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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房租赁合同

时间: 小龙 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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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房租赁合同(精选篇1)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合同双方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间,房号为_________,电话号码为_________,租期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币)。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_________________。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__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签章):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

店房租赁合同(精选篇2)

出租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房屋情况:店面位置:南国县潋江镇沿江路170号,店面面积42平方米。

二、承租用途:乙方用于销售五金日杂用品,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四、租金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在租赁期间水电、工商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本店第一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壹千元,第二年后按上年月租金的5%增加。

3、每月5日钱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每日按租金的5%从定金中扣缴滞纳金。

五、押金。乙方在签定此合同的同时付给甲方人民币壹千元整押金。在双方合同终止时,乙方无损坏甲方财物,未欠甲方水电费的情况下,将上述押金退还给乙方。

六、约定合同期内。

1、不得转租本店面,如乙方中途违约,押金不退,并立即终止合同。

2、合同期内如甲方中途终止合同,须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特殊情况除外)

3、合同到期后乙方完整保留所加装设施,不得破坏,可拆除阁楼。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店房租赁合同(精选篇3)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作为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定权利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第四条 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出质人在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权利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时未受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依法行使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收益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甲方偿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从处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的家庭财产总额已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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