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异地高考政策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户籍制度是导致教育不公的根本原因,异地高考能够突破户籍制度的桎梏,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下面是2017深圳异地高考政策资料,学习啦小编已经为你们整理了出来,欢迎大家阅读。
2017深圳异地高考政策
一、需要提前三年准备
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在深圳参加异地高考呢?简单总结就是“两个合法,三个三年”。即:父母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父母在深圳拥有三年的社保、居住证,子女有在深就读的三年高中学籍。据悉,在以往异地高考的审核过程中,“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这一条会成为最大的“绊脚石”,因为用人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即使来深务工多年的人有时也无法保证社保缴费满三年。所以各位家长,有意让孩子在深参加异地高考的话,要提前3年就开始着手进行相应的准备。“初中在老家就读的孩子,应该早一点将学籍转入深圳”,不要等到临近高考,才临时抱佛脚。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新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管理条例》今年6月开始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申领特区居住证的,应当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即在深圳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和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两年内累计满18个月。对于这一要求,异地高考考生的家长需要特别注意。
二、人数位居全省前列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异地高考方案分“三步走”,2016年正是实施的第三步。2014年,在深圳参加异地高考的人数为80人,2015年增加到218人。政策全面放开后,不限定只有中职学生可以参加异地高考,也不再限定只能报考高职院校。
2017深圳异地高考政策条件放宽
继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可在广东异地高职高考后,明年起,符合条件的就读于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也将可在广东参加高考。
新政策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中居住证不再要求连续三年,合法租房者也属有“合法稳定住所”。此外,还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并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
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明年在江门市参加异地高考的随迁子女不会增加太多,“很多家长对政策还不太了解,因为担心,所以提前让孩子转回了老家的学校。”
据了解,2014年,在广东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第一年,我市仅有4人通过审核,2015年约有20人申请,仅6人通过审核。“异地高考需要提前准备。按照往年情况,大多数审核通不过者都‘卡’在居住证和社保上。主要是此前部分家长对政策了解不充分,没有提前做好在当地办理居住证、缴交社保等相关准备。”市招生办负责人表示,但今年条件放宽后,预计通过审核者会有增多。特别是居住证要求放宽,一定程度上推开了“绊脚石”,“之前有不少家长因为工作忙碌或一时疏忽,没有及时续办居住证,难以满足‘连续三年’的要求,这个条件放宽后,通过审核者应该会多一些。”
1、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2、完善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三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
3、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除原合法居住条件外,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的居住手续的也可申请报考。
4、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2016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广东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认定。记者获悉,此前要求父母就业地与子女学籍所在地必须在同一地市。
2017深圳异地高考政策焦点提醒
需提供5项证明
1.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前在广东省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3年的证明。
2.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住所为农村自建房的、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都需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住所为单位宿舍的,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
3.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截至2016年8月31日,并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提供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居住证。
4.提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16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证明材料。
5.提供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广东省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