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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高考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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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不分文理科、部分加分项目要减少等,云南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关于2017年云南高考改革方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云南高考改革方案

  1.云南高考改革不分文理科

  高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150分的分值不变。另一部分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14个科目,学完即考、“一门一清”,在高考中不必重新再考。考生在报考时,只需根据报考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统考的三大科目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可选其一计入总分。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也就是说,将来高校的录取,除了看统考及学业水平考试6科的成绩外,还将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参加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等。

  2.2016年云南高考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2016年普通高考试题继续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考试题型等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考试说明为准。

  3.2016年云南高考录取批次二本三本不合并

  到目前为止,云南省教育考试院还没有出台合并二本、三本的相关政策。2016年云南高考录取还是按照一本二本三本批次录取

  4.云南高考改革之加减分项目

  云南省招考院公布了高考加分政策细节,共有5分、10分、15分、20分四档;符合情况的考生,在统考成绩的基础获得相应加分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

  加5分的

  根据政策,2015年1月1日前在高中阶段取得下列称号、名次的应届毕业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1)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2)获得云南省招委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的,参加省招考院在报考当年组织的测试,并经省体育局审核认定达到二级运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如果报考体育类,则不得加分。

  加10分的

  (1)云南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

  (2)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加15分的

  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15分。

  加20分的

  (1)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中,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按政策同样加20分。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两类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2)云南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017年云南高考各科改革最新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二、基本内容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三)单独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1.科目与分值。

  文化高考状元多少分: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

  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记入考生总成绩。外语不记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600分。

  2.录取。

  高校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也可提出外语成绩以及其他要求,并在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中公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四)“三位一体”招生。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程录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再次遴选;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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