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大学自主招章
2017年,各个大学的报考指南是怎么样的?它们出台了什么规定?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7大学自主招章,供大家参阅!
河海大学2017大学自主招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校自主考核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人才综合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特制定本简章。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名额为250人。
二、 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为严格选拔程序,完善选拔机制,学校成立河海大学自主招生测试专家组。专家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考生资格审核、选拔测试组织与实施工作,并向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提出考核意见。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考核意见,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
三、 报考条件
对于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或两个不同学科三等奖者。
2、具有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并且获得相应成果者或高中阶段在相应学科领域具有突出学科特长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17年3月27日至4月10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并明确报考专业。
考生须于2017年4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EMS邮政特快邮寄纸质材料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邮寄申请材料包括:
①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申请表;
②个人陈述(考生须明确注明报考条件、报考专业,并根据个人情况、报考意向和专业认知等进行陈述。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在600字以内,网上报名系统中个人陈述部分可不录入);
③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由中学提供并加盖教务公章);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
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如推荐某一考生,须实名提供写实性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上海、浙江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在相应省份公布的选考要求。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河海大学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报考条件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对于个人陈述、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17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须于2017年4月底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意见,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2、考核方式
考生按照所报考的专业组别参加测试。测试分特色专业组、工学专业组、理学专业组、经管学专业组、文法学专业组五类,具体测试方案如下: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不作分省安排,最终计划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做适当调整。总录取人数不超过250人。
测试时间:2017年6月10、11日,具体测试时间及方案以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测试地点:河海大学
3、资格认定及成绩使用办法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权重6:4折算总分),参考生源报考情况,按照“分开排序,择优选拔”的原则,分专业组进行排序和认定,择优录取。
河海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考生录取政策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
六、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具体填报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方式为准。未按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志愿填报规则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1、特色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2、工学专业组、经管学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为10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3、理学专业组、文法学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应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
各省自主招生录取均按上述政策执行,对于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数不单独进行折算。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考试收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批准,我校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费为每生60元。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申请减免测试费用。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河海大学学生处招办
邮 编:211100
咨询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传真)
十一、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委、监察处全过程参与并监督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范管理要求,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学生面试顺序和专家名单由抽签随机确定,对初审合格名单、认定名单、录取名单按相关要求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40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7大学自主招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考生应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同时应具有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资格,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奖项;
2、在全国中学生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奖项;
3、入选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简称“英才计划”),被推荐参加相应的英才计划学科论坛;
4、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具备突出特长和创新潜质,取得过显著成绩,且能提供充分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名额93个,招生专业为理科试验班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材料类、工科试验班、地球物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
三、选拔程序
1、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考生参与选拔的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力。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应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或推荐人亲笔签名,并单独邮寄。
2、考生于2017年4月9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并打印申请表,与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成绩单、个人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2017年4月9日截止,以收到为准)。
3、我校组织专家组,结合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平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布通过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5月1日—14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用120元整(皖价费[2009]60号)。
4、考生于2017年6月11日参加我校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面试为辩论式小组面试,重点考察知识结构、探究精神、科学思维、创新思考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科学与工程问题的能力。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经我校专家组评审通过并推荐,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5、2017年6月22日前,我校分“笔试+面试”、“仅面试”两个序列根据相关测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其中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6、我校公示资格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及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四、录取办法
1、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高考志愿,使自主招生资格生效。
2、资格生高考录取
1)我校根据资格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入选专业决定录取与否。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2)专业录取原则:按学校或按专业群投档的省份,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由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次所有高校/专业群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我校模拟投档线,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未达模拟投档线的,须在入选专业范围内服从调剂。按专业投档的省份,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的,即可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
3)江苏省资格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4)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均为物理。
3、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17年)》执行。
五、重要日程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9日前
2、接收材料:2017年4月9日前
3、初审结果公示:2017年4月30日前
4、网上缴费:2017年5月1日—14日
5、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
六、联系方式
地 址:(230026)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电 话:0551-63602553、63602563
传 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七、领导和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施集体决策、集体领导;
2、我校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试点高校三级信息公开;
4、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的审核、测试与决策过程,全面落实工作的相关纪律与规定,监督电话0551-63602591,邮箱jwjcsj@ustc.edu.cn。
八、本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2017大学自主招章
中国石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教育部和五大能源企业集团公司、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旨在培养基础扎实、专业精深、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为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教育部批准,2017年学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文理科招生计划总数为200人,面向全国招生。
二、报名条件
对于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有资格报考:
1.高中阶段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级别中学生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中获一、二、三等奖者,或高中阶段在下列任一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
a.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高校招生》杂志社主办)
b.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办)
c.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萌芽》杂志社主办)
d.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学语文教学》杂志社主办)
e.全国“语文报杯”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报社主办)
2.高中阶段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任意一门课程各学期期末考试单科成绩均位于年级前5% 者。
3.高中阶段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相关学科的论文且相关学科平时成绩优秀者。
4.高中阶段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者,且本人为第一专利权人。
5.高中阶段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级别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国家“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者,且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阳光高考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在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考生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须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逐项认真审核,报名材料中有需要填写的相关意见、校长签字、盖章等内容均不能空缺,中学审核无误后,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逐页加盖中学的校章,制成扫描件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不需寄送纸质报名材料。
备注:
1.我校限考生只能报考1所高校。
2.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在填写报考专业时一定要选择与自己选考科目一致的专业。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给予面试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和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公示。
2.选拔测试: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按照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和创新潜质6个类别,分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3.资格认定: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入选考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填报志愿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未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须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将我校填报为第一院校志愿;单独设置自主招生批次志愿省份的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条件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
六、录取办法
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如果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可享受模拟投档线下30分及其以内,但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被我校录取的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同科类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即可被我校录取。
3.我校综合考虑考生特长潜质、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其报考的科类专业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同科类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备注:
1.模拟投档线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根据所有一本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生成的高校模拟投档线。
2.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7年3月22日14:00—4月4日17:00
2.材料初审、确定参试考生名单:4月22日前,完成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公示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3.面 试:
报到时间:2017年6月10日(周六) 8:00--12:00 14:00--17:30
报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讲堂群—东环101教室
面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周日)
4.公示名单:6月2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最终认定的入选考生名单。
备注:
1.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请考生报到前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2.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我校将对身份证进行仪器验证,无二代身份证者请抓紧时间办理。
八、领导和监督
1.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
2.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加强信息公开。自主招生考试过程将全程录像,面试顺序、面试考场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网上公示。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自主招生考试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和申诉。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九、其他
1.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的培训或辅导班。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32—86981305、86983085、86983086 手机:15194295783
传真:0532—86981305
微信公众号:中石大本科招生
Email:upzsb@upc.edu.cn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选考科目仅作为上海、浙江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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