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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驾考科目三路考内容

时间: 卫文2 驾考科目三

  河源的考生们,准备考迎接科目三的考试了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源驾考科目三路考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河源驾考科目三路考内容

  1、上车准备:绕车一周,观察车辆外观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打开车门前应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2、起步: 起步前检查车门是否完全关闭,调整座椅、后视镜,系好安全带,检查驻车制动器、挡位,启动发动机。检查仪表,观察内、外后视镜,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开启转向灯,挂挡,松驻车制动,起步。起步过程平稳、无闯动、无后溜,不熄火。

  3、直线行驶:根据道路情况合理控制车速,正确使用挡位,保持直线行驶,跟车距离适当,行驶过程中适时观察内、外后视镜,视线不得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

  4、加减档位操作:根据路况和车速,合理加减挡,换挡及时、平顺。

  5、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前,正确开启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完毕关闭转向灯。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控制行驶速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6、靠边停车: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减速,向右转向靠边,平稳停车。拉紧驻车制动器,关闭转向灯。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30cm以内。

  7、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瞭望,根据车辆行驶方向选择相关车道,正确使用转向灯,根据不同路口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安全通过路口。

  8、通过人行横道线:减速,观察两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合理控制车速通过,遇行人停车让行。

  9、通过学校区域:提前减速至30km/h以下,观察情况,文明礼让,确保安全通过,遇有学生横过马路时应停车让行。

  10、通过公共汽车站:提前减速,观察公共汽车进、出站动态和乘客上下车动态,着重注意同向公共汽车前方或对向公共汽车后方有无行人横穿道路。

  11、会车:正确判断会车地点,会车有危险时,控制车速,提前避让,调整会车地点,会车时与对方车辆保持安全间距。

  12、超车:超车前,保持与被超越车辆的安全跟车距离。观察左侧交通情况,开启左转向灯,选择合理时机,鸣喇叭或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从被超越车辆的左侧超越。超车时,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的动态,保持横向安全距离。超越后,在不影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开启右转向灯,逐渐驶回原车道,关闭转向灯。

  13、掉头:降低车速,观察交通情况,正确选择掉头地点和时机,发出掉头信号后掉头。掉头时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14、夜间行驶:起步前开启前照灯。行驶中正确使用灯光。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使用远光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会车、路口转弯、近距离跟车等情况,使用近光灯。超车、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注驾考科目三意事项

  1.考生指纹验证无法通过后,请下车对指纹进行重新采集后方可重新排队进行考试。

  2.考试过程中如果考生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进行靠边停车,靠边停车动作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进行下一次考试。

  3.考生按要求完成所有必考项目且行驶距离大于3公里后,系统将自动提示靠边停车。学员听到靠边停车语音后,请在考试路线上自行选择清晰路沿石(或道路边缘实线)处,确认安全后完成靠边停车动作。靠边停车完成后,系统将语音播报考试结果。

  4、绕车一周观察车辆外观和周边环境时,为保证雷达信号检测的准确性,请保持人身与车身距离在1米范围内。

  5、 根据公安部对驾驶人考试规定的要求,每个学员1次预约有两次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不及格可当场补考一次.学员第一次考试时需要参加绕车一周和夜间灯光模 拟,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第二次补考时,学员可不进行绕车一周和灯光模拟,准备完成后直接开始第二次考试.第一次考试不及格停放车辆区域的考试科目将在绕路线 一周后开始考试考试起点可以在考试路段的任意位置,最终学员需要考满16项考试项目后方可结束考试上传考试成绩.(注意:参加白天考试的学员需要进行夜间 灯光模拟,参加夜间考试的学员将不再进行本项目的评判)。

  6、如有多人同时跟车准备考试的情况,一个学员考试结束后,下一个学员需要依照标准流程下车从上车准备,绕车一周以及夜间灯光模拟等开始考试。

  驾考科目三考试详细评分标准

  1、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起步: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④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

  ⑤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⑦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⑩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⑾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3、直线行驶: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②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③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④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4、加减档位操作: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

  ②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扣10分。

  5、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变更车道事,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③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不合格;

  ④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⑤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⑥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⑦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⑧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⑨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7、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④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8、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②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9、会车: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未与其它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②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③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0、超车: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③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④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⑤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⑥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⑦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掉头: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②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③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④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2、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②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③通过急弯、破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④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⑤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⑥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⑦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⑧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⑨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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