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简介
申请来我校攻读学士学位的本科生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已经在我校学习的学历生,满足以下条件者,均有资格向我校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一、宗旨和总则
为吸引优秀外国留学生或学者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习或从事科学研究,提高外国留学生教育质量,扩大学校的国际影响,北京市政府在中国石油大学设立“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为做好此项奖学金的评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来我校攻读学士学位的本科生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已经在我校学习的学历生,满足以下条件者,均有资格向我校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1. 申请者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 申请者能够遵守中国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凡有下列行为者不得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者;
2.违反中国石油大学校规校纪者;
3.违反社会公德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奖励标准
1.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人民币,其余学费减免。
2.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二等奖
按照我校留学生的学费标准,减免半个学年的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本科:13000元/年
硕士:15000元/年
博士:18000元/年
四、申请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点此下载);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3.拥有获奖科研成果的申请者需提供论文或证书原件;
4.相关领域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申请者须提供学习计划或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
6.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无论批准是否均不予退还。
五、评审原则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 在全部经费用于学历留学生学费的前提下,适度向研究生教育倾斜;
2. 在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前提下,适度向合作院校及世界名校生源倾斜;
3. 鼓励优秀学生来校学习,适度向新生倾斜;
4. 已获得企业资助或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及留学生派遣国奖学金的学生及休学、停学者不在评审范围内。
六、评审机构及分工
1.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学院主管留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
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奖学金的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
3. 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全程参与奖学金评审和奖学金生的年度考核工作;
4. 财务处负责奖学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5.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最终决定获奖留学生名单。
七、评审发放程序
1. 学生每年5月前递交申请材料;
2. 6月初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申请者材料;
3. 6月下旬公示新生获奖者名单,9月下旬公示在校生获奖者名单,公示7天;
4. 公示期满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5. 9月份开学后,学生获得的奖学金由财务处直接划给相关部门;
6. 每学年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奖学金学生的学习、在校表现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通过年度考核,方可继续享受“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资助,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奖学金资格并补交相应学费,情况严重者开除学籍。
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意申请途径及申请时间
1.申请途径
(1)可通过所在国负责留学生派遣的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向在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申请;
(2)可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向我校提出申请;
(3)可通过我校网络报名系统直接在线申请;
(4)已在北京或我校学习的留学生可直接向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申请。
(5)联系人: 施良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中国石油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9办室
电话:86-10-89733796 传真:86-10-69700644
2.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截止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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