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在制定制度时,必须确保其可执行性,以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规范是怎样的?下面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员1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报告等工作。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2
1、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和物料库存,拟定物料计划、物料申购单,并提交;
2、与生产计划对接,对生产用料需求随时跟进,保证物料使用需求;
3、与采购对接,及时获取发货、到货信息,并负责到货状态的跟踪;
4、负责库存物料的控制,提出物料呆滞后的.处理方案;
5、根据产成品的交付计划按时完成产品的发货工作;
6、根据生产计划,督促仓管员做好物料配送计划。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3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4、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4
一、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责任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二、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学校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文明卫生习惯教育和纪律教育,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安定。
四、切实加强住校生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住校生守则》、《寝室管理规定》、《卫生保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住校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生活指导教师要具体、全面负责住校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深入寝室,具体指导,耐心教育,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学生宿舍,以防事故发生。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餐厅、供水处等生活场所的饮水、饮食的卫生安全。饮食安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奖罚分明。总务处、医务室对食堂、餐厅、小超市、供水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学校卫生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务室工作制度》执行。校医务室按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体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不得以预防和健康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
七、各年级按计划确需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政教处核实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生,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校。
八、学校校舍维护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实施,要求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5
1、作业时必须办理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要明确作业的地点、时间、范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等。
2、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指挥,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无证或手续不全、作业票过期、安全措施没落实、地点或内容更改等情况下,一律不准作业。
4、特殊作业时,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悬挂相应的警示标识,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职责。
5、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
6、作业中途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在施工生产现场用电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并使施工生产现场用电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做到安全可靠,促进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生产现场用电中的涉及的相关安全和防护规范应遵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如gb50194-19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3787-199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50034—19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jgj46-19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dl5162—20__《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d267—1988《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局及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的现场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明确施工生产用电安全主管部门和人员,负责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指导,将施工生产现场用电安全纳入定期安全检查的范围,组织监督检查。
第五条局属各单位应明确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的部门和具体负责的人员。
1、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生产用电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施工生产现场的用电安全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生产水平。
2、根据施工项目、生产规模的大小、用电负荷、分布情况、施工工期,配备相应的专职电气技术人员或一定数量的专职电工,以保障施工生产用电的正常供给和安全。
3、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施工,生产要求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组织编制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作业与电气防火措施。
5、组织编制施工生产用电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方案。
6、定期组织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六条电气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电气作业。
1、进行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的安全规程、规范和标准;不违章指挥。
2、负责编制施工生产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进行日常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技术指导和管理。
4、审查电气作业所需申办的电工作业票和电气作业票。
5、参与正常的用电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装置的安装、检修、测试。
6、参与涉及用电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编制涉及电气作业或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
第七条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l、认真贯彻执行电气作业及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负责日常施工生产用电布置、架设,用电装置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拆除。
3、实施电气操作或电工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有效的保障自身和作业安全。
4、对电气作业、电工作业的用具应按规定定期检验、试验,保障使用时的安全性能。
5、负责日常用电安全的巡回检查、督促、宣传教育,对发现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第八条使用以电为动力源的设备、装置、工器具(以下简称用电器具)的操作人员。
1、认真学习、掌握用电器具的有关安全用电的知识及所用的用电器具的性能、操作规定和操作程序。自觉遵守相关用电器具的安全操作规定和操作程序。不违章操作;不得擅自从事电气或电工操作。
2、认真检查维护用电器具,保障用电器具,尤其是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动作准确。严禁用电器具带“病”运行。
3、负责保护用电器具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配电箱、开关箱的完好、整洁,发现损坏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熟知触电救护的一般常识及方法。
第三章施工生产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施工生产现场用电一般应进行专门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便对施工生产现场用电及安全保障进行全面的规划,作为施工生产用电布置实施、安全管理与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施工生产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施工生产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一条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十二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1、了解、掌握生产施工所配置的.用电器具数量、规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2、现场勘探;
3、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4、进行负荷计算;
5、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6、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7、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十三条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与控制的基本规定
第十五条现场施工生产用电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生产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七条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第十八条配电屏(盘)内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第十九条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每一路引出线都应有负荷标记,并且不混乱。
第二十条现场变压器周边,必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
第二十二条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第二十三条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器应匹配,安装应固定,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第二十四条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和仓储: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仓储人员应加强对电气物资、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损坏。
第二十五条定期检测建筑物、构筑物,尤其是易燃易爆场所的避雷、接地装置,并满足安全防雷击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不用的设备应及时撤离施工作业点。涉及的用电线路应及时回收。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处悬挂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严禁带电检修作业。
第二十七条电气装置、盘柜处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相应数量品质的电气灭火器具。
第五章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监督考核
第二十八条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内容与要求可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集团公司印发的《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水工设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中有关要求进行。
第二十九条局属各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生产用电的安全检查监督。电气技术人员、电工操作人员,应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和掌握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正确处理方法和相应的救护知识与技能;搞好施工用电的日常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自己难以处理的事及时上报。
第三十条局属各单位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应根据季节变化会同相关部门(人员)作针对性的单项施工生产用电或线路、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等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施工用电安全检查情况将纳入对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考核范围,实施考评。
第六章用电安全事故处置
第三十二条施工生产用电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事故处理程序及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事故处理,并严格按集团公司和工程局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
第三十三条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电气设备事故由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抢救,使触电人员立即脱离电源,就地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连续不断,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医务室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护。
第三十五条事故单位应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担责任。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处理按工程局相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用电安全资料台帐
第三十六条施工生产用电安全资料台帐是企业单位安全管理资料台帐的组成部分,应认真记录、整理,保存备核。
第三十七条施工生产用电的安全资料台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2、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定;
3、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的全部资料;
4、修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措施的资料;
5、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资料;
6、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7、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测试记录;
8、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9、定期检(复)查表;
10、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11、有关的电工作业票。
12、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演习、培训记录。
第三十八条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安全检(复)查表》可指定电工代管,有关安全管理、检查整改方面的资料于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交安全部门归档。
第三十九条对配电箱、开关箱定期检查情况记录应一式二份。一份由分管电工保管,一份张贴于相应的配电箱、开关箱门的背面,以便及时查看。
第四十条第三十六条涉及的检查、验收等表式,局属各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及内部管理要求自行设置。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相关条款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当地有关部门的用电管理办法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当地的管理办法为准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局安监办。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7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及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4)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1)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体系,定期监督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及遵章守纪教育。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实施,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全体职工做好本职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和科学的管理经验。
(4)组织领导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5)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技术现状,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公司目标,并检查实施情况。
(2)对各单位生产中的安全技术全面负责,对安全技术工作实行“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负责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技术深入到各个施工环节,具有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达到科学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4)配合其他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别对外来劳务人员的进场培训),大力推动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全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施工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现场实施,同时有审查、修定不符合实际的安全要求及技术条例规程等责任。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7)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综合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责成分公司、项目部限期整改。
4、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并每月在公司生产例会上汇报安全生产动态。
(5)协助领导组织好定期和不定期综合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及时向公司领导建议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和处罚安全生产工作差的分公司、项目部,要有理由、事实和依据。
(7)正确使用防暑降温、防冻保护费用,确保按标准发放并进行监督。
(8)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9)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项目部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时,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系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组织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要对本项目部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8)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6、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组织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8)参加配合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7、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及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后签字验收方能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
(5)发现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8、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制定安全作业巡视计划,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视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本人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有关负责人,并可以越级上报公司。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安全制度。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办理上岗证的复查工作。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分析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制止违章作业,排除安全隐患。
(7)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系、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作业前,要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交底,虚心听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4)有权对作业环境、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区)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完善。
(5)有权对违反安全纪律、违章作业、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等人员进行批评、警告,有向上级报告的责任,领导班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场清。
(6)每天应组织进行一次班组自检、互检活动,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并及时将有关较大安全隐患问题上报项目经理。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两周对所建工程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次周二复查。项目工程连续两次检查、复查不合格,给予项目部3000元经济处罚并停工限期整改。
2、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建质【20__】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及专职安全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如发现安全员配备不全给予1000元罚款,责令其配齐安全员。
3、项目经理、安全员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检查、复查记录。
4、项目部督促施工班组要每天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5、施工现场每个工种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凡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公司组织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培训学习,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3、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2、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如有发现给予200元处罚;若由此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当事人、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如有发现给予当事人1000元处罚。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施工现场若发生以上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责任人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
(1)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100万元的安全事故。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总经理及相关责任人2000-10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10万元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公司安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1000-5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
4、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5、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6、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不得监守自盗。
2、门卫人员对进、出场材料、机械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出入登记。
3门卫人员对进场人员要求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七章消防保卫制度
1、建立消防保卫组织,配备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2、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到人。
3、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
(1)、一般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
(3)、仓库或材料堆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4)、各工种要严格按照以下防火要求进行作业,施工中发现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2000元-5000元处罚。
电工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5)、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6)、配电盘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在附近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7)、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8)、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9)、雨季前检查避雷装置,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仓库保管员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及灭火方法,要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2)、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m;照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的物品应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6)、库房门窗等应当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
(7)、库房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并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9)、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经管的库房巡查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准离开。
(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种加工作业等。
雨季、夏季施工中电器设备
(1)、雨季施工来到之前,应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在雨季要随时检查有树木地方电线的情况,及时改变线路的方向或砍掉离电线过近的树枝。
(2)、雨季之前,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用仪器进行摇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避雷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3)、电石、乙炔气瓶氧气瓶、易燃液体等应在库内或棚内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晒发生起火事故。
(4)、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应远离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产生高热引起周围可燃材料起火。
稻草、草帘、草袋等堆垛不宜过大,垛中应留通气孔,顶部应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发生自燃。
(5)、明火作业要严格审批手续,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并积极组织人员扑救。任何个人或施工班组不经过项目部批准擅自进行明火作业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__X元处罚。
第八章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的合理设置方案如下:
厕所的设置要离食堂30米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便槽内铺设瓷砖。厕所要有专人管理,应有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露天粪池必须加盖。
2、厕所定期清扫,设专人天天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市区工地厕所要有水冲设施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如每次检查时发现厕所不干净给予项目经理200元罚款。
3、厕所灭蝇蛆措施:厕所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消灭蝇蛆。
第九章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1、食堂距离厕所、拉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的场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
2、食堂内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
3、食堂外墙面,抹灰刷白,内墙面局部贴面砖,抹水泥地面,安装纱门窗。
4、生熟食品分开并设有标记,有防蝇设施,室内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时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饮食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饮食和生活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持卫生防疫部门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
第十章医疗保健制度
1、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殊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2、对防暑降温药品要保证及时供应,并检验清凉饮料卫生状况。
3、协助技术部门做好尘毒、噪声的防治。
4、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抢救治疗,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和歇工日数。
第十一章治安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工地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和保证正常施工,特制订以下制度:
1、项目部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员为副组长,其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为组员。
2、项目经理从整体上抓好本项目的治安综合治理,确保项目部正常生产,各班组长具体负责本班组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项目安全员及其它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的治安保卫工作。
3、领导小组每天对工地进行治安巡逻值班。
4、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5、建立联防体系,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搞好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人员不受到伤害。
第十二章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应妥善处理泥浆水,不得将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工地现场融沥青或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
4、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区内施工,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二十二时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使用噪声大的施工机械。
6、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必须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运到规定的地点卸放。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8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睁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睁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9
一、现场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得参加施工。
三、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四、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按时复审,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带,高空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七、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严禁穿裙子和喇叭裤;严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盘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即楼梯口、电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沿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斜料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措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九、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十、一切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十一、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十二、塔吊、井字架(龙门架)的安装和拆卸,安全网的支挂,供电设施的安装,线路架设,必须有拆装或安装拆除方案,严格验收,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和场所应设围栏及设置安全标志牌。
十四、现场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十五、非施工人员不的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0
第一条总则
1、为了加强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三条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对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如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
第四条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建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条事故处理: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要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大和尽可能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七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准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八条安全检查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九条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注意堆放、运输手段等。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十条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十二条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办公室备份一套,办公室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三章财物失窃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本公司发生财物失窃事件后,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被硬性物撬开的迹象。
第二十条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第二十一条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第二十二条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侦查人员到现场后,应主动协助其工作,以做好内部调查。
第二十四条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第四章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发生火灾要尽力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三十条完善逐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三十一条消防设施要随时检查,保证有效。
第三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安全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119),并积极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三十五条奖励
1、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奖励20—50元;
2、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奖励100---1000元。
第三十六条处罚:
1、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处罚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经济赔偿责任,并处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处罚款200---1000元。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及所有驻外机构的员工。
第三十八条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员工人身发生重大的病、伤、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恶性纠纷等。它们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点。
第三十九条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当事人或知情人须向相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协同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向公司有关部门求助时,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与支持,不得推诿延误。
2、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可以采取边报告、边处理的方法,对事件直接进行处理。
3、公司办公室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公司一切必要的资源;全权处理后,再进行经验总结。如有偏差,待处理下次类似事件时,再吸取教训。
4、突发重大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对外交涉。
5、突发重大事件的事发报告、请示及事后结果报告统一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四十条总结经验教训及文档管理
1、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可将分析报告,通报给相关人员以吸取教训。
2、对处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组织意图的理解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供其他管理者参考借鉴。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1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
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测点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断电的强制闭锁交叉断电功能,断电逻辑可由用户设置。
F、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屏幕查询显示和打印,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统计数据,存储日、旬、月报表。
G、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检诊断功能。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2
1、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各级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执行责任制,对违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治理整顿,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直接从事技术专业、机械操作和有关人员为第三责任人。
3、公司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布置和检查安全卫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4、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岗,系好袖口、领口、裤口,避免出危险。
5、对剧毒、易燃等危险品,检验科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注明用途、领取数量、日期等。
6、特殊工种不经过培训不得独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参保意外伤害险,一旦出险有所保障。
8、切实作好卫生工作,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划分卫生责任区,定期检查,并作为员工考核的指标。
9、在生产车间内不允许有污染饲料物质,如烟蒂、绳头、废塑料纸等;同时要保持生产区的卫生整洁。每天生产前和生产后要打扫作业区的卫生。
10、生产区要求光线充足,无有害动物,无虫害,通风良好,地面清洁,无垃圾积存、无积水、门窗玻璃清洁完好。
11、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生活及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用品等。
12、职工宿舍、食堂和绿化带的卫生由专人负责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员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3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4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站长(副站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各个部门安全生产管里职责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搅拌站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5·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3应聘驾驶员的年龄在23-50周岁之间,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得有防碍驾驶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和吸毒史。
5.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5.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5.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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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5
1.目的
达到有序组织生产,稳定生产的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生产过程的`组织、调度管理。
3.生产组织
3.1计划(总结)管理
3.1.1各车间根据当前装置运行情况及设备运行周期,于每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生产计划。
3.1.2生产计划包含月度整体运行安排、检修计划、产量消耗计划、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化工辅材消耗情况、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系统现在存在问题、质量目标、安全环保目标及完成计划目标的措施。
生产管理部每月18日召开生产计划会,参会人员:各业务部门,生产领导,各车间正职。
3.1.3生产管理部每月20日前编制公司本部生产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作为下月生产任务依据。
3.1.4公司本部生产计划包含生产运行总体安排、氨及尿素产量消耗任务安排、辅材消耗、安全环保、产品质量。
3.1.5各级生产计划必须与检修计划相衔接,避免盲目性。
3.1.6各车间要按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检修,所列措施逐一落实,生产管理部进行督查并考核。
3.1.7每月28日前生产车间对上月生产总结上报至生产管理部,总结要体现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
3.1.8生产管理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生产总结。每月第二周周二组织月度生产例会,对上月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考核。
3.2生产台时管理
术语
3.2.1工艺台时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工艺指标、超压、超温、误操作等使工艺恶化、指
后会议室;
3.2.2.2化工班组全体人员及车间值班干部。
3.2.3内容:
3.2.3.1班前会:
3.2.3.1.1参会人员签到。
3.2.3.1.2由交班班长介绍系统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上级文件或领导指示等。
3.2.3.1.3由接班班长安排当班重点工作及要求。值班干部进行补充。
3.2.3.1.4由参会人员对生产运行情况进行沟通协调,并提出解决措施。
3.2.3.1.5履行交接班程序。
3.2.3.2班后会:
3.2.3.2.1参会人员签到。
3.2.3.2.2由班组成员汇报当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3.2.3.2.3由交班班长点评当班生产,指出当班生产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总结处理问题的处理情况,并提出应改进的措施。传达班中接收的公司文件精神及领导指示。
3.2.3.2.4车间值班干部进行点评。
注:如当班生产中出现各类事故,由当班调度长进行组织,事故主要班组责任人(包括车间值班干部、主操、副操、电仪人员)参加调度班组班后会,对事故经过及原因进行初步了解分析。
4要求:
4.1调度班组会议由调度长主持,车间班组会议由班长主持。
4.2由生产管理部统一印制及发放班前班后会记录本,每个班组各一本。
4.3参会人员于班前班后会记录本签到。
4.4会议记录由当班调度进行记录,会议内容如实进行记录。
4.5各参会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劳动纪律。
4.6生产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要如实进行汇报,并切实解决相关问题。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6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l、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l、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l、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第四、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检查、考核。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将责任书落实情况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三、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天进行考核。
四、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交付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
五、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公布。
六、每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开展考核。
七、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员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公司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保卫处等其他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有:党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公司的基本概况和重点部位分部情况及注意事项;一般安全知识和公司安全工作总则。
3、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经理主管负责,教育内容有:商城基本概况;重点部位、特殊设备、特殊工种及防护措施;各部门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训和危害。
4、班组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内容是:本部门运营工作及安全规章制度,各种安全事故案例的经验和教训。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7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安全、高效地开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制定年度安全和控制目标。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天的思想。
二、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四、新录用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基本了解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
七、各部门建立和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各部门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须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
九、各部门定期检查工作区域的灭火器,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器;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十、外出业务人员加强对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各部门加强资金、财产、货物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十一、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值班责任,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巡查,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十二、进入场区所有人员都应戴安全帽,夜间进入场区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三、对安全工作考核,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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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招待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客人、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招待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招待所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招待所经理
副组长:招待所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招待所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招待所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39;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招待所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招待所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招待所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9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部门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部门实行安全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依据。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管理对象和范围:
1、部门所有人员,
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承建商的有关人员等。
三、安全生产控制标准: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规定。做到职责、权限合法明确,覆盖全员、全方位。
2、各类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有效履行职责,行使权限。真正实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绩效。
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制定和实施安全责任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坚持“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各级主管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组织生产施工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3、项目经理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20
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准确地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特对事故隐患排查规定如下:
一、事故隐患分级分类
1、按事故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队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害和其它。
二、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
1、各队组队长是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负责人。
2、矿长负责A级隐患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建议,负责B级隐患问题的安排部署及追究落实。
3、安全矿长负责矿范围内三级隐患问题的处理落实、监督考核。
4、生产副矿长,负责向矿长上级报A级、B级隐患,并根据矿长的安排部署,组织处理A级、B级隐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C级隐患全面掌握,复查追究整改落实情况。
5、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全面负责,协助矿长组织处理A、B级隐患问题,复查追究C级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
6、各业务科室对分管领导负责,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组织C级隐患问题的五定和复查整改落实。
7、各队组的队长负责本区域内C级隐患问题的五定和整改落实,积极消除隐患。
8、安检科负责全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督促与考核工作。
三、事故隐患的查出、收集、筛选、报送、处理落实
1、查出:矿领导、矿科队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升井后,必须到矿调度值班室填写下井记录,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注明地点、隐患名称,现场已盯住处理或需五定处理,以便值班人员筛选隐患。
2、收集:矿调度值班室要将矿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记录及时转告安检科建立隐患统计台账,逐日统计,分级分类汇总。
3、筛选:对矿领导和上级检查部门的检查意见注明已处理的隐患只上统计台帐,不再五定,对注明需五定的隐患必须及时对隐患队组下达隐患五定表五定落实。
4、报送:筛选过程中发现A、B级隐患报矿长签字方可进行安排落实,C级隐患报分管矿长安排落实。C级隐患用隐患五定表通知有关单位处理落实,分管领导监督。
5、处理落实:A级隐患经上级检查部门提出后矿长决策,分管副矿长安排处理落实;B级隐患由矿长安排,分管矿长组织处理落实;C级隐患由队组组织处理落实。隐患整改完成后,将隐患五定排查表返回矿值班室。
6、隐患整改落实由隐患队组进行,安检科、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对未按期进行整改隐患的队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有关事项规定
1、根据实际每日召开由安全矿长主持的隐患整改碰头会,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2、由安检科负责每月进行一次隐患综合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
3、隐患排查工作执行“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矿长监督制。
4、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防范措施不准生产。
5、各队组要积极整改事故隐患,同时要建立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台账,并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回矿安检科,到期不报者视为未按期处理隐患,按规定进行处罚。
6、如现场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处理,并汇报矿值班室。
7、因不及时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对负责人进行追究处理。
8、凡对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或虽然整改,隐患又重复出现的,检查时对责任人要加倍处罚。对于假报、谎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的责任人,一经查出,从重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