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申请奖学金条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各学科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出获奖者,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特别优秀奖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申请人综合素质进行评选。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步骤
一、 申请资格
以下情况不具备申请资格:
1.曾获得该奖学金;
2.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
二、 申请过程
1.馆区选择:申请人需认真选择所属馆区。如选择错误,所在馆区将无法接受申请材料,则为无效申请。
2.申报时间: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起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8月24日0时至2015年9月30日24时,申请人需考虑时差,务必在此时间段内成功准确上传所有材料。
根据往年情况,在截止时间前几天可能会出现高峰期,系统堵塞,建议尽可能提前做好网申工作;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三、 材料清单
请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网申材料,并按清单顺序准备纸质材料: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必须提交)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请填写“无”(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护照首页(必须提交)
指包含姓名、出生日期、照片、护照号、护照有效期等内容的护照信息页。
3.导师推荐信(必须提交)
导师推荐信出具时间必须为2015年,且须由导师本人在推荐信上签字;推荐信必须用带有就读学校抬头的信纸打印;网上申请时,需要提交推荐信原件的扫描件;如导师推荐信为非英语的其他语种,请在上传具有导师签字的推荐信原件的同时,另附汉语翻译件;如导师要求密封提交“导师推荐信”,请在“上传材料列表”一栏点击“通知导师”按钮,给导师发送上传“导师推荐信”地址,请其按信息平台要求上传扫描件,并将密封后的推荐信附在纸质材料中。
4.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学习有效证明(必须提交)
在读院校注册证明须明确学习起止时间,预计毕业或答辩时间。如在读院校注册证明为非英语的其他语种,请在上传原件的同时,另附汉语翻译件。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交)
6.研究课题(必须提交)
7.代表性成果材料
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正文第1页,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8.学术会议邀请函
9.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附件
打印申请表后应按以上顺序将所有材料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交我组,供初审及存档用。请务必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注意事项
一、报名及材料寄达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北京时间8月10日至9月30日(美国东部时间8月9日至9月29日);
网上申报材料打印版寄达截止时间10月10日。
二、报名条件:申报人须为正在纽约领区内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纽约领区包括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康涅狄格、罗德岛、马萨诸塞、缅因、新罕布什尔、佛蒙特、俄亥俄等十州。
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已取得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或2014年8月10日前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人员的申请。
三、奖励方式:获奖证书及现金。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10000美元。
四、实施办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网上公示,国内终审,网上公示”的程序,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各学科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出获奖者,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特别优秀奖由国内评审专家在终审环节中根据申请人综合素质进行评选。
五、申请方式:请申请人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应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同时请申请人向中国驻纽约总领馆教育组提交两份书面材料。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及本通知第六条。
六、申请材料及填报要求: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需附照片)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 护照首页复印件
护照须在有效期内。
3. 导师推荐信
请确保导师本人在推荐信上亲笔签字,电子签名视为无效签名。
如导师推荐信为非英语的其他语种,请翻译成汉语。
如导师亲自从网上提交的,请附单页说明:含导师姓名、被推荐人姓名等简要信息。
4.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开具的注册证明、学习有效证明
I-20表格不能作为在读证明使用。
若申请人在2014年8月10日之前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则视为无效。
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应明确学习起止时间,预计答辩时间。如在读院校注册证明为非英语的其他语种,请翻译成汉语。
5.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研究课题
7. 代表性成果材料
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首页等材料,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8. 学术会议邀请函
9. 装订要求:请按以上顺序将所有材料分别打印两套,每套单独成册并在左上角用曲别针固定,如材料过厚可用长尾夹固定,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
10.重要说明
今年国内终审实行网上评审,请务必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材料不全、上传材料错误或材料不能按时寄达将影响评审结果。请将以上申请材料邮寄至驻纽约总领馆教育组,供初审及存档用。
七、申请材料邮寄:本次申请不接受当面递交材料,请申请人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请务必于10月10日前寄达我组,逾期寄达可能会导致无法参加评审。邮寄地址:
Mr. Wen Tong,Education Office,520 12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36 (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自费生奖学金”)。
请申请人注意,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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