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公派留学生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重点推动开展依法依规管理工作,对公派出国留学“选、派、管、回、用”等各环节工作进行梳理和规范,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中国公派留学生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2017国家公派留学生的申请条件
1. 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1年1月5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2017国家公派留学生的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4.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岁(1966年1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5.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5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7.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尚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的骨干教师,学校给予推荐。但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类人员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TOEFL/IELTS)”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2017国家公派留学生的流程
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7年1月5日至1月11日。请申报教师在1月11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表》)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各单位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请填写《面上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在1月13日前将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1份及汇总表统一报人事处师资办(东科教楼南223),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word版(不超过500字)及汇总表的电子稿统一发送。逾期不予受理。
2017国家公派留学生的其他情况
重要说明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