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置房转让合同
四川安置房转让合同范文一
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 (乙方)
甲方现将位于郎溪县庙门祥和小区的一套安置房房产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订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置房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由县政府统一安置分配给甲方在县城庙门祥和小区的房产,房号为2楼一单元402室,主房屋面积为120.66平方米(含公摊面积),配储藏室23.95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县政府分配给甲方的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转让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上述房产的交易,主房和储藏室一起共计人民币270000元整(大写:贰拾柒万元整)。不含上交房产局百分之一的建房维修基金、小区物业管理费、装潢保证金和装潢垃圾清理费等,此费用由乙方另付。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将转让款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或现金一次性打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建行,户名:汪耀辉,账号1760729980110443620或农村合作银行卡:10025950336510000000024。
五、乙方付清所有房款后,甲方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并交由乙方保管,并将安置房、储藏室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六、关于该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及过户,待以后政策能够办理的情况下,甲方将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条款:协议签订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反悔,必须征得乙方同意,甲方返还乙方房款并处以房款总额的100﹪的违约金;如乙方反悔,甲方将扣除房款总额的100﹪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号码: 乙方电话号码: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安置房转让合同范文二
转让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受让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xx县 ,位于第____层,房号: ,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车库一间,编号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政府拆迁补偿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 上述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 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本合同签订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 拾_ 万元整于 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转让过户当日付给甲方。(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五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等一切和该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和全部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房屋总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30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房屋总价款金额的5%(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60天(六十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按房屋总价款金额的30%(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房屋总价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八条 本协议签订后,因该房屋所取得或享有的各项优惠福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面积的赠送和增加,房屋相关税费的减免,政府的补贴)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借此要求乙方再行补偿;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甲方): 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收受方(乙方): 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四川安置房转让合同范文三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全家协商达成一致,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安置房转让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安置房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置房属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桃花村拆迁安置房,由雨花区政府统一分配。甲方在雨花区桃花苑新宇星城的房产,房号为1栋408室,住房面积为80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长沙市雨花区拆迁分配给甲方的安置房,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其他权利瑕疵。转让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将转让费一次性交给甲方,转让人民币
四、乙方付清所有房款后,甲方将持有的《安置房协议书》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并交给乙方保管,并将安置房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五、关于该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及过户,待以后政策的能够办理的情况下,甲方将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签订该房屋买卖协议后,甲方不得再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并不得将产权过户给他人或将房屋抵押,否则将承担过错责任。
七、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桃花苑1栋408室的房屋使用权就永久性规乙方所有,408室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煤气及卫生费)及责任都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条款,合同签订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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