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高考加分项目及加分政策
福建省2023年高考加分政策预计如下(最终政策以考试院当年公布为准):
其中根据2020年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
2021年至2023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2024年至2025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2026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根本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来改进民族工作,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有机结合,稳慎调整、完善有关民族政策。具体来讲把握三个原则:
第一,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事实证明,我们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是好的、是管用的,必须始终坚持。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有的具体政策措施所依据的社会条件、所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已经变化了,因此应当与时俱进作出调整。
第二,坚持公平公正,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制定实施差别化的区域支持政策,要更多地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尽可能减少同一地区内不同民族之间的公共服务政策差异。
第三,坚持依法治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要推动行之有效、具备条件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坚决落实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用法律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用法律维护好民族团结。
福建高考农村专项加分政策
1.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
2.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为做好今年我省高考(含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下同)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对于已参加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3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二、照顾项目
2023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项目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2〕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
三、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9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确有特殊原因的普通高考考生,可在高考补报名时一并申请。
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3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3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3.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
四、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中考生少数民族成份须报送当地民宗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填造《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4)、《2023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5),并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于2月11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2年备查。
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并于2月13日前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4.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月16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打印下发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2月18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并将纸质《花名册》(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5.省教育考试院将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专门组织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国家公职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辖区内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4号)执行。
2.加强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公示机制,详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的分级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方的监督,高中阶段学校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时须按照顾类型分类,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录取照顾项目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保留至2023年9月底。各地要畅通申诉渠道,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公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建立健全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1.2023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
2.2023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
3.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
4.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5.2023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下列人员不得申请2023年福建省高考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2022福建高考总分及各科分数
福建省普通高考文化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为750分。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为150分,均以原始分计入。
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成绩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转换后计入。
高考饮食注意事项
1、饮食多样化。不偏食挑食,不要因天气炎热而过度食用冷的、液态的食物,以免因胃肠道受刺激而引发腹痛、腹泻等症状。家长可自制绿豆汤供孩子消渴。可以改变烹调方式来加工主食和副食,添加一些新鲜的水果和蔬菜增进学生的食欲,以保证足够的营养。
2、食量要适中。认为“学习消耗多就要多吃”是错误的!学生在学习时大脑消耗葡萄糖,如果进食大量食物会让血液转移入胃内进行消化,此时大脑供血不足就容易犯困,影响迎考状态和学习效率。所以正餐要让考生吃好,加餐只要准备点水果或几块饼干即可。
3、清淡少刺激。这样的饮食有利于学生体内的水分以及酸碱保持平衡,不容易引起胃肠道的不适症状。最好不食用或少食用辣油、油炸食品、冰冻西瓜等。
4、新鲜避剩食。夏季剩饭菜很容易被葡萄球菌污染,要避免因摄入了被细菌污染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要尽量保证食物的新鲜和卫生。
5、荤素巧搭配。将荤菜与素菜进行巧妙的搭配比单一的品种更有营养,更利于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