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襄阳中考实施方案发布
襄阳近日发布了关于中考的实施方案,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8年湖北襄阳中考实施方案发布,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2018年湖北襄阳中考实施方案发布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适应国家新高考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二、考试形式及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考试、考查全市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实施。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合卷)、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合卷)、体育与健康。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单卷,每科卷面总分为120分;理科综合卷面总分为13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30分;文科综合卷面总分为130分,其中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体育与健康3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650分。
(二)考查科目: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以现场测试为主,信息技术能力考查以上机操作为主。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为30分,信息技术考查为100分,考查科目成绩按比例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
(三)考核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职教)、地方课程(含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国防教育等)。考核科目可采取笔试(开卷或闭卷)、成果展示、才艺表现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科目成绩按A、B、C、D、E五个等级进行评定。
(四)综合素质评价: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对学生进行全面纪实性评价。每个方面分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三、成绩呈现方式与运用
考试科目总成绩以等级和分数方式呈现,即根据全市考生考试分数构成情况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将考生总成绩划分为高分段、中分段和低分段,高分段和低分段考生的总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中分段考生的总成绩以分数方式呈现;考查科目、考核科目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初中毕业生毕业标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确定;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由市教育局根据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结合各类高中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四、考试命题
1、考试命题以国家课程标准、现行教材以及《襄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为主要依据。试题要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力求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2、试卷要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区分度。试卷及其答案表述规范,用语准确。试卷结构层次清楚,各年级内容占有比例适当,难易适度。要充分发挥各类题型的功能,积极探索使用新题型,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适当,文科类科目要控制客观题的题量,理科类科目加强实验能力考查。
3、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及测试办法不调整,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及信息技术能力考查、考核科目及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另文通知。
五、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016年6月20~22日(其中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为2016年4月)。
2、考查科目考查时间为2016年4月。
3、考核科目考核时间及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自行确定,2016年4月底以前结束。
六、考试管理
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市教育科学研究室负责制发《襄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及考核科目、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考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及考试、考查科目成绩管理与发放。
市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理化生实验技能现场测试、信息技术能力上机考试,及学业成绩网上发布、查询工作。
考核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考试、考查、考核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记入学生档案。
2018年襄阳中考考场规则及考前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开考前20分钟(英语科目开考前30分钟)打预备铃,考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水笔、钢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物品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算器、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右(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核验。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纸后,应认真核验试卷和答题纸的科目及条形码纸上的姓名、考生登记号和座位号,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考生登记号和座位号,并贴好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填写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遇试卷或答题纸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教师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六、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使用黑色字迹的水笔、钢笔书写。不准在答题纸上做有个人信息的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或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七、除外语科目外,笔试一律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场前须经监考教师同意,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考生应立即停笔,安坐原位,等监考教师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根据监考教师指令,依次离开考场。
十二、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应戴证上岗,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