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转让协议合同
农村房屋转让协议合同范文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系XXXX市 区 村集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地产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X市 区 村 号的房屋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房屋始建于 年,房屋结构为 结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该房屋具体位置为: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长度为: 米、宽度为 米,面积共 平米
第二条 价 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该价格包括了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的价值、附属设施的价值(包含 )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等。
第三条 房价支付方式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__ __元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者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该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3、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积极配合,费用由 承担。
4、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风险转移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
农村房屋转让协议合同范文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以资共同遵守:p副标题e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的3间半房屋及院内地上物,转让给乙方,并将与所转让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位置: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0000元。 大写(人民币) 贰万元整。本协议签定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签定协议后,该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权等归乙方行使,对该房屋翻修改建时,甲方需配合办理该房屋相关手续。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房屋转让协议合同范文三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坐落于潭城大厦第五层西头,共七间(见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约:234.21平方米,房屋类型为:商业办公。房屋所有人为:戴x高。
房屋装修装饰状况:
房屋抵押状况:
二、转让价格
房屋转让单价为8500元每平方米,甲方同意收取乙方总转让价格 。(最终产权登记面积在 平方的基础上正负5平方米按上述总金额为准,双方不再另行计价;若超出此正负值,双方按实际面积和协议单价另行计算)。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向甲方支付 元整人民币(小写: );
2、余款 元人民币(小写: 元)在乙方将该房屋两证办理完毕,且乙方结清所有水电等相关费用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相关的费用
1、办理该房屋的办证费(房产证、国土证)、税费等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承担。
2、甲方与转让房屋的租赁户的租赁合同对乙方继续有效,但租赁户已经缴纳给甲方的未到期的租金,甲方应移交给乙方。
3、房屋交付之前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甲方在交付房屋时一次性结清。
五、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转让房屋的权属无任何瑕疵,并不存在与行使房屋权利相关的任何障碍。
2、在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将本次房屋转让事宜书面通知租赁户,并取得租赁户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
3、在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湘潭市人民政府机关招待所办理相关合同主体变更手续,主体变更手续当日,甲方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4、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当将所有与该房屋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集资建房合同书》、《集资建房补充合同》、《集资建房补充协议》、《租赁合同》与原件核对无异议的复印件交付给交给乙方审查。主体变更手续完成后,甲方应当将上述所有文件的原件交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能够将甲方与湘潭市人民政府机关招待所的合同变更至乙方名下。如在15日内未办理至乙方名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转让价款的20%违约金,本协议的效力不影响该违约责任的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如因产权出现任何纠纷和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如乙方未按期支付房屋转让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所欠金额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逾期30天,乙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逾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甲方转让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给乙方。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当积极遵守,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生效:
(1)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2)《集资建房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
(3)经过双方共同选定的公证机关公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签订于湘潭市雨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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