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呼和浩特市中考政策
呼和浩特的中考才刚刚落下帷幕,近日呼和浩特发布了新一年的中考政策,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8年呼和浩特市中考政策,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2018年呼和浩特市中考政策十大变化
2018年中考招生政策与2016年有什么变化?民办初中学校有没有分招指标?普通高中录取时间怎么安排?6月30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发布《中考招生十问十答》,回应家长的疑问。
1、2018年中考政策都有哪些?与2016年相比,今年的中考有什么新的变化吗?
答:首先,说一下今年的中考政策。今年的中考招生政策依然沿用2016年的做法,主要有三项:一是中考仍然是“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二是继续执行将8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三是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实时动态录取。从政策上讲是没有任何变化的。如果说变化,那就是“分招”资格人群发生了变化,以前只有户籍人口有“分招”资格,今年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也有“分招”资格。
2、虽然国家提出过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要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的说法,但今年给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分招”资格是不是太突然了?
答:早在2014年,呼和浩特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要求,对呼市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上学和享有“分招”资格进行了规定,凡2014年入学(2018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包括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符合相关条件,可享有“分招”资格。另外,从2015年中考开始,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已经可以与本市学生一样同批次录取。可以说政策是有延续性和缓冲期的。
3、“分招”名额是如何分配的?
答:“分招”名额的分配要通过三个步骤:一是资格的审核。“分招”资格名单必须要经过四次签字(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校长签字、主管局长签字)和两次公示(学校内公示和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才能够最终确定。二是按比例分配到区教育局。 “分招”名额的分配是按照学生比例分配到市四区教育局。即,资格人数多的学校,“分招”名额就多。三是市四区教育局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招”资格的确定和“分招”名额的分配全都是在公开、透明的程序中完成的。
4、民办初中学校也有“分招”指标吗?
答:呼和浩特市市区民办初中学校一直都有“分招”指标。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初中允许自主招生,凡在规定时间、规定招生计划内完成的招生结果均被认可。民办初中学校的“分招”名额也是依据“分招”资格学生人数所占比例分配的。
5、呼和浩特市今年中考各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是如何录取的?
答:呼和浩特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中考前学校自主完成面试或术科测试。二是中考成绩出来后,按照志愿和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特长生的中考最低录取线不得低于当年中考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70%、艺术特长生的中考最低录取线不得低于当年全市中考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80%)。
6、中考成绩何时公布?
答:7月3日,呼和浩特市将同时公布中考成绩和市区普通高中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届时考生可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查询。
7、中考录取采取什么方式?
答:呼和浩特市中考录取采取的是网上实时动态录取的“阳光招生”模式,考生根据自己的分数和网上各校的招生计划,实时动态填报志愿选择学校。
8、录取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普通高中录取分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第一次“统招”录取、“分招”录取、第二次“统招”录取和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五个批次。
体育、艺术特长生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时间是7月5日8:00—18:00。结果公布时间是7月7日。
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时间是7月8日8:00—10日18:00。结果公布时间为7月11日。
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时间是7月12日8:00—14日18:00。结果公布时间是7月15日。
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时间是7月16日8:00—17日18:00。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7月18日。
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完成时间是7月31日前。结果公布时间为8月1日。
9、在录取阶段应该注意些什么?
答:考生填报志愿前要注意,一是要牢记中考报名考生号和个人密码。考生号和个人密码是考生填报和修改志愿、查询录取结果的唯一凭证,如忘记考生号,可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在操作界面上查询;如忘记个人密码,应及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所属区招考中心查询。二是考生志愿填报动态进行。在考生本人网报时段截止时间前,志愿可随时进行选择和修改。三是要关注志愿填报期间各分数段的时间节点。第一次统招和“分招”都是按照分数段进行分组填报志愿的,考生要在规定的各分数段截止时间内完成填报。最后,一定要注意,前期已被各高中学校网上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后期的网报志愿和实时录取。
10、中考考试结束后,考生的《准考证》还有用吗?
答:一定要保存好《准考证》,因为在中考招生录取过程中,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是进行成绩查验、报考登记、入学注册时的必要凭证,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
呼和浩特2018年招生政策的变化
招生政策及要求
1.2018年中考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2.市教育局依据中考报名人数及职普比例制定《2018—2018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hkszx.cn)”公布。
3.2018年中考继续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
4.中考体质测试采取“必测+选测”的形式进行。必测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及立定跳远。选测项目为一分钟跳绳(男、女)。
5.初中考查科目均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第形式呈现,分为A(合格)、B(不合格)。全部合格后方可结业,并作为高中录取准入条件。
初中考查科目确定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即为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生物实验操作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其余科目在初三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
6.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要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即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B(良好)级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C(合格)级以上。
7.2018年中考继续实行加授蒙古语文按比例加分政策,即在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加授蒙古语文(乙类)初中结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20%折合后计入总分,并按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30%折合计入总分;旗县加授蒙古语文学生报考当地高中或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30%折合计入总分。
8.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设立的自治民族实验班,可在五个农业旗县范围内自主招收自治民族优秀考生。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举办的“蒙授班”和“宏志班”按政策可以在全区范围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在市属旗县参加统一中考的考生、未参加我市中考和市区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9.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网上统一录取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招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中考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
10.市区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如在统一网上实时动态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下一录取批次进行单独划线补录,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各区教育局审批划定的农村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11.农业旗县(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教育局在全市统一安排下,制定本地区高中招生方案,完成2018年本地区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农业旗县各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12.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2018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呼和浩特铁路第一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8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2018年的“分招”工作按照《进一步做好将示范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呼教发〔2014〕20号)的安排,2014年入学(2018年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确认“分招”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四区户籍或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本、暂住证、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正式学籍并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公办初中学生为按学区对口入学或派位入学。
(3)综合素质评价在B级以上。
择校生和社会零散生不享受分招资格。“分招”名额分配及名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另文公布。
13.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可在中考网上报名后,到本人报考志愿学校登记,并由志愿学校进行专业测试后确定其资格。各公办普通高中须将报考本校的特长生合格名单,于2018年5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体育、艺术特长生要按比例单独划线录取,具体划线办法: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公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占比不得突破当年招生计划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