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店铺出租合同
时间:
小龙
合同范本
商场店铺出租合同范文1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本次合同期为壹年。甲方在 2015 年 7 月 1 日将店铺交给乙方使用。
2、本次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没有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双方将按照本合同条款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二年的续签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没有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双方可以按照本合同条款续签第三年合同。续签合同期间的店铺租金根据地下商业街物业相同时间段的租赁价格为依据进行计算。本次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再承租该店铺时,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
第二条 租赁相关约定
1、乙方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甲方年租金、合同保证金及其它应付款项后,甲方于约定日期将店铺交给乙方经营使用。
2、甲乙双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各自的债务债权均与对方无关。
3、本合同期内,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费、装修费、品牌费、入场费、人员工资、工商税务、水电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期内,该店铺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之后的五日内支付完成。下一个合同期的年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第三条 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以保证对合同的遵守和履行。合同期满后,双方终止合作,如果乙方没有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在结清其经营期间的各项费用,乙方撤出所属货品及物品,将店铺按要求交给甲方后,甲方在当日无息返还该保证金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