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网 > 工作范本 > 规章制度 >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时间: 新华 规章制度

第一条:在上课期间校园内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学生到校后必须按规定把手机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二条: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不自觉上交的手机,收缴后统一由学生处或班主任保管三个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还,并做好违纪记载。

第三条:学生处、学生会及其他管理人员要不定时、不定点的经常性对校园内所有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手机、充电器、游戏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玩游戏)等一律收缴。

第四条: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但手机必须上缴否则通知家长或劝退。

第五条:学生上交或收缴的手机由学生处造册登记、贴好标签妥善保管好。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将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学生手机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的管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并一律收缴。

第十条:班主任必须加强对本班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对手机的管理力度。否则记入班级管理考核。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2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集会、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3

1、学校原则上禁止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上学期间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帮助联系,学生需要联系家长的可通过学校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联系。

2、确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手机的学生要在父母双方签名同意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校方校有权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

3、经同意携带手机的同学,要求遵守以下规定:

所带手机只能在学校自动铁门以外的区域使用,进入校园后必须关机;在校园内需与家长联系的仍然通过班主任或年级组办公室电话进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带手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违反即取消其使用资格,并给予年级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并给予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5、借用他人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在规定的教学场所使用的,一经发现,其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处理。

6、手机使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4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以下相关手续,并遵守学校手机的管理规定。学生临时使用手机时到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许带离班主任办公室。

1)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家长亲自到校交年级。

2)家长和学生承诺遵守学校手机管理的各项规定。

3)年级开会研究,确有需要的方可带入校园,并报德育处备案。

4)手机带入校园后应将手机交班主任统一保管。

3、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私自携带手机或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但违规使用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

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师、宿舍管理员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年级部,填写扣留单。年级部按规定对学生和手机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且在班主任办公室临时使用除外)。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一个月,一个月以后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年级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五个月后由家长领回手机(毕业生离校不足五个月的,毕业离校时领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违规行为和处分结果如实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并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在教学楼东西两侧茶水房、学生公寓一楼茶水房安装插卡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年级主任室、任课教师办公室及学生公寓值班室都可为学生免费提供通话服务。

2、德育处、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年级、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四、附则

1.本规定由德育处制定,年级部实施,团委组织学生生检查,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由教师或学生会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计入当月班级量化总分。

3.本规定自20__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5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班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学校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39;,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保卫科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保卫科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为了公司标准化的实施,保证通讯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特制定本规定。

1、手机话费补贴标准话费的补贴,公司每个人员手机补贴106元,其中每月返,37元需自己缴纳69元公司来报销,余额不足需及时充值,保持通讯畅通。如超出补贴标准自行支付。手机及卡号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要爱护公共财产,若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应及时汇报办公室办理,并按原价赔偿。

2、手机自领用起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前必须保持畅通,随时能联系到本人,如月内有三次联系不上本人,报销50%,五次联系不上,手机费不予报销。在信号不好时,可用私人手机联系,确保随时联系到本人。

3、无特殊原因不得拒接未知电话。

4、上班时间内不得使用公司手机办理个人事情。

6、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7、手机微信、qq的使用,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的处罚。首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第三次取消当季话费报销资格。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实施乐捐制度。

8、如发现手机及卡号私自交于公司以外人员使用,按次计算,每次扣罚50元。

9、调离原岗位或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的由该原岗位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调离原岗位或离职。

10、套餐含300分钟国内通话时长100分钟本地通话时长和800MB国内流量,注意使用情况查询。

手机的领用的公司各营销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审核通过,报告总经理审批后,到行政部办理手机领用手续。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6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以下相关手续,并遵守学校手机的管理规定。学生临时使用手机时到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许带离班主任办公室。

1)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家长亲自到校交年级。

2)家长和学生承诺遵守学校手机管理的各项规定。

3)年级开会研究,确有需要的方可带入校园,并报德育处备案。

4)手机带入校园后应将手机交班主任统一保管。

3、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私自携带手机或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但违规使用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

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师、宿舍管理员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年级部,填写扣留单。年级部按规定对学生和手机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且在班主任办公室临时使用除外)。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一个月,一个月以后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年级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五个月后由家长领回手机(毕业生离校不足五个月的,毕业离校时领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违规行为和处分结果如实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并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在教学楼东西两侧茶水房、学生公寓一楼茶水房安装插卡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年级主任室、任课教师办公室及学生公寓值班室都可为学生免费提供通话服务。

2、德育处、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年级、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四、附则

1本规定由德育处制定,年级部实施,团委组织学生生检查,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由教师或学生会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计入当月班级量化总分。

3本规定自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7

第一条:在上课期间校园内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学生到校后必须按规定把手机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二条: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不自觉上交的手机,收缴后统一由学生处或班主任保管三个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还,并做好违纪记载。

第三条:学生处、学生会及其他管理人员要不定时、不定点的经常性对校园内所有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手机、充电器、游戏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玩游戏)等一律收缴。

第四条: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但手机必须上缴否则通知家长或劝退。

第五条:学生上交或收缴的手机由学生处造册登记、贴好标签妥善保管好。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将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学生手机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的管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并一律收缴。

第十条:班主任必须加强对本班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对手机的管理力度。否则记入班级管理考核。

附:严禁教师携带手机进入课堂(包括晚辅导)或在办公室利用手机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否则记入月度绩效考核。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8

为了统一对公司人员使用手机的规范管理,确保手机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新进员工转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应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手机申领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经总经理批准后的申领表流转到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通知申请人领取手机和卡号。

第三条公司发放的手机和卡号,产权属公司所有。

第四条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的非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在保修期内的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费用由手机使用人承担。超过保修期所发生的手机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修理。

第五条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手机费用标准亦不同,具体标准由总经理根据不同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调整,由总经理另签发通知。

第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手机费用不作限制。

第七条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电信(移动)公司提供的话费发票,在工资内扣除员工超出标准额部分,扣款收据由人力资源部发给扣款个人。

第八条手机应始终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公司随时可以与你联系。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手机的管理工作并将号码表印发各部门。

第十条员工离职,需按规定交还手机及卡,如因特殊情况保留,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手机费用结算及号码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实施。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9

中职学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的时期,学校一直不提倡中学生追求生活的奢侈。为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借鉴兄弟学校的做法,学校现决定:

1、学生可携带手机至本校区,可在指定时间内自由使用。

2、学生禁止在教学时间(如考试、上课、自修课、升旗仪式、)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

3、手机充电须在本人教室内且教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实训室、实验室内给手机充电,严禁在教室无人时给手机充电。

4、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5、若学生违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宿舍管理人员可当场收缴手机及/或充电器,并在一天内及时将手机交给学生处工作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视情节、态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学期不等,并开具暂时保管条,对违规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对第三次违规者,通知家长到校领手机,并经予警告处分。

6、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7、此规定从__年4月30日执行。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10

为了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建立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长共享的数据平台及沟通平台,同时也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学校购置班级手机存放盒,对学生手机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在校按规定使用手机,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二、禁止学生在教学、实习、实训、集会时间使用手机,上午早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中午放学时发放。下午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午放学发放。晚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晚自习发放。

三、各班级每天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手机盒,发放手机。

四、任课教师负责监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凡是违反规定者,第一次发现上课玩手机,没收手机一个月;第二次发现玩手机,没收手机两个月;第三次发现上课玩手机,学生写保证书,并由家长来代领手机。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11

第一条:为解决使用手机对学生发展的不利影响,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保护视力,让学生在校专心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对象。本条例适用于周南实验中学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总原则。在满足学生与家长正常通话需求的基础上,坚持学生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原则。

第四条:条件保障。学校在教学楼一楼、食堂一楼、宿舍一楼设置共12部公用电话,学生可使用校卡拨打电话与家长进行联系。必要情况下,学生还可以借班主任手机与家人进行联系。紧急情况下,学生还可以借用班级任课教师、年级组长及教育处、教务处座机与家人联系。学校各班级还建立了家长微信群,学生或家长均可通过班主任转达信息,实现必要的双向沟通。

第五条: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我校为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来源于微机派位,属于就近入学,学生基本无需携带手机进校园。原则上所有学生不准带手机及其他相关电子产品(包括MP3、MP4、手机充电器、电话手表等)进校园。

第六条:特批手机管理。坚持有限带入校园的原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进校园的,须严格遵守申请、放置、使用等规范。

1、因家庭特殊情况确实有使用手机需要的学生,包括寄宿生和少量放学途中需联系家长的走读生,须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书,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教育处审批通过、签字盖章后方可使用。且只能使用仅具备通话功能的按键手机或电子手环。该情况的学生在进校后要第一时间将手机交由班主任保管,需要时向班主任申请,使用完后及时交回班主任保管,严禁在课堂内及课余时间玩手机。

2、体育节、艺术节等大型校园活动中班级需要用学生个人手机拍摄活动照片的,原则上每班批准可使用两部手机,学校统一发放特批手机使用贴,特批手机使用贴仅在活动时间内有效,原则上使用期间手机卡取出将班主任保管,学生只能利用特批手机进行批准的操作,严禁以特批为由用手机玩游戏或看电子书、看视频等。

3、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由于班会课或其他班级活动需要,安排学生使用手机的,必须按班主任或其他老师要求进行使用,但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手机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4、校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研学、参加比赛等)中手机管理,按带队老师要求执行,且仅限于活动时间段内使用。

5、其他本条例未规定的特殊情形,由活动的组织老师根据本条例原则,进行相应规定和管理。

第七条:学生手机监管。所有周南实验中学学生都应按要求不携带手机进校园或按要求合理使用手机,学校将通过违禁物品排查、学生会监督管理、师生举报等形式进行监管,对于查实手机违规(包括违规携带或违规使用)的学生,其手机一律交学校教育处保险柜保管至毕业,此项工作由教育处蒲德荣老师负责,毕业前不再提供申请领回的途径,同时扣班级量化考核分,对违纪学生进行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等处分,并影响个人评优、纳入个人综合素质考核。

第八条:宣传教育。学校通过升旗仪式、班会课、宣传栏、讲座等形式对学生开展校纪校规和防止沉迷网络的教育,通过家长会、家庭教育讲座等方式动员家长积极参与学生手机管理,并履行周末、假期学生在家的手机管理责任,家校协作共同为学生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九条:该条例解释权归学校教育处。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12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提醒该生如再次重犯将取消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政教处,填写手机保管协议。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4、对多次携带手机的学生,根据情节将进行记过、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等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箭处分。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和各类违规电器,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的通讯。家长需要联系学生的可以打电话给班主任,或学生找班主任借电话打给家长。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写明情况,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13

为了提升学生通讯礼仪和人文素养,维护校园安全安宁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学生在校正确使用手机(移动电话),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不鼓励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若有学生携带手机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

2.每位学生自觉保管自己财物,如有手机遗失,须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运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这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就寝预备铃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队打早餐、打中餐时、星期天的晚自习及晚寝睡觉时间不能使用。

4.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携带手机,即手机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学生在校内给手机充电时,必须在自己宿舍内并用自己所购买的电卡充电,在学校规定的可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充电,中午放学后或晚上睡觉时只能用座充充电,充电时应该做到有人看管充电器物,以防手机丢失并注意用电安全。

6.上课(含室外课、实习课)、自习课、午休、晚寝及各项集会一律关机,严禁接、拨(含游戏软件、简迅、上网等);上述以外时间可开机,将手机调整成震动,且使用时音量尽量放轻,不可影响他人。

7.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范,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8.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不要边走边讲,未经允许不能在办公场所使用,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移动电话)时,不能大声喧哗与口出秽言,并注意使用电话礼仪。

9.严禁使用手机(移动电话)做为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

10.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交由该班班主任或学生科处理,学期末放假之时方可领回手机,并视情况按《学生管理手册》处理或处分。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14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等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在学校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凡是出现以上情况的,参照《归州中学学生行为规范量化细则》对各班进行量化。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15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16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秩序,减少手机无序使用对学生健康、生活、学习的影响,保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赛德国际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使用手机的学生必须在班主任处登记电话号码,班主任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全班学生电话号码登记并收缴手机统一管理。

二、手机使用的规范化要求:所有教室、实训场所、图书馆、阶梯教室、会议室等地方全天24小时禁止学生使用手机,室外体育课、跑操(广播操)、集会、各类活动等时间内禁止学生使用手机。如遇特殊情况,须得到老师同意方可使用,用毕立即关机。

三、处罚规定:

1、如有学生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全校任何一名教师有权当场收取该生手机,并转交班主任处理,手机由班主任暂为保管,同时请家长来校领取,如果家长没来,手机就将保存在学校一直到学期结束时再予以归还。

2、在考试中发现有使用手机作弊的同学,按违纪舞弊情节给予该生记过及以上的纪律处分,并记入档案,本学期的操行等视为不合格。

3、凡是使用手机散布不良言论和图片、上网等并带来严重影响者,按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的纪律处分,并记入档案,触犯法律规定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温馨提示:

部分同学缺乏自制能力,沉迷于手机游戏、小说、聊天等,给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学习带来严重影响,甚至影响课堂的正常教学秩序,望全体同学树立远大目标,积极行动起来,正确对待和使用手机,促进自身的发展,青春无悔!

另学校各年级办公室均有固定电话,学生如有需要可以向班主任申请使用。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17

为了给我校带来良好的教学秩序,让教师们具有一定的责任目标意识,给祖国培养有用的栋梁之才,为了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订本制度。

一、出勤管理

1、凡请假的教师,代课费由教师自己开出,每节5元。(婚丧假、特殊病假除外)

2、开会、升降旗仪式活动凡请假、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缺席一次扣10元。

3、不假或事后请假均以旷工论处,按规定每节扣10元,每天扣50元,并记入档案。

4、凡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校长审批,交教导处调课。确因特殊情况可以用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补上请假条。

5、不允许教师之间私自调课,若是自行调课,一经查实,双方都按缺课处理。

6、旷工每天扣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5元,按规定3分钟至5分钟内为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7、值周教师负责值周内晨读,缺一节扣币5元,未完成值周条例,扣币10元;值周教师要特别注意安全。

二、教学管理

1、教学常规实行月查制,并认真作好记录。

2、听课每位教师不少于10节,校长、教导和教研组长不少于15节。并作好记录。

3、每位教师要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和作好记实手册。

(一)教学奖惩

1、凡统考科目的人均分、及格率和优良率居同级同类学校(教学点与教学点)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45、40、35元。居全镇第一、二、三名的奖55、50、45元。

2、统考科目的及格率为70%的奖5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个百分点加奖5元累计。

3、统考科目的优良率为68%的奖8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个百分点加奖10元累计。

4、统考科目人均分高于全镇人均分10分(含10分)以上的奖50元。

5、凡统考科目的及格率在全镇倒数第一的惩30元。

6、凡统考科目的人均分在全镇倒数第一的且低于全镇人均分的惩40元。

(二)其它奖励

1、教师在刊物上发表文章的。国家级奖100元,省级60元,地级50元(同一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是单项比赛。

3、文艺演出与美术作品参赛奖

凡学校组队参加上级组织的文艺演出与集体参赛作品,或地级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辅导教师100、80、50元;获县级一、二、三名的分别奖辅导教师80、50、30元。单项和集体项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奖,但不重复计奖。

4、以上各种参赛是除上级获得奖金原数照发外的奖金。

三、特殊贡献

1、凡获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地级与县级骨干教师,分别奖100、80、50、40元。

2、以上各种奖是除上级获得奖金原数照发外的奖金。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18

1、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19

我校一直严格要求禁止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但是在正常教学管理中,仍然出现个别学生无视学校规章制度,违规使用手机现象,严重影响课堂秩序和教学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工作,更好地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制度的顺利落实,督促学生在校内文明合理使用手机,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手机使用管理细则

第一条、学生禁止在教学时间(如考试、上课、晚自习、升旗仪式、集会)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上交前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

第二条、学校每个班级配置有三至四个手机专用保管箱。学生考试、上课(包括理论、实操课程)、晚自习等课前须将手机统一上交存放至放学下课领回,课间一律不可取回使用。

第三条、班级学生手机采用分组管理,每组有组长负责收取和发放工作,确保手机安全完好。

第四条、手机保管箱存放在班级、实训室、运动场指定位置,其他任何人员都不允许触碰,只有管理员才能进行管理。

第五条、手机充电须在本人宿舍内且宿舍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教室、实训室、实验室内给手机充电。

第六条、午休、晚休期间应将手机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宿舍区电话聊天,播放音乐或视频,影响他人休息。

第七条、手机属私人贵重物品,在统一保管时间外自己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被盗,学校不负找寻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学生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按下列要求予以处罚:

(一)、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其手机到学生科或教务科,并进行登记,班主任及时告知家长并要求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手机没收期间将由班主任安排一名同班同学与其共用饭卡,解决用餐问题。收缴手机必须由家长到校领回,学生不得申领。

(二)、上课期间所有学生必须将所有手机上交统一存放,如身上还有手机的,一经发现按违规一次处理。

(三)、第一次违规使用,班主任在班级对学生通报批评,扣操行分5分。

(四)、第二次违规使用,对违纪学生予以全校通报批评,扣操行分10分。

(五)、第三次违规使用,对违纪学生予以记过处分。扣操行分20分。

(六)、第四次违规使用,对违纪学生予以留校察看纪律处分,并再次通知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学生转化工作,扣操行分30分。

(七)、第五次违规使用,对违纪学生做劝退或开除处理,取消学籍。

(八)、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组长或教师者,视情节轻重按第(五)、第(六)、第(七)款论处。

第九条、凡有违规使用手机不良记录者学校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第二章手机管理员工作要求与责任

第十条、手机管理员工作要求

(一)、科任教师、班主任、管理员为班级手机专用箱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手机专用箱安全使用负责。管理员统一佩戴袖章。

(二)、每天认真检查箱体是否存在损坏情况,并及时对箱子进行保洁工作。如发现有损坏应及时调查出人员并上报主管部门,按照公物价格赔偿。

(三)、科任教师、班主任、管理员要求本班级学生严格按照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在收取手机前必须确认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如没有关机必须要求关机后收取存放。

(四)、科任教师、班主任、管理员每天要认真落实制度,对于不执行手机管理制度的学生及时做好登记,进行教育并告知家长,达到规定的按制度处理。

(五)、手机保管箱在班级、实操室、运动场指定地点存放,只有管理员有权进行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触碰手机保管箱。如有违反者管理员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班主任进行处理。

(六)、管理员在发放完手机后将箱子叠放好,统一存放进班级多媒体铁柜内,并上锁。

第十一条、手机管理员责任

(一)、本责任承诺书所指的责任范围包括责任区域和责任时段内的所有管理责任。在责任区域和责任时段发生的一切管理事故,没有及时控制处理和上报,则由责任人承担后果。

第十二条、手机管理员考核要求

(一)、管理员认真执行管理工作的,给予每月10分的操行分加分奖励。

(二)、管理员认真执行管理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学期各项评优资格。

(三)、对于认真工作的管理员,没有出现任何失误,学校每学期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管理员,并发放证书和奖品。

(四)、获评学期优秀管理员称号的,学生科给予工作业绩积分,学生出现不及格的科目向教务科申请通过工作业绩积分换学分的方式申请及格,限定科目数量不超过两科。

(五)、连续获评两次以上优秀管理员称号的,且所有科目都符合毕业条件,给予优先推荐就业的机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生科负责解析,从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关于学校手机管理制度篇20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通知》要求,特制定《淄博高新区第一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

(一)学生、家长与学校签定,承诺不带手机到校,家长和学生要一起制定家庭使用手机的管理公约,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减少手机的使用。

(二)如有特殊需要,学生要经过家长同意,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年级主任、校委会批准后,方可带手机到校,并交班主任统一管理。

经学校同意,学生带手机到校后,进教室前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在办公室统一上锁保管,放学后学生找班主任领取手机。在校期间,学生如果须要使用手机,找班主任领取,并在办公区域使用,使用完毕交由班主任保管,班主任是学生手机管理的责任人。

(三)学校公布办公室电话,作为家校联系的通讯工具。

(四)未经批准,学生带手机到校,非上课时间发现,班主任没收手机,并通知家长到校领回。上课玩手机发现,告知家长,班主任没收并保存至学期结束;若是因没收手机导致学生和管理教师冲突的,没收手机直至学生毕业。

(五)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不服从教育管理、拒交、顶撞、辱骂管理老师等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的学生管理条例,对相关学生追加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留校察看或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最低档次评价,对涉及到违法行为的学生,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9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