业人员指挥。

3.1.9起重机械在操作过程中,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3.2焊口组队安全

3.2.1在进行焊口组队期间,施工人员必须将倒链架固定结实,避免事故的发生。

3.2.2磨口人员在进行磨口期间,必须佩戴眼睛,避免铁屑,铁锈进入眼睛。

3.2.3施工人员在对口期间,严禁将手放在管口处,避免夹手事故的发生。

3.4焊接施工安全:

3.4.1焊工在焊接期间,非焊接操作人员严禁靠近,避免刺伤眼睛。

3.4.2非电焊操作人员严禁进行焊接操作。

3.4.3焊接作业前,施焊人员必须身穿焊接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

3.4.4如遇下例情况时必须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街头时;更换保险时;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电焊机时;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维修时。

3.5挖机操作安全:

3.5.1挖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

3.5.2操作挖机时必须集中精神。

3.5.3挖机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对挖机进行检修和保养。

3.6施工用车安全:

3.6.1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停靠有序。

3.6.2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减速慢行。

3.6.3施工车辆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

3.6.4施工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3.6.5严禁车辆超载、超速等现象。

3.6.6严禁施工车辆司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3.7夜间施工安全.

3.7.1夜间施工时,必须安装警示灯。

3.7.2夜间施工时,施工车辆必须配备照明设施。

3.7.3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

3.7.4应急车辆必须保持性能良好,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3.7.5林区夜间施工时,严禁吸烟。

3.7.6夜间施工时,必须有3人以上,禁止单独施工。

3.7.7夜间施工用电设施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看守,确保用电设备和人生安全。

四、施工用电及防火安全制度

4.1用电制度

4.1.1在使用发电机械前,必须对发电机械进行检查。

4.1.2施工接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4.1.3线路破损、老化必须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4.1.4线路要避开各种可燃物体,避免引起火灾的发生。

4.1.5电线接头时,必须用绝缘胶布缠绕,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4.1.6角磨机等用电时,必须有专用的连接插头,不得直接将电线塞进插座。

4.1.7电工要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经常检修,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4.2防火制度

4.2.1各场所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性能良好可用。

4.2.2住人间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4.2.3施工现场及办公场所的电线布置应由具有电工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布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拉接电线。

4.2.4指定专人负责用火、用电的安全监督

五、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5.1燃气立管敷设在外墙时,经常要进行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上下交叉作业。一些洞口、临边及外墙,虽然都设置了防护栏杆、安全网及脚手架,但是高空坠落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对高空作业必须进行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做好对高空作业人员的考核、持证和体检。

5.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为保证不出纰漏,不发生安全事故,还要做到以下几点:

5.2.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做到及时解决,必要时停止作业;

5.2.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

5.2.3现场的水、雪、冰霜等必须清除搭设防护棚和安全设施;

5.2.4设立警戒区并有专人防护。

5.3在高层建筑外墙立管的安装作业中,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极易遭受坠落物的打击,造成人身伤害。为有效防止物体打击,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随意堆放物品,

5.4高处堆积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建筑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指定方式投放,禁止在脚手架及高空中抛接物体,材料、机具的传送须配有安全绳,在危险的区域必须有可靠的围护设施和有明显的禁入标志,并加强监督和检查。

5.5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

5.5.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重型机械的拆装、重大构件的吊装、运输、机械保养、修理作业,要提出保障人身和机械安全的措施。

5.5.2认真进行机械安全检查。包括机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装置的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还要进行机械施工条件、现场环境的检查。

5.5.3杜绝机械责任事故。应杜绝由于操作不当、违章作业、维护保养不当、修理质量不合格、带病运转、管理不严、保管不善、指挥失误等造成机械损坏、人员伤亡的机械责任事故。

5.5.4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后,应由专人排除,严禁操作人员擅自拆除,避免因此而造成事故。

5.5.5机械在运动中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作业。

5.5.6操作人员在机械上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5.6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

5.6.1埋地燃气管道施工时,要进行大量的挖掘作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土壤结构、硬度、地下水位、天气等影响,开挖管沟及沟内作业时易发生塌方事故。因此,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5.6.1.1在施工前了解清楚气象、水文地质资料、地下管道资料编制好挖掘作业方案;

5.6.1.2施工作业时,如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或未预料到的各种管道或电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上报;

5.6.1.3开挖管沟时,要按规定的坡度放坡,由于条件限制无法放坡的,必要时设立支撑、支架;

5.6.1.4及时排除管沟积水。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3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公司所属矿山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订。

第二条公司利用一切能力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委员,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委员,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立安全部为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公司运营部要对公司所属矿山生产部门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严重隐患无法及时排除的要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领导并总经理,必要时要采取停产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条各部门在职工上岗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如爆破作业等。

第七条公司对各选厂厂长、坑长、工段长、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公司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第九条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开展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十条公司所属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对已经在进行生产的,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三条各生产车间或作业面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各生产车间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入口处醒目地树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各生产车间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十六条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各生产车间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灾;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

第二十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各生产车间厂长、主管副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司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公司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四条公司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公司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公司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公司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生产管理部汇报公司领导后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矿山生产车间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二十八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二十九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各生产车间落实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安全保卫部参与督促检查。

第三十条公司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在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充分与所属地政府和医疗机构合作。

第三十一条公司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分配给各生产车间。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由公司综合部、安全保卫部会同财务部共同管理费用的使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各生产车间要无条件接受政府安全生产坚督管理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责:

(一)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四)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

(六)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三十三条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公司任何矿山生产车间,在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有危机职工安全的紧急险情时,根据要求各矿山生产车间要立即处理。

第三十四条如发生矿山事故,公司各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和无条件地参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如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公司负责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六条如发生重大矿山事故,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第三十八条矿山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现场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各矿山生产车间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除公司进行经济处罚外,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除公司进行经济处罚外,将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司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四十二条公司对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参加矿山抢险救护,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

第四十三条公司每年年底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员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发放奖金和其他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并将随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综合部、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5

一、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程部与公司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目标标准应不低于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责任书中应明确管理员名单、分工和奖惩、考核办法。

三、项目部与公司应明确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和目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效果目标,安全经费计划,明确目标奖惩,考核办法,明确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制度和活动的承诺。

四、工程部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责任书标准格式,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试用,试用期限一年,一年后正式使用。

五、项目部与班组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六、本制度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6

一、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技术员负责编写,必须按采区设计要求,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作岗位责任制》。

在编制过程中要不断广泛征求队组老工人的意见,编制后编制人员和施工队长签字后,上报矿建技术科长。矿建技术科长审批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安全、机电、通风、地测等人员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修改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打印成册,由会审者全部签字有效。

二、《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因地质条件或生产技术条件与作业规程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与第一条相同)。

四、掘进工作面开口,与构造、与老空、巷道贯通,回采工作面初采、强制放顶、过构造、过老空、井下电氧焊、探放水、排放瓦斯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及有关科室审批。

五、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安全、机电、通风等部门,每月对在用规程措施进行一次检查复审工作,对每一份规程提出复审意见。发现隐患立即改正并重新履行审批。

六、矿建技术科负责在施工前向队组职工贯彻批准的规程、措施,贯彻后必

须进行考试,并由被贯彻者签字后,方可作业。轮休或请假者必须补课,并签字、考试合格方可工作。

七、《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有明文规定,且条文属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作业规程中标明条款,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八、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生产、安全、机电、通风等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纠正。矿安检科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实行全面监督。

九、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有生产矿长负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安全、通风、机电科长等人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

十、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矿长负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通风、安全等科长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

十一、排放瓦斯、井下电焊、氧焊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机电矿长负责,施工队技术员贯彻落实,机电科、安检科、施工队落实专人参加现场监督,方可施工。

十二、排放瓦斯、开启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专业人员(或救护队员)操作,通风科长、机电科长、安检科长负责现场指挥,监督落实。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7

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

第七条物流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合理的物流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八条物流机构包含各车间成品仓库、材料仓库、工具仓库以及公司车队。成品仓库是成品的储存机构,负责成品的收发、储存;材料仓库是原材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储存;工具仓库是工具、模具储存机构,负责工具、模具的收发、储存、保养;车队是公司的运输机构,负责公司所有运输事务。

第九条生产部门在接到有物料入库通知后,即通知物料检验人对物料进行品质检验。检验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签名开具物资入库单,然后入库。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开具退货通知单,并通知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人员将不合格物料运回原单位。

第十条仓库凭物料检验人开具的物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要做好物资入库帐,并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摆放整齐。

第十一条仓管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帐目相符,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结果上报主管会计。生产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管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由车间开单;领取工具、模具以及办公用品等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仓管员接到领料单核实后,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并做好物资出库帐;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并通知领料人重开领料单,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

第十四条车间或其他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即做好物料标示,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

第十五条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

第十六条成品仓库仓管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入库单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下方可接收无成品入库单的产品。

第十七条产品出货要开具产品出库单,一联存根,二联交客户或业务主办人;三联交会计,并做好产品出库帐。

第十八条短途运输的可以安排公司车队送货,需要长途运输的安排托运,将产品运至客户规定交货地点交货。

第十九条车队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后,将产品出库单交客户验货。等客户验货人员验定无误后请收货人员出具产品验收入库单。客户出具的产品验收入库单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8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总会计师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技术质量科长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五一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财务审计科长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确认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

5、根据设计要求评估项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资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资金参考信息。

七、安全科长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动工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八、生产经营科长

1、协助主管经理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措施,召开有关生产经营会,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2、负责工程投标具体工作,协助联系工程活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和要求,随时掌握各项施工进展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确保工程预决算的质量及各项费用准确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日常检查落实,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兑现。

5、负责各项工程图纸预算,图纸会审,施工中的变更通知,质量检记录等各项施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九、办公室主任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加强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4、组织对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有关的学习,要安排安全生产的学习。

6、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7、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8、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9、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10、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11、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项目经理:

1、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工程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5)冬、雨季施工方案。

8、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3、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一、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施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局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鉴任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十二、技术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负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5>脚手架安装作业<6>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

4、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6、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7、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三、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十四、安全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4、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5、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2)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脚手架搭、拆;

(5)模板工程。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6、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7、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8、负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9、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1、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2、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五、材料员

1、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诚实正派的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熟悉材料规格、型号、产地、性能、结构特征、构造原理、内在质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本着节约、就近取材的原则,精打细算降低材料的成本价。

3、采购材料做到七个坚持:

1、要核实材料计划单;

2、要货比三家,质量价廉;

3、要有主要材料的质保书、五金交电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及名优产品证书,必须随货交验;

4、要具备正当齐全的结算凭证;

5、要办妥遗留事务;

6、要确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

7、要材料进场及时办好入库手续。

4、积极参与项目的成本核算,坚持“三不”采购:一是无施工部门需要材料计划不采购;二是不合质量要求的物资不采购;三是感情投资的物资不采购。

5、随时了解所在项目的材料库存情况,杜绝因积压而影响材质和资金周转,同时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应脱节,影响施工生产。

6、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机械管理员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好本岗位范围内的机械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严格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持证上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主管汇报。

3、负责搞好机械设备台帐管理,对分管的机械日常运转、维修、保养的情况作详实记载。

4、参加制定机械管理的目标、措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中小型设备安装验收,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必要时行使安全否决权。

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机械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机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机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处理机械事故,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7、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组长

1、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全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9

学校为了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处室、各学科、各办公室、各年级、各班,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二、各年级、各班班主任,要负责对教室、寝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三、学校服务部要每一天指定专人负责对学生食堂、小卖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并做好记载。

四、保卫人员要学期要对学校大面积公共区域的安全进行大检查(含学生寝室),每学期不少于三次。

五、保卫科应安排专人每一天晚上对全校进行安全隐患巡查。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10

一、基本要求

第1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第2条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有各级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

第3条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检查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第4条各级检查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其安全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要求配备陪检人员,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对重大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及意见,对工作不配合甚至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组织形式

第5条公司安全检查由生产副经理组织协调,安全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负责组织每月检查,每周抽查;班组负责每日检查。

第6条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

第7条安全检查内容:

1、日常安全检查

(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工种、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3)公司领导检查各自管辖部门每月至少两次,其他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管辖区域、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督促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

(1)季节性安全检查:由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带领安全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春检、秋检,或者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检查。夏冬季节安全检查,根据情况可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

a、春季安全大检查:防外力破坏、防雷、防雨、防小动物以及查处违章、“两票三制”、消防动火管理等检查;

b、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风、防汛为重点;

c、秋季安全大检查: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对安全生产管理、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设备及季节性事故预防、防火防爆、防洪防汛等几方面的重点检查;

d、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寒、防小动物为重点。

(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各车间、处室自行组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安环处。必要时,由生产副经理组织进行节前检查。

节假日前,对公司值班干部安排、岗位人员轮值安排、检修任务计划、劳动保护品佩戴使用以及关键设备、备用设备、要害部位、防火防爆、防事故、防盗窃和信息联络、应急方案、救援物资等检查为重点。

3、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检查分别由生产副经理组织协调,生技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年不少于两次。

(1)检查防火、防爆、防毒、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等;

(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设施、器具,如通风、除尘、防噪声设施,检查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等;

(3)检查电气仪表、设备绝缘、防爆、防触电、防雷、防污闪、防静电接地;

(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高温管道、机械动力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化学危险品、电动工具、起重搬运工具、特殊工具及用具等;

(5)检查设备、仪表、热工保护、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附件等;

(6)检查运行操作、工艺检修过程中的“三违”,习惯性违章现象等;

(7)检查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热力系统设备有无跑、冒、滴、漏、堵、串,电气系统有无振动、异音、异味、火花、放电现象等;

(8)检查各项外委、外包工程现场施工等;

(9)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4、不定期检查

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公司或安全部门组织、车间(专业)自行组织进行检查。

检查机组设备的大小修、临时检修,新、改、扩建装置的建设与投产,现场各类重要施工项目和安全措施,临时安全措施情况;还可根据工作安排进行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时必须组织的安全检查。

三、隐患整改

第8条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三级管理(公司、车间、班组)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第9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专人、定期限),“三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

第10条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解决前,各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技术部门应监督执行。

第11条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列入安措、技措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第12条凡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有条件整改而整改不及时的,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被通知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整改。

第13条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有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影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11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带头自觉执行,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罚劣。

4、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亲自指挥、调度。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9、亲自主持并批准全厂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确定全厂的安全生产目标。

10、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决议。

12、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积极治理有毒有害物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13、企业内实行各类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审核。

14、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各自管辖的工作范围内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安全问题提请总管理处至总经理处解决。

4、组织制定、修改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总管理处至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5、抓好安全教育和安技考核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防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7、负责对特殊动火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的审批。

生产厂(副)长/经(副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生产厂(副)长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督导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全公司的贯彻执行。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每月最少一次),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议要有记录。

3、组织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4、认真组织好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抓好对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工换岗、复工教育工作。

5、组织好各项安全活动,组织好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6、坚持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负责审批动火安全措施,对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亲临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8、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9、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指挥和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对其进行处罚。

10、在进行新产品设计、技术改造或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课(副)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部门课(副)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协助第一安全责任人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第一安全负责人报告。

安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以及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对车间安全员、各部门安全执行官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2、参与制订、修订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各级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新进员工、变换岗位员工和班组长的教育,检查、督促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负责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5、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检查厂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6、组织并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文化;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参加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

9、按照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总结经验。

生产部门安全执行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部各部门安全执行官在各各门直接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制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部门直接安全责任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直接责任人搞好职工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好记录。对于车间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安全直接责任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9、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保证工作现场的通道畅通,随时注意机械设备的动作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有无正确使用与佩戴。

业务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销售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2、参与制订、修订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营业部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直接安全责任人搞好业务部员工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对客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取得进行调查。

仓库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与仓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贯彻有关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仓库安全技术设施、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检查仓库火灾隐患,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各出入口及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紧急情况下疏散人员的安全要求;

4、制订仓库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并参加对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组织班组员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3、班前讲安全要求,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督促班组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制止员工违章作业;

5、负责班组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6、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对于班组无力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班组长报告。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

员工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2、熟悉并掌握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主要危险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灭火方法;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4、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5、不定时和定时检查相结合,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异常情况;

6、严禁设备带故障作业,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停机申请维修。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7、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8、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9、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其他的责任制度推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党务公开制度绩效考核制度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12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明确各级干部、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级干部、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职责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安全生产责任

21责任追究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谁主管,谁负责。

22主管安全责任

班组长(不含)以上之主管,对本单位之安全负有以下责任:

1)主管应负防止意外事故之责任。

2)以身作则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

3)教导及监督本部门人员遵守安全规章。

4)明确掌握与本职相关之安全守则、安全工作方法,并身体力行。

5)熟悉与本职相关之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

6)分派工作时,应指定专人作为负责人,统一指挥,保障安全。

7)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指挥事故排除、处理事宜,并迅速与安全管理部门联络,寻求协助。

8)应对下属实施正确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导,使之能熟练而安全地完成本职工作。

23安全员安全责任

指定制造部各班组长为本班组之安全员,其责任如下:

1)在安排、督导、检查本班组生产的同时,也应安排、督导、检查本班组的安全事项,并有记录体现。

2)宣导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使每位所属员工熟练掌握。

3)督导本班组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学习和训练。

4)检核新员工、异支员工及交接班时之作业状况,加强安全预防工作。

5)熟练掌握本班组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处理故障的能力。

6)做好5S工作,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7)鼓励员工参与安全自检互检,报告安全隐患,提出安全建议,降低安全事故率。

8)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全力、迅速参与事故善后工作。

9)事故发生后,应如实填报《安全事故报告书》,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以防范事故重复发生。

24作业员工安全责任

1)认真参加各级部门安排的安全活动与教育训练。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3)有责任劝阻他人冒险、违章作业,尤其是他人违章使用非其负责操作之设备时,设备操作责任人应来历制止。

4)发现不安全因素,有责任立即向相关主管或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操作工具。

6)负责对所操作之设备、工具按规定进行保养。

7)做好本职岗位的5S工作,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8)对违反安全规章的错误指令,有权向上级报告,以防事故发生。

9)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参与事故之救护等善后工作。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13

为了保障工地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危害,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特制订如下制度:

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危险;为了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各违章作业,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落实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公司建立班组、项目部自查,公司质安科监督检查,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的安全检查网络,以确保安全生产。

3、定期检查

①各项目部每半月一次安全自检,由项目经理组织工地安全员、机修员、电工及班组负责人对工地进行检查,以查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操作行为、安全设施、劳保用品使用为主,并由安全员记录。

②公司质安科每月一次对工地进行安全例检,并根据评分表进行打分、评定,对存在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及时整改并回执、复查。

③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工作或总工带队,质安、工会、动力设备、保卫等部门派员参加。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在全公司范围内对照检查、记录、打分、汇总、评定优劣、实行奖罚、通报全公司,受检项目有关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会检。

4、经常性检查

①班组上岗前,班组长或班组安全负责人应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完工后对施工机具、施工场地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并协同工地安全员、机修员搞好机械器具例行保养检查工作。

②公司质安科专职安全员经常性下工地巡回检查工地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隐患。

③工地专兼职安全员巡回检查,查出问题,出具整改单,责令整改,并及时回复。

④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协助安全员搞好安全工作。

5、安全检查的重点: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生活设施和现场防火等。

6、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夏季施工(雨季、台风期)施工、冬季施工可能给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是前后为防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的安全检查。

7、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教育不听劝阻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等处罚。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14

1、总则

1.1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常履行安全生产决策机构的职能,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章程。

1.2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并通过各职能部门对企业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实行全面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1.3厂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监督管理原则,各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并接受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检查。

2、组织机构

2.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技术处负责处理。

2.2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技术处,由技术处设置专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处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厂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其他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2.3厂属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

3、职责

3.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6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及大型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

3.7组织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3.8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和持续改进安全标准化;

3.9对安全工作实行绩效考评。提倡公众监督,使安全管理持续改进,促使企业不断发展。

3.10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3.11负责调整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和物力。

4、权利

4.1安全生产委员会在执行工作任务中,有权参加有关的安全生产业务会议,查询有关档案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汇报情况。

4.2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有权直接向厂长、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3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对厂属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对安全隐患整改提出建议。

4.4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要求厂属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4.5对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进行奖励,对发生重大事故领导责任的各级领导和责任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6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5、工作制度

5.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5.2安全生产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委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扩大会议,研究、决策紧急的重大安全工作问题。

5.3、会议主要内容:听取各单位执行安全职能的情况汇报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传达上级指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分析安全形势,制定安全工作目标;总结、部署阶段性安全工作,对引起争议的制度解释作出仲裁。

5.4安全生产委员会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必须严格会议纪律,特殊情况无法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向主持人请假。

5.5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互通信息,交换意见,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5.6安全生产检查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安全纠察岗成员参加,检查范围为公司各部门,检查后形成安全检查报告,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并落实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

5.7安全专项整治由安全委员会成员提出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主任招集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人员,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专家进行专题讨论,形成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

6、附则

6.1本章程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6.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15

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安全检(稽)查队长及检(稽)查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检查管理直接责任。

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4、开除留用;

5、除名。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16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工程采购总监,副组长:工程维修部经理,成员:工程维修部全体维修人员、物资供应部经理、工程材料采购员。

二、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在发生雷电灾害时启动预案,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供应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由防雷安全领导小组长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报告灾情,并协助防雷办公室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由工程维修部电工班长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工程维修部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防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市气象局防雷办公室,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查报告,合格证失效前十五个工作日提前由工程维修部经理向市防雷办公室提出检测申请,并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司员工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七、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17

一、矿由安检科牵头,组织采掘、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矿安全检查组。对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党的安全方针和上级安全指令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矿安全制度及安全办公会落实情况;现场安全建设系统、安全设备及建设场所安全隐患情况;职工安全培训情况;职工安全行为及质量标准化情况。

三、检查形式: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小范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分别对矿井组织不少于3次的重点或专项安全建设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检查地点。

四、对查出的隐患,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落实具体责任。以《炭窑坪煤业安全隐患排查五定表》通报给被查单位,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限期内整改落实,矿安检科按期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同时对上级部门检查问题进行复查。对没有整改的隐患,矿对相关责任人按月度考核办法对相关矿领导进行考核。

五、对影响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能现场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工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的头、面、岗点必须停产整改,绝不允许边建设边整改,停产后报矿有关领导。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做好各类检查的建档工作,检查档案包括检查人员、检查地点、检查单位、现场隐患、整改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完成情况、验收人员、奖罚情况等,以便各级领导检查备查。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18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各项消防法规,努力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加强知识化、专业化建设,积极作好消防安全工作,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

二、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提高

三、工作中要礼貌待人,讲究公德,作风正派,不徇私情,讲究礼仪,举止庄重,爱护公共财物,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维护保卫人员形象。

四、消防员实施安全检查时要持证上岗,带对讲机,保持与消防科的联系,主动向被检查人员出示证件,要求对自己分管的楼宇要每天巡查一次。

五、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整,有无安全隐患等。

六、加强消防安全执勤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迅速赶到现场,承担抢救和火灾扑救任务,听从指挥,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七、上班实行轮休制,没有休息日,按时上下班和交接班,严格执行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实事求是,认真详细填写。

八、自觉接受保卫处、消防科和监督、检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

九、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科

十、严格请假制度,对无故缺岗的严肃处理。值班期间严禁喝酒。

十一、完成处、科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19

一、设备购置

1、矿井设备由各使用部门编制计划,列表写出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经矿长批准,报供应科。

2、机电设备开关、电缆等设备必须符合煤矿防爆性能,非防爆设备和质量低劣产品不得购入。

3、机电设备要选择先进的,不购淘汰设备和耗能高的设备。

4、购入的设备要经矿有关人员打开检查,不防爆、购件不全、质量低劣产品,矿有权拒绝入库,谁购置谁负责。

二、设备保管

1、采购来的设备经验收移交保管员入库,质量、数量当面交清,保管员登记上台帐。

2、设备要分类保管,不得使设备配件风吹日晒,造成损失。

3、设备出库由领取者凭有关领导批准的料单领取,或以旧换新。

三、设备运转

1、运转中的设备要实行包机制,要执行专人操作,专人维修,设备要挂牌管理。

2、设备的检修,另配件更换,由包机者提出,机电副矿长批准。

3、年初要作出本年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有机电副矿长安排进行检修。

4、机电设备要按规定注油、维修、保养、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带病工作,不准高度磨损。

四、机电设备更换及报废

1、对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陈旧设备,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讨论解决资金,另行购置更换。

2、决定设备是否报废,应由机电副矿长决定,报废的设备要下台帐。

3、报废的设备如何处理,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研究决定。

4、矿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设备淘汰与报废。

公司安全工作生产制度汇编篇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产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项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事项如下:

1、安全主任负责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圈占、损毁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2、安全主任在厂区日常安全巡检过程中,负责对消防通道、消防标示、消防应急灯的例行检查工作,发现堵塞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情况,现场立即责令改正;将缺失、损毁、失效的消防标示、应急灯统计造册,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3、消火栓、灭火器、专用工具等消防设施,按区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作为它用或圈占,确保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4、消防重点部位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特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性质,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6、配有消防专用配电柜或独立回路,确保消防电源的可靠性;设有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时的安全设施用电;

7、对工艺装置、系统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以及声、光报警、联锁等安全装置;

8、对存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的地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生产设备实现安全连锁;

9、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10、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11、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12、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和防火检查记录档案,火灾隐患整改纪录档案。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三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四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呈董事会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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