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惩处
员工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惩处范文1
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培养员工的良好行为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
三、原则
1.的处罚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2.以维护企业价值观和纪律为导向,实施处罚做到公平、公正。
3.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的原则。处罚和批评教育相结合,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四、种类及适用条件
1.书面警告(可同时给以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下列情况每发生一次,给予一次书面警告的处分:
1) 不按规定着装和佩带工作证的;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争吵、聊天、嘻笑、不服管教的;
3) 办公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的(如看电影、玩游戏、网络聊天、吃东西等);
4) 办公时间窜岗、离岗的;
5) 浪费企业资源的;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的;
6) 多次迟到、早退的(一月内累计3 次以上)的;
7) 有不积极对待工作轻微行为的,不按时处理工作等行为;
8) 违反企业管理制度,但情节轻微的,没造成不良影响的;
9) 故意或非故意造成企业直接和/或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的;
10) 其他日常行为或履行职责的失误对企业的经济、商誉、秩序、安全或他人利益、安全造成轻微的威胁的。
2.记过(可同时给以200~400元的经济处罚)
下列情况每发生一次,给予一次记过的处分:
1)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的;
2) 工作不力、于工作时间内怠工、睡觉的;
3) 在工作场所干私活、制造私人物件的;
4) 不遵从部门负责人合理指挥且不听劝阻的;
5) 有消极对待工作的其他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6) 附合怠工、罢工或随同他人起哄闹事,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
7)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进入企业参观的;
8) 其他违反企业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9) 故意或非故意造成企业直接和/或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
10) 其他日常行为或履行职责的失误对企业的经济、商誉、安全或他人利益、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威胁。
3.记大过(可同时给以400~800元的经济处罚)
下列情况每发生一次,给予一次记大过的处分:
1) 在企业区内或危险场所内违背禁令吸烟引火的;
2) 制造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企业利益的;
3) 故意浪费企业财物或办事疏忽使企业遭受较大损失;
4) 私自携带公物(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资料或文件原件或其影印本)离开企业的;
5) 破坏企业公文或有用文件的;
6) 拒绝听从主管合理指挥与监督、顶撞不服管理者,经劝导仍不听从的;
7) 其他违反企业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8) 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企业直接和 /或间接损失在 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
9) 其他日常行为或履行职责的失误对企业的经济、商誉、安全、秩序或他人利益、安全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威胁;
10) 因为违反职业道德和企业的待客规定,被客户(患者)投诉或在工作场所与客户(患者)发生严重争执、冲突,有损企业声誉和形象的;
11) 违背保密职责,泄露企业或客户的商业秘密或隐私,给企业或客户造成损害的;
12) 对外散布有损企业(含本院手术或非手术治疗方案等)或本院医护人员形象和声誉的言论,影响患者和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和评价的。
4.开除、辞退
下列情况发生,给予辞退处理。具有严重情节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理。辞退和开除均应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 一年内累计被两次记大过或者三次记过者;
2) 擅用企业名义、假借职权,营私舞弊的;
3) 盗窃企业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的;
4) 私自侵占企业物品的;
5)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的;
6) 泄漏业务或职务上重要机密的;
7) 恐吓、敲诈、威胁或严重辱骂同事或上级的;
8) 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的;
9) 拒绝听从上级合理指挥与监督、顶撞不服管理,经劝导仍不听从,造成企业严重不良影响的;
10)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五天的;
11) 未经企业同意,经营与企业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企业以外的职务者;
12) 有意的损害企业物品、利益、商誉、安全等行为和任何欺骗企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过期证件、假证、假票、制造谣言等行为;
13) 其他故意或非故意造成企业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或以上的;
14) 工作绩效低下,按绩效考核规定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5) 其他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屡次(三次或以上)不同程度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作出对企业或他人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的;
16) 携带武器、毒品等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的;
17) 未经许可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名、盗用印章或未批准擅自使用印章的;
18) 偷盗他人财物、吸毒、制毒、贩毒、嫖娼或卖淫的;
19) 参加黑社会、恐怖组织或活动、非法传销的;
20) 非法集会、结社、聚众闹事、罢工、游行的;
21)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拘留的;
22) 当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程序
由部门负责人提出,行政人事部实施,总经理审核批准,员工确认。行政人事部执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财务部执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行政人事部对惩罚文件进行存档。
七、申诉
员工对本人的惩罚有异议,首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由行政人事部向部门负责人调查核实后,异议成立,改变惩罚结果,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异议不成立的,及时答复员工本人。
八、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所有。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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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严肃劳动纪律,增强员工的自觉意识。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员工惩罚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罚款10-50元/次的经济处罚:
1、工作期间串岗、聊天、扎堆、嬉戏、打闹者;相互工作配合出现断层责任者;
2、工作期间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脱岗、赌博现象;
3、工作时间内干私活、吃零食、午间饮酒、无关人员在库房内逗留、在禁烟场所吸烟者、在办公室随地吐痰、在登记本上乱涂乱画、不执行公司的卫生清洁制度、制造办公区脏乱影响公司形象者;
4、业务人员不按规定报点者,工作时间关机,货款已结回当天不上缴财务、结账单当天没结帐而不回交财务的;
5、工作时间内频繁打私人电话者(每日五次或超过一刻钟/次);
6、上班时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衣着不整者,公司包干区卫生不合格者;
7、下班后未按规定清理好各自工作区域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一次(扣薪一天):
1、办公室人员私自带领公司以外的人员到办公地点随意参观和玩耍的;
2、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与客户发生口角的,损坏公司形象的;
3、人为因素引起的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作业交接不清楚、玩忽职守、操作变形、互相推诿、强调客观理由等造成工作差错和一切不良后果者;
4、不服从工作分配、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低下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小过一次(扣薪三天):
1、办公室人员违反公司安全、财务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造成不良后果者;
2、滥用职权,违反公司财经纪律及销售政策,擅自变动销售价格政策,私自乱涨、乱跌价格者,有意篡改、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行为,泄露公司机密的;
3、主观向客户塞货,造成客户频繁退货、调换同货者;跨区抢客户冲业绩的;
4、各相关人员书面报表迟报、漏报、虚报、错报者;
5、任何时间利用办公室电脑登录一些不规范、不健康的网站,导致病毒侵入,给公司网络造成损害者(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严肃处理);
6、业务人员上报的业务日报表填写内容不真实,将给予20-100元/次的经济处罚,累计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辞退。业务经理未及时发现的,按20元/人次处罚,并负相关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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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轻微过失
1、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
2、迟到、早退
3、外出办事不登记或说明去向及所办何事的;
4、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
5、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岗位职责;
6、拖延执行上级命令;
7、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条 中度过失
1、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者;
2、旷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
4、不爱惜公司财产者;
5、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6、服务态度差受到有效投诉的;
7、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者;
8、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馈赠查实者;
9、在考勤记录、统计、病假、报销等有欺骗行为;
10、未经公司授权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类钥匙、重要财物及其他违纪行为者
11、对用户(客户)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影响恶劣者;
12、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第三条 严重过失
1、年累计旷工达6天以上的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窃公司财产、同事财物,查证属实的;
3、在单位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
4、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
5、虚报伪造各种发票冒领费用的;
6、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的;
7、对外宣传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或制造谣言,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8、不服从公司安排和工作调动者
9、对上级工作指令拒不执行或恶意拖延执行者;
10、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失贰仟元以上者、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严重损失的;
11、有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12、确认与公司业务竞争对手有联络,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潜在影响)的;
13、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4、亏空公款者;
15、袭击其他职员、主管同事或客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16、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赌博;
17、伪造公司文件的;
18、故意参与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员的活动;
19、故意破坏公司设施、设备,工具情节严重者;
20、伪造个人人事资料者;
21、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谋利益者;
22、在公司领取薪酬、报酬或报销方面造假或协助他人造假者;
23、月度考核连续两个月不合格者;
24、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发票的)、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5、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26、服务态度差,对客户投诉屡教不改或损害客户利益;
27、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
28、触犯国家法律及法规,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严重惩罚;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惩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