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成都中考政策改革
近日,2017年成都中考政策终于公布啦!中考时间仍在6月13、14日进行,升学成绩满分700分,除此以外,本次政策相对去年有几大调整,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7成都中考政策改革,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2017成都中考政策改革:直升生和指标到校生
一、直升生
具体指:针对普通高完中直升本校高中的学生。高完中又称完全中学,是既有初中部又有高中部的学校(一般是私立学校和二类公立学校,479没有直升)。此类学生需报名参加中考,履行升学手续,但不参加中考(注意:直升生目前只有私立学校在明确实行,公立校的直升制度在逐步弱化)。
直升又分为公立学校直升和私立学校直升。
1、公立学校直升生
有高中部的公立学校直升,又称为校内指标到校生。
招生比例:占该校高中统招计划的20%。
报名条件:
(1)正住户籍和学籍均在成都中心城区的应届初三毕业生(据说转学的学生也必须满足读满2个学年以上)。
(2)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综合素质评价需达到A级,体育成绩达标,思品、历史、地理、生物四门科目的会考成绩登记均达到A级,初一到初三上期共五个学期的成绩一贯优秀。
(3)必须完成初中毕业会考、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必须参加中考报名但不参加中考。其中历史、政治的毕业考试参加全市初中毕业考试;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初三毕业会考由本校自主命题(一般在每年的5月22日、23日举行)。
报名时间:各校有差别,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获取最新信息、政策。一般3、4月份就要开始关注了。
考试科目:一般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考试时间:一般集中在3、4月份
参考指标:以师大附中为例:直升资格由初二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20%)和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一诊考试(80%)共同决定。一些学校还需要加上直升考试成绩加权平均分,分数和排名越靠前,选拔的竞争力就越强。
2、私立学校直升生
是私立学校高中部的主要生源来源,相当于私立学校初中部就是给高中部培养优生的基地。
以2015年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初2015级别直升政策为例:
初2015级直升政策:
直升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初三上期半期占比10%,初三上期期末占比10%,初三下期3月直升考试占比80%
直升招收直升班5个(共270人),30班一个共50人,实验班两个共110人,平行班2个共110人,小语种班1个班(本学期开学时已提前录取小语种学生40多人)。国际班(美国班)1个(50-60人),中考之后还将录取一个中考班(55人左右)共计录取370-380人。整个年级班级结构为1个30班,2个实验班,3个平行班(含小语种班),1个国际班,1个中考班共计8个班。
其中:
直升考试预计前50名成立“30班”,51-160名成立两个平行实验班(110人平行分班编入两个实验班),161-270名成立2个平行班。
小语种班根据初三上期半期,期末两次成绩报名,以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国际班(美国班)高中三年分别学习中国高中和美国高中课程,高一以中国教材为比例为重,高二以美国教材为重,高三将全部学习美国高中教材,毕业取得中美双高中文凭。
奖学金档次:
全额奖学金80人:
全额奖学金第一档:1-5名,奖学金30000全免,伙食费6000减半,住宿费1400全免,每年共计减免34400元。
全额奖学金第二档:6-10名,奖学金30000全免,伙食费6000减半,每年共计减免33000元。
全额奖学金第三档:11-20名,奖学金30000全免,住宿费1400全免,每年共计减免31400元。
全额奖学金第四档:21-80名,奖学金30000全免,每年共计减免30000元。
一等奖:81-100名,每年减免学费24000元
二等奖:101-120名,每年减免学费18000元
三等奖:121-135名,每年减免学费12000元
四等奖:136-150名,每年减免学费6000元
直升成绩151-270名,为全额缴费学生,每年学费30000,伙食费6000,住宿费1400,代管费3300。
2015级考生参加高考继续实行考取清华北大由学校奖励考生个人50000元的政策。
注意几点:
(1)前面名次奖学金放弃后面不顺延,只递补30班,实验班,平行班补录班级档次。
(2)享受奖学金必须在本校参加高考,四川省3州10县2区(即享受民族地区政策考生)考生回原籍高考者不享受奖学金
(3)这段时间学校时间安排:
4月15日下午籍田中学全员参加体考,有临时因故不能参加的需提前申请。考生注意需穿短袖短裤运动服,无钉运动鞋。
4月20日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分别占物理化学分值各5分)
5月1-2号直升考试。
5月上旬结束直升录取,直升生分班上课,上课内容为初三剩余课程及初三高一衔接内容。
5月下旬政治历史毕业会考。
6月13日,14日中考。
6月28日中考成绩公布,第二天开始填中考志愿,进入录取程序。
解读:
1.不管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的直升考试具体信息都不同,需要家长和学生及时关注官网。
2.若非私立学校的学生想要参加私立的直升考试,要求高,难度大,而且很明显,英语和英语口语要求很高,所以要在此下足准备。
3.直升生只针对本校学生而言,是本校为了留住优秀学生的举措,但严格来说,这是不被教育局允许的,但教育局并未明显表态。外校的学生只能以签约生的方式进入目标学校。
一、指标到校生计划
各区(市)县的指标到校生均为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中心城区(含五城区、成都高新区以及成都天府新区纳入中心城区招生范围的区域,下同)指标到校生比例为省二级以上(含省二级,下同)示范性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统招计划的50%,各郊区(市)县指标到校生比例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本区(市)县统招计划的50%.
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生总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确定、下达到各区(其中成都天府新区按过渡期有关政策执行,下同)。各郊区(市)县指标到校生总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当地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确定、下达。
二、指标的分类及分配范围
中心城区指标的分类及分配范围如下,郊区(市)县参照执行:
石室中学、成都七中、树德中学市直属三所学校七个校区(以下简称“市直属学校”)中心城区统招计划的50%中,扣除各校艺体指标、高层次人才子女指标,其余名额为市级统分指标,由市教育局统筹、均衡分配到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每区选择一所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其中心城区统招计划的12%作为市级统分指标由市教育局统筹、均衡分配到该学校所在区以外的中心城区,另38%作为学校所在地的区域指标生,由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区内均衡分配。
中心城区其他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中心城区统招计划的50%作为指标到校生计划,可以作为区域指标生在本区分配,也可经同意后作为区域调剂指标在本区以外的其他中心城区使用。区域调剂指标由招生学校及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或由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经双方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执行。
三、指标的分配原则
中心城区指标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郊区(市)县参照执行:
(一)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
市直属学校的市级统分指标由市教育局以各城区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学生为基数,均衡分配到各城区。由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本区范围内所有公办初中学校(包括辖区内市属及区属公办初中学校、辖区内市属及区属高完中学校初中部以及辖区内经申请批准的民办初中学校、民办高完中学校初中部,以下简称“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进行分配。
各区属学校纳入市级统分的指标,由市教育局统筹,以各区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学生为基数,均衡分配到其他区,由各区以本区范围内所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进行分配。
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市级统分指标分配到区内初中学校的方案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执行,在具体分配指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必须涵盖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每一所初中学校都应分配市级统分指标;
2.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以各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人数为基数,并向九年一贯制学校、“新优质学校”倾斜;
3.参与市级统分的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市级统分指标必须均衡分配,同一所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市级统分指标原则上应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学校,不得将名额集中到某一所或者某几所初中学校。某一所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
到某一所初中学校的名额(N)按如下公式计算:
N=该学校分配到该区的总名额×(该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人数÷该区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总人数)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各初中学校名额汇总后与总名额由于四舍五入带来的误差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调整。)
(二)区域指标的分配
区域指标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本区范围内所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进行均衡分配,在分配时应参照市级统分指标在各区的分配原则,分配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三)区域调剂指标的分配
区域调剂指标,由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以本区范围内所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进行均衡分配,在分配时应参照市级统分指标在各区的分配原则,分配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四、指标到校生的基本条件
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正住户籍在我市(其中,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指标到校生须为中心城区户籍,郊区[市]县指标到校生须为当地户籍);
(二)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初一年级即在本校入学或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的;
(四)德、智、体、美优秀,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体育达标。
五、指标到校生的产生程序及空余名额使用办法
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生的产生程序及空余名额使用办法如下,郊区(市)县参照执行。
(一)指标到校生的产生程序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市总体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指标到校生的具体工作办法,上报市教育局同意后执行。
2.各初中学校应根据省、市总体要求以及所在区的要求,依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学生自愿,从高到低的原则,制定本校的指标到校生产生办法,办法上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3.各区和初中学校在执行指标到校生政策过程中,指标到校生名额应在全校范围内使用,不分配到班。
4.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候选学生按规定公示后上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市招考办。
(二)空余名额的使用办法
市级统分指标公布、执行后,因学生放弃而空余的市直属学校(校区)指标由市教育局收回在录取场上使用;因学生放弃而空余的区属学校指标先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内调剂使用,调剂后仍未完成的,由提供指标的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该区区域指标调剂使用。仍未完成的,由市教育局收回在录取场上使用。
区域指标公布、执行后,因学生放弃而空余的名额,由市教育局收回在录取场上使用。
区域调剂指标公布、执行后,因学生放弃而空余的名额先由生源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调剂使用,调剂后仍未完成的,退回高中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区域指标调剂使用。仍未完成的,由市教育局收回在录取场上使用。
六、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办法
所有指标到校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完成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中毕业考试。中心城区按以下办法进行录取,郊区(市)县参照执行:
市级统分指标生、区域调剂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达到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下10分(不含特征加分)方可录取。
区域指标生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的初三毕业会考由初中毕业学校自行命题,统一定举行,政治、历史科目毕业考试仍参加全市初中毕业考试,学校自行组织的5科毕业考试成绩(包括学生报名号、姓名、毕业学校、学科分及总分等信息的数据库和书面材料)在5月30日前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符合录取条件的指标生,由各招生学校在第一批办理录取手续,未用完的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收回,用于从高分到低分在填报志愿的考生中录取,仍未完成的,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七、指标到校生的公示与考核
(一)公示
指标到校生全过程实行公示制度,中心城区应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公示制度,郊区(市)县应参照执行公示制度:
1.公示分配名额
市教育局将在市招考办网站公示中心城区各初中学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名额数)。各中心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本区范围内所有初中学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及区域调剂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指标类型、名额数)。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毕业班级内公示本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及区域调剂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指标类型、名额数)。
2.公示操作办法
市教育局将在市招考办官方网站公示全市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各中心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本区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公示本校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
3.公示推荐过程及结果
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毕业班级内张榜公示本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所有学生名单、产生出的结果(包括学生姓名、对口的高中学校以及符合条件但自愿放弃的学生名单)。
4.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考核
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市)县指标到校生工作进行考核,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对本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工作进行相应考核。同时,市教育局还将对中心城区各初中学校产生的指标到校生进行跟踪调查。对有违规现象的高中、初中学校,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八、其他
(一)市直属学校艺体特长指标生的操作办法另文通知。
(二)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一般普通高完中可根据自身情况,招收校内指标生。校内指标生占学校的统招计划但不能突破本校在本区域统招计划的20%。校内指标生的资格、程序、录取、公示等与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区域指标生相同,限招本校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计划由各学校上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中心城区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市招考办审核并统一公布执行,郊区(市)县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公布执行。
(三)民办学校(初中)需要享受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名额,应提出申请,中心城区民办学校应提前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并在分配计划时统一安排;郊区(市)县民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情况审核,在分配计划时统一安排;民办学校(高中)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一般普通高完内指标生操作办法,从本校初中毕业生中招收校内指标生,操作程序参照校内指标到校生政策执行。
(四)指标到校生的选送应该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学生申请指标到校生。各区(市)县、各学校要按照统一时间、要求及程序开展此项工作,保证学生正常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得提前、违规确定名额,不得以招收指标到校生提前变动初中学生学籍。学生同意作为指标到校生的,应填写相应的表格,并由法定监护人签署意见,学校加盖公章。登记表填写后,学校和学生(法定监护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2017年市区中考政策问答:体育与健康考试如何实施?
体育与健康考试拟定5月中旬完成,具体测试时间由各区确定(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和市直初中学校考试时间统一确定),具体测试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统一测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统一测试为90分,日常考核为10分。
国家颁布实施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我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统一测试项目从其中选取确定。2017年具体测试项目执行教育部《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0号)确定,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四项。上述四项分别按30%、20%、20%、20%的比例计入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统一测试的标准分。关于引体向上(男)和仰卧起坐(女),今年仍按学生统一测试与日常表现各占10%计分,日常表现主要考察学生在本项目日常锻炼过程中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组织计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和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项目是附加分项,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按比例折算。考生的体育与健康考试各项成绩按比例折合后,所得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总成绩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评定标准为:得分为90.0分(含)以上为A等,75.0~89.9分为B等,60.0~74.9分为C等,59.9分(含)以下为D等。
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且长期免修体育与健康课的考生,必须由所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持《残疾人证》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面核批准,方可免予体育与健康学科测试,高中招生录取时不受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限制。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市直初中学校的考生需由市教育局面核批准并备案。因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因病确实不能参加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的考生,由所在学校和县市区定点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并在学校公示5日无异议后,再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面核批准,方可免予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其成绩按C等计入。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市直初中学校的考生需由市教育局面核批准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