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府奖学金留学生
天津市高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系天津市政府设立的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之一,旨在鼓励和培养更多优秀的学历教育留学生来津学习。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天津政府奖学金留学生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天津市高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招生简章
天津市高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系天津市政府设立的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之一,旨在鼓励和培养更多优秀的学历教育留学生来津学习。
一、 奖学金招生类别及申请途径
按学生类别包括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奖学金及本科留学生奖学金。申请人须向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二、奖学金内容
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市高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内容:
2017-2018年度学费(一年);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800元/学年)。
三、专业选择
凡申请天津外国语大学来华学习者,专业一经选定,原则上不接受调剂。学校的部分研究生课程和本科课程可提供英语授课。详情请咨询天津外国语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附件一:2017“天津市高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招收专业
四、申请日期及通讯地址
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7年6月20日(务必请于该时间前将材料寄达学校)
材料邮寄地址:
天津外国语大学 国际交流中心 留学生办公室 李老师(收)
地址:中国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邮编:300204
电话:0086-22-23286974
Tianjin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Exchange Cente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Office, Mr. LI PENG
No. 117 Machang Road, Hexi District, Tianjin, P.R. China 300204
Tel: 0086-22-23286974
五、申请奖学金条件
① 申请人须为报考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硕士或博士学历教育的外籍公民;
② 申请人就读本科生,应获得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
③ 申请人就读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④申请人就读博士研究生,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⑤自愿遵守中国法律和天津外国语大学校纪、校规;
⑥未获得任何其他形式的奖学金。
六、奖学金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① 《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
申请人须通过学校网站下载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在电脑上填写信息并将打印后的申请表附照片,方可向天津外国语大学提交。
②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
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原件。
③ 本人最后学历成绩单原件及HSK等级证书复印件
本科申请人需达到HSK四级,硕士申请人需达到HSK五级,博士申请人需达到HSK六级。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专业及英文授课专业没有HSK要求。
④申请人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原件。
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原件。
⑤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申请人可用中文或英文详述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可另附纸,不少于800字)。
⑥两名副教授以上教师推荐信(仅申请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时须提供)
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各一份,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⑦《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附件二)
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学生一经录取,务必携带体检记录的所有原件来校报到,以备在中国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时使用。
⑦ 有效期内普通护照复印件
注:1、请全部使用A4纸,一式两份。
2、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等重要资料的原件务必由申请人妥善保存。
七、奖学金生的录取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所选择的学习专业名称进行适当的调整。申请人条件不符合招生规定或申请材料不全,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经天津外国语大学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将转送天津市教委,由天津市教委决定是否录取。
经天津市教委最终批准,留学生办公室将《学生录取名单》公布于留学生办公室网站上,并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寄送录取学生本人。
原则上申请人不可同时申请多个奖学金项目。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办公室对被多个奖学金项目录取的申请人,有权决定录取其享受其中一个奖学金项目录取资格。
八、奖学金生变更专业、院校和学习期限
奖学金生来华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经其本人在《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上签字同意的录取专业及学习期限。
注意申请人保证
在华学习期间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以优良成绩按时完成学业。如年度学习成绩或考勤达不到学校要求,学生应服从学校停止天津市政府奖学金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