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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 新华 规章制度

制度为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提供了基础和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优秀的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怎么写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

为理顺安全生产工作程序,形成上下协调的运行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正常轨道运行,发挥其应有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乡长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分管副乡长负责分管工作以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需要定期或随时向乡长汇报请示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担任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组长,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要明确目标,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真正遏制本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在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必须亲自参加并组织部署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第五条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领导组副组长协助组长按照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负责分管工作以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需要定期或随时向组长汇报请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准确掌握分工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运行情况。

第六条乡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把安全生产作为行政过程中的主要手段,及时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并进行妥善处理,问题较大时要及时向领导组汇报。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2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资料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潜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务必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理解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务必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务必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务必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务必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务必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务必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状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状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状况,个性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资料。透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状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职责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务必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3

一、设备出退库制度

设备采用一次性出库,一次性退库制度。设备领用人为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1、设备出库

设备领用人根据相关信息填写《出队用品名细表》并签字确认。设备领用人应于设备出库前提交《出队用品名细表》。后勤部根据《出队用品名细表》作好设备准备工作。填写《出队用品名细表》应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时应注意备用设备的准备。

(2)设备领用应尽量以整数为计算单位。

(3)背带电池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的100%外加20%计算领用数量。

(4)服装护具类设备和消耗品类设备应根据实际出队的时间,地点,天气,人员情况酌情领用。

(5)医药箱为必须领用设备。

(6)教官装具由教官个人妥善管理,离职时上缴后勤部。

2、设备退库

出队结束当日必须设备退库。设备清点无误后由负责人签字确认。设备领用人有义务妥善管理设备的使用。设备领用人有义务如实登记设备的丢失、故障、报损、报废。报废设备必须上缴报废品。设备丢失须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由相关责任人按价赔偿。设备领用人须在规定的“设备退库地址”退回设备。

二、设备回收后检验制度

出队结束后,由总教官负责协调和组织教官回收设备。设备回收后检验步骤如下:

1、根据《出队用品名细表》清点回收设备的数量。确认设备无丢失。

2、根据《出队用品名细表》检验回收设备的质量。确认设备无故障、无报损、无报废。如有以上情况,则在《出队用品名细表》上分类登记。

3、按以下类别要求对回收设备进行后处理:

(1)首先检查设备被汗液浸湿情况,如设备被汗液浸湿需及时晾晒,以免汗液对设备联线造成腐蚀。

(2)接收器材类:背心恢复至标准状态,标准内容包括:设备与装备包也要对号入座,将装备叠放整齐后放入装备包底部,设备平放于包内显示窗面朝上,设备天线朝向应与包的拉头方向一致。目的是为避免设备天线折损而影响设备的使用效果。另外注意设备的连线不应有缠绕或打结,头盔/布帽应平扣在设备之上,头盔的帽沿应朝向设备的电池袋方向,这样可以防止头盔护耳挤压设备的背部接收器。

(3)发射器材类和会员发射器材类:将枪械按编号放入对应的装备袋内。

(4)配套器材类:关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对讲机要全部关闭电源。将配套器材类设备按编号放入对应的装备袋内或服装架上。

(5)服装护具类:将手套按双分类。将“需要清洁”和“不需要清洁”的服装护具类设备分类。将服装护具类设备捆扎整齐。

(6)其他类:医药箱中使用的药品进行登记。

(7)消耗品类:消耗品类设备在使用中应避免浪费。消耗品类设备在使用中未消耗的剩余设备应清点分类,全部退库,禁止个人挪用。

4、服装护具类:

上衣、裤子,每次退库后必须进行清洗。其他服装护具类设备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酌情进行清洗。破损的服装护具类设备须用针线尽快修补。

5、其他类:

须保证医药箱中药品的数量、质量和使用期限。须保证维修工具箱中维修工具的数量。

三、设备保管与存放制度

1、库房内禁止吸烟。

2、库房内禁止私接电线或用电设备。

3、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切断库房内全部电源。

4、禁止人员将茶水、饮料等液体带进库房,以免设备进水受潮。

5、设备应分类整齐堆放,标示清楚,方便取用。设备堆放应避免挤压,以免设备损坏。设备堆放的原则为:

(1)接收器材类:成套放入装备袋在货架存放。

(2)发射器材类和会员发射器材类:码垛存放

(3)配套器材类:分类存放。

(4)服装护具类:服装在货架存放。其他放入装备袋在货架存放。

(5)其他类:分类存放。

(6)消耗品类:分类存放。液体不准在库房存放。

6、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非授权人员禁止进入库房。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4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此外还有

1.职能部门及其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其他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和申报制度。

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和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青海柴达木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

第二章安全目标

第四条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两杜绝,一控制”,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五条对公司所属部门、分公司考核目标:不发生公司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和群伤事故,不发生非公司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不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六条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

第七条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八条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第九条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综合办公室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班。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综合办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四章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一)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检查:

1、重大节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复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产形势不好时;

3、抵御可预见的影响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统一采取措施时;

4、外单位发生严重事故,本单位同样存在隐患时;

5、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活动;

6、行业规定、政府要求、其他情况下有必要开展时。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要求:

(一)公司所属各矿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安全检查责任;

(二)安全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危害(隐患)、查“三违”、查落实为主;

(三)安全检查前须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闭环管理,并按规定反馈、上报,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备案,需要处罚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

第十七条各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

第十九条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归档备查。

第六章危险作业管理

第二十条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第二十一条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第二十三条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员工劳动安全纪律

第二十五条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六条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第二十七条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条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应急救援与救护

第三十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针对潜在的事故、灾害和紧急情况,分类制定相应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和处理的全过程。第三十一条为保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衔接性。

第三十二条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第三十三条公司所属各矿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伍,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建立救护队的公司,必须与当地区县煤炭部门所属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负责矿山应急救护工作,把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纳入地方防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之中。公司所属各矿应当建立与当地政府、煤业集团应急组织机构的联络沟通机制。

第三十四条一旦发生公司事故、灾害,自下而上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授权由安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组临时决断。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20__年__月x日试运行。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6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工作方针。

2、生产场地存放材料要垛放整齐。易燃、易爆用品(油漆、稀料等)、备用桌椅、木材要隔离摆放,以防火灾。

3、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场地、车间工作时,要穿工作服,带安全帽。工作时要思想集中,坚守岗位,遵章守纪。

4、每天完工后及时清理垃圾(刨渣、锯末等),确保生产场地清洁。要文明生产,文明维护,做到一施一修一清理。工作时不准打逗嬉闹。

5、工作人员工作时,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使用机械前先检查机械是否正常,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

6、对机械设备(电锯、电刨等)要一学期一检修,确保生产和安全需要。

7、生产场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8、要备好消防器材。对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以备火灾之患,并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对所辖范围内的一切电器设备负责维护、检查和监视运行;

2、所管区内外线小修工作,有条件也可做大修;

3、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节约用电工作,负责检查和对用户的安全宣传;

4、对所管范围内一切不合理运行的电器设备或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设备,有权停止其使用;

5、当电器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树立一切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理念。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组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二、安全责任制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教育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8

第一条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以下称: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行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监督执法人员”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监督执法人员应当拥有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经当地人民政府注册的行政执法证,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执法专业知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培训是指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为目的进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专业技术的培训。

第四条培训分为资格培训、年度培训、不定期培训三种。

资格培训,包括行政执法资格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专业知识培训。“监督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任职。

年度培训,包括“监督执法人员”补充更新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再教育。年度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监督执法人员”,必须经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继续在岗任职。

不定期培训,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在岗“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需要,实施的针对性较强的法规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形势教育等的培训。培训可作为继续教育的内容。

第五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建宁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由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安排实施。

第六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可以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培训、统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七条监督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9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职责(包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各施工作业班组)

(2)施工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包含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奖惩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7)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8)重大设备验收制度

(9)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高空、夜间、水上和用电作业等)

(10)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1)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

3.安全规程

(1)各类施工设备操作规程

(2)各施工作业工种作业规程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0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1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效能,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

(一)联合检查工作的重点。元旦、春节、“”、“五一”、安全生产月、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任务紧张繁忙时段;防洪、防冻等季节性变化时期;高危行业和事故多发领域。

(二)联合检查工作的组织。联合检查工作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部署。在实施联合检查工作前应组织召开联合检查协调会,确定检查的时间、范围、方式、重点和内容,划分联合检查组,确定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总体工作方案,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工作总结、信息等。

(三)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各检查组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组检查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本组检查方案(并在正式检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确定检查对象、检查路线,组织落实检查人员和车辆。

(四)专项联合检查的组织实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的专项督查,需要其他单位、部门配合的,由该监管部门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及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工作由该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和实施。

(五)联合检查及专项联合检查的牵头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工作总结、检查工作中各监管部门开具的执法文书复印件和信息等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2

1、确保水电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电正常安全供给。

2、随时巡查,所有公共用水、用电须装表并有完整记录资料,发现漏水、电现象,随时维修,节约用水、用电。

3、定期检查各用户水电使用情况,防止偷水偷电现象发生。

4、按时抄送水电表,并力求抄表正确、准时,每月将水电使用情况汇总报公司领导.

5、严禁私拉乱接、水电线路的更改。水电表的安装要经主任以上同意方可。

6、随时向各水电用户讲解水电使用要求方法,注意事项,对出现的问题多做解释工作。

7、抄表人员施行轮换制,由副主任带队,最少2人抄表,除副主任为固定外,协助人员每月更换,轮流抄表。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3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部门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部门实行安全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依据。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管理对象和范围:

1、部门所有人员,

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承建商的有关人员等。

三、安全生产控制标准: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规定。做到职责、权限合法明确,覆盖全员、全方位。

2、各类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有效履行职责,行使权限。真正实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绩效。

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制定和实施安全责任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坚持“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各级主管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组织生产施工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3、项目经理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5

说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奖罚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各级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可行性,责任要落实到人,并认真执行,强化实施。

3、施工现场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3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出现场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在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责任制。

2、本责任制主要依据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3、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在组织项目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3、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配置,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4、严格控制劳务分包单位进场的审查工作,对劳务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设备进行严格审查;

5、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6、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7、每月组织本项目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

8、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安全评估,并组织人员落实安全评估中提出的改进要求和措施;

9、项目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营救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三)、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根据职业健康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并参与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3、具体组织项目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和季节、节假日检查,及时解决和消除施工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所提出问题的具体整改工作;

4、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5、落实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中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6、针对季节特点,组织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对工程危险部位、工序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施工,采取保护措施;

7、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8、定期组织人员对现场的机械设备,特殊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的检查与保养;

9、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组织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10、组织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协调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11、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12、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分工,并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检查;

13、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形成会议纪要,并发放有关人员。

(四)、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赋予的职责。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3、组织编制相应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4、协调安全保证计划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5、针对季节特点,组织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计划,采取防范措施,对工程危险部位、工序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并组织人员施工,采取保护措施;

6、组织辨识本工程的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对风险较大工程项目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7、组织人员进行季节性施工的检查,工人的安全学习教育及安全例会的召开。

8、制定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9、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并组织交底活动;

10、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危险源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

11、选择或编写安全教育材料,确定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安全管理任务和制订安全管理计划。

12、组织人员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安排演练,并对预案进行持续改进。

(五)、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制度并遵照执行。

2、积极参与策划与编制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

3、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支持性文件、法规、条例及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组织并参与安全教育,宣传有关安全信息、新的法律、法规。

4、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5、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6、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7、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作业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8、配合项目生产副经理和材料部门对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9、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0、协助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六)、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物质和设备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物质和设备的验收取证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放,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5、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材料、吊具、安全网、安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应验收合格入库,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或破损者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做好记录;

6、对重点部位、危险物品进行重点保管,执行有关危险物品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做好防火工作。

(七)、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基础知识和企业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

2、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纪律;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不伤害”和杜绝“三违”现象;

3、作业前认真检查机械、电器等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齐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工作时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5、在作业中相互监督,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在工作中随时注意作业条件的变化,保护好现场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警示标志;

7、做好工作台帐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时要讲清楚有关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

8、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以“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实事求是的反映事故经过;

9、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

(八)、附则

1、本责任制未包括的内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责任制如与上级规定有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未认真执行本责任制而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者将按渎职论处。

4、对本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5、本责任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订本制度:

1、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合同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项目部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4、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5、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6、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挂勾。

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围

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

(二)、安全奖励

1、发现他人“三违”并及时劝阻制止,避免可能发生事故者,给予一次性嘉奖100~200元。

2、全年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日常安全管理达标的单位发放年终安全奖: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奖励3000元,安全员奖励2000元。

3、在公司安全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

(三)、安全处罚

1、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

(1)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无驾驶证擅自驾车的;

(3)班前(八小时内)或上班喝酒的;

(4)上班穿拖鞋、作业赤膊的;

(5)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等违章电器的;

(6)发现他人违章未及时制止的;

(7)有其他违章行为的。

2、现场有如下隐患之一的给予责任人100元,项目经理500~1000元的罚款。

(1)电器设备、机具电线乱拉乱接、缺保护装置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零乱、卫生差

(3)“洞口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

(4)井字架、地龙绳、缆风绳无警示

(5)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或下方未设安全网

(6)氧气、乙炔气瓶未按规定使用,易燃、易爆场所无消防器材

(7)危险作业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无防坠落措施

(8)立、拆模板时无安全防护措施

(9)吊装作业钢丝绳、吊钩已达报废或保险装置缺

(10)用于登高的悬梯缺档、断档或未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11)组合机具混用,施工机械无保险装置

(12)新工人、新岗位、换岗等无安全教育,教育无台帐的

(13)有其他安全隐患责任人未及时发现整改的&39;

3、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的给予200元的罚款。

4、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按规定时间整改的或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给予项目经理500元、安全员200元的罚款。

5、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后决定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等处分,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6、行为恶劣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视情况;

(2)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3)查施工现场(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4)查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是否做到内容完善、记录清楚、数据准确、资料管理规范;

(5)查事故隐患整改或事故处理情况。

2、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规定

(1)日常检查:

①工程项目部每周按照JGJ59-99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一次(每月四次)。

②作业班组(包括分包单位)做到每天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对职工(民工)宿舍、伙房和使用的电动机具每天都要进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做好安全日志和资料管理;现场电工必须每天做好施工用电巡视记录,及时解决电气方面发生的不安全现象,确保安全用电。

(2)专业性检查:根据设备、安全设施的使用周期,特种技术和材料的特殊要求进行。还根据季节施工特点进行专门检查,由相关技术人员实施。

(3)综合性检查:由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及项目部相关成员参加,每月1次综合性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部的生产、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现场防护、防火、防盗、防爆、防暑、防冻、饮食卫生、文明管理、隐患整改和事故处理等。

(4)各级各种安全检查,必须有详细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定人、定期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要立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先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防护,对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停止生产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领导,防止发生意外。重大隐患整改后,要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部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检查标准》和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对新职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目标;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及意见;

(3)本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公司内外典型事故教训;

(5)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6)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一般防火安全消防知识;

(8)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要求。

3、实施安全教育必须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教育单位、教育人和受教育人双方签字、一式二份,项目部、被教育人各一份。

4、从事特殊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已领取上岗证、操作证者,必须持证上岗,否则视同无证上岗。

5、凡需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培训(复审)计划,由安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6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约谈,是指公司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见谈话。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约谈:

(一)发生一般等级及以上事故的;

(二)发生重伤事故的,频繁发生轻伤事故的;

(三)安全生产问题较多,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的;

(四)发生对社会影响较大事件的其它情形。

发生(一)、(二)、(四)情形的,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与约谈对象约谈。发生(三)情形的,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与约谈对象约谈。

第四条:约谈对象

(一)发生事故或存在问题的`项目经理、分包单位负责人;

(二)其他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第五条:约谈前,公司向被约谈单位发出约谈通知。被约谈单位按照约谈通知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内容包括:约谈事项基本情况、经过、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采取的措施,安全生产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第六条:约谈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被约谈单位负责人对事故的情况或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内容

包括:原因及处理经过,目前存在的问题,应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措施;

(二)公司就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形成书面约谈记录。

第七条:被约谈单位应当在约谈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质安部写出约谈要求的落实情况报告。

第八条: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对无故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仍不采取改进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7

(1)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基本要求

①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强度,防护性能好。包装的材质、型号、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应与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②包装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储存,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清洁,不允许黏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③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包装材质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

④内容器应予以固定。如属易碎性的应使用与内装物性质相适应的衬垫材料或吸附材料衬垫妥实。

⑤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储存、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灌装时必须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一般应保证其在55℃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

⑥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品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和气密封口,保证内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分比,在储存期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⑦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境。

⑧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包装应紧密贴合,外包装不得有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

⑨所有包装(包括新型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和修理过的包装)均应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包装性能试验的要求。

(2)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安全要求

不同的包装容器,除应满足包装的通用技术要求外,还要根据其自身特点,满足各自的安全要求。作为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材质,钢、铝、塑料、玻璃、陶瓷等用得较多,容器的形状也多为桶、箱、罐、坛等形状。在选取危险化学品容器的材质和形状时,应充分考虑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例如腐蚀性、反应活性、毒性、氧化性等,及包装要求和包装条件,例如压力、温度、湿度、光线等,同时要求选取的包装材料和所形成的容器要有足够的强度,在搬运、堆叠、碰撞中不能出现破坏而造成包装物的外泄。

(3)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及标记代号

①包装标志根据《常用危险化学晶的分类及标志》国家标准,确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标志设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

a.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根据其危险特性,选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包装标志。当一种危险化学晶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

b.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安全标签的制作必须要符合《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的要求。

c.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由生产单位在出厂前完成。凡是没有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的危险晶不准出厂、储存或运输。

②包装标记及代号的使用

a.包装级别标记代号,用下列小写英文字母表示:x―符合Ⅰ、Ⅱ、Ⅲ级包装要求;y―符合Ⅱ、Ⅲ级包装要求;z―符合Ⅲ级包装要求。

b.包装容器标记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单一包装型号由一个阿拉伯数字和一个英文字母组成,英文字母表示包装容器的材质,其左边平行的阿拉伯数字代表包装容器的类型。英文字母右下方的阿拉伯数字,代表同一类包装容器不同开口的型号。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依法行政,做好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范围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以及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都应当公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安全生产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四)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六)安全生产统计信息;

(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等。

二、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局网站,柳州安全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程序

(一)对日常编制的文件,在发文稿纸上注明公开的方式;对其他拟公开的信息,在公开信息审批表上注明公开的方式。

(二)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必需经科室领导核稿,分管局领导会签,局长签发后方可公开。

(三)拟公开的信息由局办公室交相关单位、科室和人员进行公开。

四、保密要求

拟公开信息的起草人及相关审批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是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公开。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9

现将《__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

二、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乡安监站每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排下个月的安全生产。

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准入。生产经营单位对新招员工必须先进行体检、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未培训就上岗或先上岗后培训。新招员工必须实行工伤保险。

1、严格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开工复产前,要组织员工集中培训三天,每月集中培训一天,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2、严格管理。实行员工统一编号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挂牌上岗制度、出入井销号制度,严禁混岗、替岗、无证上岗,员工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员工离开单位时,需进行体检,体检表交乡工业办备案。

3、建立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员工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将员工的培训资料、编号、工伤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上岗证、安全生产责任状等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4、严格落实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矿长必须每月亲自下井带班8次以上。

四、建立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实行值守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有人接听电话,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井下和地面的通话系统要畅通。

1、严格上下班制度。员工上下班要搞好交接登记,下井前进行搜身检查,严禁带烟火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下井。安全管理员坚持下井带班,不脱离现常

2、加强顶板管理。逐步淘汰木支护,采用金属支架,每架不超过0.5米,严禁空顶作业。

3、搞好防治水。煤矿要制定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制,制定本矿防治水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4、扎实做好“一通三防”。矿井必须完善通风系统,做好防火、防尘、防瓦斯。瓦斯监测必须做到“一炮三检”、“一班二检”。

5、强化机电运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6、规范现场排险。员工在井下作业时,发现险情后,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排险,并有专业人员指导,严禁单独排险作业。

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必须在45分钟之内电话报告,90分钟之内文字报告县安委办,应急办和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企业在报告的同时,应积极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不得瞒报、漏报、谎报事故或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常

六、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由乡安监站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未限期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以文字的形式上报县主管部门和在全乡通报。

3、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行为。

七、严格奖惩制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地安全生产事件,要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1、凡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轻伤一人,罚款2000元;重伤一人,罚款5000元。

2、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未落实,被盛市、县检查受处罚的,乡政府给予同额罚款。

3、凡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死亡一人处罚50000元。

4、罚金与矽肺病救助资金一并收龋。

个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20

1、根据生产计划,预算生产材料,审核生产制单,安排加工厂生产,跟进质量监控,流程追踪,并根据生产负荷的分析核定交货期,协调工厂与各部门均衡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2、进行各项生产工作的安排,对订单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投产前的检查与核对。

3、对外加工订单的货期、品质有较强的掌控能力,及时对生产异常做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并提出合理建议。

4、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并及时与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5、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培养及相关工作指导;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安全生产检验,杜绝工厂的生产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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