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员工守则处罚
服装店员工守则如下
一 、服装店店员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保持愉快精神,和气待人。
2.在店内不得抽烟与喝酒。
3.保持店面整洁,天天打扫卫生,整理货品。每日需拖地,每周一进行店内玻璃的清洗。
4.注意辨认假币,如收取假币将在月结工资中扣除同等数额的货币。
5.妥善保管好客人财物和店内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存货发现货品被盗,按照被盗商品的成本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6.作好店面货品整理,陈列货品需精心搭配和摆放。
7.按时上班,吃饭时间不超过1小时。当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资。
8.任何因主观原因引起的货品退换均不予接受,需要向客人解释清楚:“物品如无任何质量和品质问题,我们均不接受退换。”
9.店内有客人及生意时尽量不要接听私人电话,影响销售。
10.上班时间尽量不要异性朋友探访,特别是不要逗留在店铺内,影响销售。
二、服装店薪酬奖罚制度
1.店员试用期定为1个月,薪酬为底薪1200+2%销售额提成。
2.店员过了试用期后以半年为一个时间区间进行绩效评定后做薪酬调整。
3.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每月提成+浮动补贴+指标分红
1)基本工资在半年内定为1200元,每半年调整一次。
2)每月提成为当月销售额的2%
3)浮动补贴包括电话补贴,医疗补贴,生日补贴,过节补贴等。其中过了试用期可获得100元的电话补贴,而医疗补贴,生日补贴,过节补贴等则由店主灵活发放。
4)指标分红是指店主对整一个年度的销售总额设立一个目标,若年度结束核算的年销售总额达到了设定的目标,则店员可以得到对应比例的年销售总额分红。
4.每月工资结算区间为每月1号到下月2号,工资分两次发放,每月17号发放基本工资,2号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工资。指标分红的年销售总额的计算区间为当年的11月至下年的10月,计算出来的分红奖金发放日为过年前,即大年三十之前几天中的任一天。店员若是中途辞职,将不予发放所有的指标分红奖金。
三、服装店工作日及假期安排
1.店员每月可以享受3天带薪假期,要提前安排假期日并告知店主。
2.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休下月假期。若当月假期休完后确实需再请事假,所请事假将在下月假期中扣除。
3.当月假期休完后若还请2天及以上的事假,将扣除下个月的全部假期以及事假日的销售提成。所请事假超过5天,将扣除当月提成。
4.当月假期休完后若还请了3天及以上的事假,将扣除下个月的全部假期以及事假日的销售提成。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15天,将失去获取年末指标分红奖金的机会。