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8中考加分政策新变化
2018年中考正在悄悄接近,某些特定人群可以获得考试加分哦!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安徽2018年加分政策,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安徽2018中考加分政策新变化
变化2018年加分政策和往年有何不同
在2015年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中,2015年起取消市级三好学生和艺术、体育、科技方面获奖考生加分项目; 2018年起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适用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他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保持不变。
注意:2018届入学的初一生艺术体育不再加分、体育纳入录取计分
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披露了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具体细节。
根据安排,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并于2018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同时,综合改革试点将从2018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目前初中在校生、非试点地市仍执行原来的考试招生办法。
聚焦《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小编认为这次中考改革有四个值得初中生及家长关注的要点:
(1)体育纳入录取计分 学生可自选其他科
改革之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将包括《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但并非所有考试科目都纳入录取计分总成绩。
据了解,除语文、数学、外语(课程)科目外,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试点地区可确定其他具体录取计分科目及数量,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
此外,为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体育将被纳入录取计分科目,并要求科学确定其考试分值或等级要求。
意见还提出,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计分科目的机会。
(2)大幅减少加分项目 计入综合素质评价
《意见》要求加强考试招生管理。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
同时明确提出,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安徽2018中考加分政策新变化安徽2018中考加分政策新变化。
不过,这次改革在提出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的同时,为了继续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关表现等将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招生录取时会作为参考。
(3)推行学业水平考试 统一规范“两考合一”
《意见》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既是学生初中毕业又是升学的基本依据,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多重功能。
“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
据其介绍,近年来许多地方进行了“两考合一”的探索,但名称、要求不一,这次进行了统一规范。对于个别尚未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这次改革也给予了缓冲期,要求他们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徽2018中考加分政策新变化文章安徽2018中考加分政策新变化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78500001391284.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4)综合素质评价建档 实行“谁使用谁评价”
此次改革中,综合素质评价将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起,成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主要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意见》要求,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
据了解,综合素质评价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统一要求,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在结果使用上,将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延伸:
在教育部公布中考改革方案之前,北京市其实已经开始探索中考改革,改革方向与教育部此次公布的中考改革方案较为一致。
2017年4月8日,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布北京市新中考改革方案。考试实行“3+3”模式,除数学、语文、外语为必选科目外,考生可从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物理、生物(化学)五门中选择三科参加考试,且必须至少选择一门理科科目(物理、生物、化学),总分为580分。北京新方案将于2018年正式实施。也就是说,现在正读初一的同学们走进中考考场时,会成为第一批“尝鲜”北京新中考的学生安徽2018中考加分政策新变化
回顾2017年加分政策
从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中考全市将有8类中考生可获得5分至20分不等的加分,还有部分考生可享受总分相同前提下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
据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可获20分加分的群体分别由烈士子女考生以及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两类人群组成。
另外,可获10分加分的群体有三类人群,其中包括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以及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还包括现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值得一提的是,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这三类考生将获得每科1分、共计5分的加分。而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将享受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