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守则
公司员工守则范本1
一、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 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 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 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 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 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 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 员工服务态度: 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 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九、 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
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983040;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的电话,违者扣罚10元/次。
十、 考勤: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六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2.上班期间不得嬉戏打闹、睡觉、做个人私事,违者扣罚10元/次;3.每个月进行优秀员工奖励,奖励100元,(条件:必须是满勤员工,无客户投诉者)。
十一、 辞职条件: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充分经批准方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2.未满一个月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十二、 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旷工3次/月;2.不服从上级管理,与客户争吵3次/月;3.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公司员工守则范本2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 8:30—12:30
下午 13:00—17:00 2、上班要求在考勤表上签到
3、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一天以上的事情,需经总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的病假需要有医院的证明。
4、处罚:无故迟到、早退或有事不请假者、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批评警告,并处以5元/次的罚款;无故旷勤一天者,罚款50元/天,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在全员大会上进行公开批评,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于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二、办公室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勤奋认真,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注意仪表,化妆得体,衣着整洁。 2、在工作中使用服务礼貌用语,主动热情。
3、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不得在办公室内抽烟。 4、上班时间不随便离岗、串岗,不得在办公室高声喧哗。
5、保持办公室良好的卫生环境。
6、爱护公共财物,办公室用品的领取、归还建立签字制度。
三、办公室电话达的使用制度
1、严禁拨打非公司事务电话。
2、公司事务电话每次不宜超过3分钟,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以免影响正常业务。
3、自觉遵守电话使用制度,特别业务电话需征得业务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第二章 员工守则
一、基本准则 1、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公司业务情况,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
3、加强沟通、增进合作、精诚团结。
4、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平等待人。
5、敬业乐业、钻研业务、提高效率。
6、更新观念、好学上进、开拓创新。
7、开源节流、力求节俭、反对浪费。
二、职业道德要求
1、从事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业务时,员工应向公司提出职务上的回避。
(1)员工的直接亲属不得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地进行业务往来; (2)不能介绍直系亲属或不符合公司招聘的人员进公司;
(3)夫妻双方已在本公司的不能在同一部门(区域);
2、公司对外的交际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的原则,严禁涉及不法行为。
(1)对业务关联单位的一般性邀请活动,应报部门经理批准,且需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同行;
(2)对外展开工作时,禁止以贿赂及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利益;
(3)对应邀出席、考察、签约、学习的应报公司批准;
3、严禁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任何利益,在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而不得不收的,接收后三天内应向总经理助理汇报。
4、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房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与、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5、严禁偷窃,侵占公司财物,挪用公款,如有发现应及时举报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司财产受损。
6、代表公司外出参观、学习、比赛,所获资料应交总经理办公室,所获奖金、奖品应交法律监察室报公司统一安排。
7、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况:
(1)投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行业;
(2)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高利益;
(3)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从行为;
8、保守公司秘密:
(1)公司涉密文件包括:标有保密级的公司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工程情况、投保情况、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电脑资料、合同资料及其附件(如送货单据)等;
(2)对持有涉密的文件需妥善保存;
(3)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将涉密文件自行复制,带出公司区域对外提供;
(4)涉密文件不需保存时,保证予以销毁。
三、工作要求
1、工作注重计划性、合理性、条理性;
2、具有良好的服务仪式、服务态度、服务技巧;
3、围绕营业工作,恪尽职守保障商场营业。 4、充分合理利用公司局域网,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
5、对工作出现的问题不推诿,勇于承担责任。
6、工作任务:市场部一般员工每月需完成3000元的基本任务,未完成基本任务者一律不能享受职务津贴;行政人员需要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否则也不能享受职务津贴。
7、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做到“先服务后投诉”。
(1)对公司的现有制度、管理方式、经营决策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向上级反映。
(2)相关人员接到员工投诉或建议后,应在三天内给予答复。
(3)在规定时间内得不到答复的,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
8、对公司赔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规使用,公司为其员工配备通讯工具及报销通讯费用的人员,必须保持通讯设备处于开机状态并能及时回应。
9、未经分管经理助理以上人员或电脑部经理同意,非应工作需要的仓管人员不得进入主机房。
四、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入住
(1)公司正式员工无法自行解决住宿的,须填写“住房申请单”向公司申请入住宿舍。 (2)分店员工住房申请需部门主管,分管行政经理,总办主任批准,职能部室员工住房申请需经本部门经理,部总办行政,总办主任批准方可入住。
(3)住房申请获得批准的员工,须签订“员工宿舍入住合约”一式两份(本人与公司各持一份)。
(4)总办行政于每月8日和22日,下发“员工宿舍入住通知单”和“企业员工宿舍入住合约(个人联系)”由寝室长根据“员工宿舍入住通知单”上制定的房号和床位安排员工住宿,并将钥匙交给入住员工配置。
2、调房
(1)分店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寝室长核实,经分店部门主管及分管行政经理批准后,由分店行政自行调配,并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调房清单传至总办行政。
(2)未住宿舍者每月可获合同中规定的补助,补助发放形式为按月不按日计算,未满一个月一律不得享受补助。
3、退房:住宿员工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于每周三、六上午(9:00----12:00)到总办行政办理退房。分店员工退房须经寝室长和分管经理批准。
4、留宿:员工亲属来探访留宿者,员工应提出书面申请,须做好留宿记录,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公司员工守则范本3
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执行。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
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团结一心,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
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九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一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
处。
第十二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
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三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
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四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五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
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
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行政部填写入职登记表;
2、个人学历复印件及五寸照片一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入职1个月内为考察试用期,考察期间薪资是按基本工资的80%发
放;期满考核合格者,需到填写转正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正式聘用。
考察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可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三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六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者,公司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