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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校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 玉莲2 报考指南

  今年大学的自主招生简章,看得多了,也能够看出一点门道来。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7高校自主招生简章,供大家参阅!

  武汉理工大学2017高校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特点,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为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50人。

  三、招生专业及类别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分为A类计划、B类计划两个类别,类别间不可兼报,一经选定在自主招生各环节中不得更改。各类别对应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

  注: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根据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应和我校公布的2017年同类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具体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一。

  四、报名条件

  我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符合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崇高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可自愿选报相应类别:

  1.报考A类计划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比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或在材料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

  (4)对材料学科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具有相应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须提交详实支撑材料)。

  2.报考B类计划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或在本类别的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调查报告。

  (4)高中阶段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或获得全国性作文竞赛国家级奖励。

  (5)对本类别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具有相应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须提交详实支撑材料)。

  五、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考生进入全国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并完整填报各项基本信息,在志愿管理界面志愿学校中选报武汉理工大学,并按我校要求进一步完善报名资料,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等内容。上传至系统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有效。

  考生如果有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材料,可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信息后,报名系统自动给推荐人或推荐单位发送邮件,推荐人或推荐单位按邮件中的要求填写《2017年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推荐表》后,下载打印并签字,拍照或扫描后将图片上传至系统。)我校网上报名从3月18日开始,3月31日截止。

  2.寄送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自主招生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无需另制封面)。

  (1)自主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包含个人陈述、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其中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特长及爱好、对拟报考自主招生学科或专业的认知等。

  (2)考生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由所在中学对其真实性进行逐一审核、签字,并加盖就读中学公章(未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的材料视为无效)。

  (3)考生如有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材料,需由推荐人或推荐单位向我校寄送。

  考生必须将申请材料于4月5日前以快递方式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收到寄送材料后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报名材料不全、涂改或4月5日后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六、审核与考核

  1.材料审核

  对于A类计划和B类计划,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网报材料分学科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学生名单,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参加我校考核考生须在4月30日至5月15日登录全国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考核确认,缴纳测试费100元(收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规定执行),并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见我校4月30日前公布的学校测试公告)。

  2.学校考核

  学校将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以笔试和学科专项测试或特殊专长考评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笔试科目为能力测试(满分300分,内容为数学与逻辑、中文阅读与表达、探究与创新能力),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能力等。

  笔试后,对于A类计划的考生,学校将以面试形式进行学科专项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材料相关学科的基本认识和兴趣,对化学、物理相关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对于B类计划的考生,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对经我校初审认定的考生公开发表专著、论文、发明专利、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学科特长、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专长考评。

  报到及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届时参加学校考核考生须携带高中阶段所有获奖证书、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要求见我校4月30日前公布的学校测试公告)。

  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考核地点为武汉理工大学。

  对来自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农村优秀特困生,经由考生本人申请,我校审定,可资助考生来校测试的部分费用。

  3.资格认定

  对于A类计划考生,学校先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要求,再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和学科专项测试成绩之和)排序统一划定合格线,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对于B类计划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和特殊专长考评成绩之和)排序,考虑不同省份教育的差异性,本着促进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的原则,分省分文理科划定合格线,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将不分选考科目类型分别划定一条合格线。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资格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4.诚信考察

  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 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我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考生提供的专利、证书和论文等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三年内我校不再接受该推荐单位或个人推荐考生,同时取消该考生的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七、录取办法

  入选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A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只能填报材料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其中,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

  B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可根据文理科填报B类计划中的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模拟投档线下3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其中,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投档线,在填满高考专业志愿表的前提下,满足其专业志愿。

  对于江苏省入选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及以上。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市、浙江省以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准。

  经有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录取后,我校将于7月30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A类计划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仅能在材料类所含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B类计划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仅能在B类计划所属专业范围内提出调整专业申请。

  八、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面试顺序和面试考室由抽签随机确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87651423。

  2.我校将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十、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03月18日

  附件一:

  中南大学2017高校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南大学2017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5年自主招生学校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5﹞8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自主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 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德才兼备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等四个学科类型进行报名。

  (一) 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突出特长,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五项学科竞赛(见附件1)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 高中阶段个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含)以上,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复赛全国优胜者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二) 在某一学科具有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阶段的与拟报学科类别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者。

  二、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三、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该系统。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2所。

  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每个考生可在其中一个学科类别中选择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根据学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四、 材料提交

  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过程中考生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1. 《中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报名系统生成的表格为准)。此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作为申请材料封面。

  2. 自我介绍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优势、创新能力等,由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不超过1000字)。

  3. 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相关支撑材料(证书提供复印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论文、文学作品、专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规范,材料不齐全完整规范的报名无效。考生所在中学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的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按照报名条件(二)报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学、或符合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省级(含)以上的社会团体、或两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国家特级教师或正高职称)提供推荐信(模板见报名系统)。推荐要求:中学或相关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信,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填写的推荐信,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信内容需包括被推荐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对其学业成绩、取得成果的真实性的客观评价。若向我校提供推荐信,则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位)直接邮寄到我校,不可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邮寄,否则无效,并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推荐信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所有邮寄材料均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五、 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核及公示

  我校成立由相应学科和中学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我校将联合竞赛主办方和中学进行真实性验证;对于专利、论文等将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将对考生进行电话或现场询问。我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具有考核资格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 网上确认考试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 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并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5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考试费、支付途径若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4. 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从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想象等五个方面考核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随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

  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11—12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5. 确认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3倍分学科类别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考生报名学科类别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合格资格。

  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六、 录取办法

  1. 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对高考专业志愿填报与公示拟录取专业不一致的考生,作无效志愿处理,由此无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浙江省、上海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执行。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对考生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A”。

  3. 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要求进行。录取名单在录取完毕后即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公示。

  西南交通大学2017高校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我校以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为目的,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7年面向全国开展自主招生测试录取工作,招生计划260名,具体分专业计划在公示初审合格名单时公布。招生专业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31个省(市、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良好,理想信念坚定,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身心健康,具有我校相关学科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含以上)者,方可报考。

  (一)A类专业报名条件: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茅以升学院。

  ①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资格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二等奖者(或不同学科两个三等奖);

  ②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省级以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③ 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际比赛中获奖者;

  ④ 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及以上者(第一作者,已见刊),或正式出版专著者(第一作者,已出版)。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普通专业。

  ① 具备上述1条报名条件之一者;

  ②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者;

  ③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学会主办的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者;

  ④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者(第一专利授权人,不含外观专利);

  ⑤ 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文章1篇及以上者(第一作者,已见刊),或正式出版专著者(第一作者,已出版),或在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

  ⑥ 少数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二)B类专业报名条件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利兹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和生物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考生不可兼报其他专业。

  ① 具备上述1和2条报名条件之一者;

  ②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中学生英语学科竞赛奖项;

  ③ 在大型英语能力测试中表现突出者。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获奖公示名单网页截图,或公开出版物的复印件(或网页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考生以自荐形式报考我校。社会团体、中学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推荐,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1. 《申请表》须经平台自动生成后下载打印,由考生本人签名,并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

  2. 个人陈述着重突出本人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从高中阶段写起,字数800字以内;

  3.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证明材料须由班主任审核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最多不超过3张;

  4.考生须签订《西南交通大学自主招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5.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均须上传报名平台,并邮寄纸质材料;

  6.中学须对考生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4月3日。

  邮寄材料收止日期:2017年4月6日。以我校招生就业处签收日为准。考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和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1. 初审

  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材料中所体现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自主招生各专业报名情况,由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后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复试。考生可于2017年4月26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对于考生提供的发明专利等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2. 复试

  ①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注重考察考生基础能力,面试注重考察考生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建筑与设计学院考生面试环节包括徒手画。

  ② 复试科目及分值

  A:笔试

  文科:语文,满分100分

  理科:数学,满分100分

  B:面试方式: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③ 入选考生名单确定办法:

  按照复试总分排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资格。

  总分=笔试成绩+当量面试成绩(计算方式见附件2)

  3. 专业安排办法:

  ① 考生分A、B两类分别排序,不可跨类报考。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安排专业。

  总分相同时,按当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先后位次。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学校专业调剂者,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② B类专业仅接收有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

  ③ 一志愿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能兼报茅以升学院和建筑与设计学院相关专业。

  六、复试时间安排及报名考试收费

  1. 报名考试收费:按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标准为130元/人。

  2.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网上缴费,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不予退还。若因缴费考生人数较多,造成短时间的网络拥堵,考生和家长可在中午或晚上错峰登录缴费。

  七、录取要求

  1.高考报名

  资格生应在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

  2.投档成绩要求

  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10分(含)以上(江苏省考生5分及以上)。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等合并本科一批次、二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 选考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①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B+、B。

  ②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2017年实行选考科目组,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对录取科目组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为了考生报名资料安全,请考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律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学校。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收件人:吕冬

  联系电话:028-66366386

  邮编:611756

  九、咨询方式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邮编:611756

  联系电话:028-66366386、66366379、66368074

  十、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申诉电话:028-66366386、66366379、66368074

  邮箱:1447569327@qq.com

  十一、信息公开

  1.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实行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zhaosheng.swjtu.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三级信息公开。

  2. 自主招生资格生名单和专业安排结果于2017年6月22日前报阳光高考等平台公示,经公示后的考生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生,并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再给考生个人寄发书面合格通知书。

  十二、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2. 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自主招生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 我校自主招生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及核实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

  5.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66366444,66366065,

  监督邮箱:jwbgs@home.swjtu.edu.cn。

  十三、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2017年3月

  附件1: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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