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日本的留学申请书怎么写
日本留学申请书范文
自从学习日语开始就对这个隔海相望的国家充满想象,随着日语学习的加深,了解到这个国家不仅拥有优美迷人的自然风光,各式各样的民俗,种类繁多的美食,还具备严格的礼仪,严谨、踏实、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通 过阅读有关日本的书籍,知道了虽然日本的自然资源相对匮乏,但日本拥有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知道了虽然日本在文化和政治上博采众长,但却从未失去自己的特色,更了解到日本人民的勤劳和坚持。随着时间的累积 ,这些努力成就了这个国家,让这个国家站在世界的前列,被世人所尊敬。作为个人也是如此,只有不断的学习进步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为了真正掌握这门外语,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在父母的支持下,我有了到日本留学的梦想。
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人才竞争成为当今最激烈的竞争,如何让自己能在这激烈的竞争中能有一席之地是每个人一生都努力拼搏的目标。这也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学习还是不够的,需要进一步的学习、训练和深造,还要不 断增加社会实践,总结社会经验,只有这样不断努力,才能成为一个成功的社会人。所以我认为到日本留学是当下最适合我的一条路,相信也将成为我人生的重大转折点。
如果有幸我能到日本留学,在此期间我定会遵守日本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习俗,了解当地的文化,融入当地的环境,好好的把握好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由于家庭条件良好,足以支付去日本留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 一切费用,对此我也十分感激我的父母,我必定会把握好这次机会实现我的梦想。
现特此提交申请书,希望您能体会到我的一番诚意,与实现梦想的渴望,望您批准。
申请人:XXX
日本留学申请的时间及条件介绍
一、申请时间
日本大学开学前6-8个月;个别专业需要提前一年半申请,进入辅导研究计划书阶段。
二、入学时间
每年4月、10月入学(少数学校可以随时入学)
三、申请大学院的条件及资格
1、在读或已毕业持有本科毕业证者。
2、学历与学位、英语能力与日语能力基本要求
A 大学本科 理工科
原则上英语四级 日语达到相当N2级
B 文、商科
原则上英语四级 日语达到相当N1级
C 日语专业
须达到日语N1级水平
四、申请流程
咨询报名→提交评估材料→日本导师评估组评估选定研究生院→学生选定研究生院并签署协议→提交大学院申请材料→大学颁发录取通知书→日本入国管理局发放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日本大使馆申请签证→赴日留学。
日本留学申请注意事项
与入境、在留手续相关的咨询窗口“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咨询中心”等
1. “在留资格”及“在留期间”
作为前提,首先向大家介绍日本的出入境管理制度。
在规定外国人入境及在留的相关手续的《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以下简称“入管法”)中,对外国人在日本从事的活动及其地位进行了分类,制定了30种“在留资格”,并针对每种在留资格规定了“在留期间”(可滞留期限) (表1)
2. 在日本学习的外国学生的在留资格
在日本的大学或日语教育机构等学习的外国学生具有什么样的在留资格呢?
在下述任一种教育机构学习的外国学生可取得“留学”类在留资格。
(上夜校或者通过函授接受教育的情形除外。)
(1) 大学、大学院(研究生院)、短期大学、专修学校的专业课程、预备教育机构、高等专门学校
(2) 高等学校(高中)、专修学校的高等课程或一般课程、这些学校、在设备及编制上与各类学校相当的教育机构
3. 取得进入日本的“签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手续
要想在日本的大学等机构学习,必须取得签证。度。
取得签证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1) 希望前往日本的外国人本人到当地的日本公馆(日本大使馆或总事馆)直接申请签证。
(2) 预备入学的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向所在地辖区的地方入国管理局等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由预备入境的该外国人本人持该证明书到日本公馆(日本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签证 (图)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是证明符合入管法第7条第1项第2号所规定的入境所需的条件;有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即可顺利地在日本公馆(日本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签证发行手续以及通过机场的入境审查。
有关“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所需的文件资料,在入国管理局的网站上有说明,但不同的教育机构需要的资料不同,请向预备入学的教育机构咨询。
4. 入境日本时所需的手续—机场或港口的入境审查
到达日本机场或港口后,必须接受入境审查。
接受入境审查时,应出示贴有签证的护照、“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已取得时)、ED卡(出入境登记卡:通常在飞机上发放。到达的机场或港口也备有),并提供个人识别信息(指纹或标准照)。
入境审查对以下事宜进行审查:
(1) 护照和签证是否有效。
(2) 在日本将要从事的活动并非虚构,符合『1.「在留资格及在留期间」』中规定的任意一项“在留资格”,并符合日本省令规定的标准。
(3) 在留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4) 不符合入管法规定的拒绝入境条
关于上述第(2)条,如果已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便可简单、迅速地办理入境审查。
经审查若符合上述(1)~(4)的条件,则获准入境的,会在护照上贴上标签或盖上印章,标明“入境许可”。入境许可证印上记载有“在留资格”、“在留期间”以及“在留期限”等。
获得入境许可持在留资格在日本长期滞留的外国人(以下称“中长期在留者”)会领到在留卡,但在不能发放在留卡的机场或港口,则会在护照上盖“在留卡日后发放”的印章,在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迁入申报(居住地申报)后,以邮寄方式发放在留卡。
以中长期在留者资格获得入境许可的人须在确定居住地之日起的14日内,到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迁入申报(居住地申报)。
5. 入境后,确定住所时—与住民票有关的手续
以中长期在留者资格获得入境许可的人须在市区町村新确定居住地之日起的14日内,带上在留卡(未在入境机场或港口领到在留卡的人带上护照),向居住地的市区町村提交迁入申报(提交在留卡等,办理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入申报时,迁入申报被视为入管法规定的居住地申报。)。
6. 需要打工时—“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手续
以“留学”资格滞留的外国学生若需要打工,必须提出“资格外活动许可”申请,事先取得许可。
在入境的机场或港口取得“留学”的在留资格和“6个月”以上的在留期间,获得入境许可首次入境的人,可在入境许可之外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 首次入境时未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的,或者想延长资格外活动许可期限的,到居住地辖区内的地方入国管理局、分局及派出所(以下称“地方入国管理官署”)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
7. 搬家时—与住民票有关的申报手续
中长期在留者搬家等时,需要到市区町村提交与住所有关的申报。
(1) 因在留资格变更等提交迁入申报(居住地申报)的手续
以前不是中长期在留者的人获得在留资格变更、在留期间更新、在留资格取得等与在留资格有关的许可,新成为中长期在留者时,须在确定住所之日(已确定住所的人从许可当日)起的14日内,带上在留卡,到住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入申报(提交在留卡,办理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入申报时,迁入申报被视为入管法规定的居住地申报。)。
(2) 变更住所时的迁居申报和迁出申报(居住地变更申报)手续
ア 在同一市区町村内变更住所的中长期在留者,须在搬到变更后的住所之日起的14日内,带上在留卡等,到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迁居申报(提交在留卡等,办理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居申报时,迁居申报被视为入管法规定的居住地申报。)
イ 将住所变更到其他市区町村的中长期在留者,须于搬家前到变更前所在的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迁出申报,于搬到变更后的住所之日起的14日内,带上迁出证明书及在留卡等,到市区町村的窗口提交迁入申报。提交在留卡等,办理居民基本台账制度的迁入申报时,迁入申报被视为入管法规定的居住地申报。
ウ 学校毕业后,离开日本到国外生活时,原则上离境前须到居住地的市区町村提交迁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