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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物业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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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物业租赁合同范文1

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2条

承租方(乙方)

全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第3条

3.1 甲方声明和保证,甲方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场地在约定期限内出租给乙方使用并取得所有的收益,且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3.2 乙方为法人的:乙方声明和保证,乙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附件一中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完全的法律资格在约定期限内在租赁场地内依法开展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活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乙方为自然人的:乙方声明和保证,乙方在约定租期内,乙方有完全的法律资格在租赁场地内依法开展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活动,并有能力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二章 租赁场地

第4条

4.1 甲方同意出租给乙方,位于的租赁场地。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经双方同意的如附件二所确定的租赁场地(本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场地”),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

4.2 如果因为中国政府或政府有关建筑技术的要求与初步设计的图示相比较,甲方根据要求对租赁场地的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了改变,只要这些变更不影响按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场地的用途,且甲方已经提供了相应的装修和设备,而且只要这些改变与实际的使用面积出入不大,双方同意这些更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而且乙方同意不应对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变更租赁面积数据,租金按最终租赁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5条

5.1 租赁场地具体交付日期以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为准。

5.2 在租赁场地正常交付时,甲乙双方应签订附件六租赁场地交付确认书,确认租赁场地按照附件三的标准正常移交。

5.3 乙方应在得到甲方书面通知交接租赁场地后7天内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需承担违约责任。

5.4 装修期自租赁场地交付日起____天。除双方有特殊约定的,乙方必须在装修期内装修完毕。

5.4.1 在租赁场地交付日,乙方应与甲方委托管理机构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

5.4.2 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遵守物业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支付有关装修期费用。

5.4.3 装修与改建

1.乙方应按照甲方已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进行装修。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所有间隔和地板覆盖物的施工图纸、平面图和规格;

2)一切有关电力、消防报警、公共广播、计算机系统、电话系统、空调系统装置连接的电器装置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3)任何建议修改或增设电器、机械设备或其他设施的细节;

4)乙方的独立机电设备及用房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2. 乙方提交的施工图及施工方案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如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并需由乙方自行取得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 甲方视其认为适当与否,决定接受或拒绝该有关施工图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因审批施工图需聘请机械工程、结构工程或其他专业顾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事先将所涉及的顾问费的名称及金额通知乙方,并经其接纳后方可聘请。

4. 乙方应就某些装修改建工程在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如有)中定向招标,并按甲方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未经甲方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装修施工图纸。

5. 如因乙方施工图纸的原因致使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未及时被甲方或有关主管机关通过而导致装修延迟完工,除非甲方有明显过错,否则甲方不就此对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章 租赁期限、租金、保证金和其他服务费用以及付款方式

第6条 租赁期限

6.1 租赁期限为年,从开业日起计算。如甲方提前或延期交付租赁场地不超过三个月的,租赁期限和开业日相应提前或顺延。

6.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乙方应如期归还。租期届满,乙方需要续租租赁场地的,应于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续租条件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未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续租的,可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6.3 乙方未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向未来的乙方展示租赁场地以及对租赁场地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与维修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7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7.1 租期内应缴费用

7.1.1 双方同意月租金计算方式为:

租金单价*租赁面积*365天/12个月

月物业管理费计算方式为:

月物业管理费单价*租赁面积

7.1.2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

第1至2年,租金单价按每天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计算,从第3年开始,租金单价每 __年环比增长5%。

7.1.3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为:

1) 物业管理费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计算。

2) 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部位的保洁、保安、保险、公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车辆停放及停车场管理、交通管理、空调等,乙方租赁场地标注图红线范围内的保洁、保安、保险及乙方装修添置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等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7.2 费用支付方式

7.2.1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1.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均按每___个月支付一次。

2. 乙方应于开业日前10 天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3. 以后乙方应于每月20日至月底之前,将下一期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以现金、支票或银行划款方式交给甲方,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

4.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即逾期应付款),逾期付款天数在一个月内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0.3%滞纳金;逾期付款天数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15条的相应约定执行。甲方选择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0.3%滞纳金,直至乙方补缴全部逾期应付款之日止。

7.2.2 其他约定

1. 甲方得知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规定或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时,仍接收乙方交纳的租金或其它付款不应认为已放弃对这种违约追究的权利。

2. 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租赁备案登记费等,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 合同双方的责任

第8条

甲方应负责:

8.1 按以下规定,完成租赁场地的建造工作:

——交付时租赁场地的结构已完成;

——交付时租赁场地达到附件三中规定的条件。

8.2 维修、保养租赁场地的供暖和空调系统、电梯扶梯系统、火警、防火系统的机械装置。

8.3 保持租赁场地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及公共区域处于良好状态。

8.4 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保证金和根据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的其它费用。

8.5 具体开业日期以甲方提前书面通知为准。

8.6 甲方可依据乙方需求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等。

8.7 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租赁场地按本合同约定出租给乙方。

8.8 根据双方同意的条件在乙方提出与租赁地相关的要求时提供其他帮助。

8.9 甲方承诺:在乙方承租期内,不再将购物中心范围内的场地租赁给经营范围为儿童(0-10)岁英语培训的其他商户。如甲方未能履行此责任,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9条

乙方应负责:

9.1 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义务,包括按期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租赁场地内发生的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直接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燃气、电话费、互联网使用费等各项公用事业费用,如果无法直接支付,则应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缴付。

9.2 乙方应该对在承租期间由于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雇员、访客及授权人士)违约行为、过失或过错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出租租赁场所而发生的费用、损害赔偿、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等)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使用、转租、权利转移

10.1 除按约定范围经营外,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它用。

10.2 乙方不得将其根据本合同对租赁场地享有的使用权或承租权作为对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性质和内容的担保,或者变相转让或授权予任何第三方。

10.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的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转租给第三方或让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承租场所。

第六章 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第11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及未尽事宜均应经双方同意,另订补充协议为准,并签订书面协议方为有效。

第12条

12.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12.2 在裁决生效之前,除有争议的事项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13条

在下述两项条件都得到满足后,本合同生效,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八章 其他

第14条

以下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房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产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市 区 路 楼盘 的 房地产(自定编号为 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合同附件该房产的平面图为准,租赁面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指定测绘所最后测量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经营用途

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主要经营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乙方可自行命名该房屋名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名称中出现“金碧”或“恒大”字样。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保证金、物管费用

1、本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为自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乙方在装修免租期内无需支付租金但需缴纳管理费及在装修期间乙方产生的水电费用,自装修免租期结束后第一日开始计算租金。

3、租金按(月、季、年)结算,乙方应于每月日前按金、支票、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甲方缴付次月租金,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租金发票。

4、乙方应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保证金。在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且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没有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将该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均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直至将租赁保证金全部抵扣完毕。

6、乙方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月。具体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相应的物业管理合同约定。

第四条、房屋交付

1、该房屋约定在 年 月 日前交付使用。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且乙方不同意顺延交付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 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交付时间有所变动的,甲乙双方同意免租期及租期相应提前或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有交付时间变动情况的,自房屋约定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装修期和租赁期,乙方超过 30 天仍不办理租赁物的接收手续的,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及收回该房产,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同时甲方有权将该房产转租予第三方。甲方有权继续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切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视察过该租赁物的现场,并对租赁物的可利用空间、位置、配套、容积、实用性能、共用部位等均无异议。在交付租赁物时,双方应签署租赁物移交确认书,予以确认。p副标题e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利转让该房屋。甲方如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给第三方,应提前按本协议乙方的通讯地址以邮局特快专递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邮局发出通知之日(以邮戳日期为准)起15天内书面作出回复,乙方超出此期限没有书面回复、并承诺接受此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该权利,甲方可以将房屋所有权转给第三方。房屋所有权转移后,甲方应告知乙方房屋所有权转移情况。

所有权转移后,该房屋受让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如需变更合同文本中的出租人的,乙方须积极配合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重签租赁合同,若乙方从接到重签合同通知起15天内拒绝与新业主重签租赁合同的,本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依据政府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消费者的监督,自觉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管理费用、税费等。

3、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内的安全保卫、防火(含乙方二次装修的消防报建手续)及防盗工作。租赁期内,承租范围内消防责任人为乙方,全面负责所辖消防安全管理,所有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乙方(含其雇佣人员)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给甲方、顾客或其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4、乙方负责自接收该房屋之日起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各种固网电话费、有线电视使用费、宽带网使用费、电路损耗费及其他所有费用。使用前乙方应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就物业管理和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约定,并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

5、除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应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维修并承担费用外,房屋其他部位、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公共设施设备及场地的维修按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6、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装修或对房屋之装置、设施、电路作出更改。如因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装修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如乙方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外装修(包括重新装修、外墙墙面装修)或增加设备的,应于施工前将设计图、材料、承建商等有关装修资料提交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必须取得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后才能进行。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如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空调及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以及外墙墙面装修,必须取得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由甲方认可的施工队施工。如乙方的装修或安装工程需向政府部门报批,乙方应自行报批并在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施工及相关的报批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扩、加、改建或拆除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的,不论事前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7、乙方应爱护及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并积极配合检查和维修。因乙方原因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8、乙方因经营所需安装空调设备的外机组及空调主机,须按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及指定的位置安装,该设备的安装及使用应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及其它有关标准或规范,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前述安装工程进行监督。

9、乙方在该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该房屋内部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垃圾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堆放。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所投入的资金、人员管理、员工工资、工伤、保险及福利和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等经营事宜均由乙方负责,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纠纷、法律责任等也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12、在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将租赁物及设备按原状交还给甲方,并保持其完好(自然折旧或不可抗力引致的损毁除外)。双方应共同检查租赁物及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可在乙方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租赁物的原貌(自然折旧或不可抗力引致的损毁除外),或让乙方保留其后来加上装饰或固定设施。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收购或补偿租赁期间的装修及设备设施的投入。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甲方有权代为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13、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

14、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拱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如有违约,仍须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的上述行为严重的,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乙方仍保留与上述行为相关的合同的权利的义务。

15、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 3 ‰支付滞纳金。

16、在租赁期内,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7、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而单方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与租赁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守约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就超过的部分进行赔偿。

2、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如逾期30天不交租金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索租金及逾期交付租金的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甲方并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3、如乙方违法、违规经营,或在该房屋中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或经营、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承担合同全部租期内租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所受到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就超过的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4、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该房屋使用用途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权按约定用途及营业范围使用物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且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赁保证金,乙方还须按违约时以一个月的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定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房屋的,乙方须在合同期届满之日结清一切应交费用和款项并同时迁出。逾期未迁出的,每占用房屋一天,应按上月每日租金2倍向甲方支付租金,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乙方放弃该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有权任意处理;如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属第三方的,因甲方处理该物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因甲方有法定或约定理由行使合同解除权而终止合同的,乙方须于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2日内迁出该房屋。逾期超过3天未迁出的(此3天内的租金按上月每日租金计算),每占用房屋一天,应按上月每日租金2倍向甲方支付租金,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逾期超过10天的,视为乙方放弃该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有权任意处理;如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属第三方的,因甲方处理该物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除须按本条第1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可即时收回房屋,预收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从违约之日起2日内必须将属于乙方的物品搬走。逾期未迁出的,每占用房屋一天,应按上月每日租金2倍向甲方支付租金,且视为乙方放弃该房屋内的物品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甲方有权任意处理;如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属第三方的,因甲方处理该物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双方应共同交接该房屋及设备(如乙方不予配合,自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一天内不办理交接的,视同乙方认可甲方的单方验收结果。),如发现有损坏的,则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不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留置并处理乙方的物品以做赔偿。对于甲方批准同意的房屋改建,乙方必须按原样复原,如经甲方决定暂不恢复原样的,乙方必须预先支付拆除及复原费用,费用由甲方依据有关定额确定。

10、乙方装修不得影响房屋的结构安全、不得破坏外立面、不得影响房屋的消防功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不得利用不恰当的方式向业主散发宣传信息或擅自开展其他的商业促销活动,骚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如有业主对此的投诉经查证属实,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甲方另有权从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直接予以扣除;情节特别恶劣或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补充约定

1、乙方在履约期间无违约行为,在租赁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时,必须持合同原件和保证的单据,并需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将房屋租赁给乙方。

2、租赁期间因政府规划、征地拆迁等政府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乙方结清租赁期限内的所有费用(含违约金)后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租赁合同自然终止。

3、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含违约金)的,如甲方对乙方有应付款的,甲方有权予以抵销。

4、本合同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5、乙方同意按现状承租该房屋,该铺的工程改造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的通讯地址为: ,邮政编码为: ,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7、本协议壹式 伍 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份, 壹 份送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8、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p副标题e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及租赁用途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为㎡,本合同甲方系产权人委托出租经营。

2、乙方承租该房屋经营项目为:商铺用作经营其他品牌、产品或项目,必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和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处理。

3、本小区商铺规划设计未包括餐饮等排放油烟及噪音等经营项目,乙方承租的商铺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自理,如因相关部门限制条件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预定方案经营的,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和后续处理,甲方不承担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对经营产生的噪音、废渣及油、烟做好技术处理,达到环保部门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相邻住户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以及损坏小区整体形象,同时对操作人员做好安全、消防、环保等宣传教育工作。

4、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其使用该商铺的全部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订立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乙方不得利用该商铺从事违法和不道德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应对使用该房产之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负全部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所有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其他相关损失。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期为 年,自201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装修约定

1. 装修期

2. 甲方将该房屋就现状交由乙方使用(房屋现状:管理流程及规定,严格按照双方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若乙方在装修期间解除本合同,所缴纳的款项均作为违约赔偿,不予退还。

3. 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规和接受甲方监督,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安装对房屋结构产生影响的设备设施以及安装招牌和空调外机位,必须先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建和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将扣罚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复原费用。

4. 甲方已投入的设施(包括室内给排水路、电路及照明、门窗等)交由乙方使用,乙方负责维护。

5. 甲方对房屋交付乙方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修复,如:天花板渗水、门窗破损等,除此之外该商铺日常维修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1. 租金按季度支付,本合同租金标准为人民币/㎡/月,第一次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缴纳至季度末(不含免租期,如当季少于1个月的,则连同下季度一起缴交),后续缴费期限为:已缴费季度最后15日预交下一季度租金。超过缴费期限满15日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七条第7款处理,因逾期缴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 本合同租金递增方式为:。

3. 履约保证金按月租金总额的3倍计算,本合同保证金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圆;(小写)¥ 元。 该款于本合同签订当日缴纳。合同终止时,乙方在合约期内无违背小区管理和违约行为的,在结清租金及物业费、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于合同期满的次月15号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的,乙方必须复原,否则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4. 物业费:/㎡/月,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会计年度预交。

5. 乙方所耗商业水、电费由甲方根据乙方经营性质按抄表计费; 原始读数:电:度;水: 水电价格:电价元/度;水价/吨。

6. 水电周转金:按元/间计收。

7.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8. 任何情况下,甲方不认可乙方以履约保证金冲抵租金、管理费和其它费用。

9. 如果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延续,则原履约保证金转为新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新租赁合同的租金高于本合同租金,乙方须按新租赁合同租金标准补足履约保证金。

10. 乙方向甲方交齐本条约定所有费用和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移交商铺。

11. 滞纳金:按月租金的5%/天计算,不包含相应计费时段的租金或物业费。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经营权,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2. 甲方提供相应资料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3.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房屋外墙及屋顶漏水和主水管、主电路的维修和保养。但主排污管如发生堵塞现象,属于乙方人为堵塞的,由乙方负担疏通费用。

4.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定期安全、消防、环境卫生等检查,确保安全,发现违规事项应立即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5. 对于乙方的正当需求,甲方应及时予以帮助和处理。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 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和本合同各项约定及附件,落实门前三包,遵守公共秩序和爱护公共财产。乙方装修必须向甲方申报,文明施工,严守有关的电气施工操作规程,装修过程中不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不得破坏现有的消防系统包括、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栓系统。严格按照消防局的审核意见和批示进行施工。否则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由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2. 持证经营,并将签约代表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方可开张营业,否则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 文明守法经商,不得占道经营和影响周边环境和生活秩序的项目、违禁违法商品物品,不在公共区域乱挂广告和商标,经营期内应尽量保持场内及公共区域清洁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4.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自负盈亏,乙方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时,不得擅自对商铺进行扩建、拆改原房屋功能和格局,含用电负荷、改变间隔、搭建小阁楼、间隔墙用轻质材料或者室内外装修。

6.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装修的监管,乙方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商铺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7.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在承租的商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以及安装广告招牌、空调外机等,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超出甲方权限范围的,由乙方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或报建。

9. 本商铺消防报建的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应当严格遵守消防部门对该商铺经营使用的要求并对因其违反消防要求发生的事故负责。

10. 不得贮存出售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

11.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承担甲方因此甲方遭受的损失,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以及小区管理规定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乙方超出整改期限拒不执行的,甲方可从整改期限满后不再另行通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整改费用进行整改和复原,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3000元罚款,罚款及修复费用必须在处罚通知书发放之日2日内缴交完毕,如乙方拒不配合,甲方可按本条第7款处理。如复原费用超出履约保证金额度的,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商铺,并按本条第7款执行,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自行承担。

2. 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缴纳租金,否则甲方按第四条第10款计收滞纳金。如乙方拖延15日(含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铺,并按照本条第7款处理。

3. 乙方的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该商铺,乙方逾期不交出该商铺的,甲方可按本条第7款处理。

4. 若因乙方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乙方应缴清所有应付费用后可以退场,否则按本条第7款处理。

5.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本条第7款处理。

6. 在租赁期内,如出现该商铺因乙方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查封的情形,则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场地租金,租赁期限届满后该商铺仍未解封的,则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场地租金,直至该商铺被解封为止。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 凡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交回该商铺给甲方的条件时,甲方可采取强制手段,包括采取限制性措施、封闭商铺、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商铺内一切物品、要求乙方付清其使用期间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逾期缴费加收1.5倍租金、申请法院先予执行、申请公证处做保全公证等,因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 如合同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须提前3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向乙方正式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双方可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续签租赁合同。

2、 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退租手续和交清费用,并在合同期满之日将房屋退还甲方。

3、 乙方退租时,铺内已装饰部分归甲方,乙方不得损坏装修及水电管线,使该物业处于可出租状态。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当时场地内的全部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损。如因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而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强令拆除墙体内的设备和当时场地内的全部装修时,乙方应无条件拆除,并恢复房屋原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如本合同中乙方承租的铺位在相连两间或两间以上,装修时已拆改内部间隔墙体的,在退租时,本合同默认乙方必须自行按原有规格恢复间墙格局,并按本条第3款配合执行。如乙方拒绝配合,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予以恢复;如双方另有约定可以保存现有格局的除外。

5、 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房屋和设备,以房屋及设备正常运作状态移交,如发现有非自然损坏的则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扣除后尚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约定条款不受产权交易影响,除甲方书面认可外,乙方不得在合约期内向第三方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和终止本合同外,按本合同第七条

第7款处理。

2、 甲乙双方应对往来的所有信息保守机密,不得向第三者泄露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信息,如有泄露行为,一经查实,则应由违约方向守约方作经济赔偿,具体数额视情况而定,但由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及甲方因业务需要而必须提及与乙方相关的信息的情况除外。

3、 由乙方自行处理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和经营项目。

5、 本合同的某一条款被禁止或不能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6、 乙方在商铺使用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生活秩序、公共安全、卫生、噪音等管理工作,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和秩序的培训,如发现有违反本条款或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现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履约保证金中处以100-3000元不等的罚款。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8、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金额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等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了商业物业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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